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柳》四章是渔洋山人王士禛写于顺治十四年的组诗。顺治十四年,王士禛与众名士在济南大明湖的水面亭相会,饮酒赋诗,赏景享乐。作者在此时看见秋柳,竟也引发了无限的感伤,写出了这四首诗。诗成轰动一时,后世很多学者把这组诗誉为“神韵诗”的真正发端。
本诗为第一首,可以说是组诗中最具代表性的,也是最出色的诗歌。写秋柳的摇落憔悴,从而感叹良辰易逝,美景难留。全诗辞藻妍丽,造句修整,用曲精工,意韵含蓄,风神高华,境界优美,咏物与寓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着极强的艺术感染力。更叫人叹绝的,是全诗句句写柳,却通篇不见一个“柳”字,表现出诗人深厚的艺术功底。因此为一时绝唱。
白下门,指今江苏南京。那是六朝的首都。后来虽还是有名的城市之一,但比起其长期作为首都的六朝时代来,当然可说是没落了。所以,在古代的诗词中,经常被用来作为抒发今昔盛衰之感的对象。
黄骢是唐太宗的爱马;此马死后,太宗命乐人作黄骢叠曲,以示悲悼。乌夜村是晋代何准隐居之地,其女儿即诞生于此,后来成为晋穆帝的皇后。诗人在此加上“梦远”二字,则意为着这样的荣华富贵之梦已永远不可重视,正如死去的骏马黄骢已永远不可复生一样。所以,诗人所感到的,并用来传给读者的,乃是彻底的,不存在的任何希望的幻灭,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幻灭。
于是,剩下来的唯一的路就只能是逃避;“莫听临风三弄笛”。也就是说,不要再听那悲衰的音乐,想那些悲哀的事情了。然而,“玉关哀怨总难论”。幻灭的哀愁是深深潜藏在心底,又逃避不了,逃避本身也不得不归于幻灭,而诗人与读者也就是只能永远沉浸于幻灭的悲哀之中。
“渔父”之咏,篇数很多,古往今来,不可胜数。其中最著名、最有代表性的作品,当推唐人张志和的《渔父》(西塞山前白鹭飞)与柳宗元的《江雪》(千山鸟飞绝)。“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其声情舒缓平和,如行云流水,表现了作者的如野鹤闲云,与世无争。“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其声情孤傲冷峻,表现了作者的愤世嫉俗。然而“出世”也罢,“入世”也罢,他们笔下的“渔父”都是自我形象的外在表现,这一点是共同的。
起句“海滨蓑笠叟”五字,点出地点和人物。
“驼背曲,鹤形臞”二句承上,以三字短联具体刻画出“渔父”形象:其背既曲如驼,其躯又瘦似鹤。活脱脱地表现出一干瘪老儿,颇有调侃的意味。接着,词人又郑重其辞地宣布道:“定不是凡人,——古来贤哲,多隐于渔!”“任公子,龙伯氏,思量来岛大上钩鱼;又说巨吞饵,牵翻员峤方壶。”任公子是什么人呢?先秦寓言中之钓于海者也。据说他特制一竿大钓长绳,以五十头牛为饵,踞坐会稽山顶,投竿东海水中,钓得大鱼,切片晒干,令那浙江以东、苍梧(山名,即九嶷山,在今湖南宁远县境)以北广大地区的居民吃了个够。
龙伯氏又是什么人呢?他也是古代神话中之钓于海者也。相传渤海之东不知其几亿万里处有五座神山,曰岱舆、员峤、方壶、瀛洲、蓬莱,浮于海面,随潮水动荡不已。天帝恐其漂往西极,使岛上群仙流离失所,就命令十五头巨轮番负载之。不料龙伯国有巨人一钩连钓六而去,以致岱舆、员峤二山竟沉入海底。常言道:“没有金刚钻,敢揽瓷器活?”这老儿若非任公子、龙伯氏一流人物,又岂敢到海边来看上了如海岛大的鱼要它上钩?——以此知其“定不是凡人”也。这段词写得似庄似谑,能令人肃然起敬,能令公莞尔一笑,精采之至。
上阕已揭出“古之贤哲,多隐于渔”的命题,而历史上第一个以渔隐名世的贤哲,非西周那位“直钩钓国”的姜太公莫属,故拈出他来作为典型。“磻溪老子雪眉须,肘后有丹书。”磻溪,在今陕西宝鸡市东南,源出南山兹谷,北流入渭水,相传是姜太公当年垂钓之处。肘后,是随身的意思。古人随身携带书籍,每悬于肘后,故云。丹书,即古史传说中之“天书”,字色赤红,故名。这二句说太公垂钓磻溪之时,年虽老迈,须眉皆白,却熟谙上古帝王之道,有王佐之术。“被西伯载归,营丘茅土,牧野檀车。”西伯,即周文王。文王出猎,偶遇太公垂钓于渭北,交谈之下,大为敬服,遂“载与俱归”,立为国师。文王死后,太公辅佐武王,誓师牧野(在今河南淇县西南),讨伐纣王,灭商建周,以开国之功封于营丘(在今山东淄博市北)。三句高度概括了太公一生之出处大节:遭遇文王、伐纣、受封。按太公负不世之才,立非常之勋,位极人臣,名垂青史,其事迹代表着旧时代知识分子个人价值最完满的实现;这种实现固有赖于个人的主观努力,但也离不开文王对他的赏识与重用。“若使当时身不遇,老了英雄!”即此之谓也。因而,作为一个历史人物的典型形象,在姜太公的身上,积淀了千百年来绝大多数士子们主客观双向之梦想与追求。由此,读者不难感受到,词中所幻想出的这个海滨钓叟无非是历代寒士们的化身,他们渴望有朝一日被封建帝王慧眼识英雄,以至飞荡腾达,为王者师,为王者友。但无情的历史事实证明,这样的机会凤毛麟角,因此,作者一声断喝:醒来吧、小心“钓竿拂着珊瑚。”似这等好事,世上已很久不曾有过了,请问您还呆坐在长满苔藓之石矶上等候谁哩?只怕等到瞌睡虫上来,连手中渔竿也拿不稳了,看扫着海里的珊瑚礁罢!写着写着,上阕幽默之风又重现了。
此篇的命意,由于作者以“渔父词”题篇,词中又从头到尾都是在嘲弄一位妄想做姜太公第二的海滨钓叟,粗读之下,很容易使人得出其讽刺对象即为此渔翁所代表的怀才不遇人物的结论。这不能不说是一中错觉。其实,“世间久无是事”即点明,它的矛头,分明是冲着当代乃至前世不知多少代以来一切高高在上、不思求贤的封建统治者们来的。以积极的浪漫主义的形式表现一定批判性的现实主义的内容,滑稽家之辞不同于寻常打油之辞,于此词可知。
这是借咏物而寄相思的诗,是眷怀友人之作。起句因物起兴,语虽单纯,却富于想象;接着以设问寄语,意味深长地寄托情思;第三句暗示珍重友谊,表面似乎嘱人相思,背面却深寓自身相思之重;最后一语双关,既切中题意,又关合情思,妙笔生花,婉曲动人。全诗情调健美高雅,怀思饱满奔放,语言朴素无华,韵律和谐柔美。可谓绝句的上乘佳品。
红豆,生于南国,其果鲜红浑圆,外表晶莹剔透,因为常被南方人作为服饰装饰物。红豆与相思联系在一起,则是来源于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传说,古代一位女子,因为丈夫战死边疆,思念亡夫太甚哭死在了树下,此后化为了红豆,在春天的时候生长发芽。从此以后,红豆被人们称为了相思子,也在文学中引用为相思之意。而“相思”不限于男女情爱范围,朋友之间也有相思的,如苏李诗“行人难久留,各言长相思”即著例。此诗题一作《江上赠李龟年》,可见诗中抒写的是眷念朋友的情绪。
“南国”(南方)既是红豆产地,又是朋友所在之地。首句以“红豆生南国”起兴,暗示后文的相思之情。语极单纯,而又富于形象。次句“春来发几枝”轻声一问,承得自然,寄语设问的口吻显得分外亲切。然而单问红豆春来发几枝,是意味深长的,这是选择富于情味的事物来寄托情思。“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王维《杂诗》)对于梅树的记忆,反映出了客子深厚的乡情。同样,这里的红豆是赤诚友爱的一种象征。这样写来,便觉语近情遥,令人神远。
第三句紧接着寄意对方“多采撷”红豆,仍是言在此而意在彼。以采撷植物来寄托怀思的情绪,是古典诗歌中常见手法,如汉代古诗:“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即著例。“愿君多采撷”似乎是说:“看见红豆,想起我的一切吧。”暗示远方的友人珍重友谊,语言恳挚动人。这里只用相思嘱人,而自己的相思则见于言外。用这种方式透露情怀,婉曲动人,语意高妙。宋人编《万首唐人绝句》,此句“多”字作“休”。用“休”字反衬离情之苦,因相思转怕相思,当然也是某种境况下的人情状态。用“多”字则表现了一种热情饱满、一往情深的健美情调。此诗情高意真而不伤纤巧,与“多”字关系甚大,故“多”字比“休”字更好。
最后一句“此物最相思”只因红豆是最能表达相思之物。中国人常说,睹物思人。这“物”可能是他吃过的、穿过的,也可能是他看过的、听过的;可能是他喜欢的,也可能是他厌恶的。只要是与他有关系的,哪怕只有一丝关联,都能激起思念者敏感的神经。诗人所希望的,是友人每每看见这最能代表相思之意的红豆,就能想起正在相思的“我”、正在思念“你”的“我”。从诗人对朋友的深切叮咛中,我们看到了诗人自己深重的相思之意。正是诗人对朋友的满心思念,才使他希望朋友亦如此。用这种方式表露情怀,语意高妙,深挚动人。
全诗洋溢着少年的热情,青春的气息,满腹情思始终未曾直接表白,句句话儿不离红豆,而又“超以象外,得其圜中”,把相思之情表达得入木三分。它“一气呵成,亦须一气读下”,极为明快,却又委婉含蓄。在生活中,最情深的话往往朴素无华,自然入妙。王维很善于提炼这种素朴而典型的语言来表达深厚的思想感情。所以此诗语浅情深,当时就成为流行名歌是毫不奇怪的。
这首诗的首联大大赞扬好友的才华,感慨其官职卑微,不得其用;颔联赞扬好友高尚品格的赞扬,对其贫寒处境表示理解与同情;颈联则刻画出好友放旷不羁的性格与时光流逝的伤感;尾联透露出才士沉沦的悲愤。全诗造句生新峭拔,章法开阖动荡,步步曲折,前后顿挫,语言明净而生动贴切。
“故人昔有凌云赋”这一句诗,是诗人借司马相如的故事来写老友的才华横溢。但接下来“何意陆沈黄绶间”,笔锋一转,这一句以疑问形式出之,更能表现愤懑之情,它是慨叹,但更是责问,是对执政者的谴责。这一句既写出了人才的遭受埋没,也是暗写友人的亦官亦隐。首联将高才与不遇相对比,一是“凌云”,一是“陆沉”,有转折跌宕之势。
颔联写友人“头白眼花”本应是儿孙绕膝、安度余年的时候,却还有奔走仕途。待到“儿婚女嫁”之后,才可望挂冠归去,终老家山。“儿婚女嫁”用《后汉书·逸民列传》中向子平的典故,写友人的为官,实是迫于生计,非其本愿,见出他不慕荣利的品格。“心犹未死杯中物”,饮酒的豪兴尚不减当年,但“春不能朱镜里颜”,春天能使万物复苏,但不能恢复他青春的红颜。
豪兴犹在,盛年不再,颈联又是一个转跌,在豪放旷达中含无限感慨。即以“心犹未死”一句而论,貌似放达,内里却有种种牢骚抑郁。诗人一反中间二联装点景物的传统,以拗硬之笔,写奇崛之态。颔联以“头白眼花”对“儿婚女嫁”,在上下相对中,每句又自成对偶,有着往复回环的效果。颈联却奇峰突起,以不合正常节奏的散文句式构成对偶,原来每句前半部分双音节的两个音步变成了“一——三——三”的节奏,这样就成为:“心——犹未死——杯中物,春——不能朱——镜里颜。”读来拗崛顿挫,生动地传达出牢骚不平的情怀。这种奇句拗调,力盘硬语,构造奇特。
尾联则为友人向执政诸公吁请,希望他们能够多多荐拔友人,让他能在离家乡近的地方任职。”肯,即“肯不肯”,出语宛转,但仍包含怨愤不平之意。“割鸡”则呼应首联的才高位卑,表现出诗人组织的绵密。
诗人入仕之后,强烈地不满现实政治,尤其对那班暴发的新贵投以蔑视,而对被埋没的才识之士则倾心相交,视为知音。在正因为诗人与他们遭际相似,品格相类,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所以描写其形象也就分外真切。诗中人物的贫贱自守、兀傲奇崛、放旷不羁、愤世嫉俗,也正是诗人的自我写照。诗人为其坎坷遭遇大鸣不平,抗议世道的不公,实是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这首诗像一幅写意人物画,笔触简练,风格奇拗。作为律诗,这首诗无论在风格还是在语言上,都显出诗人的独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