《菊花诗》以《残菊》作结,“总收前题之盛”(宝钗语)。盛极而衰,这是自然界不可抗拒的规律,人世亦然。这首诗借描写残菊,暗示了贾府的没落和众人离散的结局。
首联中,“露凝霜重”表明贾府所面临的危机日渐严重,大厦已摇摇欲坠,而众人无知无觉,还在宴赏作乐。
次联暗示了贾府没落后众人的命运。她们曾经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如今却焦黄淡泊,丧失了往日的色彩。不光是她们,整个家庭都将 “家亡人散各奔腾”。“金淡泊”、 “翠离披”,既写出了往日金翠耀眼的繁华景象,又形象地刻画出了后来的破败情形,可见作者遣词造语的功力。难怪宝玉对这几个字也要心服口服了。这一联写菊花,已经形容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
颈联转而写人。“才自精明志自高”,作为一个有才能、有志气的女孩子,探春早已对家族中潜伏的危机有所认识,只是苦于无力回天。他日远嫁异乡,更使她日夜牵挂家中亲人,以至夜不能眠,听着窗外秋虫的叫声越来越弱,天空中,迟归的大雁迎着万里寒云缓缓飞翔,留下凄厉的哀鸣。在这幅阴冷的背景画面中,贾探春强打精神,安慰菊花,也安慰自己:“明年的秋天,还有相会的时刻,这只不过是暂时的分离,所以不必过于相思。”这让读者想起了《红楼梦曲·分骨肉》中探春的口气:“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但是明岁的菊花,已不再是今年的菊花。正如甄士隐在《好了歌注》中所唱: “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人生如梦,而又不是梦;消逝的将会永远消逝,新来的不知何时会来。戏依旧在上演,而主角却换了又换,散场后的落寞,只能由当事人独自体味。程本续书,为读者暗示了一个“兰桂齐芳” 的结局,这正如探春“暂时分手” 的愿望一样,不过是表达一种美好的愿望罢了。真实的人生中,往往既充满希望,又充满了无奈,面对有情与无情交织而成的现实,读者体味到一种更加彻骨的悲哀。
这首诗的前六句,渐次抒写了生命力极强的菊花,现在已是一片残败的景象,透露出探春对群芳悲剧命运的冷静洞察。但是,在大观园里的所有少女中,探春是最积极的,她面对残菊并不颓废。 在尾联中,她表达了不必为花残而悲伤,“花落自有花开日,蓄芳待来年”的情怀。她是寄希望于未来的。后来她愤然表示要冲出这个衰颓的家庭,出去“立出一番事业来”就是明证。
从《红楼梦》和《菊花诗》的总体构思上看,“残菊”是蕴含着“残局”的意思的。菊花的整个生命历程,暗寓着贾府由盛而衰的历程,暗寓着大观园中的青少年的人生悲剧的历程,伏脉遥迢,丝丝入扣,仅仅作为一首孤立的诗来看是不够的。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
首联“身世浑如水上鸥,又携竹杖过南州。” 乞丐说他的身世,是如水上鸥,有两层意义,一是随波逐流,二是起起伏伏,因此对于乞丐的身世,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他曾风光过,而最后落魄街头沦为乞丐,与红楼梦中贾宝玉的遭遇,非常相似。这句诗中,“浑”和“又”字,用得恰到好处。
颔联“饭囊傍晚盛残月,歌板临风唱晓秋。”盛残月和唱晓秋,充满了诗情画意,乞丐流落街头,生活艰苦,最后还被冻死了,虽然身临绝境,但是他还保持着内心的乐观,外在物质极度匮乏的这位乞丐,精神世界是何等的丰富。
颈联“两脚踢翻尘世界,一肩挑尽古今愁。” “两脚踢翻”、“一肩挑尽”,用得非常有气势,有大诗人李白:“一拳打碎黄鹤楼,一脚踢翻鹦鹉洲。”的霸气,李白的这份气概,是针对“崔颢题诗在上头”,而这位乞丐的气概,针对的是对尘世界、古今愁的愤懑。
尾联“而今不食嗟来食,黄犬何须吠不休。”这首诗的“风骨”,便来自结尾的这句尾联,这也是整首诗的灵魂所在。“嗟来食”出自《礼记》,饿死不吃嗟来食,指的是对别人傲慢的施舍或者给予,即使饿死了也不吃,然而这位乞丐即使做到了不吃嗟来食,但是“黄犬”却还是对他狂吠不休,由此体现世人的一种偏见,类似的偏见,常见于“笑贫不笑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