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乃赞颂牡丹之作,其赞颂之手法,乃用抑彼扬此的反衬之法。诗人没有从正面描写牡丹的姿色,而是从侧面来写牡丹。诗一开始先评赏芍药和芙蕖。芍药与芙蕖本是为人所喜爱的花卉,然而诗人赞颂牡丹,乃用“芍药妖无格”和“芙蕖净少情”以衬托牡丹之高标格和富于情韵之美。“芍药”,本来同样是一种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卉,但据说到了唐代武则天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 (王禹傅《芍药诗序》)。以至有人将牡丹比为“花王”,把芍药比作“近侍”。此处,刘禹锡也怀着主观感情,把芍药说成虽妖娆但格调不高。“芙蕖”,是在诗文中常以清高洁净的面目出现的花卉,但刘禹锡大概因为她亭亭玉立于池面之中,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说她纯洁而寡情。这里暗示了牡丹兼具妖、净、格、情四种资质,可谓花中之最美者。
这首诗本来是《赏牡丹》,可落笔却不先说牡丹,而先对芍药和芙蕖进行评赏。首句写芍药,这种同样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儿,较之牡丹更早为人们所喜爱。《诗经》就写到过周朝郑国的男女以芍药相赠的欢乐场面,而同时期却不见有关牡丹的记载。所以宋代韩琦在《北第同赏芍药》中写道:“郑诗已取相酬赠,不见诸经载牡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习俗也在不断地变化。到了唐代武则天执政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以至于有人将牡丹比为君王,把芍药比作近侍。芍药地位的下降,刘禹锡认为其格调不高,所以说芍药虽妖娆而无格。
芙蕖,即荷花,这是自屈原以来在诗文中经常以清高洁净面目出现的花。大概由于它亭亭玉立于池塘水面之上,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吧,刘禹锡觉得它虽纯洁却寡情。至此前两句已经分别对两种可与牡丹并肩的花儿进行了评赏:芍药的种植历史悠久,也曾受到人们的喜爱,但却“妖冶无格”;荷花也的确堪称花中君子,清高洁净,但却冷艳寡情。至此为后两句推出作者心中的最爱,可谓做足了铺垫,唯有期待着作者心中的“花王”隆重登场了。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国色”,旧指一国中最美的女子。这里用来比喻牡丹,便将牡丹的超群姿色表现了出来。“真”字虽是副词,却加强了语气;“唯有”是一种不二的选择,增强了评赏的分量,照应了上面两句,包含着之所以作出如此不二的选择,是经过了认真比较,确认了“非此莫属”的地位的意思。在这样的美好评价和高度概括之后,再以“花开时节动京城”作结尾,既反映了京城人赏花倾城而动的习俗,又从侧面衬托了牡丹花的诱人魅力:正是由于它具有令人倾慕的“国色”,才使得“花开时节”京城轰动,人们奔走相告,争先赏玩。
这短短四句诗,写了三种名花,而其中又深含了诗人丰富的审美思想。诗人没有忘记对芍药与荷花美好一面的赞誉,却又突出了牡丹的姿色,令人玩味无穷。作为花木,本来无所谓格调高下和感情的多寡,但诗人用拟人化和烘托的手法,巧妙生动地把自然美变成了艺术美,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这首小令的题材和趣味登不上大雅之堂,但它袒示了早期散曲的“俚曲”的胎记,其所表现出的风趣活泼,也是一目了然的。作者于煞有介事的交代背景后,安排了床上翻身、“压扁沈东阳”的可笑情节,可谓出奇制胜。“交颈效鸳鸯”、“锦被翻红浪”、“雨歇云收”等都是说唱文学中用得烂熟的文字,所谓“强作斯文语”,只要举一则明人模仿元人语言风格所作的《小桃红·西厢百咏》为例,就不难体会到这一点:“高烧银烛照红妆,低簇芙蓉帐。倒凤颠鸾那狂荡,喜洋洋,春生翠被翻红浪。”(《雨云欢会》)而“偌长偌大,偌粗偌胖”,那就更是百分之百的通俗口语。这一切诚如徐渭雨《南词叙录》中所说,“常言俗语,扭作曲子,点铁成金,信是妙手”。喜剧情节和俚语俗言,可说是元代谐谑性散曲的两大要素。
中国戏剧源于俳优表演,因而带着特有的娱乐性。到了元代的杂剧,仍保留着净、丑的角色,插科打诨也成为元杂剧风味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这种欣赏习惯,对元散曲应当说有直接的影响,致使谑乐也成为散曲的一项审美内容。散曲与杂剧互相间的交互、影响,注意的人不多,却是客观存雨的。
“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这是一幅镶嵌在镜框里的风景画,描写出了暮春时的美丽景色,濡饱墨于纸面,施浓彩于图中,有令人目迷神夺的魅力。漫江碧波荡漾,显露出白翎的水鸟,掠翅江面,一派怡人的风光。满山青翠欲滴,遍布的朵朵鲜花红艳无比,简直就像燃烧着一团旺火,十分旖旎,十分灿烂。
以江碧衬鸟翎的白,碧白相映生辉;以山青衬花葩的红,青红互为竞丽。一个“逾”字,将水鸟借江水的碧色衬底而愈显其翎毛之白,写得深中画理;而一个“欲”字,则在拟人化中赋花朵以动态,摇曳多姿。两句诗状江、山、花、鸟四景,并分别敷碧绿、青葱、火红、洁白四色,景象清新,令人赏心悦目。
可是,诗人的旨意却不在此,紧接下去,笔路陡转,慨而叹之。
“今春看又过,何日是归年?”句中“看又过”三字直点写诗时节。
春末夏初景色不可谓不美,然而可惜岁月荏苒,归期遥遥,非但引不起游玩的兴致,却反而勾起了漂泊的感伤。此诗的艺术特点是以乐景写哀情,唯其极言春光融洽,才能对照出诗人归心殷切。它并没有让思归的感伤从景象中直接透露出来,而是以客观景物与主观感受的不同来反衬诗人乡思之深厚,别具韵致。
范雎初见秦王,既不像初出茅庐时的苏秦那样锋芒毕露,也不像已为秦相时的张仪那样咄咄逼人,而是谨言慎行,唯唯再三,欲言又止。这是为什么?
说客游说人主实非易事,弄不好会有生命之虞。范雎以一籍布衣的身份游说秦昭王,正如他所说“交疏言深”,这时,他对秦王的心理状况与性格特征还不十分清楚,秦王喜欢听什么,想要干什么,他还没有准确的把握。因此,他必须先加试探,察言观色。他要贡献于秦王的谋略之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废逐把持朝政的以宣太后、穰侯为首的“四贵”。而秦王与他们有骨肉之亲,并且是在他们的拥立下才得以即位的。范雎明白,若稍有不慎,就会“今日言之于前,而明日伏诛于后”,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所言甚深而交情甚浅,范雎能不顾虑吗?所以他吞吞吐吐,疑虑重重,回环往复,拖拖沓沓,而同时却又引古论今,援他况己,旁敲侧击,铺张扬厉。一方面对秦王反复进行试探,看他是否真心信任自己,是否能听从建议摆脱骨肉之亲的羁绊而自强自力;另一方面又反复申述自己对秦昭王的无限忠诚。在“何患乎”“何忧乎”、“何耻乎”的层层叙述中,对秦昭王展示自己的忠心,甚至表示“臣死而秦治,贤于生也”,好像他早已置生死于度外。这段说辞,淋漓酣畅,委婉周密,恳切动听。终于瞅准时机,于云山雾罩之中微露真意:“足下上畏太后之严,下惑奸臣之态,居深宫之中,不离保傅之手,终身暗惑,无与照奸。大者宗庙灭覆,小者身以孤危,此臣之所恐耳。”这段话说白了就是:你的处境危如累卵,有了我你才会安然无恙。表面上是强调秦王与秦国的危险,实际上是为自己能得到重用作铺垫。这就是谨慎精明、老练的范雎,一个不同于一般纵横家的辩士。
诗的开头,不写自己对友人的依依不舍,却从赞美对方的风度和才华起笔。曹丕《与吴质书》说:“元瑜书记翩翩,致足乐也。”又,陆厥《奉答内兄希叔诗》也有:“书记既翩翩,赋歌能妙绝。”诗的第一句即化用这些意思来形容苏绾其人——潇洒自得,文采出众。文士相交,惺惺相惜,相互间自必有许多值得倾慕和书写之处,但诗中只突出“书记翩翩”这一点,这是由诗的主题决定的。因为苏绾此时正要去北疆担任节度使府的掌书记。友人是入军府任职,因此也可称为从戎。诗的第二句并不承上而作平叙,而是出人意料地设问。这一问乍看很突然,而且没有回答,似乎不着边际。其实这里诗人故意使用了先答后问的曲笔,答案其实就是头一句。正因为苏绾书记翩翩,才被元帅聘为书记。这样的写法更突出了友人的风度与才干,而诗人对友人的的倾慕与留恋就蕴含其间,不言而喻了。诗的第三、四句婉转抒情,道出惜别之意,希望友人在边庭不要逗留太久,而要早作归计。但诗人不从行者方面着笔,而反从居者方面着笔;并非从正面写离情,而是从对面来映衬,同时在从居者着笔时又不直接从诗人自己着笔,而是从友人最亲近的人——他的妻子那一方着笔。这是一联自然流动的对仗,它以燕支山泛指友人将要赴任之地,以红粉楼代指友人妻子,从设想红粉佳人计日而待丈夫的归期,委婉而又风趣地劝说友人切勿留恋边庭,应尽早归家团聚,表面上说妻子不忍分离,实则含蓄地表达诗人自己盼友人早归。这就是不落俗套,不露痕迹,将前人反复吟咏过的离情别绪刻画得十分生动而细腻,表现出诗人高妙的抒情技巧。
清人袁枚《续诗品·取经》要求作诗“揉直使曲,叠单使复”,以避免使读者“一览而竟,倦心齐生”。此诗之贵即在于“曲”,不过短短四句,却意婉而情深,富有含蓄之美。诗的主旨是送别,在古典诗歌中是一种平常的的题材,若泛泛设辞,平平而起,直率地抒写送行时的留恋和盼望之情,会显得毫无韵致,令人倦厌。诗人不愧写情高手,他刻意求新,以复笔与巧笔绘出优美深远的抒情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