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现实主义诗人皮日休著有《牡丹》:落尽残红始吐芳,佳名唤作百花王。竞夸天下无双艳,独立人间第一香。
这首诗,如果单从字面上理解,只是夸奖牡丹“一花独放,独香天下”的好词而已。私下以为,鉴赏文学作品,一定要从作者的身份乃至当时的历史环境去思量、细琢磨,方有心得。
大家知道,皮日休,是现实主义诗人,他出身贫苦家庭,对晚唐黑暗现实不满。他认为“古之置吏也。将以逐盗;今之置吏也,将以为盗。(《鹿门隐书》)”他肯定人民可以反抗暴君,国君如“有不为尧舜之行者,则民扼其吭,捽其首,辱而逐之,折而族之,不为甚矣。(《原始》)”唐僖宗乾符五年(878),皮日休参加了黄巢起义军。黄巢入长安称帝,皮日休任翰林学士。他曾把农民起义领袖黄巢奉为“圣人”。他说:“欲知圣人姓,田八二十一;欲知圣人名,果头三屈律。”由此,可看出他对农民起义领袖的敬慕之情。
这首歌颂牡丹的诗,从表面看,他赋于牡丹以坚强的性格,描写它敢于在晚春末日一花独放,花中称王的高大形象和气魄,颇似唐末农民起义领袖黄巢写的《不第后赋菊》诗:“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的题旨。黄巢写自己敢于藐视李唐王朝,决心推翻李唐王朝的气魄。皮口休这首《牡丹》诗,又似在通过花王牡丹暗示农民起义领袖,从而歌颂黄巢敢于反抗现实称王天下的气魄和革命精神。
“落尽残红始吐芳。”起句一下子把人们引向一个春色将阑的尾声世界,使人看到落红遍地,一片残败狼藉的景象,让人感到落红难缀,惋惜春天即将逝去。但正是在这春色将阑百花齐谢的晚春时节,被人称道百花之王的“牡丹仙子”却亭亭玉立,一花独放,开始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芳香,使人在失望中又感到春的希望。这何尝不是唐王朝病入膏肓,濒于土崩瓦解的来世,黄巢自号“冲天大将军”长安称帝的现实写照呢?
“佳名唤作百花王。”次句紧承上句意脉,诗人像称黄巢为“圣人”一样,同样认为牡丹花能在“我花开后百花杀”的晚春世界,吓人地生气勃发,吐蕊怒放,要稳占春光。它应该登上花王的宝座,享有“百花王”的佳名。
“竞夸天下无双艳。”这句写牡丹芳姿艳质,花光万里,是天下无与伦比的。表面上称赞:“牡丹花品冠群芳,”“牡丹仙子”甲天下。实际上是对“冲天大将军”黄巢的极口赞扬,也是人民竞夸起义领袖的心声。
“独立人间第一香。”这句承上句写花美,而进一步写花香,也暗合黄巢“冲天香阵透长安”的句意。诗人认为牡丹不仅花色绚丽,端正大方,极富大国风度,有“国花”之称,而且是香飘天下,花香万里。又因牡丹开放,时值晚春末日,正是百花凋谢之时,故诗人极口赞扬只有牡丹巍然独立,一花独放,独香天下,是人间第一花香。
精卫衔木石以填东海的故事,千百年来已成为人们经常吟咏的内容。这则故事之所以成为一个熟典,就在于精卫鸟的形象代表了人间的一种可贵而又可悲的精神。将精卫和愚公作一个比较的话,二者事有相类之处,但它们所体现的精神特质却是迥然不同。精卫体小,所衔木微,而东海无涯,无有平期。然而“我心无终时”,填海的精神令人悲怆,令人崇敬。这种精神,对于作者这样在亡国之后永葆节操的民族志士来说,它无疑是一个重要的精神支柱。
此诗中诗人把自己比喻为精卫鸟,决心以精卫鸟填海的精神,实现自己抗清复明和编写巨著的大业。充分表达了他坚持气节,不向清王朝屈服的决心。同时,在此诗中诗人也渗透了区区一人的身单势孤,当然,也有对那些为了一己利益“西山衔木众鸟多,鹊来燕去自成窠”的不满和无奈。
此诗以问答的形式成篇,自然地形成了三个层次。“万事有不平,尔何空自苦?” “万事有不平”句的问话是代表了社会上许多人的心态。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慕于懦弱的一种自欺,明明承认万事不平,又觉得已回天无力,于是主张放弃反抗,停止斗争。这种人还往往自命通达,很容易发展为与世俯仰,随波逐流,丧失节操。作者则借精卫之口以明志:“我愿平东海,身沉心不改。”这是对精卫精神的讴歌,又是作者心灵的直接宣泄。在当时,明王朝大势早去,复国无望,这一点作者心里自然是清楚的,所以他自比精卫,誓死不向清朝统治者屈节,决心坚持“衔木”,直至终古胜利仪是奋斗者的愿望,虽然不绝对能实现,但舍身的抗争却誓不停止,永远是战士的精神脊柱,那就是可歌可泣的正义之志。作者的宣誓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也正是作者内心的剖白。“君不见西山衔木众鸟多,鹊来燕去自成窠,”借对话者的口吻,道出了一个可耻的现实:原来的一些明朝士人,在亡国之后,初隐而后仕,自营巢窠,卖志求荣,丧失了民族的气节。他们不过是一群为作者所不齿的燕鹊之类的“众鸟”,在精卫的面前却显得非常的卑鄙无耻了。
此诗对精卫的形象作了富于独创性的再塑造、在诗的中间作者让精卫自己反复鸣唱,使其光辉的精神特质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而这种民族精神的瑰宝之所以光芒闪耀,异彩夺目,是作者将它置身于“燕雀”的衬托之上,所获得的神效。美与丑相激共振,精卫与燕雀同处于一个画面之中,各行其是,顿时黑白昭然,圣沽与龌龊的互相比较,所产生的褒贬效果分外强烈。
另外,此诗采用对话的形式行文运笔,使诗的语言简洁明快,质朴自然,尽弃雕饰。从而使通篇不枝不蔓,精工细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总之,无论是诗中所弘扬的正义之气,还是诗歌所达到的艺术造诣,都能够强烈地感染读者,具有不可磨灭的艺术价值。
这首诗充分体现了诗人矛盾的心情。他自认为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的增加,就能参透俗世,看透俗事,不会像潘岳那样多愁善感了,但是遇到“晚雨秋阴”的景象,依然难平心绪。
开篇两句,写傍晚秋阴、酒醉乍醒,客观条件(季节气候不佳、身体状况不佳)和主观条件(感时)都令诗人心情不能平静,从而为全诗定下了情感基调。
三四两句,写秋日风景,“黄花”“红杳”本是秋天里最具生命力的物象了,然而在诗人眼中,单一的黄花却远远构不成绚丽的色彩,而红色的杳子在风雨之中飒飒作响,如沙场鼓声,徒增秋日的肃杀之气。“背世返能厌俗态,偶缘犹未忘多情”与“自从双鬃斑斑白,不学安仁却自惊”两句中表现了诗人“心绪难平”。不妨回顾一下当时李煜为了超脱于皇位之争而筑室钟山读书,即位之后在北方的威压之下还是不改诗书歌舞之乐,即可了解其“背世”“厌俗态”的高雅之意;而对于丧子、亡妻痛苦的诗词咏叹,都是发生在面对北方军事威胁的背景之下,则读者于此又不难领会其“多情”背后的软弱无助当多愁善感的词人被推上君王的位置,在弱肉强食的乱世求生存的时候,大约应该都是李煜这种悲秋的样子:满怀恐惧,满怀凄惶直至在两鬓斑白中走向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