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忆故人》词意与调名相仿佛,为代言体形式,写的是一个痴情女子对故人的忆念。全词深情谴绻,感人至深。
首四句写女主人公深夜酒醒时的情景。“烛影摇红”,写的是夜间洞房深处的静态:当时夜阑人静,万籁俱寂,女主人公刚刚酒醒,睁开惺忪的醉眼看看室内,只觉得空荡荡的、静悄悄的,唯有一枝孤零零的蜡烛摇着红色的光焰。“长”字状静定空气中之麝烟,似目前:“摇”字形容微风中之烛光,亦分明可睹。后来汤显祖《牡丹亭》烛影摇红,意趣盎然引人遐想。“向夜阑”,是说临近天晓。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卷三说:“向,犹临也。”“夜阑”,是说夜将残尽。更深夜阑之际,女主人公宿酒初醒,神思慵怠。着一“懒”字,写出了她心情之失意落拓。虽未言“忆”,而回忆之意已隐然逗出。“尊前”二句,才开始落到忆字上。这里的倒叙不是平铺直叙地回忆,而是人物抒情时将往事自然而然地带出来,这样就比客观地描述要生动得多,感人得多。“尊前谁为唱《阳关》”,说的是饯别故人之时,她无可奈何地唱了一曲送别之歌。至此,可知她的“酒醒”乃是饯别时喝醉了的,前呼后应,针脚绵密。“谁为”二字,饱含着幽怨。她虽然唱了《阳关》,但又是懊悔,又是怨恨,充满了自怨自艾的情绪,至于为何,又不点透,这样此句便更含蓄蕴藉,耐人寻味。“离恨天涯远”,蝉联上句,意境又进一步拓开。大凡词中写离情的,常常说“魂梦绕天涯”,此处女主人公本睡中,却直接用了“离恨”,这就避免了落套。此词不主故常,刬尽华藻,直抒胸臆,纯以情语见长。离恨远至天涯,表明她的思绪也跟踪故人而去,其情之深挚,露于言表。
下片起句用了一个典故,暗示幽会之后,故人音讯杳然。宋玉《高唐赋序》云:“妾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暗示楚怀王遇巫山神女,成为后世文人骚客寄迹青楼的代称。“云沉雨散”,暗示词中女主人公乃是一名青楼女子。而冠以“无奈”二字,则加强了感情色彩,似乎可以听到这名不幸的青楼女子的叹息声。
以下几句时间跨度较大,即从夜阑酒醒,到这时的倚阑远眺,再到黄昏时的庭院。这长长的过程中,她几乎无时无刻不思量。此词意境空灵幽丽。黄庭坚云:“晋卿(王诜字)乐府,清丽幽远,工江南诸贤季孟之间,”(《词林纪事》卷五引)以这段评语来衡量此词,也颇为恰切。从这几句,可以想见女主人公斜倚阑干,凝神远望的神态。她那双盈盈泪眼饱含着离情别绪,饱含着怨恨和忧思。“东风”二字,勾勒出她特定的氛围中苦盼的神情,丰神独具,颇有韵味。
词最后以景语作结。“海棠开后”,是说花落春残,象征女子的芳华易逝,境已惨矣:“燕子来时”,是以归燕反衬故人之未归,激发和增添女子之离思,情更凄然。此处化用晏殊《破阵子》之“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把“梨花”易为“海棠”,并压缩为一联四言偶句,以更为凝炼的词笔表现人物的伤春之感和念远之情。这两个并列的句子一写花,一写鸟,原为两景,接着“黄昏庭院”一句,便把两景融合一个统一的意境中,自然浑成,思致渺远,真可谓语尽而意不尽,意尽而情不尽。
1906年初,王国维从苏州的江苏师范学堂去了北京,在晚清学部图书局任职。因一时尚难安定,故与罗振玉之婿刘季英——《老残游记》作者刘鹗之子,同住在罗振玉家。罗家有个男仆叫冯友,喜欢上一个旗人洗衣女子,这女子也常去罗府。刘季英便戏吟出两句:“窈窕燕姬年十五。惯曳长裾,不作纤纤步。”可能一时没写成,也可能后来失了兴致,这两句就一直被压在砚台下面。王国维偶然看到这两句,觉得写得很有神韵,当然他也知道这两句背后的故事,据此足成《蝶恋花》一首(参龙峨精灵《观堂别传》)。词云:
窈窕燕姬年十五。惯曳长裾,不作纤纤步。众里嫣然通一顾,人间颜色如尘土。 一树亭亭花乍吐,除却天然,欲赠浑无语。当面吴娘夸善舞,可怜总被腰肢误。
大概在这首词创作后不久,王国维就将其编入《人间词甲稿》,发表在他主事的《教育世界》上,这也是少数写于北京却被收入甲稿的词作之一。后来,王国维应吴昌绶之请,将之前发表的《人间词甲稿》《人间词乙稿》进行删订整合,并补充甲乙稿发表后所写,手写一本《人间词》,这首《蝶恋花》仍在其中。
龙峨精灵即刘蕙孙,乃刘季英之子。因为有了刘蕙孙的追记,使得这首词的本事变得很明确了。虽然刘蕙孙在后来写的《我所了解的王静安先生》一文中关于本事的描述有一些变化,譬如与冯友的关系便没有再提,旗女的身份虽然没有变,但前者说是洗衣女子,后来说是一家卖水老虎灶打水的女子。关于这首词的创作,也变成刘季英与王国维因为经常同时出门,总是看着这个大脚的旗女,便起了调侃之心,刘季英先作得“窈窕”二句,为静安所赏,但刘季英无力或无心成篇,遂将此二句奉送静安,数日后,静安续成此词。
其实,刘蕙孙后来的文字删去了旗女与冯友的恋爱关系,对于解读这首词倒是更称便捷了。除了“年十五”乃指称此女子已至“及笄”,是待嫁的年龄,可能与婚恋有关以外,此词本身并无爱情方面的直接描写,若因为刘蕙孙早期的文字而强作联想,也许语境就被刻意支离了。
无论是根据刘蕙孙的追记,还是直接勘察语境,此词的核心都是描述这位旗女的“天然”之态。“天然”的具体表现有三:其一,身材长相的天然之美,如“窈窕”“一树亭亭花乍吐”,都是状其身姿有一种自然风韵,而“亭亭”二字,尤可见其身材之修长;其二,举止自然大方,如“惯曳”二句,一方面写出了旗人惯常的装束,更以“不作纤纤步”表现出此女并未如汉族女子一般裹脚,而是一种天足,因为天足之自如,故其步履自然不是纤纤之态了。萧艾说:“‘惯曳长裾’,旗装也。‘不作纤纤步’,天足也。唯卖浆旗下女子,足以当之。”(《王国维诗词笺校》)是契合词境的。“曳”长裾正是为了便于放开步履,再缀一“惯”字,可见其素来天足大步之习惯。特以“不作”二字,状其自然之天性;而且此“不作”二字,实有藐视传统的意味,因为“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自来将纤纤细步视为女性柔婉品性之体现。其三,笑容灿烂之美。“嫣然”是描写其笑靥迷人之状。宋玉《登徒子好色赋》有“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之句,《文选》注即以“笑貌”来解释“嫣”字,阳城、下蔡皆为古地名,宋玉极言其笑容之美在当地引起的关注和震动情形。
王国维写这种“天然”的魅力,除了直接描写之外,还非常注重对比的写法。
上阕是将旗女与“人间”的女子群体作对比,此旗女在人群中一出现,就觉得其他女子不堪与比,黯然失色了,因为那种源自天然的窈窕身姿和嫣然之貌,是如此的清新脱俗。这一层对比其实已经将旗女之美拔出在众女之上。“通一顾”即仔细看一遍的意思。陈师道《小放歌行》诗云:“春风永巷闭娉婷,长使青楼误得名。不惜卷帘通一顾,怕君着眼未分明。”这首诗素被视为是陈师道以娉婷美女自喻高才,大概要尽力展现自己的才能,所以才“不惜卷帘通一顾”了,目的是让“君”看分明。王国维当然不一定就是这个意思了。陈师道诗之“通一顾”乃自炫之意,王国维词之“通一顾”不过是为了与人间的美女更多地进行比较的意思。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颜色”本身就是形容有姿色的女子,如白居易《长恨歌》说:“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人间这些平常看来颇有姿色的女子,在此旗女的映照下,也不免相形见绌,可见此旗女的美确实不同凡响。
下阕则将燕姬与吴娘进行地域性的对比。燕姬就是北方美女的意思,《古诗十九首》即有“燕赵多佳人”之句。而吴娘一般指江南尤其是苏州一带的女子。王国维此词虽然作于北京,但也是从苏州离开不久,故吴娘之美自是尚在印象之中。苏州女子以善舞出名,白居易《忆江南》有“吴娃双舞醉芙蓉”之句,极力形容吴地女子的舞姿之美。舞者多细腰,此细腰往往非天然长成,而是因舞蹈之需刻意训练而成,故此细腰多失自然之美。《韩非子》即有“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之说,可见此细腰背后其实饱含着心酸。且吴娃双舞,多因酒宴助兴而起,为取悦客人,自是极力表演。而一旦与“表演”有了关系,“天然”的韵味便不能不受到遏制。王国维《留园玉兰花》也有“窈窕吴娘自矜许,却来花底羞无语”之句,这种“矜许”自然有失天然了。所以客人虽或因一时之兴,曾当吴娘面夸其舞艺精湛,而吴娘遂因之更加卖力,浑然忘却“天然”之美实远在表演之上。
“除却天然,欲赠浑无语”乃是对此旗女的点睛之笔。为了突出“天然”二字,王国维真是用尽笔墨,在铺张中强化,在强化中点题,将一个长相出众、身姿绰约修长、笑容嫣嫣、步履大方的北方旗女形象塑造出来。这样健康、自然、大方的女性形象,在诗词中其实是并不多见的。刘季英和王国维固然是因一时之兴而作,或不无雅谑之意,但客观上呈现出来的这一种女性美却也一新耳目。
如果仅从字面上勘察这首《蝶恋花》,上面的分析自是切合本事、圆融自如的。刘季英或许只是欣赏旗女本身之美,故其拈出二句,也只在身姿体态的描写上。而王国维不仅用对比的手法将此旗女之美予以强化,更以“天然”二字涵括这种美之特质,则说此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王国维的审美观,当然是合乎情理的。陈永正说:“本词也可以作一篇词论读。”(《王国维诗词全编校注》)叶嘉莹认为此词通篇都具有象喻的潜能,“很可能是王氏将自己的为人修养与论词之见解的两种抽象情思化为具象之表达的‘造境’之作”(叶嘉莹、安易《王国维词新释辑评》)。而在我看来,这首词未必句句象喻,也不止是一篇词论,而完全可以视为在审美观念上以“天然”为旨归的一篇文学通论。参诸王国维其他论诗词曲之语,都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
王国维对自然美的推崇之情可见乎词。他在《宋元戏曲考》中曾将元曲视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又说:“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可见,“自然”乃是王国维对文学经典的一种基本认知。元曲“自然”品格的形成正因为那些作者在创作杂剧时,并非要以之求得名誉,也没有如司马迁一样要将作品“藏之名山,传之后人”(《报任安书》),以获后世之共鸣。“彼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乘兴而作,是他们笔下文字自然真实、活泼有致的原因所在。如《蝶恋花》中之旗女天足大步,即非邀人之赏,而是一种乘兴的姿态,故深得王国维欣赏。
比《宋元戏曲考》完成更早的《人间词话》,虽然以境界说驰名,但境界的核心也仍是落在“自然”二字。如关于造境与写境之分,写境本自然而来,造境也必合乎自然,这是王国维明确要求过的。他评价姜夔的词虽然“格韵高绝”,但毕竟读来如雾里看花,终究相隔一层,他把“不隔”作为词之审美的基本标准,也是心中悬着“自然”的缘故。清代词人纳兰性德被王国维视为“北宋以来,一人而已”,原因无非是其“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如果不论这些具体品评,王国维关于“大家之作”的总结性意见,也不过是“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三句话而已,而每一句都关合着“自然”的要义。明乎上述种种,可见王国维对“自然”的推崇固是一贯的,则其对生活中所遇见的具有自然之美的女性会多一份关注和青睐,也就可以理解了。尤其是因为他反对“矫揉妆束之态”,则其对吴娘善舞却为腰肢所误,自可对应来看。
《人间词话》《宋元戏曲考》皆撰于此《蝶恋花》之后,我们固然可以将此二书对自然之美的推崇视为是《蝶恋花》对“天然”之美特加赏爱的延续。但若由《蝶恋花》一词追溯其源,则王国维此前所撰《文学小言》一组17则,就特别值得关注了。
作为早期文学观念的集中表述,王国维承西方之思想,提出“文学者,游戏的事业也”之说,而所谓“游戏”,就是排除了利禄的诱惑和刻意修饰的艺术。所以在王国维的语境中,“的文学”“文绣的文学”,都不是真文学,因为其背离了“游戏”之心和自然之美。
自然之美的底蕴尤在“真实”二字。真实既是一种人格体现,又是一种艺术传达。王国维把屈原、陶渊明、杜甫、苏轼四人作为中国文学之杰出代表,即是其“高尚伟大之文学”中包含着“高尚伟大之人格”。这种文学与人格的合一,在艺术上的重要体现之一便是根植于真实的自然。如屈原的“感自己之感,言自己之言”,便是最突出之例,而宋玉、景差及以下辞人便不免愈趋而下了。
很显然,《文学小言》的文学观念,在这首《蝶恋花》中有着生动的回响。王国维以一个旗女的“天然”之美,与有着“妆束”“文绣”嫌疑的吴娘之舞对照而言,再度将“自然”之韵致彰显出来,并在此后的《人间词话》《宋元戏曲考》中继续拓展深化这一话题。由这一理论的演绎过程,也可见出《蝶恋花》一词在这种审美思想前后绾合中的特别意义。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在这篇赠序里,作者叙述个人早年虚心求教和勤苦学习的经历,生动而具体地描述了自己借书求师之难,饥寒奔走之苦,并与太学生优越的条件加以对比,有力地说明学业能否有所成就,主要在于主观努力,不在天资的高下和条件的优劣,以勉励青年人珍惜良好的读书环境,专心治学。全文结构严谨,详略有致,用对比说理,在叙事中穿插细节描绘,读来生动感人。
全文分三大段。
第一段写自己青少年时代求学的情形,着意突出其“勤且艰”的好学精神。内中又分四个层次。第一层从借书之难写自己学习条件的艰苦。因家贫无书,只好借书、抄书,尽管天大寒,砚结冰,手指冻僵,也不敢稍有懈怠。第二层从求师之难,写虚心好学的必要。百里求师,恭谨小心。虽遇叱咄,终有所获。第三层从生活条件之难,写自己安于清贫,不慕富贵,因学有所得,故只觉其乐而不觉其苦,强调只要精神充实,生活条件的艰苦是微不足道的。第四层是这一段的总结。由于自己不怕各种艰难,勤苦学习,所以终于学有所成。虽然作者谦虚地说自己“未有所成”,但一代大儒的事实,是不待自言而人都明白的。最后“况才之过于余者乎”的反诘句承前启后,内容十分丰富。首先作者用反诘的语气强调了天分稍高的人若能像自己这样勤奋,必能取得越自己的卓绝成就。同时言外之意是说自己并不是天才,所以能取得现在的成绩,都是勤奋苦学的结果。推而言之,人若不是天资过分低下,学无所成,就只怪自己刻苦努力不够了。从下文知道,马生是一个勤奋好学的青年,他只要坚持下去,其前途也是不可限量的。所以这一句话虽寥寥数字,但含义深厚,作用大,既照应了上文,又关联了下文,扣紧了赠序的主题,把自己对马生的劝诫、勉励和期望,诚恳而又不失含蓄地从容道出,表现出“雍容浑穆”的大家风度。
第二段紧承第一段,写当代太学生学习条件的优越,与作者青年时代求学的艰难形成鲜明的对照,从反面强调了勤苦学习的必要性。“日有廪稍之供”云云是与上文生活条件之苦对比,“有司业、博士为之师”云云是与上文求师之难对比,“凡所宜有之书,皆集于此”云云,与上文借书之难对比。通过对比,人们很清楚地看出当今太学生在读书、求师、生活等几个方面,都比作者当年的求学条件优越得多,但却业有未精,德有未成。最后用一个选择句式又加一个反诘句式,强调指出:关键就在于这些太学生既不勤奋又不刻苦。这又是对上段第四层的照应。
以上两段从正反两个方面强调了勤苦学习的重要性,虽未明言是对马生的劝励,而劝励之意自明。然而文章毕竟是为马生而作的,所以至第三段便明确地写到马生,点明写序的目的,这就是“道为学之难”,“勉乡人以学者”。因为劝励的内容在上两段中已经写足,所以这里便只讲些推奖褒美的话,但是殷切款诚之意,马生是不难心领神会的。
宋濂为人宽厚诚谨,谦恭下人。此文也是一如其人,写得情辞婉转,平易亲切。其实按他的声望、地位,他完全可以摆出长者的架子,正面说理大发议论,把这个青年教训一通的。然而他却不这样做。他绝口不说你们青年应当怎样怎样,而只是说“我”曾经怎样怎样,自己放在与对方平等的地位上,用自己亲身的经历和切身的体会去和人谈心。不仅从道理上,而且从形象上、情感上去启发影响读者,使人感到在文章深处有一种崇高的人格感召力量,在阅读过程中,读者会在不知不觉中缩短了与作者思想上的距离,赞同他的意见,并乐于照着他的意见去做。写文章要能达到这一步,决非只是一个文章技巧问题,这是需要有深厚的思想修养作基础的。
其次,作者在说理上,也不是凭空论道,而是善于让思想、道理从事实的叙述中自然地流露出来。而在事实的叙述中,又善于将概括的述说与典型的细节描绘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就使文章具体实在,仅在行文上简练生动,而且还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例如在说到读书之难时,作者在概括地叙述了自己因家贫无书,不得不借书、抄书,计日以还的情形后说:“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通过这样一个典型的细节描写,就使人对作者当初读书的勤奋及学习条件的艰苦,有了一个生动形象的具体感受。理在事中,而事颇感人。这也是此文使人乐于赞同并接受作者意见的又一个内在的原因。
而且,文章浑然天成,内在结构却十分严密而紧凑。本来文章所赠送的对象是一篇之主体。然而文章却偏把主体抛在一边,先从自己谈起,从容道来,由己及人,至最后才谈及赠送的对象。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匠心独运。在文章的深层结构中,主宾之间有一种紧密的内在联系,时时针对着主,处处照应到主,而却避免了一般赠序文章直露生硬的缺点,使文章委婉含蓄,意味深长。在写作中又成功地运用了对比映衬的手法,使左右有对比,前后有照应,文章于宽闲中显示严整,“鱼鱼雅雅,自中节度”。这一点给人的印象也是十分深刻的。
本文在写法方面,下述三者都值得学习:
一、紧扣中心,从不同角度加以阐述。本文的中心是个“学”字。作者记自己幼时如何“嗜学”,成年以后如何“慕道”,说太学诸生应专心学习,嘉许马生“善学”,及“道为学之难”以送马生等,由己及人,自始至终,无一不从“学”字着笔。写自己过去生活的清苦,今日太学条件的优越,仍然围绕着“学”字来写,只是角度不同。作者自述学习勤奋,勇于克服困难,是为现身说法,阐明主观努力的重要性,使马生从作者的经历中懂得学习必须“勤且艰”的道理。列举太学的生活、师资、设备等方面的情况,是为了说明客观条件的优越有利于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让马生认识到应该珍惜已有的条件,像作者那样专心求学,做到业精德成。这样将与学习有关的道理,通过具体事例与实际情况的叙述,从不同角度加以说明,使马生和读者都能从作者娓娓动听的叙述中受到启发,悟出怎样为学的道理。
二、概叙与细叙相结合。本文以记叙为主,记叙有概叙与细叙之分。作者通过概叙,对自己幼年以至成年刻苦学习的过程与全貌,做了粗线条的叙述;通过细叙,对典型材料、具体环境加以生动、细致的展开。两者结合,使叙述有点有面,既能使读者对作者艰苦学习的情况有整体的认识,又能对其中重点“细节”获得深刻的印象。如细叙“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能屈伸,弗之怠”这一“细节”,将作者长期“手自笔录,计日以还”的辛勤具体地反映出来。又如“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穷冬烈风,大雪深数尺,足肤皲裂而不知。至舍,四支僵劲不能动,……久而乃和”这段细叙,将“尝趋百里外”从师途中的环境与艰辛反映得很为生动。再如“先达……未尝稍降辞色。余立侍左右,援疑质理,俯身倾耳以听;或遇其叱咄,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俟其欣悦,则又请焉”这段细叙,将“从乡之先达执经叩问”时的尊师的神态和顽强学习的心理,真实地表现出来。此外,如同写衣着,对同舍生细加叙述,与肖像描写几乎没有区别,对自己则只用“缊袍敝衣”四字加以概叙,而对自己当时的心理状态却又用了细叙的手法。两者相辅相成,既表现了作者家境的贫寒,生活的俭朴,也反映出他的志趣的高尚。
三、对比方法的运用,是本文写法最明显的特点。主要将太学诸生学习条件的优越与作者自己过去学习时的艰苦进行对比;将自己从师时生活的俭朴与同舍生的奢华进行对比。注评时已分别说明,这里不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