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大雅·生民之什》的第四篇。关于此诗的主旨,《毛诗序》在解《生民之什》的第一篇《大雅·生民》为“尊祖也”,解第二篇《大雅·行苇》为“忠厚也”,解第三篇《大雅·既醉》为“大平也”之后,解此篇为“守成也”,云:“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
此诗分五章,,每章四句,除每章的第二句为六言外,其余均为四言句。其结构有如音乐中的装饰变奏曲:将一个结构完整的主题进行一系列的变奏,而保持主题的旋律。就诗而言,此歌主题旋律便是:野鸭沙鸥在水泽畔欢快地嬉戏觅食,公尸来到宗庙接受宾尸之礼就像野鸭沙鸥自得其所那样恬适愉悦,人们答谢公尸,献给公尸的酒清醇甘甜,献给公尸的食香酥鲜美,希望公尸沟通献祭的人们与受祭的神灵,并祈求神灵赐福。
此诗首句的“在泾”“在沙”“在渚”“在潨”“在亹”,其实都是在水边。《郑笺》分别解释为“水鸟而居水中,犹人为公尸之在宗庙也,故以喻焉”,“水鸟以居水中为常,今出在水旁,喻祭四方百物之尸也”,“水中之有渚,犹平地之有丘也,喻祭地之尸也”,“潨,水外之高者也,有瘗埋之象,喻祭社稷山川之尸”,“亹之言门也,燕七祀之尸于门户之外,故以喻焉”,虽对每章以“凫鹥”起兴而带有比意看得很透,但却误将装饰变奏看作主题变奏,其说不免穿凿附会。每章的章首比兴,只是喻公尸在适合他所呆的地方接受宾尸之礼而已,用词的变换,只是音节上的修饰,别无深意。以下写酒之美,用了“清”“多”“湑”“欣欣”等词,写肴之美,用了“馨”“嘉”“芬芬”等词,从不同角度强化祭品的品质优良,借物寄意,由物见人,充分显示出主人宴请的虔诚。正因为主人虔诚,所以公尸也显得特别高兴,诗中反覆渲染公尸“来燕来宁”“来燕来宜”“来燕来处”“来燕来宗”“来止熏熏”,正说明了这一点,语异而义同,多次装饰变奏更突出了主旋律。因为公尸高兴,神灵也会不断降福给主人,这就是诗中反覆强调的“福禄来成”“福禄来为”“福禄来下”“福禄攸降”“福禄来崇”。只有诗的末句“无有后艰”,虽是祝词,却提出了预防灾害祸殃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前引《毛诗序》“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的发挥倒是值得注意的。居安必须思危,这一点至今能给人以很大的启发。
《五帝本纪》为《史记》的第一篇。司马迁在写这篇传记时,遇到了两个困难:一为史料的缺乏。司马迁决定从黄帝写起,矣《尚书》所载的史实却是从唐尧开始的,前面有许多空白需要填补;二为史料的真伪难辨。当时的学者多称五帝,矣诸子百家传说的黄帝早已被神化、文学化,难以使人完全相信。在此种情况下,司马迁作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到各地漫游,将民间传说和信史材料相互印证;二是对现存史料进行梳理,不仅到《春秋》《国语》等史书中去寻找材料,矣且对儒家的典籍的有关记载,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司马迁终于成功了,他不仅发现了民间传说和信史记载中的许多一致之处,矣且切身感受到了各地区和不同部族的文化差异,他还在《尚书》以外找到了许多可资利用的信史材料,为他的写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篇《五帝本纪赞》乃是对《五帝本纪》写作情况的说明。司马迁在文中连续运用转折句式,用以表达其感慨和体会。清人吴楚材、吴调侯在《古文观止》评点中,把这篇文章归结为“九转”,尽管划分略嫌琐碎,但也确实体会到作品的神韵。这些转折有的表困扰,有的表叹惋,有的表喜悦,有的表自信,均道出了司马迁写作的甘苦,造成转折委曲,往复回环的文势,颇具文简意深的效果。
此曲从风格上看当是文人所作。其末句即用白贲《鹦鹉曲·侬家鹦鹉洲边住》成句,也是写“不识字渔父”(白贲曲语)的。据元冯子振《鹦鹉曲·序》载,白曲在其时享有盛名,“有北京伶妇御园秀之属,……恨此曲无续之者”,于是冯子振逞才和白曲百余首,可见白贲曲的影响之大。而白贲曲一出,因其首句有“鹦鹉洲”,其曲原名“黑漆弩”也就改称“鹦鹉曲”,鹦鹉洲也就从原特定的地名一变为渔父居处的代称。因此,此曲“侬家鹦鹉洲边住”的那个“侬”也很可能是个“渔父’。此曲所写意境受白曲直接影响亦较明显。
但此曲的结构与白曲却大不相同。它先用许多扑朔迷离的笔墨描绘了一个似乎无人迹、无尘嚣的世外桃源之境。“溪边小径舟横渡,门前流水清如玉”一条不知名的小溪,清澄透明的流水静静地淌着;登舟横渡上岸,再沿着一条弯弯小径走去,一座小小屋舍便悠然可见了。这里已隐约透出一股神迷之感。室何人居,诗人未道,他仅描绘了小屋安谧而恬静、雅淡而优美的外部环境;其地何所,诗人未明,是“野渡无人舟自横”(韦应物《滁州西涧》)的乡村野地,还是“小桥流水有人家”(王安石诗)的郊外花村,读者难知其详。以下两句,诗人将读者引入更加神迷的境界:“青山隔断红尘路,白云满地无寻处。”青山白云,幽邃缥缈,使人想起贾岛《访隐者不遇》中童子的答语,“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令人悬望之余,不无怅惘之感。诗人似乎知道读者会有这样的心理感受,故再用两句颇涵自得、自傲,而又不无戏谑嘲弄的“说与你寻不得也么哥”重复叠唱,再将读者推向迷茫恍惚之极境,让人只好自叹凡俗,对此神秘的仙界可望而不可即,可想然不可知。若全曲到此作结,倒颇堪称之为“朦胧诗”的,“象外”之味,尽可让人作万千之想。然古代诗歌于“超以象外”后必要“得其环中”,结句“却原来侬家鹦鹉洲边住”正是揭其“环中”的全曲之眼。一直隐在曲中而未露其面的小屋之主倏然而出,仙界者,“渔父”居所也。有此一句,“境界全出”:那青山白云、门前流水、轻舟小径构成的极澄至净的世界,不是“红尘”外的仙境,也不是现实中实有的景观,它乃是“渔父”心灵中的圣所,理想中的“隐士”精神世界的“物化”罢了。
“渔父”形象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几乎没有一个是现实中真正的渔父。自从楚辞《渔父》中诞生了一位“世人皆醒我独醉”、不与世俗争流的“渔父”后,其历代“子子孙孙”实际上便成了不求功名、不慕荣华富贵而独善其身的人格精神象征。“渔父”之咏成了古代“隐士”之歌中别具一格的支系,王维的一首“隐士诗”不妨可看作其核心主题:“永怀青岑客,回首白云间。神超物无违,岂系名与宦。”“渔父”之吟为历代文人所喜爱,绝非无因,元代尤其如此——得志而显达者咏之,以见其不失高雅;失意者又借以曲折表达其对现实的不满或失望,同时又将自己的内心世界融化到“渔父精神”中去,以忘却现实生活的烦恼,在“超尘脱俗”的心灵净化中求得心理的平衡。白贲《鹦鹉曲》所以能享誉一时,除了其韵用“鱼模”部去声险韵外,“渔父”这一传统母题具有文人心目中特有的“精神美”魅力,是其最根本的原因。而此曲不惮有名作在先,效而再创,也有这样的魅力在召唤。
然而,如果此曲无自己的艺术魅力,恐怕早就湮没无闻了。在历代“渔父”之吟中,以青山、白云喻其高洁脱俗,以轻舟、流水状其自由洒脱,乃是众所撷取兼含比兴的意象。白曲如此,此曲亦如此。但白曲以“侬家鹦洲边住,是个不识字渔父”领起全篇,让人一下子进入传统“渔父”的既定精神境界,然后再组合意象,使其表现的精神世界得以形象化,而结句“算从前错怨天公,甚也有安排我处”与之遥相呼应,使全曲颇得爽朗豪放之风。此曲则首先隐约回环,先造其境,使人捉摸不定,产生强烈的探询感,结句则借当时人所熟知的“鹦鹉洲”指称“渔父”,点出意核,复令人再回味、咀嚼全曲,既得含蓄蕴藉之趣,又不失明朗畅达之风,虽与白曲所取意象大致相同,结构方式则别具一格。细而察之,此曲“溪边小径舟横渡”与白曲“浪花中一叶扁舟”,“青山隔断红尘路”与白曲“觉来时满目青山”,虽句中形象相同,但也各随其曲之意脉与情调,彼此不能互换,而并非增减其字而已。故其虽受白曲影响和启迪,然却是自己的创作。加上作者选押去声韵之《叨叨令》曲体,除“处”、“住”为白曲原用韵脚外,“渡”、“玉”、“路”,均是字熟而韵险,既继承了白曲“险韵”特色,又有自己的匠心,这大概就是此曲并非首唱,又属“无名氏”之作却能流传至今的原因。
除诗歌与论说文外刘禹锡的辞赋创作在唐代辞赋史中,乃至整个辞赋史中也是重要的不可忽视的环节,其存赋十一篇,与唐代各家所存辞赋数目相较,也不算少了。马积高在其著作《赋史》中评价中唐时期的辞赋家,列柳宗元为首位,韩愈、刘禹锡并列其次,又将柳宗元之辞赋同屈原相提并论,即可见一斑。而实际上,刘禹锡本人也是对自己的文章水平颇有自信的,在其《子刘子自传》中他说:“天与所长,不使施兮。”这里的“所长”指的即是自己的长于文词,而在这“文词”之中当然也包括辞赋在内。在刘禹锡的十一篇辞赋作品当中以《秋声赋》最受后人推崇。
由于刘禹锡的辞赋多数创作于贬谪时期,因此逐臣之悲与怀才不遇便成了其辞赋创作的重要主题,骚怨情怀是其主要的情感寄托,同时儒家兼济天下的思想也贯穿始终。此外,除了反映贬谪愁思的作品,其辞赋还有应试科举所作的律赋——《平权衡赋》,怀古伤今的《山阳城赋》,悼亡的《伤往赋》,描写景物风俗的《楚望赋》。作为唐代重要的文学家与哲学家,刘禹锡的诗歌成就较高,是唐诗研究的重要领域,而诗文又为当时的文学主流,故刘禹锡的辞赋创作必然要受到其诗歌创作影响的。例如刘禹锡诗歌的主题便影响着他辞赋的主题,许多在其诗歌中描绘的场景画面、表达的情感内容,同样也出现在他的辞赋作品中,因此研究其诗文与辞赋的互动关系是其辞赋研究的有利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