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描绘了舟中夜起后所观赏到的美丽画图,曲折有致地表露了自己的心曲情怀。全诗写得空旷奇逸,不染一点世俗烟火气,细微地写了夜宿湖中的景况。在描写中,尤其突出了一个“静”字,无论是有声还是无声,动态还是静态,大景还是局部,都紧紧为写静夜服务。
“微风萧萧吹菰蒲,开门看雨月满湖。”是说诗人在舟中听到外面微风吹拂水草的声响,以为湖面上下起了蒙蒙细雨,于是,推开船门,去欣赏雨景,然而,看到的却是满湖月色,波光粼粼。这是诗人起首二句描绘的境界。它不但巧妙地点出了 “舟中夜起”之题,而且,写出了诗人的幻觉。这种手法,前人也曾使用过,如唐人释无可 《秋寄从兄岛》云:“听雨寒更尽,开门落叶深”,但苏轼此二句,似比唐人之句更为成功。
自“舟人水鸟”至“落月挂柳”六句,诗人描绘了舟中夜起后所观赏到的美丽画图,曲折有致地表露了自己的心曲情怀。此六句可分三层,两句一折, 写出了 “静”、“独”、“冷”三种心境。
“舟人水鸟”两句,诗人以动静相衬的手法,着重描绘夜境之静:此时,舟人、水鸟都已进入了梦境,只有大鱼惊窜激起的水波声。这鱼声在静夜里格外响亮,以致使诗人误以为是一只狐狸在草丛中惊窜而去。将“大鱼”误作为“奔狐”,其中暗伏着将满是月华的湖面误作月光照耀下的草地,这是自“开门看雨月满湖”之后的又一次幻觉,它是暗伏着的,不易为人查觉。这境界,如梦如幻、极远极近、极奇极美,“静”字为其魂魄。
诗人之所以如此喜爱这万籁俱寂的夜境,这需要多少了解一点儿苏轼当时的心情。苏轼早年曾“奋厉有当世志”,但二十余年仕宦生涯的体验,使他对之产生了厌恶情绪,官场上的尔虞我诈与诗人“坦荡之怀,任天而动”的天性格格不入,积极入世的进取精神与诗人自身的“野性”始终处于尖锐的矛盾之中。诗人曾说自己是:“尘容已似服辕驹, 野性犹同纵壑鱼”(《游庐山次韵章传道》), 就正是这一矛盾的形象写照。
苏东坡既不能真正归隐,丢弃自己“致君尧舜”的本来志向,又难以忍受污浊的官场生活,这就使他常常要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得到慰藉。“夜深人物不相管,我独形影相嬉娱”的深层蕴涵也正在于此。白天,“举手摇足,辄有法禁”,那是“野性”的囚牢,人性的桎梏,而现在,在这个静静的夜色里,只有自己面对满湖的月光、惊窜的大鱼,只有自己和自己的形影互相嬉娱,这是 “野性”的解脱,是骏马的脱羁,诗人手舞足蹈,陶然醉之了。此二句“独”字为眼,不仅写出此时此际之独,而且从潜意识上讲,苏轼一生独立危行,“一肚皮不合时宜”,也正是一种人生的孤独,是一种时代先觉者的孤独。“独”字承上,深化了 “静”界。
诗人由 “静”至 “独”,总体来说,是陶醉自然,物我同一的境界,是一种愉悦的审美境界。然而,诗人是不能完全忘却尘世的,对人生、社会问题的深深思索,会突然闪过心头。于是, 诗人的心境转至 “冷”字,诗人面前的绝妙夜景也变得冷气袭人了:“暗潮生渚吊寒蚓,落月挂柳看悬蛛”。来自洲渚边的潮水在暗涨,其声幽幽咽咽,有如寒蚓蠕动的声音;挂在柳条之下的落月,犹如悬在丝端的蜘蛛。诗人使用 “暗潮”、“寒蚓”、“落月”、“悬蛛”这些充满暗色寒觉的意象,既进一步为这幅舟湖夜色图添画数笔,又象征和暗示了诗人内心的苦闷,为下一段的议论作了渲染铺垫。
最后一部分,诗人以议论抒情作结。诗人想到,良辰美景,转瞬即逝,天明之后,又要开始那令人痛苦的仕宦生活。你听:在鸡鸣声和晨钟声的合奏里,夜里伴我度过了一个美好夜晚的百鸟都散去了,只有船头的鼓音与之呼应。苏轼此处用韩愈《谒衡岳庙遂宿岳寺题门楼》中的“猿鸣钟动不知曙”句,反其意,写自己对夜色清境的留恋,暗示对白日“忽忽忧患”生活的厌恶。
这是一首歌颂周太王古公亶父开创岐山基业以及周文王业绩的短乐章。“天作高山”,强调上天赐予岐山这块圣地。周人重视天赐,视为吉祥,连婚娶亦是如此:“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大雅·大明》)天赐岐山之后,在这根据地上积蓄力量尚须人为,诗中便主要写这一过程。之所以仅取大王、文王二人,主要是因为他们确实是岐山九世周主最杰出的代表。灭商虽然完成于周武王,但周文王之时已显示出周将代商的必然趋势,商纣王囚周文王于羑里,只能延缓而无法阻遏这一历史发展。岐山圣地经营到周文王之世,已为周武王积蓄了足以灭商的雄厚实力,包括姜尚这样足以辅成伟业的贤臣。“有夷之行”,分明是先王开创的一条通向胜利之路。
这首短诗,多人对其中个别字眼有不同的解读。如“彼作矣”的“彼”,有人解为百姓,那么“彼作矣”就是百姓们造起房屋;有人解为先祖大王,“彼作矣”就是先祖大王开创伟业。如“康”,一解为安定,安康;一解为赓,继承,继往开来之意。此所谓诗无达诂,见仁见智也。
《周颂·天作》一诗将对圣地、圣人的歌颂融为一体,着力描写积蓄力量的进程,揭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其文笔犹如大河滔滔,飞流直泻,既显庄严,又富气势。短短七句,有如此艺术效果,可见诗歌作者的大手笔。
这首诗借咏中秋的月亮,表明世上万物不可能完全一样,存在着千差万别。
“圆魄上寒空,皆言四海同。安知千里外,不有雨兼风。”意思是此时此地“圆魄”(明月)当空,又怎见得此时彼地(“千里外”)“不有雨兼风”呢?千里指很远的意思,风雨可借指人生的无常和艰辛。你怎么会知道外边千里之外的世界,没有风雨呢?
人人“皆言”的未见得就是真理。大千世界,变化万千,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是随着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而不断深化、发展的,一种认识的正确与否,并不取决于持这种认识的人数的多寡,即便对人人“皆言”为是的,也要敢于怀疑,不断深入地探索。其二,认识问题最忌以此代彼,以偏代全,以对局部、片面的现象描述替代对整体或本质的探求。见到此时此地皓月当空而想象四海皆同,便正是以此代彼、以偏概全。
这首五言绝句,写此地有月光,彼地有风雨,意在风雨,而非赏月。李峤其人曾三度任职宰相,对政坛的风云变幻自然十分敏感——高空中一轮明月照射大地,众人都说今夜各处的月光都一样明亮;可是谁能晓得千里之外,无雨骤风狂?这首诗以咏月为题,揭示了一个真理:世上的事千差万别,千变万化,不可能全都一样。正如中秋夜,此处皓月当空,他处却风雨交加。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