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留题记游的即兴之作,颇能表现诗人潇洒坦荡的性情。诗的首句写诗人访问袁氏别业,其实与别业的主人并不认识;次句写诗人不仅贸然来访,而且还选了个风景绝佳的地方;后两句写诗人劝主人不要为买酒招待客人担心,客人口袋里自有买酒的钱。全诗清新脱俗,别有风味。
诗人并非专程访友,只是随性游春至此,因为风景优美,虽然主人不相识,仍然停留下来,“主人不相识,偶坐为林泉”。不是一个开朗、洒脱、好交友、好结客的人,是不会这样行事的。
既然留下来了,对着周遭美景,不可枯坐,要饮酒赏春,诗人心里这样想着,嘴上也就说了出来,“莫谩愁沽酒,囊中自有钱”。“主人你可不要发愁、唠叨说你没钱买酒呀,我的荷包里自有钱。只要你能陪着我,咱们来痛快地喝上一杯,如何?”这真是心无城府,豪放、洒脱、大方。
拥有这样的天真,这样的豪爽,无怪乎老贺归乡,最先迎上来的是一群儿童,“笑问客从何处来”。比起苏轼“却戴葛巾从杖履,直将和气接儿童”(参寥《东坡先生挽词》),别是一番景象。
这首诗是作者豁达性格的一个突出表现。诗人与别墅主人素不相识,仅为林木泉石所吸引便来此游览,从侧面暗示出林园之可观。接下来诗人自言自语,拂去主人对他的担心,道出自己饮酒玩赏的雅兴。诗人对别业不着一字,却处处显露别墅身影,于此之中,诗人自身形象也呼之欲出。诗歌写得活泼清新,富于情趣。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诗篇从秋庭幕雨的背景衬托下,勾画出一树浓花鲜艳触目的图象,明暗对比强烈,正象征诗人自己与周围环境的尖锐冲突,次联刚提出“有待”,“紧接着”“别离”,希望转为失望,感情抑扬起伏。颔联联承接别离写家室之思,结尾故作宽解,却仍无法掩饰去国离京时失意感伤的情怀。这首诗写得含蓄蕴藉,情意深沉。
首联写崇让宅的庭院之中,一树紫薇花事繁茂。诗人独自一人,在傍晚时分欣赏,此时,正秋雨绵绵,如尘埃般又轻又细,漫天飘洒。“独看”二字,既写出作者的孤独无人相伴,也写出紫薇的寂寥无人欣赏。
颔联“不先摇落应为有,已欲别离休更开”,意谓紫薇于秋天而未摇落,应是为我而开,然而我现在即将离此地而他住,花开再无人赏,也不要再开了吧。在这四句之中,作为欣赏客体的紫薇与作为欣赏主体的诗人之间似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情,紫薇与诗人实已合二为一。
颈联引入两种花与紫薇形成对比,生于露井之上的桃树和长于章台街旁的柳树,与空庭暮雨中的紫薇相比,是逢时而得意者。“桃缓”佩于贵官之身,此处隐以拟人,也许指与诗人同年登第而仕途得意者;“柳绵”飘于繁华街市,也许是比喻在京城为官的同年。露井之桃,章台之柳,皆逢时得地,更反衬出紫薇的落寞无主之状。
尾联写种植于帝京上苑的桃柳与沦落“天涯地角”的紫薇既然同一荣谢,又何必非要以“移根上苑”为幸运。“天涯地角”比喻自己将要离开东都洛阳崇让宅而远适他方;“移根上苑”则是比喻担任京城中的清要美职。此处作者明显以紫薇自喻,“岂要”之语,是无奈之中的自我解嘲,而解嘲之中也隐约有愤激不平之气。从另一方面说,推想到作者的内心深处,仍然忘不了置身朝廷的“梦”。这个梦,折磨了他一辈子,几乎令他在不同的时地,不论接触到任何外物,都会有意无意地要拉扯到这个梦境中去。可惜,梦境永难化为现实,李商隐也就成为一个标准的追梦者。
就此诗的艺术而言,末句如不用“移根上苑”之语,似乎更好。首联在秋亭暮雨中独赏紫薇,三四句,别出奇想,认为紫薇之不先摇落,应是为了有我之前来欣赏,然后在临发之际,吩咐它不要再开。“花”与“人”之间,简直到了物我相通的境界。前四句,完全以“我”为主,在李商隐的诗歌中,极少有此心态。五六句,一笔推开,为紫薇找来两个同伴,一个是“桃”,一个是“柳”,此种作法,乃是李商隐的惯用伎俩。事实上,对“紫薇”所要说的话,到第四句,已到了尽头,再说便不免重复。在此种情况之下,一笔推开,另觅同伴,再结合主题,以引伸出某一种足以说明生死荣谢的道理,自然是最好不过的笔调。所以,第七句紧接着提出一个共同的规律,那就是“天涯地角同荣谢”,这句话用在这里,也实在足以撼人心弦。可惜,最末一句的“移根上苑”,破坏了全诗的情调,从而令前后失去了和谐,无端减低了欣赏价值。
杜牧过金谷园,即景生情,写下了这首咏春吊古之作。面对荒园,首先浮现在诗人脑海的是金谷园繁华的往事,随着芳香的尘屑消散无踪。“繁华事散逐香尘”这一句蕴藏了多少感慨。王嘉《拾遗记》谓:“石季伦(崇)屑沉水之香如尘末,布象床上,使所爱者践之,无迹者赐以真珠。”此即石崇当年奢靡生活之一斑。“香尘”细微飘忽,去之迅速而无影无踪。金谷园的繁华,石崇的豪富,绿珠的香消玉殒,亦如香尘飘去,云烟过眼,不过一时而已。正如苏东坡诗云:“事如春梦了无痕”。可叹,亦可悲,还是观赏废园中的景色吧:“流水无情草自春”。水,指东南流经金谷园的金水。不管人世间的沧桑,流水照样潺湲,春草依然碧绿,它们对人事的种种变迁,似乎毫无感触。这是写景,更是写情,尤其是“草自春”的“自”字,与杜甫《蜀相》中“映阶碧草自春色”的“自”字用法相似。
傍晚,正当诗人对着流水和春草遐想的时候,忽然东风送来鸟儿的叫声。春日鸟鸣,本是令人心旷神怡的赏心乐事。但是此时红日西斜,夜色将临;此地是荒芜的名园,再加上傍晚时分略带凉意的春风,在沉溺于吊古之情的诗人耳中,鸟鸣就显得凄哀悲切,如怨如慕,仿佛在表露今昔之感。日暮、东风、啼鸟,本是春天的一般景象,着一“怨”字,就蒙上了一层凄凉感伤的色彩。此时此刻,一片片惹人感伤的落花又映入诗人的眼帘。诗人把特定地点(金谷园)落花飘然下坠的形象,与曾在此处发生过的绿珠坠楼而死联想到一起,寄寓了无限情思。一个“犹”字渗透着诗人很多追念、怜惜之情。绿珠,作为权贵们的玩物,她为石崇而死是毫无价值的,但她的不能自主的命运正是同落花一样令人可怜。诗人的这一联想,不仅是“坠楼”与“落花”外观上有可比之处,而且揭示了绿珠这个人和“花”在命运上有相通之处。比喻贴切自然,意味隽永。
一般怀古抒情的绝句,都是前两句写景,后两句抒情。这首诗则是句句写景,景中寓情,四句蝉联而下,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