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北宋文学家苏洵写给时任翰林学士欧阳修的一封自荐信。书信先述当朝诸位贤人君子的离合变故,以表作者自己的慕欧之意;次叙孟、韩、欧文之间的比较,以示自己知欧之深;三谈作者平生之经历,坦露十年学道之心得,以求欧公之知己。文章千回百折,却丝丝入扣。尤其第一段中,采用层层剥笋之法,从诸贤的离合变故之中,层层转换分离,最终点出欧公,把十年求贤之心归于一人,又为后文作了张本。文章恣逞笔力,开阖抑扬,把苏洵的慕贤之心、求荐之意、平生之志叙述得既曲折周详,又委婉得体。
文章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诸君子离合的叙述,作者恳切地说明了自己上书欧阳修的原因。六位君子行踪的离合是一条明线,集中描绘了自己仰慕贤良的心情;同时夹叙自己“道”之成与未成,是一条暗线,为第二三部分作了伏笔。文章开头按一般书信方式行文,执事是书信中常用的敬辞,表示不敢直呼对方大名,而说让其左右办事的人员代为转达。“洵布衣穷居,尝窃有叹”,很经济的几个字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以为天下之人,不能皆贤,不能皆不肖。故贤人君子之处于世,合必离,离必合”。简洁明了的两句,似破空而来,很有气势地总领了全段文字的大意,同时也为下面文字立了依据。天下的人不可能都是贤才,也不可能都是奸佞,这是使贤人君子时而聚集、时而分散的原因。当然,苏洵这样从表面分析封建社会忠臣良将的得失,有他思想上的局限性。接下来,苏洵用三个时间内发生的事来具体叙述诸君子的离合。一是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天子方有意于治”,于是范仲淹除参知政事;富弼除枢密副使,分掌北方西方边防军事;欧阳修、余靖、蔡襄皆为谏官;尹洙以太常丞知泾州,旋以右司谏知渭州兼领泾原路经略部署。正是这个时候,贤豪毕至,天下才能细小平凡的人都“纷纷然而起,合而为一”,紧扣上文的“合”字。二是庆历四年至庆历五年(1044年—1045年),范仲淹出为陕西、河东宣抚使;富弼出为河北宣抚使;欧阳修出知滁州;余靖出知吉州;蔡襄出知福州;尹洙被贬监均州酒税。苏洵第一次出游京师,正好是庆历五年。他“亲见其事,忽忽仰天叹息,以为斯人之去,而道虽成,不复足以为荣也”,紧扣上文的“离”字。三是皇祐五年至至和二年(1053年—1055年),余靖迁工部待郎;欧阳修迁翰林学士;蔡襄迁龙图阁学士;富弼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苏洵“喜且自贺”,以为“道”即粗成,可以有用武之地了。富弼、尹洙、余靖、蔡襄以及范仲淹、欧阳修都是开明革新派。苏洵这样写自己慕望爱悦他们,无疑是表明自己的政治倾向。与此同时,苏洵在文中还将诸君子离合与自己“道”之成与未成相联系。“道”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学业,即文学才能。诸君子离时,作者“道业未成”、诸君子合时作者“道有粗成”。这在以学为政、科举取士的封建时代是表明自己才能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文学史上,这时候的欧阳修上继承韩柳的文学方向,领导着北宋文坛,反对“时文”(骈体文),提倡“散文”的古文运动,并作出了相应的成绩。在当时“时文”风行的时代,苏洵这篇文章却采用“散文”手法写成,这不能不使欧阳修在精神上为之一振。欧阳修在苏洵这次晋谒之后,极为称赞。
苏洵在文章的第二部分,迅速转到评文论学上来。他深知只有论文精到公允,才能表明自己“道有粗成”。“执事之文章,天下之人莫不知之;然窃自以为洵引之知之特深,愈于天下之人”。由称赞欧阳修的文章而论及文坛先辈。孟子的文章“语约而意尽”,韩愈的文章“深浩流转”,李翱的文章自然流畅,陆贽的文章委婉深长。用孟、韩、李、陆的文章来衬托欧阳之文,以说明了解欧阳文章之深。不仅评文精当,而且使文章气势起伏、波澜开阔。
第三部分从“道有粗成”的角度叙述自己求学刻苦的经历。文章巧妙之处在于并不直接表白作者在文学上有何成就,而是从学习经历和体会两个方面加以抒发。宋仁宗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苏洵举进士不第回去后,把自己以往写的文章全部烧掉,闭门不出,更加用功读书,直到通晓“六经”、“百家”学说,最后终有所成。正如文中自述:“由是尽烧曩时所为文数百篇,取《论语》《孟子》、韩子及其他圣人、贤人之文,而兀然端坐,终日以读之者七八年矣。”
《邵氏闻见后录》卷十五载,雷简夫《上欧阳内翰书》曰:“伏见眉州人苏洵,年逾四十,寡言笑,淳谨好礼,不妄交游……,张益州一见其文,叹曰:司马迁死矣,非子吾谁与?简夫亦谓之曰:生王佐才也”。可见时人对苏洵评价甚高。
全文在写作上有几个特点:其一,文辞简洁明了,随言长短。如叙述诸公离合的几段文字。“尹公驰骋上下,用力于兵革之地”,“而尹公亦失势,奔走于小官”等。准确简约,抑扬顿挫,且长短合宜。其二,结构精致细密,行文婉曲而不失波澜。如叙诸君子离合与叙自己道之成与未成两者的安置上,结合得天衣无缝,同时也为下文作铺垫。先合,后离,再离而复合,随着这条线写出了作者道之未成、道虽有成、道有粗成三个层次,从从容容,流畅婉转。这种特征极富宋人文章风味。它区别于唐文纵横开阖、奇峭突兀的特点,而更显得洋洋洒洒。其三,叙事、议论、抒情融于一体。叙事当中夹议论、夹抒情,但却不显生硬。如诸君子由合变离的一段叙事后,有一段议论“既复反思,念往者众君子之进入于朝,其始也,必有善人焉推之;今也,亦必有小人焉间之”。然后接两句反问,这两句反问即带浓厚的抒情色彩。又如“洵时在京师,亲见其事,忽忽仰天叹息”,这是抒情;接着“以为斯人之去,而道虽成,不复足以为荣也”,又是发议论。而议论与抒情又同时围绕叙事展开,使文章情韵生动,感人至深。此外,文章以第一人称叙述,显得感情丰富,亲切自然。
第一首词中,作者没有从描写江南惯用的“花”、“莺”着手,而是别出心裁地从“江”为中心下笔,又通过“红胜火”和“绿如蓝”,异色相衬,展现了鲜艳夺目的江南春景。白居易用的是异色相衬的描写手法,因而江南的春色,在白居易的笔下,从初日,江花,江水之中获得了色彩,又因烘染、映衬的手法而形成了一幅图画,色彩绚丽耀眼,层次丰富。
这首词写江南春色,首句“江南好”,以一个既浅切又圆活的“好”字,摄尽江南春色的种种佳处,而作者的赞颂之意与向往之情也尽寓其中。同时,唯因“好”之已甚,方能“忆”之不休,因此,此句又已暗逗结句“能不忆江南”,并与之相关阖。次句“风景旧曾谙”,点明江南风景之“好”,并非得之传闻,而是作者出牧杭州时的亲身体验与亲身感受。这就既落实了“好”字,又照应了“忆”字,不失为勾通一篇意脉的精彩笔墨。三、四两句对江南之“好”进行形象化的演绎,突出渲染江花、江水红绿相映的明艳色彩,给人以光彩夺目的强烈印象。其中,既有同色间的相互烘托,又有异色间的相互映衬,充分显示了作者善于着色的技巧。篇末,以“能不忆江南”收束全词,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
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作者写于洛阳的《魏王堤》七绝云:“花寒懒发鸟慵啼,信马闲行到日西。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
第二首词以“江南忆,最忆是杭州”领起,前三字“江南忆”和第一首词的最后三字“忆江南”勾连,形成词意的连续性。后五字“最忆是杭州”又突出了作者最喜爱的一个江南城市。如果说第一首词像画家从鸟瞰的角度大笔挥洒而成的江南春意图,那么,第二首词便像一幅杭州之秋的画作了。
第三首词在思想艺术上都不及第一、二首,加上他又写到歌舞生活,因而许多选本都不介绍它。其实它在写法上也并不是全无可取之处的。前两首词虽然也写到人,但主要还是写景。第三首点到吴宫,但主要却是写人,写苏州的歌舞伎和词人自己。从整体上看,意境的变化使连章体词显得变化多姿,丰富多彩。
吴酒一杯春竹叶一句,一来,竹叶是为了与下句的芙蓉对偶,二来,“春”在这里是形容词,所谓春竹叶并非一定是指竹叶青酒,而是指能带来春意的酒。白居易在另一诗里就有“瓮头竹叶经春熟”的说法,唐代有不少名酒以春字命名,文人大多爱酒,白居易应该也不例外,喝着吴酒,观“吴娃双舞”犹如醉酒芙蓉的舞姿。“娃”,即是美女,西施就被称为“娃”,吴王夫差为她建的房子就叫“馆娃宫”。白居易这样写,就是出于对西施这位绝代佳人的联想。作者不是纵情声色的人,他欣赏的是吴娃的歌舞,希望能重睹演出,因而回到洛阳后说:“早晚复相逢。”
这三首词,从今时忆往日,从洛阳忆苏杭。今、昔、南、北、时间、空间的跨度都很大。每一首的头两句,都抚今追昔,身在洛阳,神驰江南。每一首的中间两句,都以无限深情,追忆最难忘的江南往事。结句呢?则又回到今天,希冀那些美好的记忆有一天能够变成活生生的现实。因此,整个组词不过寥寥数十字,却从许多层次上吸引读者进入角色,想象主人公今昔南北所经历的各种情境,体验主人公今昔南北所展现的各种精神活动,从而获得寻味无穷的审美享受。
这三首词,每首自具首尾,有一定的独立性;而各首之间,又前后照应,脉络贯通,构成有机的整体大“联章”诗词中,显示出作者谋篇布局的高超艺术技巧。
此诗的开头便是“悲来乎,悲来乎”,直抒胸臆,这也是李白诗歌惯常的抒情艺术手法,如同《将进酒》开篇便是以“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磅礴气势营造了时光奔腾,人生易老的一个深刻的人生感悟,也正如李白所言“明月直入,无心可猜”。在这场酒宴上,李白一开始就高叹“悲愁来了,悲愁来了”,也体现了李白诗歌中天真、率直的一面。钱钟书曾说“唐诗多以风情神韵擅长”,而“盛唐诗歌的气来、情来、神来,在李白的乐府诗歌和绝句中发挥的淋漓尽致”(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缪钺也说“唐诗之美在情辞”,唐诗以情胜。而李白诗中更是体现着一种放言无惮的天真和率性,很多诗句都是脱口而出,直言袒露,较少思虑避讳伪饰。
酒宴之上,“悲从中来,不可断绝”,于是一曲《悲来吟》,唱出了李白心中的那份孤独与寂寞,“悲来不吟斟不笑,天下无人知我心”,或许真的是“古来圣贤皆寂寞”,这位声振寰宇,名播华夏的歌者,此时此刻,寂寞的心境又有谁人能懂,此时的李白已经是步入了人生的晚年,曾经的理想抱负,曾经的万丈豪情,或许已经和那曾经的大唐盛世一起埋葬在那再也回不去的时光中,站在盛唐诗歌的顶峰,一身仙风道骨,潇洒不羁,也就注定了他“高处不胜寒”,龙擦拭土、御手调羹、贵妃研墨、力士脱靴,那曾经的一抹大唐风流也早已消散在落寞的心底。经历过安史之乱后,盛唐气象已衰。
但随之情感的格调有抑变扬,“琴鸣酒乐两相得,一杯不啻千钧金”,宴会氛围又重新转入热烈之中,这和《将进酒》中“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在情感格调上有异曲同工之处,这种情感的瞬间转变在李白的诗歌中也颇为常见,“盛唐诗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严羽《沧浪诗话》),这便是李白性格的纯真,感情汪洋恣肆,随性而发,不为物惑,也正如葛晓音在《诗国高潮与盛唐文化》中所说“唐人不像汉人那样拘于经学,也不想宋人那样精于思虑,唐代的时代性情是情感超过思理,在诗歌创作上也是如此”。同时在这里也看得出,“酒”在李白诗歌中的重要意义,他即使李白诗歌中精神寄托的一种意象,也是他挥洒万丈豪情的工具。李白最突出的一个艺术特征就是豪放洒脱,而酒便是这种性格不可缺少的陪衬品,使他冲破了清规戒律,任意挥洒,从而形成了酣畅恣肆,奔腾雄奇的艺术个性。“李白的诗歌个性主要凭借于他始终常见的日月风云、黄河沧海等雄伟壮阔的艺术境界,但也体现在他的日常生活中,特别是酒和月,成为他最重要的精神伴侣,也塑造了他‘诗仙’与‘狂客’形象”(林庚《唐诗综论》)。“酒”也是李白厌倦世俗后遁世的一种工具,因为他本生的儒道互补思想,也就决定了他在追求现实世界中建功立业的志向受阻后,转向游山问道,寄情山水。
第二段同样是以“悲来乎,悲来乎”起兴,来表达李白对富贵和生死的看法。“天虽长,地虽久”取自于《老子》上篇第七章:“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而“金玉满堂应不守,富贵百年能几何”也同样是取自于《老子》上篇第九章:“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大意是:金玉满堂,不能长久。富贵而骄奢,自己招来祸患。在这里李白也明确表明了他的富贵观,就是儒家所谓的“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以及道家所谓的任性自然,并不去刻意的追求,就如同他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斟复来”(《将进酒》),他的浪漫洒脱心境也决定了他对金钱看得很淡,为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而宁愿用“五花马,千金裘”去“呼儿将出换美酒”,有人认为李白有种及时行乐的消极颓废思想,而这正是李白纯真率直性格的体现。道家崇无为而尚不争,作为有着“诗仙”之誉的李白当不会为这滚滚红尘中的俗物所裹足,他追求的是高蹈尘外的潇洒。
李白在对待生死问题明显受到道家思想的影响,生死有命,顺其自然,虽然不否认早年李白也有过追求长生不老的想法,但此时的李白,已经是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了,在看尽了世事变化后,也对生命有了最本质的看法,“死生一度人皆有,孤猿坐啼坟上月”,正所谓“古今将相今何处,荒冢一方淹没了”(《红楼梦》中《好了歌》),不必去穷尽这死生的奥秘,不如“且须一尽杯中酒“来的洒脱快活。
而最后一段则可以看做是李白一生中理想与现实矛盾冲突的生动阐释。李白身负傲世才华,有身逢开元盛世,所以“盛唐士人积极入世、进取的人生态度,在李白身上被理想化了。李白是个功名心很强的人,有着强烈的‘济苍生’、‘安社稷’的儒家用世思想。但他既看不起白首死章句的儒生,不愿走科举入仕之路,又不愿从军边塞;而是寄希望于风云际会,始终幻想着‘平交王侯’、‘一匡天下’而‘立抵卿相’,建立盖世功业后功成身退,归隐江湖。”(袁行霈《中国文学史》)李白本身的浪漫主义诗人的气质,也决定了他对功名伟业的追求,他一直仰慕着古代的鲁仲连、范蠡、郦食其等人,能够凭一己之力建立不世功勋。“而事实上他所面对的现实与他所仰慕的这些带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所处的环境已经完全不同。”(周勋初《诗仙李白之谜》)。他的过于理想化的人生设计,在现实人生中当然要遭到失败。这使他常常陷于悲愤、不平、失望中。但由于他始终向往着这种理想,他有始终保持着自负、自信和豁达、昂扬的精神风貌,所以他会在“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的穷途之下,发出“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慷慨之歌,李白说“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行路难》其二),既然说“我独不得出”,又为什么说“大道如青天”,这正是盛唐时代中现实与理想的矛盾,它统一在这个时代中,也统一在李白身上。因而李白在感叹“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的同时,竟又有“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的高亢歌唱,这也正是李白身上慷慨不平的完整解释。但正是这种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使“李白的诗歌波澜不惊、慷慨不平,发挥了建安时代‘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的浪漫主义传统,给盛唐诗歌带来了更高的发展,而这正代表了盛唐时代的精神力量。”(林庚《唐诗综论》)
三国时候的名士祢衡有一篇《鹦鹉赋》,是托物言志之作。祢衡为人恃才傲物,先后得罪过曹操与刘表,到处不被容纳,最后又被遣送到江夏太守黄祖处,在一次宴会上即席赋篇,假借鹦鹉以抒述自己托身事人的遭遇和忧谗畏讥的心理。罗隐的这首诗,命意亦相类似。
“莫恨雕笼翠羽残,江南地暖陇西寒。”诗人在江南见到的这头鹦鹉,已被人剪了翅膀,关进雕花的笼子里,所以用上面两句话来安慰它:且莫感叹自己被拘囚的命运,这个地方毕竟比你的老家要暖和多了。话虽这么说,“莫恨”其实是有“恨”,所以细心人不难听出其弦外之音:尽管现在不愁温饱,而不能奋翅高飞,终不免叫人感到遗憾。罗隐生当唐末纷乱时世,虽然怀有匡时救世的抱负,但屡试不第,流浪大半辈子,无所遇合,到五十五岁那年投奔割据江浙一带的钱镠,才算有了安身之地。他这时的处境,跟这头笼中鹦鹉颇有某些相似。这两句诗分明写他那种自嘲而又自解的矛盾心理。
“劝君不用分明语,语得分明出转难。”鹦鹉的特点是善于学人言语,后面两句诗就抓住这点加以生发。诗人以告诫的口吻对鹦鹉说:你还是不要说话过于明白吧,明白的话你出去就更难了!这里含蓄的意思是:语言不慎,足以招祸;为求免祸,必须慎言。当然,鹦鹉本身是无所谓出语招祸的,显然又是作者的自我比况。据传罗隐在江东很受钱镠礼遇。但祢衡当年也曾受过恩宠,而最终仍因忤触黄祖被杀。何况罗隐在长期生活实践中养成的愤世嫉俗的思想和好为讥刺的习气,一时也难以改变,在这种情况下,诗人对钱谬产生某种疑惧心理,完全是可理解的。
这首咏物诗,不同于一般的比兴托物,而是借用向鹦鹉说话的形式来吐露自己的心曲,劝鹦鹉实是劝自己,劝自己实是抒泄自己内心的悲慨,淡淡说来,却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