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 828篇诗文
该诗写女子春末怀人,反复抒写其触景伤怀,忧思难解之情。诗中颔联“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两句,融情入景,写得工丽自然,成为千古名句。
“又是春残也”句点题,不拘一格。一句中,以“又”字开头,“也”字结尾,连用一个副词和一个语气词,这在诗中是少见的。然而作者用得很自然,使起句突兀,增强了语气,加强了诗中女主人公的哀怨之情,并有笼盖全篇的作用,算得上写法的出新。“又”字还与下面的“经年”对应,暗示这女子与情人分别,正是去年此时,故对物候变化特别敏感。
第二句“如何出翠帏”,“如何”一词,体现出不堪的情绪。联系第一句看,这位女子正是在去年此时此地,经受着别离的苦痛。时隔一年,记忆犹新,而且,此时又是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她不敢再身临其境,重新经受这样的苦痛,所以说不敢出翠帏。再联系下联看,不敢出来实际上还是出来了,人在极端苦闷的时候,往往就是处在这样的自我矛盾中。这又活画出了这位女子梦花牵惹、如痴似醉的神态,从而烘托出她的思念之情刻骨铭心。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为佳句。已是春残,落花无数,而无数落花又极易引起人们韶华易逝、青春难再之感。此刻,这位女子,正当芳龄,却独立庭院,青春正在消逝,欢娱难再,她的命运和这春残的落花,一模一样。作者将落花与思妇互相映衬,倍觉凄然。暮暮天气,微雨蒙蒙,给人的感觉本是抑郁沉闷的,更不用说是心事重重、愁思郁闷的女子了。偏偏此时,一双不知趣的燕子,在细雨中飞去飞来,显出很自得的样子,这就使她更加难堪了。燕子无知,尚能比翼双飞;人属多情,只能黯然独立,此情此景,不堪忍受。诗人以燕双飞反衬人独立,把女子的内心愁苦之情推到了顶点。花、雨、人、燕,本是纯粹的“景语”,作者通过映衬、反衬,融情入景,把它们连成一幅和谐统一的艺术画面,从而烘托出诗中女子忧思难解的内心世界,使“景语”完全变成了“情语”。这两句写得细腻深刻而含蓄委婉,对偶工丽而无雕琢之嫌。颔联两句融情入景,写得工丽自然,不失为精彩之笔。
之后几联均写其院中所见所感,主要是说她如何触景伤怀,忧思难解,但与颔联相比,反复抒写,意多重复,用语平淡。
北宋词人晏几道名篇《临江仙·梦后楼台高锁》中,创造性地挪用了翁宏这两句诗,他写道:“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这两句是词中的精华所在,成了谭献誉为“千古不能有二”的“名句”。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