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表现的是饮酒游湖之乐。整首词寓情于景,写出了作者与友人的洒脱情怀。
首句“西湖好”是统领全词的,下面分别渲染这个“好”字;画船载酒,稳泛平波,空水澄澈,别有洞天,使人俯仰,乐而忘返。写出作者与友人的洒脱情怀。这也就是本词所揭示的主题。
上片描绘载酒游湖时船中丝竹齐奏、酒杯频传的热闹气氛与欢乐场面:画船、美酒、管弦,微风习习,波光粼粼,词人心情舒畅,与朋友无拘无束,开怀痛饮。湖面之上,欢笑声、乐曲声、划船声交织在一起。
下片写酒后醉眠船上,俯视湖中,但见行云在船下浮动,使人疑惑湖中别有天地,表现醉后的观湖之乐:俯视江面,白云朵朵,船往前行,云儿陪伴;仰望天空,朵朵白云,云儿飘拂,小船紧跟。俯仰之间,天空与江水是一样的澄清明净、一尘不染!看着看着,微醉中的词人觉得:这湖中另有一个青天在,而自己的小船简直就是在白云之间穿行。“空水澄鲜”一句,本于谢灵运《登江中孤屿》诗“云日相晖映,空水共澄鲜”,言天空与湖水同是澄清明净。这一句是下片的关键。兼写“空”、“水”,绾合上句的“云”与“舟”。下两句的“俯”与“仰”、“湖”与“天”,四照玲珑,笔意俱妙,虽借用成句,而恰切现景,妥贴自然,如同己出。“俯仰留连”四字,又是承上启下过渡之笔。从水中看到蓝天白云的倒影,他一会儿举头望天,一会儿俯首看水,被这空阔奇妙的景象所陶醉,于是怀疑湖中别有一个天宇在,而自己行舟在两层天空之间。
“疑是湖中别有天”,用“疑是”语,是就其形貌来说。说“疑”者非真,说“是”者诚是,“湖中别有天”的体会,自出心裁,给人以活泼清新之感。
从艺术手法上看,这首词采用虚实相结合的方法,充满了诗意的想象,形象巧妙地刻画了主人公的醉态、醉意和醉眼中的西湖之景。
这首诗的最大特点是大量运用比喻。“清水本不动,桃花发岸旁。桃花弄水色,波荡摇春光。”诗中的男子自比清水,借以象征自己的纯洁心灵和贞洁的感情;他把情人比作桃花,借以表现女子的弄丽动人。一池静静的清水,岸边长着一株桃树。桃枝的摆动,引起了水中倒影的摆动;水波荡漾,仿佛春光也在颤动。诗中的男主人公与情人就像这桃花和清水荡起爱情的波纹。比喻形象、生动,洋溢着诗情。
诗人又用比喻手法描绘了分离后的凄惨图景。“昔作一水鱼,今成两枝鸟。哀哀长鸡鸣,夜夜达五晓。起折相思树,归赠知寸心。”过去二人如同一个池中的游鱼一样,相亲相爱在一起,二人分居两地,变成了两个树枝上的鸟,天天如长鸡呜叫,夜夜哀鸣到东方欲晓。我彻夜不眠,清晨起来折下一枝相思树枝,把它赠给你,你见到树枝后就一定会知道我想念你的苦苦心思。这里的比喻既恰切,又给人一种伤感的气氛,牵动人们的情感。
最后以比喻结尾。“覆水不可收,行云难重寻。天涯有度鸟,莫绝瑶华音。”过去相亲相爱的日子,就如倒在地上的水一样不可收起,就如飘去的浮云一样难以把它重新找回。但愿你不要忘记在遥远的天边有一个孤苦伶仃的亲人。希望不断地给我带来瑶华一样珍贵的音信。这里的“覆水”、“行云”、“瑶华”都比喻得精当,以这样的比喻结尾,留下凄凄情意让人去体会。
总的来说,这首诗以诗中两人的感情发展经过为主题结构,首先追思年轻时的恋慕,其次写尔后分离,再写两人别离已久已不可能在一起,最后寄以希望再通音讯来结尾。
此词题为《春晚》,实写“闺情”。“春晚”之时,深闺女性自有难以明言的复杂情怀,但作者并非女性,没有高超的水平,对于那种连作者本人都难以明言的情怀是不可能写得生动感人的。
读完全词,就知道作者并未让那位闺中人吐露情怀,而是通过精细的观察,写她的神态、写她的妆束、写她的行动,并用富贵人家的花园、香径、秋千和晚春景色层层烘托,其人已宛然在目,其心态变化,也历历可见。灵活地运用传统画法,把“以形写心”和“以景传情”结合起来,乃是这首小词最突出的艺术特色。
“态浓意远”,原是杜甫《丽人行》中的成句,用以表现丽人的姿态凝重、神情高雅,其身份也于此可见。“眉颦笑浅”,写她虽愁也只略皱眉头,虽喜也只略展笑颜,非轻浮放纵之流可比,其教养也于此可见。“薄罗衣窄絮风软”,既写服妆,也写时光。北宋诗人蔡襄《八月九日诗》:“游人初觉秋气凉,衣不禁风薄罗窄。”而当“絮风”轻“软”之时,正好穿那窄窄的“薄罗衣”。“罗”那么“薄”,“衣”那么“窄”,其轮廓之分明,体态之轻盈,已不言而喻。徐步出闺,迎面吹来的是飘荡着朵朵柳絮的软风,不知她又有什么感触。“鬓云欺翠卷”一句,颇难索解。如果把“翠卷”看作“欺”的宾语,那它便是一个名词,可是实际上并没名叫“翠卷”的东西。那个“翠”字,看来也取自杜甫的《丽人行》。《丽人行》写丽人“头上何所有?翠为盍叶垂鬓唇。”是说用翠玉制成的盍叶垂在鬓边。盍叶,是妇女的一种头饰。“鬓云欺翠卷”就语法说,“鬓云”是主语,“卷”是谓语,“欺翠”则是动宾结构的状语,修饰“卷”。“欺”,在这里是“压”或“淹没”的意思,“翠”,即指翠玉制的盍叶。全句写那位女性鬓发如云,“卷”得蓬松而又低垂,以致淹没了盍叶。
下片头两句似乎单纯写环境、写景物,实则用以烘托人物。第一句是说她走到“南园”,看见“花树春光”,而且感到“暖”。第二句是说她漫步于“南园”的“径里”,看见片片飞红,嗅到阵阵花香,踏着满径榆钱。上片的“絮风”和下片的“春光暖”、“榆钱满”,都传送春天即将消逝的信息,既点《春晚》之题,又暗示女主人公由此引起的情感波澜。韶华易逝、红颜易老,但她还是孤零零的,偶然走出深闺,来到“南园”,也无人同游共乐。
结尾两句,层层转折,曲尽女主人公的心理变化。“欲上秋千”,表明一见秋千,又唤回少女的情趣,想荡来荡去,嬉笑作乐。“又惊懒”,表明单身独自,没有心情打秋千。“惊”字、“懒”字,用得十分神妙。“欲上秋千”而终于不想上,并非由于“懒”,偏不肯说出真实原因而委之于“懒”,又加上一个“惊”字。是说连秋千都不想上,竟“懒”到这种地步,自己都感到吃惊。不想打秋千,就归去吧。“且归”一顿,而“休怕晚”又是一层转折。实际情况是想玩又懒得玩,且归又不愿归。深闺那么寂寞,归去也没有意味。于是在“且归”的路上,思潮起伏,愈行愈缓。妙在仍不说明真实原因,仿佛她迷恋归途风光,在家庭中也很自由,回家甚“晚”,也不用“怕”。
这首词把封建社会中一位深闺女性的内心苦闷写得如此真切,不独艺术上很有特色,其思想意义,也是积极的。
《乌衣巷》这是唐朝诗人刘禹锡感慨藏而不露,寄物咏怀的名篇,是组诗《金陵五题》中的一篇。诗人此前尚未到过金陵,始终对金陵怀着憧憬,正好有友人将自己写的五首咏金陵古迹诗给他看,他便乘兴和了五首。乌衣巷原是六朝贵族居住的地方,最为繁华,如今有名的朱雀桥边竟长满野草,乌衣巷口也不见车马出入,只有夕阳斜照在昔日的深墙上。
首句“朱雀桥边野草花”,朱雀桥横跨南京秦淮河上,是由市中心通往乌衣巷的必经之路。桥同河南岸的乌衣巷,不仅地点相邻,历史上也有瓜葛。东晋时,乌衣巷是高门士族的聚居区,开国元勋王导和指挥淝水之战的谢安都住在这里。旧日桥上装饰着两只铜雀的重楼,就是谢安所建。在字面上,朱雀桥又同乌衣巷偶对天成。用朱雀桥来勾画乌衣巷的环境,既符合地理的真实,又能造成对仗的美感,还可以唤起有关的历史联想,是“一石三鸟”的选择。句中引人注目的是桥边丛生的野草和野花。草长花开,表明时当春季。“草花”前面按上一个“野”字,这就给景色增添了荒僻的气象。再加上这些野草野花是滋蔓在一向行旅繁忙的朱雀桥畔,这就使我们想到其中可能包含深意。
记得作者在“万户千门成野草”(《台城》)的诗句中,就曾用“野草”象征衰败。现在,在这首诗中,这样突出“野草花”,不正是表明,昔日车水马龙的朱雀桥,今天已经荒凉冷落了吗!
第二句“乌衣巷口夕阳斜”,表现出乌衣巷不仅是映衬在败落凄凉的古桥的背景之下,而且还呈现在斜阳的残照之中。句中作“斜照”解的“斜”字,同上句中作“开花”解的“花”字相对应,全用作动词,它们都写出了景物的动态。“夕阳”,这西下的落日,再点上一个“斜”字,便突出了日薄西山的惨淡情景。本来,鼎盛时代的乌衣巷口,应该是衣冠来往、车马喧阗的。而现在,作者却用一抹斜晖,使乌衣巷完全笼罩在寂寥、惨淡的氛围之中。
经过环境的烘托、气氛的渲染之后,按说,似乎该转入正面描写乌衣巷的变化,抒发作者的感慨了。但作者没有采用过于浅露的写法,诸如,“乌衣巷在何人住,回首令人忆谢家”(孙元宴《咏乌衣巷》)、“无处可寻王谢宅,落花啼鸟秣陵春”(无名氏)之类;而是继续借助对景物的描绘,写出了脍炙人口的名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他出人意料地忽然把笔触转向了乌衣巷上空正在就巢的飞燕,让人们沿着燕子飞行的去向去辨认,如今的乌衣巷里已经居住着普通的百姓人家了。
为了使读者明白无误地领会诗人的意图,作者特地指出,而今这些飞入普通老百姓家筑巢的燕子,以往却是栖息在王导、谢安两家权门高大厅堂的檐檩之上的旧燕。“旧时”两个字,赋予燕子以历史见证人的身份。“寻常”两个字,又特别强调了今日的老百姓是多么不同于往昔。从中,我们可以清晰地听到作者对这一变化发出的沧海桑田的无限感慨。飞燕形象的设计,好像信手拈来,实际上凝聚着作者的艺术匠心和丰富的想象力。晋傅咸《燕赋序》说:“有言燕今年巢在此,明年故复来者。其将逝,剪爪识之。其后果至焉。”当然生活中,即使是寿命极长的燕子也不可能是四百年前“王谢堂前”的老燕。但是作者抓住了燕子作为候鸟有栖息旧巢的特点,这就足以唤起读者的想象,暗示出乌衣巷昔日的繁荣,起到了突出今昔对比的作用。《乌衣巷》在艺术表现上集中描绘乌衣巷的现况;对它的过去,仅仅巧妙地略加暗示。诗人的感慨更是藏而不露,寄寓在景物描写之中。因此它虽然景物寻常,语言浅显,却有一种蕴藉含蓄之美,使人读起来余味无穷。
这首诗写诗人对盛衰兴败的深沉感慨。朱雀桥和乌衣巷依然如故,但野草丛生,夕阳已斜。荒凉的景象,已经暗含了诗人对荣枯兴衰的敏感体验。后二句藉燕子的栖巢,表达作者对世事沧桑、盛衰变化的慨叹,用笔尤为曲折。此诗为刘禹锡著名的咏史诗《金陵五题》中的第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