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金鹦鹉,胸前绣凤凰。”这是一个很有点气派的公子哥儿,手里擎的是名贵的鹦鹉,身上著的是绣着凤凰的锦服。“偷眼暗形相”,这是女主人公的活动。“形相”,端详、打量也。一“偷”一“暗”,一个思春心切又不无娇羞的少女出来了。“不如从嫁与,作鸳鸯”。一番“形相”之后,女主人公很快地做出了嫁他的抉择。在这里,作者为人们展示了一个鸟的意象系列:活的鹦鹉、绣的凤凰、抽象的富于像象征意味的鸳鸯。唐人多以鹦鹉、凤凰对举,如骆宾王诗云:“鹦鹉杯中浮竹叶,凤凰琴里落梅花。”又如杜甫诗云:“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但词中的鹦鹉、凤凰似乎只是为了招来鸳鸯。他端详了半天,看到的是他手里的鹦鹉、胸前的凤凰,于是自然而然地,她想到了鸳鸯,选择了鸳鸯。“不如从嫁与”一句颇觉突兀,而“作鸳鸯”又使“不如从嫁与”变得顺理成章,意象的转换揭示了少女的心理变化进程。
温庭筠借助民间艺术中常用的比兴手法使这首流于浅近的词饶有趣味,为人们描绘了一幅世俗的、平凡的而又充满了生命活力的民间生活小景。
这首诗与《七律·咏贾谊》是姊妹篇。首句写贾谊杰出的才华“世无伦”,次句猛转写贾谊遭贬,三四句写对贾谊的死不以为然,表达对贾谊因自责和哀伤而死表示了无限的痛惜之情。诗题直用人名,不曰“咏”,不曰“叹”,不曰“悼”,纯以中性形态出之,此为“藏锋”之法。情在诗中,不假诗题以张扬。
“贾生才调世无伦”开门见山,高度赞扬了贾谊杰出的才华,并下了一个“世无伦”的定位。在这里作者化用了李商隐《贾生》中的“贾生才调更无伦”成句,只改动一字,易“更”为“世”,就使境界拓宽了许多,“更”为比较说法,“世”为历史品评,议论入诗,一言九鼎,更加实在地肯定了贾谊无与伦比的才华。
“哭泣情怀吊屈文”猛转为贾谊遭贬,概写贾谊被贬至长沙任长沙王太傅时,曾以十分悲痛的心情写过《吊屈原赋》,借凭吊屈原抒发了愤世伤时之情和怀才不遇之感。一句诗,追怀两个历史人物。贾谊被贬,与屈原被逐,势不同而运同。贾谊吊屈原,这叫同命相怜。故《汉书·贾谊传》亦说:“追伤之,因以自谕”。毛泽东注意到这一点,将二人并写并论,是体认到历史的不公正性和正人君子的命运多舛。
“梁王堕马寻常事”作者平静讲述梁王堕马而死不是稀奇的事情。汉文帝把贾谊召回长安,很看重他的才学及品德,任命他为梁怀王刘胜的太傅。后来梁王堕马而死,这是一次意外事故,贾谊有责,仅为护理不周。文帝不责,贾谊自责,或性格中“认真”的成分太重,或律己的“压力”太大,一遇变故,万念成灰。这是贾谊深受儒家“忠恕仁义”思想影响,实践其舍生取忠取义的愚忠信条。本来梁王坠马而死不是什么特别不得了的事情,竟然令贾谊哀伤致死。
“何用哀伤付一生”笔锋一转,又回到贾谊身上,惜贾谊宏才不用,惜贾谊因“寻常事”而死,归结为惜人才。“付一生”与“寻常事”对照鲜明而强烈,从而表现了诗人对才华绝世的贾谊因“梁王堕马”而哀伤早逝的深深惋惜之情。“才调世无伦”的贾生竟然因此哀伤而死,实在令人难以接受。结尾一句有诗意未尽之效,留给了读者许多想象的余地。同时也是作者发动“反右”的一种“自我坦白”。
全篇以议论为主,也夹杂着作者似赞似怜,亦颂亦讽,既赏爱又痛惜的复杂而含蓄的情感,作者的这种相反相成的情感是对贾谊才华与命运之反差的悲叹。贾谊的《治安策》对历史与现实作了深入透辟的分析,提出了削弱诸侯王势力,巩固中央集权,重农抑商,抗击匈奴等重要的举措,而文章的开头“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叹息者六……”既透露了贾谊忧国忧民,感时伤事的情怀,却也显示了其性格的柔弱、脆弱,这既成就了贾谊,也伤害了贾谊,是其性格的悲剧,也是其命运悲剧的原因之一。
整首诗反映了作者对贾谊“世无伦”的才华十分赞赏,对其怀才不遇、仕途受挫、未获重用、早亡,非常惋惜;同时对贾谊那种自伤、脆弱、愚忠、迂腐的性格作了委婉的批评。语言明白流畅,化用前人诗句,洒脱自如,韵味深长。
这首诗第一联是把一个景色分两句写。楚王宫和白帝城。都是夔州的古迹,诗人用来代表夔州。两句诗只是说夔州雨后斜阳的石候。第二联说斜阳返照到江水上,好像山壁都翻倒在江中,从四面八方聚拢来的云遮蔽了树林,使山下的村庄都看不见了。第三联写自己年迈病肺,只有高枕而卧,因身在这遥远的边塞,感伤石事的心情,也只好早早闭门。其言外之意是说:没有观赏晚景的心情。夔州是川东的门户,故称绝塞。“愁石”和“肺病”作对,应讲作“哀石”,哀伤石世,不能讲作忧愁的石候。最后一联是说自己想回北方却未能成行。“豺虎乱”是用王粲的《七哀诗》诗句。杜甫有《夔府书怀四十韵》长诗一首,其中叙述了当石夔州人民的困苦和军人的跋扈。到大历三年(768年),果然不出诗人所料,发生了杨子琳杀死夔州别驾张忠,据城夺权的乱事。末句意义比较隐晦,旧注以为此句“言在此屡遭寇乱,旅魂已将惊散也”(见《杜诗详注》)。这是臆解,没有扣上原句字面。“未招魂”不能讲作“旅魂惊散”。而且,“南方”二字也没有着落。“实”字是杜甫的特殊字法,有几处用得出人意外。《秋兴八首》第二首有一句“听猿实下三声泪”,和这里的“实有未招魂”,从来都是含糊读过,没有人讲出作者本意。
理解这两个“实”字的前提是弄清楚作者的思想基础。屈原被放逐在江南,形容憔悴。他的学生宋玉写了一篇《招魂》以振作他老师的精神。其中有一句“魂兮归来,南方不可以止些”。杜甫想到了这一句,用来比喻自己,所以说南方确实还有一个未招归的旅魂,用以表达自己想回北方去的意志。杜甫此句必须联想宋玉的《招魂》,就才能体会这个“实”字的来历。杜甫还有一首《归梦》诗云:“梦魂归未得,不用楚辞招”,可以作为此句的鉴证。吴昌祺释此句云:“南方非久居之地,何无人招我魂而去此土也。”(《删订唐诗解》)沈德潜注云:“己之惊魂,不能招之北归。”(《唐诗别裁》)这两个注都是仅仅阐发诗意,而没有联系《楚辞·招魂》,因而没有接触到“实有”二字的作用。
《水经注》在描写长江巫峡风景的一段中记录了两句渔民的歌谣:“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杜甫思想上涌现这个歌谣,所以说:听了巫峡的猿啼,真要掉下眼泪。“三声泪”是摘用原句中三个字。其实“三声”是猿啼三声,“泪”是行人旅客听了猿啼而下泪。如果杜甫思想上没有这两句歌谣为依据,“三声泪”本来不能成为一个词语。杜甫诗集中已注明了这首渔民歌谣,故这个“实”字容易理解。但是,除了《唐诗解》以外,都没有注出《招魂》二句,故“南方”与“实有”都使人不易了解。
首联从多年来他们的交游,一直写到这天的宴会,语言高度概括,内涵十分丰富。苏洵于1056年(嘉祐元年)持益州张方平、雅州雷简夫的推荐信赴京谒见韩琦、欧阳修等名流重臣,从此成了他们的座上客。时苏洵已四十八岁,年近半百,故说“晚岁登门”。雷简夫称苏洵为“王佐才”、“帝王师”,苏洵实际上也是以此自居的,而这里却自称“不才”,且冠以“最”字,并以自已的那“萧萧华发”同韩琦宴上的闪闪金罍(酒器)相映衬,表面自谦,实际充满怀才不遇之感。
颔联又从这天的宴会写到他五年来的虚度光阴。出句以“不堪”承“最不才”,以“延东阁”承“金罍”,表示对韩琦宴请的谢意,诗人自谦中也含着牢骚。汉武帝时公孙弘自举贤良,数年而至宰相,“于是起客馆,开东阁以延贤人。”(《汉书·公孙弘传》)这里诗人即以公孙弘喻韩琦好贤而言自己不配这种礼遇。下句,诗人回答了“不堪”的原因:官卑位低,不堪重用。曲台指太常寺。因《礼记》有《曲礼》篇,故称专掌礼仪制度的太常寺为“曲台”。苏洵在1061年(嘉祐六年)被命于太常寺修纂礼书,至赴宴时,刚完成《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费时五年。苏洵以自己能辅助帝王的才能来做这种白首穷经的工作,深感虚度年华,用非所长,这集中表现在“闲”、“老”二字上。1056年(嘉祐元年),欧阳修荐苏洵于朝廷,韩琦也以为可用,独富弼主张“姑少待之”(叶梦得《石林燕语》)。拖了两年,朝廷才召苏洵试舍人院。苏洵拒绝赴试,朝廷授以试秘书省校书郎,不久又以苏洵为霸州文安县(今属河北)主簿,编纂太常礼书,直至去世。“书虽成于百篇,爵不过于九品。”(《老苏先生会葬致语》)这就是诗人发出“闲伴诸儒老曲台”的深沉哀叹的原因。
颈联尤为历代评论家所称赏。重阳节历来是人们登高赏菊,饮酒赋诗的好日子,但苏洵却在愁里度过。“佳”和“愁”形成鲜明的对比,而“久”字更有丰富的内容。苏洵在二十七岁以前“游荡不学”,不一定有“愁”。但从二十七岁开始,他发奋苦读,希望有用于世,却多次科考不第;后来,虽然名动京师,却沉沦下僚,无法一展抱负。这个“久”字至少包括了他三十年的不得志。他已五十七岁,很难再有所作为。“偶傍”,说明他平时已经很少有雄心壮志;“醉中”,说明未醉时已清醒感到壮志难酬。但“傍”、“来”二字仍表现出“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情,“其意气尤不少衰”。(叶梦得《避暑录话》)
尾联以暮间归来,反复吟咏韩琦新诗作结,戛然而止,余味无穷。韩琦《乙巳重阳》说:“苦厌繁机少适怀,欣逢重九启宾罍。招贤敢并翘材馆,乐事难追戏马台。藓布乱钱乘雨出,雁飞新阵拂云来。何时得遇樽前菊,此日花随月令开。”韩琦诗中那种久居高位、宾朋满座的富贵气,使苏洵更感到自己“闲伴诸儒”的穷窘;韩琦志满意得之余的淡淡闲愁,更激起了苏洵壮志不酬的深沉哀怨。这就是他越读韩琦新诗就越发难以入睡的原因。暮、雨、寒三字为全诗烘托出一种昏暗、凄冷的气氛,而“寒无睡”,“百遍开”更活画出这位“萧萧华发”的老人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神情。
叶梦得说:“明允诗不多见,然精深有味,语不徒发,……婉而不迫,哀而不伤,所作自不必多也。”(《避暑录话》)这一首诗在内容上“精深有味,语不徒发”,深刻反映了宋代失意文人的精神苦闷;艺术风格上也是“婉而不迫,哀而不伤”,含蓄蕴藉,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