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叙事诗,在写作上似乎有些类似曹植的《名都篇》。首联写天子的狩猎队伍,从皇宫出发经过上林苑到达目的地——闲田。“闲”字至关重要,它说明了天子狩猎不是在良田上举行,不扰民,不害农。二三联写射兔过程,描写了一个热闹紧张的场面,其中“一发遂双连”是直点题目。四联从人、弓两方面描写射猎场景:上句言狡兔,“含霜草”意指霜还未化的清晨时分;“向月弦”,状写弓被拉得极满,如满月,这是借弓称美皇帝的技艺。五联是承上联而来,“欢声”、“喜气”都是对御箭连中双兔的说明,“动寒木”和“满晴天”,极言随从者称颂山呼之声。尾联以议论作结,犹言吾皇实有武技,胜于只在诗篇中空见射猎之事的陈思王曹植。
此诗有两点值得注意:一、运用了衬托手法。狡兔三窟,兔子其实是一种灵敏矫健的动物,故很难射中,加上为示好生之德,狩猎时要让开一道,更增加了射猎的难度。但尽管如此,天子还是连中了两兔。射中双兔,除了因为有良弓之外,更重要的因素在于有百步穿杨的技术,而这种技术在反衬之下就显得尤为高超了,是对君王射艺的一种称赞。二、尾联含义深刻巧妙。陈思王曹植曾作乐府诗《名都篇》,写洛阳贵族子弟如何耽于斗鸡走马之乐,而无治国忧民之心,中间两度出现“我”字,看似自责,其实是刺世。诗人说“那似陈王意”,就意味着他写这首诗所抱的心情和曹植是不同的,并未对狩猎本事心存讽刺。文治武功向来是封建社会衡量好的君主的两个重要标准,此诗从一个方面,向读者展示了这种观念的影响。
一年精近,本已是万木凋落,百花残尽之时,作者想不到篱笆旁边那枝枝菊花开放了,“几朵依稀散晚香”,这“数枝”花为冷漠的秋季增添了艳丽的色彩。这就是诗的开头两句所叙述的内容。作者接着描写道:“雪裁纤蕊密,金拆小苞香。”这两句是说:白色的菊花像白雪剪裁而成,那密密的花蕊纤细柔软,金色的菊花,花蕾刚刚绽开,清香才流溢出来。作者抓住菊花的色彩,运用生动的语言,细腻地予以刻画。菊花,黄白相间,艳丽多姿,也算是大自然的宠儿。可是“千载白衣酒,一生青女霜”,它也是历尽了人间的沧桑。晋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挂印去后,以一介贫士的身份退隐田园,每日里种菊南山,酣歌纵酒,(尤爱菊花酒)虽酒债处处,但精神却得到了超脱。“千载”句便暗指此事。这两句诗表面上写菊花,实地里却是作者自身的慨叹。据史载,作者因恃才傲物,多所讥讽,以故为公卿所恶,曾十上不中。故其思想情绪借诗人表达出来。
“春丛莫轻薄,彼此有行藏。”这两句是说:春天的花草你没有必要因为开在春光里就沾沾自喜,似乎了不得,从而轻浮刻薄,其实呀,你开在春天,我作为菊花开在秋天,都是天定的,并不是自然厚爱你而薄待我,大家彼此都差不多。言外之意则是:“你们那些官运亨通的人不要瞧不起这个‘白衣’人。你们为官固然饭好,可是自古是‘伴君如伴虎’,每天你们难道不是‘战战惊惊,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吗?我作为一个‘白衣’,虽说手中没有生杀予夺之权,可是我生活得自由、坦然。可见,我们‘彼此有行藏’啊!”在警告春花不要自我狂妄而轻视白菊的同时,严肃地指出群花应各自尊重本来的生长规律和特定禀性。
此诗以轻巧从容见长,它吐语隽永有致,意蕴却深邃绵厚。
这两首诗都用宫女自诉的口气。第一首前两句:“春风永巷闭娉婷,长使青楼误得名。”以“娉婷”点明宫女的美丽,也代指这位佳人。以“春风”,点出时节是芳春。这样妙丽的佳人,逢着这样美好的季节,原本应该生活得欢欣美满,可是恰恰相反,她被深锁在冷宫里面,长门永闭,一任外面花开花谢,春风吹不到她的身边,春天明媚的光景,对她全没有份儿。诗用一个“闭”,揭示她遭境的凄凉和内心的悲苦。第二句中的“青楼”,指代此女从前所住的处所,正因为当年她以美丽得名,才造成后来为姿容所“误”的后果。“长使”两字,无限辛酸,倘使当年没有如此绝世的芳容,也不致有此时这样冷落的处境。
第三四两句:“不惜卷帘通一顾,怕君着眼未分明。”写这位宫女自矜而又自重的心境,她想到过去也许对方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春风之面,因而很希望有个机会,不惜卷起珠帘,让君王亲自一顾,自己是否明艳如花,但转而一想,又只怕君主“着眼”仍未“分明”,还是得不到青睐,更由此引起新的哀怨。这两句中“不惜”和“怕”互相映照,“不惜”示宫女自怜之情,“怕”字点自珍之意,她虽然热盼对方的一顾,但又意识到过去之被弃置,正由于君王未着眼,未分明的缘故,这蓦然的一顾,不一定就能“着眼分明”。兴念及此,适才的炽热的心情,又顿然冰消瓦解了。
全诗借宫女失意的幽怨,托志士不遇的悲辛,表现才名往往误人,以致怀有绝代才华的有为之士,往往困顿在风尘之中,老死于蓬门之下,和宫女的禁闭深官,徘徊永巷一样,都有难通一顾之感;即便偶有时机,又因“着眼未明”,仍然有奋飞无路、恩遇无由之恨。诗中寄寓着“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王安石《明妃曲》)的悲痛,虽有绚丽之情,但在委屈中以矜持自重作结,立言得体。
第二首托宫女之不遇,表达美人迟暮之感;宫女以自身的遭遇,现身说法,启迪他人,不要自恃倾城的容貌,而要及早为自己作计,那怕是“随宜梳洗”,也要早求归宿,以免蹉跎青春。
开头两句:“当年不嫁惜娉婷,抹白施朱作后生。”表明她当年不肯轻易嫁人,是因为“自惜娉婷”,不甘轻易辜负此生。但到了后来,感到芳华渐逝,就只好“抹白施朱”,学作后生模样,却是已经耽误了最美好的岁月。人生的春天是值得珍惜的,然而知己难寻,过于矜持,就会陷于苦恼之境。后两句:“说与旁人须早计,随宜梳洗莫倾城。”既是悲辛的话语,又是过来人痛苦的经验。“说与”一句,正是她痛惜自己没有及早作计,因而劝告旁人,要珍惜自己的春光,早为之计。显示了“劝君借取少年时”的意旨。“随宜”一句,更表明年轻女子应当随着时宜妆扮自己,千万不要自恃有倾城的美貌而坐失时机。
这首诗感叹人们往往以才华自矜,以致遭遇坎坷,反而知音难逢,不如一个普通的人士,就好像具有倾城容貌的宫女,在失去自己的青春以后,只好施朱敷粉,装作少年,纵有姿容,也不如随宜适俗的女子。从而劝诫人们,切莫自恃才华,要随宜一些,早为自己作计,否则,就像误入深宫的淑女一样,自负倾城,一旦不被眷顾,则无法安排此身,徒然有永闭冷宫的哀痛。
就诗的实质而论,两诗的意旨都在于抒发“国士佳人,一般难遇”的悲愤,字里行间蕴含着作者的这种弦外之音。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