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首小令都专门以山为题材,它们虽然没有像其他词那样标明词题,但每首的头一个字“山”,可以说即分别代表着各自的题目。
这三首小令所写重点不同,合起来却是完整的组诗。它们共同的显著特点在于运用了整体象征的创作方法。象征是人们常用的艺术方法,如有人用狮子象征力量,有人用鸽子象征和平,有人用香草象征美人,有人用同海的搏斗象征人生拼搏等。毛泽东在此则用山的形象来象征红军形象,通过他的精巧艺术构思,让象征者与被象征者在气势、气概、精神、气质诸方面,获得了内在联系。它们既都是写山,同时又都是写红军,既是咏山曲,又是歌颂英雄红军的乐章。三首各写出一个侧面、一个特点,表面上处处写山,写山峦姿态,山野情趣,翻山滋味,实际上是处处借山象征红军,通过咏山来歌颂红军。
它们虽是小令,但格调却是雄浑豪放的。意境磅礴、壮观、豪迈;夸张、比喻、象征、衬托、赞叹、抒情、寄意并举;同调重奏复沓、往复旋还,节奏紧凑,回肠荡气,非同凡响。
第一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高,实质上是写红军越过高山时,所表现出的藐视困难、一往无前、不可屈服的精神气概。毛泽东引了一首民谣作为原注,那民谣正是极力形容山之高的,高到仅仅“离天三尺三”,因此“人过要低头,马过要下鞍”,一般的人和马都得向它屈服。然而,红军在这样的高山面前,却“快马加鞭未下鞍”。这里的“快”字是状写马的行进速度的,马在如此高山面前毫无畏色,没有止步。依旧快速前进;而骑在马背上的人则更神气了,居然还要加劲扬鞭催快马,因而人、马都飞驰而过。未下鞍,一是说红军的马过时没有卸鞍,一反民谣所说的“马过要下鞍”的习惯;二是说红军过时没有下马,当然也不会低头,一反民谣所说的“人过要低头”的习惯;那么,无疑是高山低头了。同样险峻的高山,在不同的人和马面前,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这便富于神奇性地反衬了红军足以征服一切艰难险阻而不为任何艰难险阻所屈服的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惊回首,离天三尺三。”毛泽东写得很幽默,待到纵马扬鞭飞奔过去以后,再回头仰望,不觉猛然大吃一惊。惊,既是对极高极险的山望而吃惊,同时也传达出一种翻越高耸云天的大山后的惊喜、自豪的神情。“离天三尺三”并非实数,而是夸张,用夸张笔法极写山之高峻,从而反衬、烘托红军飞驰过山的英雄形象,突出红军一往无前的精神气概和实现战略转移的急迫心情。
第二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大,写群山之磅礴、险峻,实质上是写红军在万山丛中英勇战斗的雄伟、豪迈的气概。毛泽东首先用大海来比喻、描写山:“山,倒海翻江卷巨澜。”毛泽东从高处放眼望去,千山万岭逶迤起伏,因而他感觉势如江海倒翻,怒潮猛卷,连天排空,汹涌澎湃。接着,又用驰骋中的万马来比喻、描写山:“奔腾急,万马战犹酣。”诗圣杜甫在《病橘》中用过“奔腾”一词: “忆昔南海使,奔腾献荔枝。”即飞奔急驰之意。毛泽东再加一“急”字,则其快如飞之速度已达极点。毛泽东久望险峻的群山,联系自己指挥千军万马南征北战的深切体验,因此又觉得它们恰如鏖战中的千军万马在奔腾。这样,毛泽东连用两个比喻,就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千山万岭的磅礴、雄伟的气势。
但是,在毛泽东的艺术构思中,山的雄姿与红军的雄姿是相对应的,写山就是为着写红军。群山万岭的雄伟气魄,正可见红军的伟大气魄。群山万岭正是红军历经之地,因此人们既可想见红军在那里急速进军的英雄姿态,也可想见红军在那里的战斗姿态和激战场面,从而使雄姿英发、骁勇善战的红军形象,巍然屹立起来了。
第三首写的是山的峻峭。作者用夸张与想象写出奇峰凸起的壮观景象。他用“刺破青天”的宝剑形容山的峭拔陡直,这把锋利的“宝剑”把天都刺破了,可是锋刃一点也没有残破。山的峭立与峭锐被诗人刻画得力透纸背,在古往今来写山的诗句中,可谓无与伦比,石破天惊。而最后一句的想象更是神奇,让人联想到女娲补天的神话:“共工氏与颛顼氏争为帝,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天缺,断鳌足以立四极。”神话中的天柱支撑起天空,诗人引用其意,说被刺破的青天仿佛要掉下来,幸亏这些山像坚挺的柱子支撑起天空,使之不致坠落,从而表现出山的雄伟、坚实。与上两首词相同,对山的描写让人自然地联想到与山一样顶天立地、坚强挺拔的红军战士。英勇的红军与国民党军队作战时,就像这直插云霄的利剑,又像这擎天的石柱,坚不可摧,给置民族危亡于不顾的国民党以沉重的打击。
毛泽东的这三首小令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了云贵山峦的气势形貌。它们各自独立,但又互相补充,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诗人用如此气势磅礴的笔法来写小令,这在词的创作史中前无古人。南宋词坛豪放派的领袖辛弃疾曾经写道:“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贺新郎》)用山的矫健妩媚来写自己的个性品格。这种散文化的写法已经是对传统本色词的突破,而千载之后的伟人毛泽东则更为大胆地运用比喻想象的手法,使用气势磅礴的语言,写出了一种具有崭新面貌的小令。虽然宋末的风雅派词人张炎曾说,“词之难于小令,如诗之难于绝句,不过十数句,一字一句闲不得,末句最当留意,有有余不尽之意乃佳”(《乐府指迷》),强调的是小令的含蓄蕴藉,意在言外,只有毛泽东这样的气魄胸襟,才能创作出如此大气磅礴的小令,可以说是大手笔、大气概。
螃蟹,一般被视为横行无忌、为非作歹的反面典型形象,皮日休在这首诗中所吟咏的螃蟹可以有不同的诠释。有人认为此诗赋以螃蟹不畏强暴的叛逆性格。按照这种说法,在这首诗中,诗人热情地赞扬了螃蟹的铮铮之骨、无畏之心和不惧强权、敢于“犯上”的壮举,寄托了他对无私无畏、敢于“横行”、冲撞人间“龙庭”的反抗精神的热烈赞美和大声呼唤。尤其是三四两句,说螃蟹不仅不怕天帝雷电,而且更不怕海龙王的强权,含蓄地表达了诗人对螃蟹不畏强暴的叛逆性格的颂扬之情。但也有人认为此诗对螃蟹形象的刻画,是塑造了一个横行无忌、为非作歹的反面典型形象,入木三分地讽刺了社会上一些横行霸道之人。所谓诗无达诂,两种理解都不无道理。
这首诗在艺术表现技巧上很有值得称道之处。首先,是多侧面的形象描写。首句“未游沧海早知名”,是通过诗人久闻螃蟹大名,从远处来极写蟹在诗人心中的崇高地位。一个“早”字,既显示了螃蟹所负盛名时间之久,又表现了诗人对螃蟹品格爱慕之日深。次句“有骨还从肉上生”,重在描写螃蟹的外形。“有骨”,有甲壳,是螃蟹与无骨软体动物的重要区别,也是它赖以生存的手段。“有骨”二字暗寓了诗人对螃蟹身有傲骨的赞美之情。三、四两句“莫道无心畏雷电,海龙王处也横行”,是从心灵世界的角度为螃蟹敷彩。传说天帝是宇宙的最高统治者,海龙王是水族的主宰,雷电是天帝怒气的产物。螃蟹不仅不怕天帝雷电,而且更不惧龙王的强权,即使在龙王的龙庭中,它也敢于“横行”。正是由于这多方面的镂刻,从而使螃蟹不畏强权的叛逆性格具有了立体感。
其次,把深厚的思想感情含蓄地寄寓在妙趣横生的形象中,也是此诗的显著艺术特色。封建秩序不容许叛逆思想的公开表达,诗歌的艺术规律也要求作者的思想倾向要尽力融入艺术形象中,这些都是诗人以“横行”之蟹的形象寄寓反抗意识的原因。诗中,诗人颂扬螃蟹的叛逆性格,并未流于直露,而是从“名”“骨”“心”“横行”等侧面逐层对蟹的形象赋之于人的品格、加以刻画、让读者从蟹那具有立体感的形象中自行品味蕴含其中的主旨思想。
此诗语言形象、幽默、传神,把螃蟹的形象和神态写得活灵活现,全诗不著一个“蟹”字,对蟹的写照可谓极致。
这是一首充满轻快旋律和酣畅情致的喜雨诗。这年夏秋间,久晴不雨,秋禾枯焦。至七月二十五日夜间止,大雨三日,庄稼得救。久旱遇雨,欣喜若狂,连衣服、床铺湿了也顾不得,表达了诗人的喜雨之情和对民生的关注。诗人欢欣鼓舞,写了这首七律。
首联写喜雨,从晚上下雨写起。“一夕骄阳”与“梦回凉冷”是鲜明的对比。诗人在闷热的天气中入睡,一觉醒来,白天烈日的余威已被全部扫除,代之以清凉舒适的夜风,原来天下起了大雨。这两句虽然是实事实写,但由原先对气候的不满忽地改变成很满意,细微地反映了诗人心中的喜悦。诗人同时又选了“梦回”这一时刻,来表达自己这份心情,更加显出意外地惊喜———这场雨,诗人已经盼望很久了。
次联写对雨的感受,用江西诗派诗人的惯技,融化前人诗句为己用。出句“不愁屋漏床床湿”,用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床头屋漏无干处”句;对句“且喜溪流岸岸深”,用杜甫《春日江村》“春流岸岸深”句。诗虽用前人成句,但贴切眼前景事,与首联一意相贯,在原句基础上加了“不愁”、“且喜”二语,在旧句上翻出了新意,达到了能生能活而自成佳句的要求。诗是写听雨,又形象地道出了盼雨的心情,也隐隐表示自己的喜雨不单单是因为大雨赶走了炎热,带来了凉爽,这就引伏第三联的情感,也为尾联预留地步,所以元方回评说这联写得流动便利。
第三联仍写喜雨。一句是想象之辞,说明自己喜雨,是因为这场及时雨,使庄稼能喝个饱,秋收有望;一句是以听雨打桐叶,寄托自己欣喜的心情。江西诗派学杜,在炼字上花工夫,尤注重虚字的锤炼。这联中的“应”字、“最”字,都下得很有精神,加深了句意。不过,出句的“千里稻花应秀色”,也见唐殷尧藩《喜雨》诗,不知是偶同还是有意袭用。钱钟书《宋诗选注》对这联的对句有独到的评价:“在古代诗歌里,秋夜听雨打梧桐照例是个教人失眠添闷的境界,像唐人刘媛的《长门怨》说:‘雨滴梧桐秋夜长,愁心和雨断昭阳。泪痕不学君恩断,拭却千行更万行。’又如温庭筠《更漏子》词说:‘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曾几这里来了个旧调翻新,听见梧桐上的潇潇冷雨,就想象庄稼的欣欣生意,假使他睡不着,那也是‘喜而不寐’。”这段话,对我们理解这句诗很有帮助。当然,说到底,这样的写法就是将旧事翻新,打破常规,也就是江西诗派要求的“以俗为雅,以故为新”及“脱胎换骨”。
尾联纯抒情,把原来的情感更转高一层,说遇到了这样的好雨,像我这没有田地的人尚且如此高兴,更何况那些盼望丰收、渴求雨水的农夫们呢?诗用“犹”、“何况”数字承先启后,是故意通过自抑而达到高涨。正因为诗人没田,他的欢欣鼓舞才有更深的意义,他与民同乐的心意也完全表达了出来,所以清纪昀评说:“精神饱满,一结尤完足酣畅。”
这首诗从谋篇到句法,都是典型的江西诗派风格。但诗写得情真意切,所以不觉得峭硬。尤其可贵的是,江西诗派学杜,常常表现在技巧上;这首诗学杜,除技巧外,还学习了杜诗关心民瘼,注意在诗歌中树立自我形象,讲究诗格,所以更为成功。
这首诗可以与刘禹锡《酬乐天咏老见示》赠诗对比赏析:
刘禹锡和白居易晚年都患眼疾、足疾,看书、行动多有不便,从这点上说,他们是同病相怜了,面对这样的晚景,白居易产生了一种消极、悲观的情绪,并且写了这首《咏老赠梦得》一首给刘禹锡(字梦得)。 刘禹锡读了白居易的诗,写了《酬乐天咏老见示》回赠:“人谁不顾老,老去有谁怜?身瘦带频减,发稀帽自偏。废书缘惜眼,多灸为随年。经事还谙事,阅人如阅川。细思皆幸矣,下此便翛然。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
从白老的“咏老”诗中,看到作者的性格和行为。他们两人同在一年出生,也同享古稀高龄;而在遭际上,则大不相同,刘禹锡比白居易坎坷很多。早期,二人初入仕途,都有匡国救民之宏志。但遇到挫折后,白则本着传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之旨而明哲保身。但刘则屡经坎坷而不屈不挠,直至老而不休。所以在思想上两人是同而又有别的。他们万劫余生,都享古稀高寿,晚年同在洛阳,亦官亦隐,日夕唱酬。上述两诗就是当时之作也,道出了他们各自肺腑之言。
在两首诗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两人对老的态度。白居易的诗生动地揭述老人之处境和心态;而刘禹锡诗除了写老态入木三分之外,更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之概,“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难怪结语两句能脍炙人口,历千年而不衰了。这并不是说刘写诗技巧比白高明,而是由于诗是言志,两人对人生看法有所不同。人生观的差异,反映在文字上也就各异其趣。结果就表现为消极和积极的分歧。刘禹锡诗之前六句是对白诗的回答和补充,后六句则是对“老”的颂赞,使人读后会觉得“老”并不可怕,而更充满希望。这是诗的可贵之处,自然百读不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