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首诗传递了诗人无限复杂的感情,对兄弟的关爱之情充溢诗间。第一首写初得消息,怜弟而复自伤;第二首叙兄弟远离,而叹资生无计,不但兄弟两人难保,且家人命如悬丝。全诗语言精练,情感真挚,不事夸张与渲染,充分体现了杜诗的现实主义风格。
两首诗非常真切地道出了兄弟二人的手足之情,可以说句句是血,字字是泪。让人边读边为之心动。特别是最后四句,“不知临老日,招得几时魂”,“两京三十口,虽在命如丝”,从这诗句中,几乎能听到诗人的哀泣声,这不是夸张,也不是渲染,这是诗人真实心情的写照。
历史造成了兄弟之间相隔千里的局面,从而,也垒成了兄弟之情的坚实台阶。与其说,诗人在开展对弟弟的关怀,不如说,诗的主题在于“消息”的描绘到底怎样才能尽情。在诗的启程之际,已有书信的铺垫,不一定有热烈的问候,但骨肉联系的桥梁令人放心。作为隐私的“消息”,可以在诗的放大镜前,转化为公共事件的考察,从而,在勾勒兄弟之情与展露时局变化之间找到共同点。他的回函可以只装下这两首诗,而不必用散文体的书札:这两首诗兼顾了确切读者与理想读者的需要——即使是他的弟弟打开信札读到它们,也不会嫌弃其中载有的危言耸听,按照他所理解的文化传统,他能接听到他的哥哥诗与信合二为一的决心,以及当初哥哥耳畔响起的种种天籁。简言之,作为家人,远在千里之外的弟弟定能理解诗人给诗下的一个定义:诗是信念。
信,可谓对生存的禀告与报答;而诗,不妨理解为人生的筹划与安慰。正因为凭借诗的广阔胸怀,他在一种私密的二人对话中勇敢地涉及政局的动态。他不仅是要求亲人分享或分担他对时局的敏感,而且他假定了这种敏感一经装入诗的怀抱,就会变成认知世界的能力,从而与广袤历史并驾齐驱,赢得不朽。由不得他在回复中介绍异乡趣闻或者对一只乌鸦的十三种观察方式,他提笔之际,抬眼望去,就是烽烟的缭绕,竖耳听去,那边就有不绝的涕泣。他要在三种诉求上谋取平衡点:一是诗的体制,二是作为信仰的答复,三是因时制宜地参与现实的认知。随着笔墨的铺展,“弟弟”作为这两首诗的确切读者的惟一性被稀释了,他意识到了他人目光正流连其中,渐渐地,措辞摆脱了对信的服从或服务,更多地听命于诗的理想或理想读者的召唤。其中作为支撑信息的兄弟之情在兼顾中体现出惜墨如金的效果。
于是,当他直接指明弟弟的懦弱时,看似一反常态,但依靠对偶装置——那种能迅速擦拭言辞锋芒的设施,他顺利地促成了懦夫形象的合理化及其对情义的有增无损的奉献。在“吾衰”的表白之余,“汝懦”不再是丝毫的贬抑,反而像撬起诗人形象的一根杠杆。承认二人之间的共性,拉拢了词与词之间的缝隙,同时,也合乎诗历来所倡导的一事与另一事相辅相成的审美原则。可以说,通过诗的铺排,“弟弟”的懦弱变成了“哥哥”呵护的义务,以及为了承担这一义务他开展的内心斗争,尤其是个体的懦弱被置入一种宏大的时代背景中,使得读者有理由相信造成一个人懦弱的起因来自外部世界,而非这个人的天性。
事实上,探讨人的懦弱、衰老,并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也不容易谈出新意,不如当它们是时局在人身上形成的缩影,或者谓之诗人对生存时间的意识混淆了希望与怅望的边界,之后,借助诗的体制,他果断地从中摆脱出来,立即唤出两只鸟雀,擦着兄弟之情的古典波纹或者烽烟中隐隐约约的鼓点,飞跃了这一可能形成险情的话题。
孟子是战国时期的大思想家。孟子从小丧父,全靠母亲倪氏一人日夜纺纱织布,挑起生活重担。倪氏是个勤劳而有见识的妇女,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读书上进,早日成才。
一次, 孟母看到孟轲在跟邻居家的小孩儿打架,孟母觉得这里的环境不好,于是搬家了。
这次她把家搬到了荒郊野外。一天,孟子看到一溜穿着孝服的送葬队伍,哭哭啼啼地抬着棺材来到坟地,几个精壮小伙子用锄头挖出墓穴,把棺材埋了。他觉得挺好玩,就模仿着他们的动作,也用树枝挖开地面,认认真真地把一根小树枝当作死人埋了下去。直到孟母找来,才把他拉回了家。
(学商人磨刀,如果没有这一段不成立下一段第三次搬家)
孟母第三次搬家了。这次的家隔壁是一所学堂,有个胡子花白的老师教着一群大大小小的学生。老师每天摇头晃脑地领着学生念书,那拖腔拖调的声音就像唱歌,调皮的孟轲也跟着摇头晃脑地念了起来。孟母以为儿子喜欢念书了,高兴得很,就把孟轲送去上学。
可是有一天,孟轲逃学了。孟母知道后伤透了心。等孟轲玩够了回来,孟母把他叫到身边,说:“你贪玩逃学不读书,就像剪断了的布一样,织不成布;织不成布,就没有衣服穿;不好好读书,你就永远成不了人才。”说着,抄起剪刀,“哗”的一声,把织机上将要织好的布全剪断了。
孟轲吓得愣住了。这一次,孟轲心里真正受到了震动。他认真地思考了很久,终于明白了道理,从此专心读起书来。由于他天资聪明,后来又专门跟孔子的孙子子思学习,终于成了儒家学说的主要代表人物。
这是一首代言体的诗,要“言”的是“春怨”。诗中无一“春”字,但从写景可见;至于“怨”字,则只能从字里行间细加品味,仔细琢磨了。本诗截写了思妇在一个早晨里的所闻所见所思。写出了她在暮春时节对久戍西疆的丈夫的离惜别绪。言辞虽无怨字,“怨意”却无形中流露了出来。
一二句中“朝日”,犹日日,时俗口语;春暮莺稀,故谓“残莺”。“朝日”、“残莺”不仅点出暮春之晨的季节,时间,也使人们的想象自然从今晨的镜头回溯昨夜以至整个春天。阳光八室,晓莺啼愁,又一个恼人的春夜度过了。“残”字流露出她的迟暮之忧, “伴”字更传达出她的孤凄之感。
时至暮春,独守空闺,自然怨忧满怀,偏偏几只残莺似乎也察知闺中思妇的孤寂,天天来陪伴着她叫个不停,更令人愁肠百结。愁之无奈,只好拉开窗帘,目之所见,芳草萋萋,碧色天涯。这无边的春色,既能勾起往日“草色青青送马蹄”的回忆,也可以引起草绿有期,征人难待的悲恨。眼前所见,心中所思,景、事相连,更惹动无限伤怀。她只得再次将视线移开。
三四句别具匠心。“时有东风入”为“千条尽向西”之因,在东风的吹拂下,杨柳千条向西摇摆,既写出了眼前景又传递出心中情。因为唐时征戍多在西陲,征人所在,妾之所向,“杨柳千条尽向西”,正形象概括了那离魂倩女,玉立亭亭,忧思万缕,终日西望的情景。如此终篇,收到了情深意挚,含而不露,扣人心弦,余味不尽的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