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描写祭奠曹操的“盛况”:铜雀台上,歌吹洞天,舞女如云,素白的灵帐,在西风中缓缓飘荡着;曹操的儿子们,供奉先父的亡灵,摆酒设祭,就像曹操活着的时候侍奉他一样。好一个“樽酒若平生”,一种庄严肃穆和隆重热烈的场面,宛然在目。同时,又令人油然想见曹操“平生”把酒临风、横槊赋诗的盖世雄风。然而,生前的气壮山河与死后的隆重庄严,乍看虽颇相仿佛,前后如一,细味却有不胜悲凉之感。逝者如斯,只能“樽酒若平生”了,但反过来说,又不能“樽酒若平生”。一句平白如话的诗,包涵了多重的意蕴,既是描述,又是感慨,留给人们广阔的想象余地。而“郁郁西陵树,讵闻歌吹声”,又与上两句有同工异曲之妙。西陵墓地,树木葱茏;铜雀台上,歌吹沸天——可是,死者长眠地下,不能复闻丝竹之声。这似乎是为铜雀台上的伎妾们设辞,传达她们哀婉的心曲。而从诗人所处的历史地位、历史的角度细加品味,则尤感意蕴丰厚,韵味无穷;时代渺邈,年复一年,魏家天下早已改朝换代,如今已没有人为曹操一月两次,歌舞酒乐,侍奉如常;铜雀故址,西陵墓地,百草丰茂,杂树丛生,而今已不能听到什么歌吹之声。所以,诗人禁不住要为那些无辜的妾伎们悲泣感伤了。芳襟翠袖,徒染悲泣之泪;婉转缠绵,空余伤感之情。连曹操这样的盖世英雄尚且不免“玉座寂寞”的悲哀,更何况那些地位低下、身轻体贱的妾伎们呢。
表面上看,诗写铜雀台祭奠的隆重,写西陵墓地的荒芜以及妾伎们的芳襟染泪、婉娈多情,旨意似乎是在感叹曹操的身后寂寞。实际上这是个误会。写曹操的身后寂寞,乃是为写妾伎们的寂寞张本,是一种衬垫,“玉座犹寂寞,况乃妾身轻”,正点出了这一中心题旨。盖世英主尚且不免寂寞身后之事,更何况地位低下、生前就已冷落不堪的妾伎们呢。此诗《乐府诗集》题作《铜雀妓》,也正暗示并证明了诗人题咏的中心对象是妾伎,而不是曹操。由此可见到,诗人已从对铜雀故址的一时一事的凭吊和感伤的圈子中跳了出来,站到了历史的高度,既饱含感情又充满理性,以超然的态度来描写、评判这一历史故事,并进而反思人生。他从大人物的悲哀中,看到了小人物的悲哀;从历史的冷酷中,领略到了现实的冷酷;从死者的寂寞中,感受到了生者的寂寞。因而,这种寂寞身后事的感伤和咏叹,已不仅仅胶着在曹操及其妾伎们身上,而上升为一种人生的感喟和反思。所以,他对“铜雀妓”的题咏,既是执着的,又是超然的,在执着与超然的若即若离之中,诗人既认识、评判了历史和人物,也认识、评判了现实和自己。
这是一首怀古诗。怀古诗是以诗的形式发抒诗人对于历史、人物的认识和感受,是对历史故事的一种艺术的评判。所以,诗人往往把自己丰富的思想内蕴和复杂的感情色彩,深深地隐藏、浸润在诗的形象当中,用艺术形象来说话,来作为自己的代言人。谢朓的这首诗,也正具有这样的特点:叙写平白,而蕴含丰富、深刻;辞章短小,却韵味渺远、悠长。
这首《凉州词》与其说它有一定的艺术价值,莫不如说更具有史料价值。从诗中“沙州”、“凉州”等地名可以推断,反映的是中唐河湟(今青海)一带的战事。此地本是吐谷浑领地,后来因闹内哄,国王被部下杀死,唐朝一度降服了那里的军队。但凶悍的吐蕃不断侵扰,经过多年的战争,便把这片土地争夺过去。
公元851年一天的夜里,沙州的节度使(又称都护)张义潮乘吐蕃的内乱,率领当地的蕃兵(为唐朝守边的少数民族士兵)一举夺取了凉州,收回了被吐蕃占领的属地,这便是诗中头两句:“昨夜蕃兵报国仇,沙州都护破凉州。”第三句的“黄河九曲今归汉”,颇有自豪的味道,流过九十九道弯的、绵延数千里的黄河终于又回到唐朝(唐代诗人多以“汉”代“唐”),可是第四句便转出了悲凉:“塞外纵横战血流!”战乱并没有因这次军事上的胜利而终止,人民依然在流血。这句是指吐蕃内部的纷争,论恐热发动叛乱长达二十余年,据《通鉴》所载:“所过残灭,尸相枕籍”,“杀其壮丁……焚其室庐,五千里间,赤地殆尽。”由此看来,诗人为祖国军队收复失地而产生的喜悦之情,又为吐蕃人民深受内乱之苦而冲淡。这悲喜情感的起伏,使这首小诗的主题从爱国主义的层次上升到人道主义的领域。诗人是爱国的,但他更呼吁把和平和安宁还给各族人民!
这首诗,是反映张义潮收复凉州、吐蕃内乱史实的唯一的一篇作品。
诗中用大量笔墨刻画慈乌鸟“失其母,夜半啼”的情状,意在倾吐“母慈重”,而自己“未尽反哺心”的无尽愧恨和哀伤。
此诗描写英姿勃勃的青年形象,抒写了诗人远大的抱负。是作者七绝中以豪放胜者。光芒辐射,眩人心眼。
前两句诗人以一个少年入手,认为男儿应当奋发有为、奔赴战场。“男儿作健向沙场”一开篇诗人便直吐胸臆“男儿作健向沙场”。好男儿应去从军,在沙场上逞英豪,建功立业。这句化用乐府歌辞《企喻歌》,写得激昂慷慨,雄姿英发。接着写男子愿意为国捐躯,义无反顾之决心。“自爱登台不望乡”,要登的是单于台,受降台,而不是望乡台。十分有“出不入兮往不返”的气概。
后两句写男儿登临高台之上,勇武的形象光彩照人。“太白高高天尺五”用古谣《三秦记》以形容山高,另有“城南韦杜,去天尺五”,以形容豪门的势焰高张。这句是活用古谣的这两种意义,表示自己少年意气之盛,如太白高山,离天很近。末句再用宝刀来比喻自己的豪情,“宝刀明月共辉光”宝刀的寒光闪闪,足以令敌人胆寒。一个顶天立地的少年壮士的形象矗立在读者面前。
全诗语言豪壮,刻画的少年男儿的英武形象光彩照人,栩栩如生,读来令人振奋。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最可宝贵的时光,在这时期“作健向沙场”,让“宝刀明月共辉光”,即拿起武器戍守边防,建立功业,无疑十分光荣。
这首诗写诗人因思念友人而苦苦煎熬,心情焦虑神情憔悴,以弹琴寄托思绪,也难以排遣痛苦。
首句“久别侵怀抱”,点明写诗的缘起。长久的离别所产生的孤独、乡愁,慢慢地侵入了诗人的怀抱之中,即占据了他的身心,弥漫了他的精神,让他在这种愁思中难以自拔。
因为久别之思慢慢侵入、充溢情怀,所以就有了第二句:“他乡变容色。”乡愁之苦,可谓是一至于斯。排解愁思的办法之一,是“月下调鸣琴”,即在乡愁最深切之月夜整理琴弦,歌之咏之。
但是,从下句“相思此何极”来看,这相思仍然是排遣不了的,所以オ有这个感叹。
这首诗几乎就是直抒胸臆之作,这既是初盛唐之际的唐诗风格,更是王勃的特殊风格,或者说,是由他开创的一种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