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是仙家好别离,故教迢递作佳期。”是借牛郎织女故事发端,表现人与人遇合的困难。牛郎织女的故事是在中国长期流传的美好传说。传说中的牛郎织女两颗星宿隔着天河相望,每隔一年时间才能在七月初七的夜晚在乌鹊搭成的桥上相会一次。二人的阻隔本是在外来势力的强压下才形成的,但诗人却翻陈出新,说恐怕是神仙们爱好别离,才故意将相会的时期安排得这么远。从这两句诗中,可以隐约地体察到诗人的这种心情:他和令狐绹的隔膜已经很久,此次进京又经过了许多周折,费了许多唇舌。现在才渐渐有了转机,所以他觉得时间太长,但必定算有了希望,这便是“迢递作佳期”的含义,语中微露喜悦之情又暗寓自我调侃的意味。
“由来碧落银河畔,可作金风玉露时。”二句说,佳人的相会作经过耐心的等待,需作在一定的良辰里才能实现。前句表地点,后句指时间。“金风”表明时间为秋季,暗合七月在初秋之义。
“清漏渐移相望久,微云未接过来迟。”描绘双方盼望相会时的焦急心情。“渐移”表现嫌时间过得太慢。这两句诗是说,二人急切地盼望着相会时刻的到来,可是那漏壶中的刻箭却移动得非常缓慢,他们焦灼地相望了很久很久,然而那些连接两岸的云气尚未接通,所以他们迟迟也未能过河相会。这两句诗曲折地表现出作者在获得补太学博士的职务后,希望再有新的提升,还在焦急地渴盼着。张采田解释这两句诗说“属望尚奢”,是有道理的。
最后两句内容含量更大,思想感情也比较复杂。诗人在这里又拈出七夕的故事与习俗。这两句诗的表面意思是说,牛郎织女得以相会,怎么能不想作报答乌鹊架桥的功德呢?但是为了心灵手巧,人们还是向蜘蛛乞求,希望它把丝套在瓜果上以带来巧慧。若再加以解析的话,前句是借用乌鹊填河成桥以渡织女的故事来暗喻自己是通过令狐绹的引荐搭桥才谋得官职的,对此事当然有心意作感激报答其恩德。后句一转,意谓尽管如此,但我所得到的仅仅是个微不足道的职位,只有再作别的打算了。联系李商隐后来的行踪,这两句诗的语意就更明白了。补太学博士后不久,李商隐就离开此职,到由河南尹改镇东蜀的柳仲鄄幕府中任节度书记,十月改判上军,不久又升任检校工部郎中。这便可证明李商隐对令狐绹的举荐虽有一定的感激之情,但对其职位并不满意。他可能当时已在另寻出路,开始向“蜘蛛乞巧丝”了。
此诗的表现方法非常高明。诗人即事即景抒情,将有关节日的传说、习俗与自己的处境、思想感情巧妙地揉合在一起,借彼言此,既是彼又是此,使二者妙合无垠、浑然一体。从表面意义来看,诗人是在写“七夕”节日的情景,从古老的传说故事到一直延续的民间风俗乃至于当时的客观景象都概括了进去。若仔细品味,诗人在这形象的描述中又寄托了很深的寓意,将自己当时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含蓄地倾述出来,缠绵委婉,余味无穷,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另外,诗人利用谐音双关的手法,用“巧丝”来谐“巧思”,也增加了此诗的情趣。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这首即景抒怀,遣兴言志之作,即景物、感情、哲理艺术地融合在一起,缠绵含蓄,情韵深长。前六句写景。暮春三月,余寒未尽,落花纷坠,雏燕归来。诗人独步小园幽径,阑珊的春意引起时光流逝,人生短促的迟暮之感。一种淡淡的哀愁爬上心头,于是发出“无可奈何”的人生叹息。末尾两句,笔势反振,陡起精神,表示要像汉代梁孝王那样不惜钱财,广结宾客,选拔人才。显示出这位性格旷放,轻财重客,多称引后进的宰相那种政治家的风范,同时也与诗题扣合。“无可奈何”两句,意境凄迷,对仗工稳,感情深沉,富于哲理,为千古传诵的名句。
首联因时兴感。起句点明时令。时值暮春三月,“元巳清明”将至未至之际,草木萌发,生机勃然。达官贵人,休假踏青;王孙仕女,倾城游赏,最是一年好风光。一副清明游春图刚欲展现,诗人却用“假未开”三字煞住。此句写实景,有景有人。富贵之家,园林景致清幽。诗人用白描手法勾画出一个徘徊幽径的自我形象。“独徘徊”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颔联承上思绪,渲染气氛,烘托“徘徊”心情。用一个“寒”字抒发诗人迟暮之感。清明时节天气多变,由于雨“不定”,水气浮动之间,带来一股漠漠轻寒。“斑斑雨”还暗示花落。雨不止,哀不断,只得借酒自遣。酒和雨本无联系,但都浸透了诗人的伤春愁绪。
颔联与上相承,又转出新意。“花落去”、“燕归来”都是眼前景,具体可感;“无可奈何”、“似曾相识”,却是抽象的思绪,两句都出之以虚实相间的笔法。出句描写诗人对花落去的眷恋,对句借燕子归来抒写岁月流转,可见人事兴衰,无往不复。两句属对工巧,音节流畅,形成委婉凄迷的意境,写景抒情中又深含理趣。而且,晏殊自己对这个对子还特别欣赏,一字不动地移入《浣溪沙》词中。词云:“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
尾联反转点题,出人意表。诗人既已领悟到人生的哲理,伤春叹逝,无济于事,猛然从愁思中振起,表示要以及时选才为己任,主旨豁然呈露。“游梁赋客”,借用汉代梁孝王好宾客,一时才士多游梁园之典故以自喻,诗人把张先、王琪比作当年梁园中的司马相如与枚乘之辈。极称其学士富赡,才思出众。“莫惜青钱万选才”一句,毕现诗人旷达豪俊的性格。晏殊地位显要,厚于自奉,且不惜钱财收留宾客。一个“万”字,写出其选才宏旨,显出宰相风度。
此诗回环婉转,波澜曲折。前六句写景色,一气呵成,伤感情致身婉缠绵。结句翼然振起,直抒胸臆。愁思而不失理智,感伤而不失气度。“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乃全诗警句,不仅寓情于景,还寓情于理,可谓情理兼胜。读之令人产生不断的艺术联想,并从中领悟到人生的哲理,对后来宋诗以理入诗,也许是个启迪。
在许多诗集中,这首诗都归在贾岛名下,其实是错误的。因为贾岛是范阳(今北京市大兴县)人,不是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人,而在贾岛自己的作品以及有关这位诗人生平的文献中,从无他在并州作客十年的记载。又此诗风格沉郁,与贾诗之以清奇僻苦见长者很不相类。《元和御览诗集》认为它出于贞元间诗人刘皂之手。虽然今天对刘皂的生平也不详知,但元和与贞元时代相接,《元和御览诗集》的记载应当是可信的。因此定其为刘作。
此诗题目,或作《渡桑乾》,或作《旅次朔方》。前者无须说明,后者却要解释一下。朔方始见《尚书·尧典》,即北方。但同时又是一个地名,始见《诗经。小雅。出车》。西汉置朔方刺史部(当今内蒙古自治区及陕西省的一部分,所辖有朔方郡),与并州刺史部(当今山西省)相邻。桑乾河并不流经朔方刺史部或朔方郡,所以和朔方之地无关。并州在唐时是河东道,桑乾河由东北而西南,流经河东道北部,横贯蔚州北部,云、朔等州南部。这些州,当今雁北地区。由此可见,诗题朔方,乃系泛称,用法和曹植《送应氏》“我友之朔方,亲昵并集送”一样。而刘皂客舍十年之并州,具体地说,乃是并州北部桑乾河以北之地。
诗的前半写久客并州的思乡之情。十年是一个很久的时间,十年积累起的乡愁,对于旅人来说,显然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所以每天每夜,无时无刻不想回去。无名氏《杂诗》云:“浙江轻浪去悠悠,望海楼吹望海愁。莫怪乡心随魄断,十年为客在他州。”虽地理上有西北与东南之异,但情绪相同,可以互证。后半写久客回乡的中途所感。诗人由山西北部(并州、朔方)返回咸阳,取道桑乾流域。无端,即没来由。更渡,即再渡。这“无端更渡”四字,乃是关键,要细细体会。十年以前,初渡桑乾,远赴并州,是为的什么呢?诗中没有说。而十年以后,更渡桑乾,回到家乡,又是为的什么呢?诗中说了,说是没来由,也就是自己也弄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果真如此吗?不过是极其含蓄地流露出当初为了博取功名,图谋出路,只好千里迢迢,跑到并州作客,而十年过去,一事无成,终于仍然不得不返回咸阳家乡这种极其抑郁难堪之情罢了。但是,出乎诗人意外的是,过去只感到十年的怀乡之情,对于自己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而万万没有想到,由于在并州住了十年,在这久客之中,又不知不觉地对并州也同样有了感情。事实上,它已经成为诗人心中第二故乡,所以当再渡桑乾,而回头望着东边愈去愈远的并州的时候,另外一种思乡情绪,即怀念并州的情绪,竟然出人意外地、强烈地涌上心头,从而形成了另外一个沉重的负担。前一矛盾本来似乎是惟一的,而“无端更渡”以后,后一矛盾就突了出来。这时,作者和读者才同样感到,“忆咸阳”不仅不是唯一的矛盾,而且“忆咸阳”和“望并州”在作者心里,究竟哪一边更有分量,也难于断言了。以空间上的并州与咸阳,和时间上的过去与将来交织在一处,而又以现在桑乾河畔中途所感穿插其中,互相映衬,宛转关情,表达了诗人心中对故乡的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