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
译文及注释
译文
精卫含着微小的木块,要用它填平沧海。
刑天挥舞着盾斧,刚毅的斗志始终存在。
同样是生灵不存余哀,化成了异物并无悔改。
当年的雄心壮志还在,可是美好的时光又哪会再来呢?
注释
精卫:古代神话中鸟名。
衔:用嘴含。
微木:细木。
刑天:神话人物,因和天帝争权,失败后被砍去了头,埋在常羊山,但他不甘屈服,以两乳为目,以肚脐当嘴,仍然挥舞着盾牌和板斧。
猛志:勇猛的斗志。。
同物:精卫既然淹死而化为鸟,就和其它的鸟相同,即使再死也不过从鸟化为另一种物,所以没有什么忧虑。
化去:刑天已被杀死,化为异物,但他对以往和天帝争神之事并不悔恨。
徒:徒然、白白地。
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
良辰:实现壮志的好日子。
讵:岂。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
“陶令日日醉,不知五柳春”运用叙铺手法,描绘出一幅陶令天天喝醉酒、不知五柳树何时回春的景致。“日日醉”、“不知”,流露出陶潜每日醉洒,忘情世事,连亲手植的五株柳树已吐新绿的情形都不知道的情趣。
“素琴本无弦,漉酒用葛巾”引用“葛巾漉酒”典故,表现出陶潜活谈无为,逸然自得的生活习性,以喻郑晏。《宋书·陶潜传》记载说,陶潜自备无弦素琴一张,微醺时就抚弄寄意,来访者无论身份,都摆酒迎接,如果陶氏本人不胜酒力,先于客醉,就对其言“我醉欲眠,卿可去”。为了表达自己通达不拘的隐士之风,陶潜还特意不用器皿滤酒,直接以头上所戴葛巾,“葛巾漉酒”自此也成为中国历代文人雅士会饮赋诗时喜用的典故。陶潜嗜酒率真超脱,李白更是仰慕陶渊明的人品和诗作。
萧统在《陶渊明集序》中说:“有疑陶渊明之诗,篇篇有酒,吾观其意不在酒,亦寄酒为迹也。”陶渊明的饮酒是别有寄托,“爱酒不爱名,忧醒不忧贫”(白居易《效陶潜体诗十六首》其十二),饮酒不为求善饮之名,而且是求醉以忘忧,借酒以销愁。酒能给人以腾云驾雾、飘飘欲仙的快感,使人陶然忘却世俗之累,挣脱人生的羁绊,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何以称我情?浊酒且自陶。”(《己酉岁九月九日》)这与隐士的心境恰好吻合。
“清风北窗下,自谓羲皇人”写陶潜北窗高卧,醒而醉、醉而醒,竟有羲皇上人之感,侧面表现出陶潜活谈无为、逸然自得的生活习性,以喻郑晏,暗寓出郑晏琴酒自乐、悠然自得的生活。
“何时到栗里,一见平生亲”紧扣主题,似是客套之话,却又给人以信增亲切之感,拉近了朋友之间的距离。字里间处处充溢着诗人对友人郑晏的关爱之情,突显出朋友之间的深厚情谊。
全诗八句四十字,廖廖数句就刻画出诗人以东晋陶潜喻郑晏,通过描述陶潜醉酒自遁,崇尚太古的生活情趣,表达了李白对郑晏琴酒自乐、悠然自得的生活赞美,同时也流露出诗人愤世嫉俗、超然物外的高洁情怀。
这首诗分为两部分。前八句为第一部分,叙说澶渊之盟以前边民对契丹的抵抗和斗争。后八句为第二部分,写澶渊之盟以后,朝廷软弱无能,使边民的生活更加艰苦。这首诗采用诗中人自叙的口吻,使人感到更加真切,增强了作品的感染力。
开头两句,正是这种形势的真实写照。“家世”句是说家里世世代代都在边地居住,可见时间之久。而在这很长时期中,不仅年年都要防备契丹的侵扰,而且一年之中,时时刻刻都处在战备状态。正是这种长期的战斗生活,培养了边民健壮的体魄和勇武性格,以致孩子还没有长大就已开始练习骑马,妇女们都能弯弓射箭。边民的英武表现在各个方面,作者也会从边民那里听到或看到许多这方面的事例,如果件件罗列出来,就会拖沓冗长,没有重点,难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诗中只写儿童妇女的“习鞍马”、“能弯弧”,取材很精。儿童习马,妇女射箭,这在别处是很难见到的,最能体现边民的尚武特点。这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不仅有着现实的依据,还同悠久的历史传统有关。河北地方,从春秋战国以来,一直是经常征战之地,当地人民,历来就有尚武之风,加之宋朝建国以来与辽国长期对峙,使尚武之风更加发展。孩提妇女都能弯弓射箭,青壮年男子更加骁勇善战。
这样英武的人民,绝不会任人侵侮,下面四句,就写边民对契丹的英勇斗争。“朝夕”表明辽军不仅攻扰须繁,而且出没无常,威胁极大。“蔑如”是说边民对契丹毫不畏惧,根本没有把他们放在眼中,表现了边民的英雄气概。因为契丹经常来犯,边民常常同他们不期而遇,一见之后即互相射杀,双方死伤常常相当。“俱”表明辽军异常凶悍,也体现了边民为保卫国土、保卫自己的和平生活而英勇战斗的精神。
上面虽然讲到残酷的战斗,巨大的伤亡,情调却是高昂的,下面转到澶渊之盟以后,情调就不同了。这次议和是宋辽关系的一个转折点,从此以后,宋朝对辽即完全采取妥协屈服的方针了。诗中的“结欢娱”,即指这次议和,这本是统治者的语言,边民引述,是对最高统治者和那帮主和派大官僚的辛辣讽刺。据和约,以后辽帝称宋帝为兄,宋帝称辽帝为弟,表面上“情同手足”,“欢娱”得很。宋朝廷用大量绢、银买得了“和平”,以为可以笙歌太平了;契丹统治者打了败仗,还得到这样丰厚的贡献,是真正得到了“欢娱”;而受苦的却是宋朝劳动人民,这大量的绢银,全都将从他们身上榨取出来。而对于边民说来,他们更要同时向宋、辽两方交纳赋税,遭遇更加悲惨。朝廷既然对辽采取妥协屈服的方针,边境上的将吏就害怕同辽发生纠纷,便约束边民,不准他们“生事”,实际上就是要边民服服帖帖听凭契丹骚扰,不得反抗。朝廷为了欺骗民众,便把这种妥协求和以求苟安一时的行径,说成是深谋远虑。“远图”本是统治者欺骗人民的话头,诗中用作反话,加以讽刺。诗的最后两句就是“远图”的具体说明。“界河”本来是中原故土,此时却成了宋辽边界,而且由于朝廷的妥协退让,住在界河上的边民,甚至连去界河打鱼的权利也被剥夺了。“不敢”,不仅是说要遭到辽军的横蛮干涉,还包括宋朝将吏的制止,因为他们害怕得罪辽军。末两句极为悲愤沉痛,是对朝廷的尖锐谴责。
这首诗写法同杜甫的名篇“三别”相同,都是采用诗中人自叙的口吻。这样写可以使人感到更加真切,增强作品的感染力。诗中把澶渊之盟的前后作为对照,也使得对朝廷主和派的揭露更加深刻有力。欧阳修前期在政治上站在以范仲淹为代表为改革派一边,对辽和西夏主张坚决抵抗,反对妥协。他在庆历三年(1043年)写的《论西贼议和利害状》,就主张对西夏采取强硬态度。这首诗正是这种政治主张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