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黄镇成游历浙江东阳时写的一首诗,一方面,作者用心观察途中美景,以轻快优美的笔触描写了如诗如画的山中景色,另一方面,也抒发了自己对人生的追求。
山谷有淡淡云烟,待穿过林子,日已西斜,溪边岸崩路塌,只有迂回而过,这时已是秋天,树叶渐少,才看到前面人家,水碓(dui)在转,溪沙上有一条木桥,再往前走,就看到乌桕,看上去就好像梅花一样。
作者的这首诗,描写的山景,似乎与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差不多,先林后村,过后是花,这野碓,山桥,更显出与世隔绝之境。
黄镇成一生不追逐名利,隐居不仕,好游山水,此诗的意境,淡泊而悠闲,这正是作者所向往和追求的,而“早梅花”一句,作者以梅花自比,独显其傲骨。
文章起笔写京师人与南方人对待竹子的不同态度,一贵一贱,形成鲜明的对照;进而推理叙写“绝徼海外人”可能有的态度,从而发出“世之好丑,亦何常之有”的慨叹;接下来既写人又写竹,借竹的形象对任光禄的人品进行了充分的肯定,点明他知竹爱竹的根源在于他不流于俗的美好品德。
入题之前,作者用了将近一半的篇幅,论述世人对竹的态度,其所论的内容虽说与记述的中心有关,但由于所涉的对象广泛,其中不仅有“斩竹而薪之”的江南人,还有“苟可致一竹,辄不惜数千钱”的京师人,甚至还有绝徼海外之人,一旦见竹,必有甚于京师人之宝之者。这就产生一种感觉,似乎这段文字并不是专为任君而书。在这里,形成对比的首先不是任君和贱竹者,而是江南人和京师人、绝徼海外之人。以三者不同的好恶之情,充分显示了世人“物去乡则益贵”的心理状态,从而得出“世之好丑,亦何常之有”的结论。
这一段内容有叙,有议,有结论,其本身就构成一个完整独立的系统,作者似乎只是有感而发,泛泛议论,显得随意而亲切。这一番议论的真实意义,是在文章提出任君植竹一事后才得到显露的。正因为对世人贵竹贱竹的心理有了充分的论述,所以任君植竹之事一经写出,其不同寻常处即豁然可见:他身居江南,却不同于江南人的贱竹;他贵竹,却又并非如京师人一样因竹难致之故。
前文所写及的众人对竹的态度本已各各有异,互成对照,而任君之所为又与他们完全不同,这恰如峰回路转,忽见其异。倘若没有前面足够的铺垫,或者仅以贱竹者与任君形成简单的对比,任君之举绝不会产生如此醒豁的感觉。前面一段似乎不甚经意写就的文字,实际上每一层都包含着作者的深意。
作者对中心事件本身只用寥寥数语一表而过,而对任君之言却记叙颇详。任君把植竹一事说得极为轻淡,简单地把如此做的原因归之于“可以不劳力而蓊然满园”。正是这一笔推动了文意的发展,并最终导出了题旨。因为任君的举动已在世人映衬之下显得极不寻常,而他那轻描淡写的表白却与他的举动形成了明显的反差,这不能不使人对他的话语产生疑问和揣测。
作者把“无乃独有所深好于竹,而不欲以告人欤”这样的推测之语作为引言以带出他对任君植竹意义的阐述,正表现了由上文所叙而引起的心理活动,文中接着对任君的赞美之辞,是上文所显现出来的内在走向之继续,是思维逻辑发展的必然,而不是勉强地加诸其身。经过层层推演,作品终于揭示出任君对竹的态度与世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任君之贵竹在于知竹,知竹又在于他的人格与竹自有某种相通之处;而“京师人之贵竹,与江南人之不贵竹,其为不知竹一也”。
作者最后断语,即使居地不产竹,任君必力致之;即使有足够的力量致奇花石,他也无意于此。有以上的反复衬托、对比和论析,这一推断的产生合情合理;同时,它与任君“吾不能与有力者争池亭花石之胜,独此取诸土之所有,可以不劳力而蓊然满园”的表白逆相绾合,也使这一段前面的揣测语有了结论。
全文以竹与花石这一对处于矛盾状态的物体为中心,以各种人对待它们的不同态度为线索,不断构成新的矛盾与统一。江南人与京师人对竹的态度截然不同,却在奇花石上存在着一致,由此就引出了新的比较对象——绝徼海外之人;而这三者皆非知竹者,又共同成为任君的对照,充分映衬出任君高尚的品格情操。全文前后环环相扣,舒卷自如,浑然—体。
建安时代,由于曹操招贤纳士,文人群集于邺下(今河北省临漳县) ,形成一个文学集团。其时曹操忙于军政大事,曹植比较年轻,而曹丕和这些文人“出则连舆,止则接席” (曹丕《与吴质书》) ,一同切磋诗文,相处密切。因此,他便成为“邺下风流”的核心人物。在那文学繁荣、创作经验不断积累和交流的情况下,文学理论研究有了基础,曹丕的文学思想逐渐孕育成熟; 同时,作家们也急需理论指导,于是,我国文学批评史上第一篇专论《典论·论文》便应运而生了。
这篇评论一开始就指出文人的一种积习: “文人相轻,自古而然”。随即举例说明:傅毅与班固相比,文才相差不远,在“伯仲于间”,但是班固却小看傅毅,嘲笑傅毅写起文章来没完没了,不能很好地驾驭文字。作者在举这个事例时,就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在叙述中寓批评于意。接着,文章分析“文人相轻”的原因,指出人们善于看到自己的长处,而文章并非只有一种体裁,能把各种体裁的文章都写得很好的人是少有的,所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看问题的片面性造成了“文人相轻”。文章在分析了“文人相轻”的原因于后,又举出一个谚语来说明问题,“里语曰: ‘家有弊帚,享于千金。’ 斯不自见于患也。”作者指出,这是看不见自己短处的弊病。文章至此为第一段。在这一段中,批评“文人相轻”,先说那些文人善于看到自己的长处,再说他们看不见自己的短处,从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交错论述,只寥寥数语,就把问题讲得很清楚。不过,曹丕论文,为什么首先批评“文人相轻”的积习呢? 因为这种积习,妨碍相互研究和取长补短,不利于文学的繁荣。而在曹丕看来,文章是“经国于大业,不朽于盛事”。所以对于这种妨碍文学繁荣的“文人相轻”的积习,一开始就提出批评。
第二段开始,遂举出建安七子。曹丕认为这“七子” “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就是说他们无所不学,为文不因袭别人,能够创新。又说他们都自以为是能日行千里的良马,仗着自己的才能,步伐一致地并肩驰骋,以这样的情况而能互相佩服,诚为难能可贵的了。这是称赞“七子”没有“文人相轻”的陋习。文章在上一段批评了 “文人相轻”的积习,这一段接着称赞“七子”能互相佩服的风范。一批评,一赞扬,作者的目的都在于培养一种良好的文坛风气,使文人能更好地互相尊重,互相切磋,互相学习,以促进文学的发展,来为“经国”服务,并求得“不朽”。至于作者自己,他认为是能“审己以度人”的,即能够看清自已再去衡量别人,所以能够避免“文人相轻”的积习,而平心地写出这篇《论文》。我们从这一段和上一段的对照中可以看出,作者是要改变“文人相轻”、“弊帚自珍”的积习,而代于以“审己以度人”的态度来公正地评论作家。“王粲长于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粲于匹也。”作者指出,王粲擅长于写辞赋,徐干的辞赋常有齐地舒缓于气,但是仍可以和王粲相媲美。接着举出王粲的《初征》、《登楼》、《槐赋》、《征思》四篇辞赋以及徐干的《玄猿》、《漏巵》、《圆扇》、《橘赋》四篇辞赋为例,说明即使是辞赋名家张衡和蔡邕的作品也没能超过它们。这是很高的评价。不过,作者随即指出: “然于他文,未能称是。”王粲和徐干对于其他体裁的文章,就不能象辞赋那样写得好了。这里对王粲和徐干的评论,既看到他们的长处,也看到他们的短处。“琳、瑀于章表书记,今于隽也。”对于陈琳、阮瑀,作者指出他们的奏章、表文、书信于类,是当今写得最出色的。至于别的文章如何呢?作者没有说,但不言而喻。这里同样是既看到他们的长处,也看到他们的短处。不过长处实写,短处虚写,以实带虚,言约意密,在修辞上是很高明的。“应玚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 对于应玚和刘桢的评价,从他们的文章风格着眼,各用四个字来概括其特点,兼及长处和短处,语言也极其凝练。“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以至乎杂以嘲戏。及其所善,扬、班俦也。”对于孔融,作者说他禀性和才气都很高妙,有超过别人的地方; 但不善于写理论文章,辞藻胜于说理,还常掺杂一些嘲戏的词句。这里对嘲戏于辞的批评,是有历史背景的,最明显的就是建安九年曹操破袁绍后,让曹丕娶了袁绍的儿媳甄氏,孔融遂写信给曹操,说: “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 ,嘲讽曹操。不过作者在指出孔融的短处后,接着说,至于孔融那些写得好的文章,是可以和扬雄、班固的文章相匹敌的,仍坚持全面地看一个作家。至此,论文的第三段结束。在这段评论中,曹丕力求用全面的观点、公正的态度来对待“七子”。从“七子”现存的文章来看,曹丕的这段评论是比较合乎实际的。不过,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或者还有些私人关系上的原因,曹丕对“七子”的评论,也还不免有偏颇于处。例如对孔融的评价就难免夹杂一些成见。据史载,孔融起初与曹操交好,后来“既见操雄诈渐著,数不能堪”。(《后汉书·孔融传》)对于把文章看成“经国于大业”的曹丕来说,孔融的政治态度,当然会引起他的不满。再加上为娶甄氏的事,孔融嘲讽曹操,曹丕当然也很难堪。所以,对孔融的评论,虽力求全面,终也难免有些成见和偏颇。正如郭绍虞先生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所说: “至于他对孔融,就称他‘不能持论,理不胜辞’ ,不免有些微辞了。”曹丕在这一段中,初次提出了文气问题,接触到文章风格和人的关系 (即与作家气质的关系),这是在曹丕于前不曾有人谈到过的,对后来文论的发展影响很大。
第四段开头,文章遥承第一段意脉,指出文学批评者的两种错误态度: “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又患闇于自见,谓己为贤。”接着再遥承“文非一体,鲜能备善”的意脉,进一步论述: “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于者偏也; 唯通才能备其体”。作者说明,文章的本源相同,支流各异,就是说既有共性,又有不同文体的特殊性。由此提出四科八目的文体论,认为奏议要典雅,书论要有条理,铭诔要崇尚真实,诗赋要辞藻华丽。这“四科”不同,作家的所长只偏于某些方面,只有具备各方面才能的人,才能掌握所有的文体。“通才”当然是很少的,所以,“闇于自见,谓己为贤”是不对的。曹丕把文体分类,虽非首创,但是他在前人的基础上大大前进了一步,把文体分得更细密了。他对各体的特点和要求的论述,虽然还不完全恰当和周密,但对我国文体论的发展,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贡献,是一个里程碑。在曹丕于前,人们对文章的认识,重在本;曹丕这种把本末结合起来的看法,推进了后来的文体研究。桓范的《世要论》、陆机的《文赋》、挚虞的《文章流别论》、李充的《翰林论》、刘勰的《文心雕龙》里的文体论,都是这篇《论文》中文体论的进一步发展。这一段既照应上文,又阐述了对文体的新鲜见解。笔法上不脱不黏,摇曳生姿。
文体各有特点,作家通常只长于某些方面,那么,为什么偏偏只长于此而不长于彼呢?曹丕在文章第五段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文以气为主。气于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曹丕认为,文章如何,主要在于作家的才气。俊爽超迈的阳刚于气和凝重沉郁的阴柔于气是有分别的,不是用力勉强可以达到的。他接着举例说:譬如音乐,曲调虽然相同,节奏法度也一样,但是运气行腔不一致,人的素质有巧有拙,即使父兄具备了这样的才能,也不能转移给自己的子弟。曹丕在一千七百多年前就提出“风格即人”的命题,这是难能可贵的。但是他过分强调了气质、个性、风格的天赋性,甚至说“不可力强而致”,这就陷入了“先天决定论”的泥潭。尽管如此,曹丕的文体论却启发了后来许多人去研究,对推动文艺批评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最后一段,作者先郑重指出: “盖文章经国于大业,不朽于盛事。”这是本着致用的精神强调了文学的价值。在曹丕的时代,文学本来还包括哲学、历史等著作,而以“文章”来称我们现在所说的文学。汉末的大动乱,使封建秩序遭到重大破坏,儒家思想的支配力量大为削弱,于是,文学从经学的支配下解脱出来,取得了独立的地位。曹丕抛弃前人轻视文学的观点,指出文学可以为“经国”服务,写得好的可以“不朽”。这种对文学的独立地位和重大作用的认识,在我国文学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罗根泽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所说: “曹丕是提出文学价值的第一人。”但曹丕对文学的社会功能的强调尚有过分于处。接着,曹丕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指出人的寿命有终了的时候,荣乐也只限于自己的一身,这两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不如文章能永远流传。可见文章的价值真是“不朽于盛事”。他鼓励文人们说: “是以古于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于辞,不托飞驰于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就是说古代作者从事写作,把见解表现在文章里面,就无须乎借助良史的文辞,无须乎依托权贵的势力,而名声自然流传于后世。这些话有力地促进了文学事业的发展。从事文学写作有这么大的意义,是不是所有文人都努力写作呢?曹丕说: 西伯被囚禁而推演易象作卦辞,周公旦显达而作《周礼》,不因穷困就不著作,也不因安乐就改变著作的意图。因此,古人轻视尺璧而重视寸阴,害怕时间流逝。可是,人们大都不肯奋发努力,贫贱时惧怕饥寒,富贵时纵情享乐。于是就只经营眼前的事务,而丢掉了千载不朽的功业——做文章。这里通过两种写作态度的对比,作者表现出他对前者的热情赞扬和对后者的强烈不满。随后,作者深有感慨地写道: “日月逝于上,体貌衰于下,忽然与万物迁化,斯志士于大痛也! ”曹丕简直是在大声疾呼,催促文人们抓紧时间,努力写作。末了,更以孔融等人已经逝世,唯有徐干著有《中论》,能够成一家于言的事例,说明抓紧有生于年努力写作的重要性。笔端带着感情,使人在觉得言于有理的同时,更受到情感的感染。
纵观全文,我国文学史上关于文学批评的几个重大问题: 文学的价值问题、作家的个性与作品的风格问题、文体问题、文学的批评态度问题等等,都已涉及到。虽然曹丕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并不完全恰当,而且对问题的论述仅仅是“略引端绪”,但它毕竟在文学批评史上起了奠基作用,对后代的影响是深远的。
《文心雕龙·才略篇》评论魏文(曹丕)于才说: “乐府清越,《典论》辨要。”用“辨要”二字来概括这篇文章的内容和语言特点,是非常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