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乾道本《于湖先生长短句》,此词调名下另有小题“荆州约马举先登城楼观塞”,此词当为作者任知荆南府兼荆湖北路安抚使时的作品。“观塞”即观望边塞。这时荆州北面的襄樊尚是宋地,这里“塞”应是指荆州郊外的防御工事。
这首词抒写了因观塞而激起的对中原沦陷的悲痛之情,上阕写观塞,下阕抒悲感。首句写要塞郊野的自然景象,并点明时节。“霜日明霄”绘出晴空万里的秋日景象,降霜天气必是白色晴明的。“水蘸空”即水和天空相接。荆州城东有长湖,“蘸空”之水或此湖水。这句写得水天空阔,下下辉映,是荆州郊野平原地带的实景。次句切合观塞,耳目所触,一片军戎气氛。“鞘为鞭梢”。“绣旗”为绣有物状的军旗。响亮的鞭声,耀眼的红旗,俱是从耳目易感的对东西突出,故给人的印象极为深切。“澹烟”句把视线展开,显出边地莽莽无垠的辽阔景象。如果说首句还是自然景象对作者感官的客观反映,这句可说是词人极目观望的深心感受,眼前景色,内心思绪,俱是一片茫茫。正如王维诗“山色有无中”,虽景象近似,而象外之意至为深远。东坡曾称柳永的“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谓“不减唐人高处”,对这句也可如此看待。
由观塞而自然地想到沦陷的中原,“万里”句即是观塞时引起的感慨。“烽火”为边地报警的设施,而中原一切自不待言,亦不忍言,只这样提点一下,可抵千言万语,这其间含有无限难以诉说的悲惨酸辛。“一尊”句承上启下,北望中原,无限感慨,欲藉酒消遣,而酒罢益悲,真是“举杯消愁愁更愁”,于是不禁向风挥泪。“浊酒”为颜色浑浊的酒,常用于表现艰苦的生活中,微带有粗犷悲壮之意。范仲淹《渔家傲》云:“浊酒一杯家万里”。“戍楼东”,指作者所登荆州东门城楼“”东“字似非无意,实指南宋都城所在的方位。”挥泪“即洒泪,表现内心悲戚之深。秋风吹来,令人不寒而栗,感念中原未复,人民陷于水火之中,而朝廷只求苟安,不图恢复,故觉风亦满含悲意。
此词上阕描写望中要塞景色,明丽壮阔,其中景物也隐约隐呈作者的感情色彩,眼前一片清丽,而人的心情却深藏阴黯。下阕抒发感慨,从人的活动中表现。在读者眼前俨然呈现一位北望中原悲愤填膺的志士形象。整首词色彩鲜丽,而意绪悲凉,词气雄健,而蕴蓄深厚,是一首具有强烈爱国感情的小词,与其《六州歌头》同为南宋前期的爱国词名作。
汉代乐府中也有《日出入》篇,它咏叹的是太阳出入无穷,而人的生命有限,于是幻想骑上六龙成仙上天。李白的这首拟作一反其意,认为日出日落、四时变化,都是自然规律的表现,而人是不能违背和超脱自然规律的,只有委顺它、适应它,同自然融为一体,这才符合天理人情。这种思想,表现出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光彩。
诗凡三换韵,作者抒情言志也随着韵脚的变换而逐渐推进、深化。前六句,从太阳的东升西落说起,古代神话讲,羲和每日赶了六条龙载上太阳神在天空中从东到西行驶。然而李白却认为,太阳每天从东升起,“历天”而西落,这是其本身的规律而不是什么“神”在指挥、操纵。否则,“六龙安在?”意谓:六条龙又停留在什么地方呢?这是反问句式,实际上否认了六龙存在的可能性,当然,羲和驱日也就荒诞不可信了。太阳运行,终古不息,人非元气,是不能够与之同升共落的。“徘徊”两字用得极妙,太阳东升西落,犹如人之徘徊,多么形象生动。在这一段中,诗人一连用了“似”、“安在”、“安得”这些不肯定、不确认的语词,并且连用了两个问句,这是有意提出问题,借以引起读者的深省。诗人故意不作正面的阐述而以反诘的方式提问,又使语气变得更加肯定有力。
中间四句,是说草木的繁荣和凋落,万物的兴盛和衰歇,都是自然规律的表现,它们自荣自落,荣既不用感谢谁,落也不用怨恨谁,因为根本不存在某个超自然的“神”在那里主宰着四时的变化更迭。这四句诗是全篇的点题之处、核心所在。“草不”、“木不”两句,连用两个“不”字,加强了肯定的语气,显得果断而有力。“谁挥鞭策驱四运”这一问,更增强气势。这个“谁”字尤其值得思索。对于这一问,作者的回答是:“万物兴歇皆自然。”回答是断然的,不是神而是自然。此句质朴刚劲,斩钉截铁,给人以字字千钧之感。
最后八句中,诗人首先连用了两个诘问句,对传说中驾驭太阳的羲和和挥退太阳的大力士鲁阳公予以怀疑,投以嘲笑:羲和呵羲和,你怎么会沉埋到浩渺无际的波涛之中去了呢?鲁阳公呵鲁阳公,你又有什么能耐挥戈叫太阳停下来?这是屈原“天问”式的笔法,这里,李白不仅继承了屈原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而且比屈原更富于探索的精神。李白不单单是提出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回答问题。既然宇宙万物都有自己的规律,那么硬要违背这种自然规律(“逆道违天”),就必然是不真实的,不可能的,而且是自欺欺人的了(“矫诬实多”)。照李白看来,正确的态度应该是:顺应自然规律,同自然(即“元气”,亦即“溟涬”)融为一体,混而为一,在精神上包罗和占有(“囊括”)天地宇宙(“大块”)。人如果做到了这一点,就能够达到与溟涬“齐生死”的境界了。
西方的文艺理论家在谈到积极浪漫主义的时候,常常喜欢用三个“大”来概括其特点:口气大、力气大、才气大。这种特点在李白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李白诗中曾反复出现过关于大鹏、关于天马、关于长江黄河和名山大岭的巨大而宏伟的形象。如果把李白的全部诗作比作交响乐的话,那么这些宏大形象就是这支交响乐中主导的旋律,就是这支交响乐中非常突出的、经常再现的主题乐章。在这些宏大的形象中,始终跳跃着一个鲜活的灵魂,这,就是诗人自己的个性。诗人写大鹏:“燀赫乎宇宙,凭陵乎昆仑,一鼓一舞,烟朦沙昏,五岳为之震荡,百川为之崩奔”(《大鹏赋》);诗人写天马:“嘶青云,振绿发”,“腾昆仑,历西极”,“口喷红光汗沟朱”,“曾陪时龙跃天衢”(《天马歌》)。诗人所写的山是:“太白与我语,为我开天关。愿乘泠风去,直出浮云间”(《登太白峰》);诗人所写的水是:“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泻入胸怀间”(《赠裴十四》)。李白总爱写宏伟巨大、不同凡响的自然形象,而在这些形象中又流露出这样大的口气,焕发着这样大的力气和才气,其原因就在这首《日出入行》的最后两句中──“吾将囊括大块,浩然与溟涬同科!”这是诗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自我形象。这个能与“溟涬同科”的“自我”,是李白精神力量的源泉,也是他浪漫主义创作方法的思想基础。
李白受老庄影响颇深,也很崇奉道教。一度曾潜心学道,梦想羽化登仙,享受长生之乐。但从这首诗看,他对这种“逆道违天”的思想和行动,是怀疑和否定的。他实际上用自己的诗篇否定了自己的行动。这正反映出诗人的矛盾心理。
这首诗,在表现手法上,把述事、抒情和说理结合起来,既跳开了空泛的抒情,又规避了抽象的说理,而是情中见理,理中寓情,情理相互生发。诗中频频出现神话传说,洋溢着浓郁而热烈的浪漫主义色彩,而诗人则在对神话传说中人事的辩驳、揶揄和否定的抒写中,把“天道自然”的思想轻轻点出,显得十分自如、贴切,情和理契合无间。诗篇采用了杂言句式,从二字句到九字句都有,不拘一格,灵活自如。其中又或问或答,波澜起伏,表达了深刻的哲理,而且那样具有论辩性和说服力。整首诗读来轻快、活泼而又不失凝重。
杜审言在狭窄的领域里是一个天才。如果他生活在诗歌范围较广阔的时代,或拥有反抗的、冒险的诗歌个性,那么他将可能成为一位重要的诗人。按照实际情况来说,他致力于将诗歌写得直率优美,这在当时的宫廷诗人中是罕见的。杜审言首先是一位文体家,他的作品具有特别的价值——精练的词语和轻度的句法转换,这是无法翻译出来的。甚至连他的正规宫廷应景诗,也闪耀着流畅的光芒,使其他宫廷诗人显得呆板。这组诗就是这样的典型例子。
其中,第一首诗的首联被《唐人句法》引为对句典范,保存在宋代的诗论集《诗人玉屑》中。这一联作为开头是突兀的,它的风格及自然景物支配人类建筑的主题,更适于放在中间部分。次联修正了开头的突兀,写进了宴会,描写酒杯正漂浮在溪水上,并表现求仙主题,正在烧煮石髓作为长生不老药,至少这是诗人闻到粳香后的联想。三联描写柳叶或虫丝垂挂在雾中,仿佛“绾”住了雾;悬挂的藤蔓在风中飘拂,似乎牵住了风。诗人将隐喻的因果关系倒置,这一手法后来在律诗中很流行,杜甫就经常运用。尾联是惋惜的传统结尾。除了尾联,每一联都是佳对,但互不关联,只是以韵脚和宴会的实际情况串联在一起。
第二首诗说作者跟韦承庆两个人在宴会后尽情欣赏美景,游玩享乐,辞句非常优美。
第三首诗说带着琴瑟,吟诗作画,野餐登山,一直玩到夕阳西下,非常尽兴。
第四首诗也是一首特别优美精巧的宫廷诗:这首诗也以一联适于中间位置的对句开头(应该指出,组诗之一的开头是恰当的),尾联将传统的“天已晚了,该回去了”的结尾翻新,写参与宴会者不愿意离开眼前的美景,虽然他们知道不能不离开。
第五首诗写参与宴会者对宴会周围的美景十分留恋,离开时还要相约他日重来游玩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