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明文选》中特别标立“公宴”一类,专录建安诗人那些歌咏风月、叙述酣宴的诗章。而曹植的这首《公宴》即可视为其中之冠,此外如建安七子中的王粲、刘桢、阮瑀、应瑒等人也都有以“公宴”为题的诗,可见当时此种风气之盛。
曹丕与曹植可以说是当时邺下文人集团的中心人物,钟嵘《诗品序》中就说过:“曹公父子,笃好斯文,平原兄弟,郁为文栋,刘桢、王粲,为其羽翼。次有攀龙托凤,自致于属车者,盖将百计,彬彬之盛,大备于时矣!”所以此诗的一开头就说曹丕敬爱宾客,设宴款待,客人们也都兴致勃勃,直到宴会终了还不知疲倦。这领起的两句可以说是总写,以下便是详述了:清幽的夜晚去游览西园,轻捷如飞的车辆络绎不绝,一辆随着一辆。曹丕的《芙蓉池作》中说“逍遥步西园”,王粲《杂诗》中也曾说“日暮游西园”,可见“西园”是邺下文人常去聚会的去处。此夜明月皎洁,在清澈如水的月光下一切景物都显得朗然无滓,天上繁星密布,似乎由于诗人们的聚会而更添光彩。秋日的兰花覆盖着长而隆起的坡地,红色的荷花星星点点地在碧绿的池水上探出头来,池中的游鱼时而跃出清波,高高的树枝上也不时传来悦耳的鸟声,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似乎进入了一种美妙完善的境界。迅捷的风与诗人们乘坐的华美车辆一同前进,轻快的车轮就像随风而动,令人有飘飘欲仙,凌空而起的感觉。因而结句说:让我们逍遥自在地纵情游玩,畅开胸怀,但愿千秋万岁,永远如此。
此诗的情调高昂而欢畅,分明是曹植少年得志,生活欢乐的真实写照,这在曹植的诗集中,尤其在他后期的创作中是十分罕见的。其中充满着积极向上、高亢振奋的精神,刘勰所说的“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文心雕龙·明诗》)大概就是指的此类作品。在这首诗中,人与自然的结合,情感与景物的交融,都组合成一种爽朗欢快的基调,“明月”“列宿”“秋兰”“朱华”“潜鱼”“好鸟”都呈现出欣欣向荣、明快活泼的气象,丝毫没有半点秋气萧索的意绪。显然,自然景观也都染上了诗人内心欢欣的感染。刘勰说文人创作时“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文心雕龙·神思》),可见诗人能使外物都染上自己主观情感的色彩,这就是古人所谓的“移情”。曹植在此诗中的叙事写景也无不带有主观的欢畅情绪,正是“移情”作用的体现。
此诗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秋兰”等四句出现了严密而工整的对仗,不仅词性的虚实两两相偶,而且语意也自然工俪,这种形式对后代格律诗的出现自然起了先导作用,在诗歌史上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同时,这四句由于其写景状物的明快而具有典型意义,故成为后人广为传诵的名句。
作者热情地赞颂了那一时代,他把芳菲的春景、闲适的生活和整个社会状况联系起来写,表达了内心极度的欢愉,毫无粉饰太平之嫌,写得真实、健康、开朗。
“头上花枝照酒卮,酒卮中有好花枝。”插花者即是年过花甲的作者自己。这就有一种酒不醉人人自醉的感觉:头插花枝,饮酒为欢,花照美酒,美酒映花,鲜花与美酒,充溢于诗人的心扉。一开篇,便活灵活现地表现出了诗人那种悠然自得、圆融自乐的神态。
诗人陶醉的原因,颔颈两联以醉歌的形式作了回答。诗人一生度过了六十年的太平岁月,亲眼见了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四朝的盛世,再加以筋体康健,时节芳菲,老人的心遂完全被幸福涨大了。他笑眯着醉眼,看面前的酒杯。只见杯中映着花影,红光溜转,面对这花,这酒,这位处在盛世中的高龄而又健康的老人,他的一生乐事都如同被召唤到了眼前,所以痛饮到大醉方归。
该篇与崇尚典雅的传统五、七言律诗相比,风格完全不同。它有白居易的通俗,而其实和白诗并非一路。白诗在平易中一般仍包含着高雅的意境,邵雍这类诗则表现了一种世俗的情怀。它纯用口语,顺口妥溜,吸收了民歌俚曲的因素,又略带打油诗的意味,具有一种幽默感和趣味性。
诗格虽不甚高,但充溢着浓烈的太平和乐气氛。这种气氛的形成,固然由于内容是歌唱时康人寿,但还有其他方面的因素:老人白发上插着红花,乐陶陶地对着酒杯,这一形象一开始就给诗带来一种气氛;语言节奏的流走顺畅,“花”、“酒”等字的反复回环出现,也显得和乐遂意;颈联“况复”、“那堪”等词语的运用,末联“争忍……不”的反诘句式,又都能把气氛步步向前推进,有那种“击壤而歌”的意味。对于这类诗,虽然不可能望有盛唐诗人作品的宏伟气象,但尚能近于“安闲弘阔”(《颐山诗话》评邵雍诗)。从中表现出北宋开国后“百年无事”的升平景象,以及一些人在小康中安度一生的那种心满意足的精神状态。
中心论点即篇首两句。孟子提出三个概念:天时、地利、人和,并将这三者加以比较,层层推进。
第一段作者提出中心论点用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相互比较组成。用两个“不如”强调了“人和”的重要性,同时反映孟子所说的“仁政”。三者之间的比较,实质上是重在前者与后者的比较,强调指出各种客观及诸多因素在战争中都比不上人的主观条件及“人和”的因素,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而不是物。在比较中立论,给人的印象极其深刻。句式相同,语气十分肯定,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第二段,论证“天时地利人和”。以设置占天时者不能攻破占地利者为例,比较“天时”于“地利”的重要。“三里之城,七里之郭”说明城小而难守;“环而攻之”说明攻城者攻势强大,占有战斗的主动权;“而不胜”说明攻方失败。战斗会以弱者胜、强者败告终,作者认为攻防之所以敢大军压境,是因为在“天时”上占了优势,但守方可凭借“地利”进行抵抗;攻方久攻不下,军心涣散,必然失败。这样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天时不如地利”这一论断的正确性。
第三段,论证“地利不如人和”。以拥有良好的地理条件而终不能守为例,比较“地利”与“人和”的轻重。“城高”、“池深”、“兵革坚利”、“米粟多”指明了守方具有优越的“地利”条件,本可以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但结果却“委而去之”,原因就在于内部不“和”,有好条件也发挥不了作用,反被虽无“地利”而有“人和”的攻者战胜,这就有力地说明了“地利不如人和”的道理。
以上三段,论证了“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这一观点。最后段的作用是在前三段论述的基础上进一步阐发,将论点的范围由战争推及到治国,从而全面体现孟子的政治主张,使文章更具有普遍意义。其次,“得道”实际上也可理解为“得人心”,即“人和”。(得道的意思为施行仁政)得人心者,人心归顺,所到披靡,失人心者,人心相悖,不攻自溃。因而,最后一段绝非多余的闲笔。
文章脉络清晰,结构严谨,气势通畅。
这首诗在江南秋雨成灾的背景下创作而成,诗中描绘了江浙一带农民的悲惨生活情景和作者的深切同情,以及对苛税弊政的揭露抨击。全诗分为二大段,前八句为第一大段,写雨灾造成的苦难,后八句为第二大段,写虐政害民更甚于秋涝。这首诗叙事抒情,间用议论,写得真实动人,含蓄而情深。
诗的开头二句写今年粳稻的成熟期甚晚,幸亏没有多时秋天就来到了。点明了秋收的季节。紧接着诗人运转笔锋,直写雨灾。“霜风”二句写滂沱大雨使快成熟的粳稻无法开镰收割。爬梳的农具因长期大雨潮湿而发了霉,镰刀也生了锈。这里用农具“出菌”、“生衣”来表现灾情之严重,使常景变成了奇句,显示出诗人独特的艺术才华。
“眼枯泪尽雨不尽”,这是化用杜甫《新安吏》:“莫自使眼枯,收汝泪纵横;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的诗意。在即将收割的秋季遇上连续如注的大雨,农民必定忧心如焚,伤心得落尽眼泪。必不忍心看着金黄色的稻穗倒伏在泥田里。“茅苫”二句由内心的伤痛转写抢收的行动。为了抢救粳稻,农民在田头边搭起了茅草棚,住宿在里面看管了一个月。好不容易盼到了晴天,赶紧抢收运载而归。然而他们却不能享受这辛勤劳动得来的果实。
“汗流”以下八句通过谷贱伤农的事实,抨击了造成钱荒的新法流弊。诗人先叙述农民担粮入市,汗流浃背,磨肿肩膀;后写米价低贱就同糠和碎米一样。经过多么艰苦的劳动,换来的却是那么微薄的收入。“卖牛”二句承上揭示了赋税的繁重。农民无奈只有卖牛凑钱纳税,为了烧饭,只得拆下屋里的木头,以解救燃眉之急,而顾不上明年的饥荒。这种夸张的笔墨,与司马光在熙宁七年(1074年)《应诏言朝政阙失状》中所写农民“若值凶年,无谷可粜,吏责其钱不已,故卖田,则家家卖田;欲卖屋,则家家卖屋;欲卖牛,则家家卖牛”一样,都是片面的夸大言辞。不过,在新法条例中,如青苗法、免役法等都规定赋税要钱不收米。当时百姓有米而官府不要米,百姓无钱而必要钱。这就造成一时米贱钱荒的社会问题。诗中“官今要钱不要米”,触及时政流弊的实质。“西北”句是指当时为了抗击西夏,王安石采用王韶的建议,对西北沿边羌人蕃部进行招抚,虽有利于巩固边防,但也花费了不少钱。这必然加重人民的负担,而官吏催逼,唯钱是求,使农民走投无路,难以为生。最后二句借用典故收结,把全诗的气氛推到了高潮。龚遂任勃海太守,黄霸任颍川太守,他们都是以恤民宽政著名的官吏。这里的“龚黄满朝”是带着明显嘲讽意味的。“河伯妇”,是用《史记》中西门豹传的故事。在战国时邺县豪绅与女巫假托“河伯娶妇”,敲诈勒索,残害百姓。西门豹任邺县令时,为民除害,施计把巫婆投入河中。作者借用来表明百姓被逼得无路可走,不如投河自尽。这种用意苏轼后来在元祐元年(1086年)写的《乞不给散青苗钱斛状》中说得很明确:“二十年间,因欠青苗,至卖田宅、雇妻子、投水自缢者,不可胜数,朝廷忍复行之欤?”
苏轼这首讥讪新法的诗篇,它的特点并不是用政治图解的方式来表达思想倾向,而是选取典型的生活情景和人物的行动,通过叙事抒情,间用议论的方式,形象地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真实动人。全诗的结构布局紧紧扣住诗题的“叹”字,写得层次分明而又步步深入。首先叹息稻熟苦迟,其次哀叹秋雨成灾,复次喟叹谷贱伤农,末以嘲讽官吏,逼民投河作结,更令人怵目惊心。整个诗篇的字里行间充满了诗人对劳动农民苦难遭遇的深切同情,尽管这是与反对新法的偏见交织在一起,也是不能轻易抹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