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首诗,都是写秦嘉奉役离乡,想与妻子留别,但妻子因病不能回来相见。本来,奉役远别,已是令人感伤之事,又不能与爱妻留别,那更是悲上生悲,因此作诗三首以表达对妻子的依依惜别,苦苦思念之情。
第一首诗歌以议论开头,首先大发对人生的感慨:“人生譬朝露……欢会常苦晚。”诗本应该靠形象思维,此四句却为逻辑思维,这样写一般是容易破坏诗情的,然而这里不仅没有,反而增强了此诗的艺术效果。究其原因,是议论中带着强烈的情感,字字浸血,深切感人,情感的氛围被这四句话造得浓浓的,呈现出直抒胸怀式的议论。而且四句话从大的范围高度概括了人生的短暂和艰辛,使全诗提到一个重要高度来认识诗人和妻子的不能面别之事,给全诗造成一种高格境界。诗歌由虚到实,由议论到叙事,紧接着就将自己未能和妻子面别的前后经过叙写出来。自己要“奉时役”,要和自己的妻子相距一天天遥远,遣车想让妻子回来面别,谁知妻子竟不能回来,看到妻子捎来的信,心情凄怆,“临食不能饭”,痴坐空室,长夜不眠。这段叙述不事假借,不用比兴,只是敷陈其事,但由于叙事中处处含情,字字有情韵,情深意浓。另外由于在叙事时能选取有特征的事物,如写车子的“空往复空还”,看信时的“情凄怆”,临食时的“不能饭”,空房中无人“劝勉”,直至心怀,潸然泪下,不抒情而情自溢于言外。
第二首起笔突兀,以向皇灵发问,一下子将情感推向高峰。人在悲伤的时候,常常要埋怨苍天和神灵。屈原放逐,作《天问》篇,一口气向苍天提出了一百七十多个为什么。蔡文姬在《胡笳十八拍》中,也呼喊“天不仁兮降离乱,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天南海北头”,秦嘉在这首诗中开头就提出了同样的看法,他认为既然“皇灵无私亲,为善荷天禄”,那为什么“伤我与尔身,少小罹茕独”,为什么“既得结大义,欢乐苦不足”,作者忿忿不平的心情一下子达到高峰,给全诗定下情感的基调。下面稍作收煞,用和缓的语气,如泣如诉,表达离别之情。或通过比喻:“河广无舟梁,道近隔丘陆。”表示这一去不管道路远近,中间都有种种阻拦,使他和妻子难得相见。或寓情于景:“浮云起高山,悲风激深谷。”感觉到当时高山像起了愁云一样,连深谷中也像发起一阵悲风,以此造成凄清的气氛。或寓情于物,说好马也不听使唤了,车在途中不肯前进。种种主观感受,使周围的一切都染上了依依惜别的感情色彩。后四句直抒胸怀,又使情感激起一个高潮。“针药可屡进”,而连续不断的愁思是难以忍受的,然后表示自己对爱情的坚贞不渝。从而使全诗的惜别之情得到与前面一致的表现,形成一个和谐的统一体。
第三首一开头就造足了起程的气氛。室外,车夫已经赶到,车铃声响起。并用叠字“肃肃”“锵锵”来形容赶车的速度,扬和铃的声音,有匆匆欲行之感。室内却是另一番情景:诗人束带整装,准备起程,再回过头看空房,只能在想像中依稀见到妻子的容貌和形体,在这奉役远行之时,不能与妻子面别,诗人起坐不宁,室内室外,情形不同,但都统一于“起程”,使起程的气氛造得浓浓的。诗人还用赠礼表达对妻子的深情厚意。宝钗、明镜、芳香、素琴都是秦嘉临行前留赠妻子的。秦嘉在《重报妻书》有云:“间得此镜,既明且好,形观文彩,世所希有,意甚爱之。故以相与,并致宝钗一双,价值千金,龙虎组履一绷,好香四种各一斤。素琴一张,常所自弹也。明镜可以鉴形,宝钗可以耀首,芳香可以馥身去秽,麝香可以辟恶气,素琴可以娱耳。”可见这四样东西之珍贵。由于珍贵,自然表达了作者的一片心意。然而作者仍然感叹《诗经·木瓜》中应当拿更好的东西报答对方,自谦地认为:妻子过去赠给自己的东西很珍贵,很多,自己赠给妻子的东西仍然显得很少,很不值钱,因此不能报答妻子对自己的深恩,但可贵的是可以用它来表达自己的一点心意。惟其珍贵却自谦,才更显出诗人的爱是无私的,是极其深厚的。这种一层深似一层的表现方式,又比《诗经·木瓜》篇更胜一筹,得到了更为理想的艺术效果。
首四句为第一小节,以初见石鼓的时、地领起。言时,用古史笔法,是长篇大赋的常用手段。言地,仅出“见鲁叟”三字,却既点明凤翔孔庙的所之地,又借此烘示出古鼓的庄重崇隆,意兼虚实。诗人从政伊始即思先睹为快,其渴慕之情可以想见。所以,“文字郁律蛟蛇走”云,既是“今见”的感觉,又实是“旧闻”的印证。石鼓的古拙而玄妙,庄严而飞动,以及诗人快慰而不满足,而亟欲深究的心情,竟都之短短四句之中显露出来了。
“细观初以指画肚”以下十八句为第二小节,具体描写了所见石鼓的情状。诗人不言其妙,而言“指画肚”的揣摩;不言其古,而言“箝之口”的懊丧。昔韩愈作《石鼓歌》,有“嗟予好古生苦晚,对此涕泪双滂沱”的喟叹,今诗人又瞠乎其后,如之奈何。然而,唯石鼓之妙而且古,令人欲罢不能。于是有“强寻偏旁推点画”的举动,一个“寻”字、一个“推”字,苦心孤诣,晰然可见。居然不无所得,前后辨认出“我车既攻”等完整的六句来,好比于器玩中识得古鼎、于星辰中识得北斗一般。“犹识”的“犹”字有聊以自慰之意,“仅名”的“仅”字却又见难以餍足之心,诗人此时,可谓憾喜参半。一脔既尝,必细窥全豹。于是诗人着力描摹了石鼓上其余的文字。“模糊”二句言其没者,斑驳漫漶,如瘢疤如胼胝,而残笔依稀。“娟娟”二句言其存者,秀见挺出,如缺月如嘉禾,而字形怪奇。“漂流百战”,回应前者,饱经风霜、硕果仅存,残破中有劲气。“独立千载”,回应后者,卓然标举、奇古无二,混沌中见精神。叙写至此,意犹未尽,故用“谁与友”的反诘。最后收束到石鼓的大篆书体,上与黄帝、仓颉的古文奇字分庭抗礼,下则哺育李斯、李阳冰的小篆,光前裕后。这八句用四组对仗,以存、没、显、隐的参错和对比来增加变化;句句如言石鼓之可识,句句又实言石鼓之不可识,然而,句句中却皆有石鼓的“古”“妙”二字之。用笔精炼,而石鼓的态势已历历之目。
“忆昔周宣歌《鸿雁》”以下十六句为第三小节,追叙石鼓的原始。石鼓经近人考证,断为秦时记载国君游猎的刻石,而唐宋人因“我车既攻,我马既同”与《小雅·车攻》的起句相同,多附会为周宣王时物。苏轼也不例外。
周宣王是历史上著名的中兴之主,诗人以“忆昔”突作折笔,以下即转入了对宣王政绩的赞颂。特为拈明“歌《鸿雁》”,不仅仅是为同下句“变蝌蚪”作文字上的工对。《鸿雁》为《诗经》篇名,古人认为是赞美宣王的作品,《毛诗序》所谓“万民离散,不安其居,而能劳来还定安集之”,这里正代表了宣王安内的治绩。诗人重点之歌颂宣王攘外的武功,故此处仅用一句为后文拓出地步,王文诰评作者“得过便过,其捷如风”,颇中肯綮。同样,次句表出当时太史籀变古文为大篆,亦隐含了文德修明的意思。诗人认为宣王的中兴,合乎天道人心,人心厌夷王、厉王之乱而思治,而老成干臣如方叔、召虎、申甫、尹吉甫等又适为之辅弼,于是轰轰烈烈,武功烜赫:东征淮夷徐戎,壮士猛如怒虎;北平玁狁之患,军队如其指挥。掌管外交传言的象胥官,不断献上出自外邦的战利品;方叔、召虎一类的功臣,接连领受国君隆重的赏赐。“杂沓”、“联翩”两组联绵字,可用乐章作比:前者如促节,回应战事的频繁;后者如缓板,状写胜利的平易。至此,诗人方点明石鼓的原委:宣王制鼓是为推重将帅亦即是推重拨乱的政治,而不是用于自颂和自娱。《礼记·乐记》:“君子听鼓鼙之声,则思将帅之臣。”《大雅·有瞽》:“有瞽有瞽,之周之庭······永观厥成。”二者的区别是很明显的。诗人断定石鼓是如《诗经·崧高》那样的颂功之作,与衡山岣嵝峰上的神禹治水碑同垂不朽;从宣王不炫己,以及鼓上无纪年、无作者姓名的情节上,进而推见了石鼓特出的一大长处,即“勋劳至大不矜伐”,有周文王、周武王的忠厚之风。结末的这段笔墨,实际上是对前所言石鼓辞密难晓的关应和生发。这一小节铺写酣畅,一气呵成。所谓物以人传,人亦以物传,著述宣王的“勋劳”,益见石鼓的崇高。之此小节中,诗人之笔已从石鼓的表象,进入了石鼓的内涵。
第四小节为“自从周衰更七国”至“无乃天工令鬼守”的十八句,写石鼓“义不污秦垢”。上文“欲寻”、“岂有”二句运用缓笔,似漫无收束,此处首二句即紧接着突兀而至,犹如天空中适才还是白云冉冉,陡然阴霾一布,霆雨将至,具有撼动人心的效果。“竟使秦人有九有”,诗人毫不掩饰对暴秦的憎恶。用一“竟”字,比用遂、乃、因、却等字更见感情色彩。“扫除”二句,为秦朝焚诗书、废礼乐的暴政先定一铁案。之这样严峻的形势背景之下,读者不禁要为石鼓的命运担忧。然而,诗人并未接写石鼓所遭受的浩劫,却串入了一段秦时石刻的情况。秦始皇、李斯等人,好刻石谀功,史载其先后于邹峄山、泰山、芝罘、琅玡、石门、会稽等处立石,这些石刻几乎便是秦人留与后世的全部文化遗产。其内容则无一不是“颂秦德”(《史记·秦始皇本纪》语),如芝罘刻石词:“皇帝东游,巡登芝罘······烹灭强暴,振救黔首。”
苏轼不无讽刺地援引了这些话,然与前定案数语对读,可见是欺人之谈。诗人于此串叙中多用讥刺,如以“上蔡公子牵黄狗”称代李斯,预示其日后覆灭的下场;以“后者无继前无偶”状写秦人刻石的骄矜,然而,“后者无继”,又同时带有不齿于后人的寓意。串写这一段,起着两个作用:一是以秦人“刻石颂功”的伪与劣,反衬出石鼓“功大不矜”的真与高;二是谓秦石既如此作伪,石鼓自然羞与同伍,必定不见容于当世,由此领起下文“此鼓亦当遭击掊”,可见它历劫犹存的不易。昔韦应物《石鼓歌》也写到“秦家祖龙还刻石,碣石之罘李斯迹。世人好古犹共传,持来比之犹悬隔”。但苏轼于此,挖掘得更深刻,发明得更透彻。石鼓究竟如何度此大劫,世无明载。诗人遂联想到另一“神物”———相传铸于夏禹时代的九鼎。《史记·秦始皇本纪》:“还过彭城,斋戒祷祠,欲出周鼎泗水,使千人没水求之,弗得。”石鼓不显于秦,当亦是鬼神暗中呵护吧!这里以“传闻”证未传未闻,虽以不解解之,但揆度合于情理,又仍关应全篇所叙述的石鼓的古、妙、真、高,可谓神来之笔。
最后四句为第五小节,以感叹石鼓的长存作尾。前面极力铺排石鼓经周之盛,历秦之衰,此处仅用“物自闲”三字轻轻带住。前面大量篇幅驰神走笔于石鼓之中,此处却又忽出作者,与起首四句呼应,而余意固无止尽。
苏轼擅长比喻,描写一件事物,有时接连用比喻,使人应接不暇。此诗即是一例。而此诗还有一大特点,即几乎全篇运用对仗,于整饬中求变化。不少地方开合雄阔,使人浑然不觉。不可否认,有些对句互文见义,少数甚而有合掌之嫌,但细细品味,作者于上下句总求各具重点,尽量扩大其内容的涵量。诗人这样做不是偶然的。之此以前,韩愈、韦应物俱有《石鼓歌》,韩诗尤为著名。韩诗以己身与石鼓的关系为经纬,酣恣行笔,而苏诗则以客观为主,欲免雷同。正因如此,后人往往以此二诗相比,并称名作。苏轼作此诗时,意中处处有韩、韦诗之,于是争奇逞胜,有些地方未免雕琢太过。然而,之前人留下的不多余地中,复以格律自囿,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尤见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