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句先描景渲染萧条凄楚的气氛,统领全曲的主色调。“芙蓉面”用得贴切形象,极言女子娇好的容颜,含蓄而准确。把女子的容颜喻为芙蓉,更添西施般娇柔之态,极需人之呵护。
第二句借以典故抒发对男子的思念之深切,含蓄而恰到好处地表达女子内心深处欲迸发出来的情感。“燕足留红线”取自宋曾慥类说引《丽情集·燕女坟》的典故感人至深,作者匠心独运,反其意而用之,增添无奈、凄楚之感。“恼人鸾影闲闭扇”出自《异苑》中的罽宾国王与鸾的故事,类比见出女主人公抑郁难耐的心情,比平铺直叙的哭诉更显深刻而有力。
后两句寄纷繁的花瓣及沉香之烟以相思,草草结束相思之曲,却很好地把女子对男子的相思之意推向最高处。
全曲生动形象地描写了女子对男子的相思之情,通过对事物的细致描写来透漏出相思之情至深,全曲含蓄但切情真意切。
写作手法
诗以开头“山石”二字为题,却并不是歌咏山石,而是一篇叙写游踪的诗。这诗汲取了散文中有悠久传统的游记文的写法,按照行程的顺序,叙写从“黄昏到寺”、“夜深静卧”到“天明独去”的所见、所闻和所感,是一篇诗体的山水游记。在韩愈以前,记游诗一般都是截取某一侧面,选取某一重点,因景抒情。汲取游记散文的特点,详记游踪,而又诗意盎然,《山石》是有独创性的。
按照时间顺序依次记述游踪,很容易弄成流水账。诗人手段高明,他象电影摄影师选好外景,人物在前面活动,摄影机在后面推、拉、摇、跟,一个画面接着一个画面,在读者眼前出现。每一画面,都有人有景有情,构成独特的意境。全诗主要记游山寺,一开头,只用“山石荦确行径微”一句,概括了到寺之前的行程,而险峻的山石,狭窄的山路,都随着诗中主人公的攀登而移步换形。这一句没有写人,但第二句“黄昏到寺蝙蝠飞”中的“到寺”二字,就补写了人,那就是来游的诗人。而且,说第一句没写人,那只是说没有明写;实际上,那山石的荦确和行径的细微,都是主人公从那里经过时看到的和感到的,正是通过这些主观感受的反映,表现他在经过了一段艰苦的翻山越岭,黄昏之时,才到了山寺。“黄昏”,是很难变成可见可感的清晰画面的。他巧妙地选取了一个“蝙蝠飞”的镜头,让那只有在黄昏之时才会出现的蝙蝠在寺院里盘旋,就立刻把诗中主人公和山寺,统统笼罩于幽暗的暮色之中。“黄昏到寺”,当然先得找寺僧安排食宿,所以就出现了主人公“升堂”的镜头。主人公是来游览的,游兴很浓,“升堂”之后,立刻退出来坐在堂前的台阶上,欣赏那院子里的花木,“芭蝙叶大栀子肥”的画面,也就跟着展开。因为下过一场透雨,芭蝙的叶显得更大更绿,栀子花开得更盛更香更丰美。“大”和“肥”,这是很寻常的字眼,但用在芭蝙叶和栀子花上,特别是用在“新雨足”的芭蝙叶和栀子花上,就突出了客观景物的特征,增强了形象的鲜明性,使人情不自禁地要赞美它们。
时间在流逝,栀子花、芭蝙叶终于隐没于夜幕之中。于是热情的僧人便凑过来助兴,夸耀寺里的“古壁佛画好”,并拿来火把,领客人去观看。这当儿,菜饭已经摆上了,床也铺好了,连席子都拂拭干净了。寺僧的殷勤,宾主感情的融洽,也都得到了形象的体现。“疏粝亦足饱我饥”一句,图画性当然不够鲜明,但这是必不可少的。它既与结尾的“人生如此自可乐,岂必局束为人?”相照应,又说明主人公游山,已经费了很多时间,走了不少路,因而饿得很。
写夜宿只用了两句。“夜深静卧百虫绝”,表现了山寺之夜的清幽。“夜深”而百虫之声始“绝”,那么在“夜深”之前,百虫自然在各献特技,合奏夜鸣曲,主人公也在欣赏夜鸣曲。正象“鸟鸣山更幽”一样,山寺之夜,百虫合奏夜鸣曲,就比万籁俱寂还显得幽静,而静卧细听百虫合奏的主人公,也自然万虑俱消,心境也空前清静。夜深了,百虫绝响了,接踵而来的则是“清月出岭光入扉”,主人公又兴致勃勃地隔窗赏月了。他刚才静卧细听百虫鸣叫的神态,也在“清月出岭光入扉”的一刹那显现于读者眼前。
作者所游的是洛阳北面的惠林寺,同游者是李景兴、侯喜、尉迟汾,时间是公元801年(唐德宗贞元十七年)农历七月二十二日。农谚有云:“二十一、二、三,月出鸡叫唤。”可见诗中所说的“光入扉”的“清月”,乃是下弦月,她爬出山岭,照进窗扉,已经鸣叫头遍了。主人公再欣赏一阵,就该天亮了。写夜宿只两句,却不仅展现出几个有声有色的画面,表现了主人公彻夜未睡,陶醉于山中夜景的情怀,而且水到渠成,为下面写离寺早行作好了过渡。“天明”以下六句,写离寺早行,跟着时间的推移和主人公的迈步向前,画面上的光、色、景物在不断变换,引人入胜。“天明独去无道路”,“无道路”指天刚破晓,雾气很浓,看不清道路,所以接下去,就是“出入高下穷烟霏”的镜头。主人公“天明”出发,眼前是一片“烟霏”的世界,不管是山的高处还是低处,全都浮动着蒙蒙雾气。在浓雾中摸索前进,出于高处,入于低处,出于低处,又入于高处,时高时低,时低时高。此情此境,正是饶有诗味,富于画意的。烟霏既尽,朝阳熠耀,画面顿时增加亮度,“山红涧碧纷烂漫”的奇景就闯入主人公的眼帘。而“时见松枥皆十围”,既为那“山红涧碧纷烂漫”的画面添景增色,又表明主人公在继续前行。他穿行于松栎树丛之中,清风拂衣,泉声淙淙,清浅的涧水十分可爱。于是他赤着一双脚,涉过山涧,让清凉的涧水从足背上流淌,整个身心都陶醉在大自然的美妙境界中了。
诗写到下山为止,游踪所及,逐次以画面展现,像旅游纪录影片,随着游人的前进,一个个有声有色有人有景的镜头不断转换。结尾四句,总结全诗,所以姑且叫做“主题歌”。“人生如此”,概括了此次出游山寺的全部经历,然后用“自可乐”加以肯定。后面的三句诗,以“为人靰”的幕僚生活作反衬,表现了对山中自然美、人情美的无限向往,从而强化了全诗的艺术魅力。
这首诗为传统的纪游诗开拓了新领域,它汲取了山水游记的特点,按照行程的顺序逐层叙写游踪。然而却不象记流水账那样呆板乏味,其表现手法是巧妙的。此诗虽说是逐层叙写,仍经过严格的选择和经心的提炼。如从“黄昏到寺”到就寝之前,实际上的所经所见所闻所感当然很多,但摄入镜头的,却只有“蝙蝠飞”、“芭蝙叶大栀子肥”、寺僧陪看壁画和“铺床拂席置羹饭”等殷勤款待的情景,因为这体现了山中的自然美和人情美,跟“为人?”的幕僚生活相对照,使诗人萌发了归耕或归隐的念头,是结尾“主题歌”所以形成的重要根据。关于夜宿和早行,所摄者也只是最能体现山野的自然美和自由生活的那些镜头,同样是结尾的主题歌所以形成的重要根据。
再说,按行程顺序叙写,也就是按时间顺序叙写,时间不同,天气的阴晴和光线的强弱也不同。这篇诗的突出特点,就在于诗人善于捕捉不同景物在特定时间、特定天气里所呈现的不同光感、不同湿度和不同色调。如用“新雨足”表明大地的一切刚经过雨水的滋润和洗涤;这才写主人公于苍茫暮色中赞赏“芭蝙叶大栀子肥”,而那芭蝙叶和栀子花也就带着它们在雨后日暮之时所特有的光感、湿度和色调,呈现于读者眼前。写月而冠以“清”字,表明那是“新雨”之后的月儿。写朝景,新奇而多变。因为他不是写一般的朝景,而是写山中雨后的朝景。他先以“天明独去无道路”一句,总括了山中雨霁,地面潮湿,黎明之时,浓雾弥漫的特点,然后用“出入高下穷烟霏”一句,画出了雾中早行图。“烟霏”既“穷”,阳光普照,就看见涧水经雨而更深更碧,山花经雨而更红更亮。于是用“山红涧碧”加以概括。山红而涧碧,红碧相辉映,色彩已很明丽。但由于诗人敏锐地把握了雨后天晴,秋阳照耀下的山花、涧水所特有的光感、湿度和色调,因而感到光用“红”、“碧”还很不够,又用“纷烂漫”加以渲染,才把那“山红涧碧”的美景表现得鲜艳夺目。
评价
这篇诗,极受后人重视,影响深远。苏轼与友人游南溪,解衣濯足,朗诵《山石》,慨然知其所以乐,因而依照原韵,作诗抒怀。他还写过一首七绝:“荦确何人似退之,意行无路欲从谁?宿云解驳晨光漏,独见山红涧碧诗。”诗意、词语,都从《山石》化出。金代元好问论诗绝句云:“有情芍药含春泪,无力蔷薇卧晚枝。拈出退之《山石》句,始知渠是女郎诗。”他的《中州集》壬集第九(拟栩先生王中立传)说:“予尝从先生学,问作诗究竟当如何?先生举秦少游《春雨》诗为证,并云:此诗非不工,若以退之芭蝙叶大栀子肥之句校之,则《春雨》为妇人语矣。”可见此诗气势遒劲,风格壮美,一直为后人所称道。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