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韦应物写了一首《听嘉陵江水声寄深上人》:“凿岩泄奔湍,称古神禹迹。夜喧山门店,独宿不安席。水性自云静,石中本无声。如何两相激,雷转空山惊?贻之道门旧,了此物我情。”这位作家对水石之间关系的疑惑与领悟,亦同于苏轼之于琴指。这其实是个高深的哲学问题,因为在佛教看来,一切都是因缘和合而成,事物与事物之间只是由于发生了联系,才得以存在。即如所谓“四大”,《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五说:“譬如机关由业转,地火水风共成身。随彼因缘招异果,一在一处相违害,如四毒蛇具一箧。”《圆觉经》说:“恒在此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楞严经》曾对什么是“浊”有一段阐发:“譬如清水,清洁本然,即彼尘土灰沙之伦,本质留碍,二体法尔,性不相循。有世间人取彼土尘,投于净水,土失留碍,水亡清洁,容貌汩然,名之为浊。”也就是说,“浊”是尘土和清水发生了作用而形成的。另一段论述说得更为明确:“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虽有妙音,若无妙指,终不能发。”——苏轼的诗简直就是这段话的形象化。
从字面上看是说,如果说琴可以自己发声,那么为什么把它放在盒子里就没了乐声?如果说声音是由手指头发出的,那么为什么不能凑过耳朵靠近指头直接听到乐声呢?
苏轼在这首诗中思考是:琴是如何发出声音的?根据科学依据可知,其实,琴能演奏出优美的音乐,这不光需要靠琴,还要靠人的指头弹动、敲击钢丝 ,产生振动发出,人的手指和琴同时存在是发出琴音的物质基础,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才能奏出优美的音乐。
由于钢丝的粗细不同,所以按不同的键,木槌就会敲击相应的钢, 发出不同的声音。
从禅理方面来说,诗人以琴声来解说禅理。诗人通过反问的方式,巧妙而形象地说明了是琴与指的结合,才产生了精美的琴声。一方面,不论是从单纯的琴来说,还是单纯的指来说,其都是一种客观存在,有其在就能发出琴声来,这就是“有”;但琴与指都是无法独自产生出美妙音乐来的,这就是“无”;另一方面,精妙绝伦的琴声却又是的的确确从琴和手指上发出来的,琴声是潜存于琴与指上的,这就是“有”。缺少了琴与指中的任何一个,也不能发出优美的琴声来,这又是“无”。正是这种“无中生有”、“有来自无”、“有无相生”、“有无结合”才会产生美妙无比的琴声来,从而揭示了“有”与“无”结合、“有”“无”统一才能生成万物的普遍道理。须知,琴声潜在于琴上,要靠指头点拨,即靠“有”的推动才能发出声来,但光有指头也无济于事,“有”必依赖“无”即潜在于琴身的音才可生出声。总之,有无相生是万物生成之本。
该诗哲理性很强,富有禅机。佛教视有为无,视生为灭,追求无声无形不生不减,音乐的真实即虚无,所以音乐无所谓真实与否,要以“谐无声之乐,以自得为和”、“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通过内心的感受而自得、反悟禅道。《题沈君琴》否定了琴、指两者和音乐之声的关系,其思想和《楞严经》“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两圆离,是则常真实”相通。
这是一首写思乡之情的诗。
慈姥矶,在慈姥山麓。慈姥山,又名慈姆山,在今江苏省江宁县西南、安徽省当涂县北。《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江宁府”条下云:“慈姥山,府西南百十里,以山有慈姥庙而名。积石临江,崖壁竣绝。一名鼓吹山,以山产箫管也。山下有慈姥溪,与太平府当涂县接界。旧志:慈姥港泄慈湖以东之水入江。近湖又有慈姥矶,今曰和尚港。”
这首诗写作者辞家出门,有友人送至矶下,时值傍晚,夕阳的余辉洒在平静的江水上,波光粼粼,沿江远远望去,只见两岸炊烟袅袅,充满诗情画意。作者和友人一同欣赏着这令人陶醉的山水画图,似乎暂时忘却了离乡的悲愁。送君千里,终有一别。送他的友人就要乘舟回去了。他望着远去的船儿,但见滔滔江水,漫漫沙滩,和那峻峭的崖壁连接成一片,两岸的层峦叠嶂笼罩在沉沉暮霭之中。面对这无穷的大自然,客居异乡的游子眼睛湿润了,一切都变得模糊了。他呆呆地望着友人远去的归舟,陷入了深深的悲哀之中。所以沈德潜说:“己不能归,而望他舟之归,情事黯然。”这是最令人难堪的了。
沈德潜又说:“水部名句极多,然渐入近体。”像这首诗的五、六两句,就是传诵千古的名句。杜诗“远岸秋沙白,连山晚照红。”即脱胎于此。“野岸平沙合”是近景,“连山远雾浮”是远景,写景状物,细微贴切,对仗工整,声韵合谐。特别是“合”字、“浮”字,用得极为精当,可谓形象传神。这也是何逊常用的句法,如《春夕早泊和刘咨议落日望水》诗云:“草光天际合,霞影水中浮。”而就整首诗的声律格调而论,已俨然唐律了。难怪沈德潜说:“五言律,阴铿、何逊、庾信、徐陵已开其体。”
首联即切题“过岭”。“天长地阔岭头分,去国离家见白云”,是描写过大庾岭的情景。诗人离开京城长安,长途跋涉,好不容易才来到大庾岭上,顿感天长地阔,宇宙之闳浑无穷。然而这脚下的山岭却是个分界线,过了岭就是“蛮荒”之地风土人情大不一样了。此时诗人不免产生“去国离家”将为“异域之人”的感叹,觉得自己如同那天空飘浮不定的云朵,不知去往哪里。“见云白”,是诗人对岭南的第一个印象和感受。我国古代诗歌中“白云”和“游子”有某种联系,如“浮云游子意”等。诗人利用这传统的表现手法,以自然澹远之景表现游子浓郁的深情。
颔联写景,以对比的镜头,淋漓尽致地抒发思国怀乡的感情。诗人回忆自己家乡美丽的风光,想象崇山可怕的湿热蒸郁之气,两相对比,倍觉凄苦。
颔联承“去国离家”,上句抒写对京洛风光的眷恋,下句言置身大庾岭头时百感交集的情怀。“洛浦”,即洛水之滨,这里指唐东都洛阳。风光,即风物。武则天执政时期,诗人经常侍奉武后及其臣僚们于洛阳。作为唐王朝的东都,洛阳的风物之盛,自然是诗人亲历目睹过的。如今,诗人站在大庾岭上,行将踏上瘴气弥漫的南国之地,不免产生生死难卜,今非昔比的感慨和怅惘。
颈联转为怀友,“南浮涨海人何处,北望衡阳雁几群”,上句中的人指杜审言,意思是说:南海风高浪急,你可平安地渡过去了吗?是否已到达了峰州呢!下句“北望”似说自己,又似与朋友谈心;看那鸿雁到了衡阳就不用再向南飞了,待春暖花开就可返回故里。言外之意是:我们还不如雁,只能继续行役向南,归期无望。“几群”含意丰富,耐人寻味:那鸿雁且能“大小相从”,有群伴儿。而你我则分飞天涯,孤苦伶仃,要是我俩能像雁儿一样作伴就好了。这句诗抒发不堪回首的孤寂之情,进一步表达对杜审言的深刻思念。
尾联回应首联,婉转地表达了盼赦的愿望。“两地江山万余里,何时重谒圣明君”,是写京都长安与岭南流放地之间虽然山重水复相距万里,但隔山隔水,隔不住思念君王的心。诗人所日夜盼望的是再拜见贤明君王的那一天。这联诗的遣词炼意很精妙,既表达了思念君王之赤诚,又没有谄媚阿谀之意味。将此联与前几联合读,同情之心便油然而生。沈佺期的七律,素来被认为高华典重,但此诗却不同于那些应制之作。它体现出了“朴厚自是初唐风气”。(《载酒园诗话又编》)《围炉诗话》亦评说道:“诗乃心声,心由境起,境不一则心亦不一,言心之词,岂能尽出于高华典重哉!”诗人从北方的宫廷走向南荒的流放生活,心与境都起了重大的变化,因此写出了这真挚动人气韵流畅的诗篇。
此诗乃赞颂牡丹之作,其赞颂之手法,乃用抑彼扬此的反衬之法。诗人没有从正面描写牡丹的姿色,而是从侧面来写牡丹。诗一开始先评赏芍药和芙蕖。芍药与芙蕖本是为人所喜爱的花卉,然而诗人赞颂牡丹,乃用“芍药妖无格”和“芙蕖净少情”以衬托牡丹之高标格和富于情韵之美。“芍药”,本来同样是一种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卉,但据说到了唐代武则天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 (王禹傅《芍药诗序》)。以至有人将牡丹比为“花王”,把芍药比作“近侍”。此处,刘禹锡也怀着主观感情,把芍药说成虽妖娆但格调不高。“芙蕖”,是在诗文中常以清高洁净的面目出现的花卉,但刘禹锡大概因为她亭亭玉立于池面之中,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说她纯洁而寡情。这里暗示了牡丹兼具妖、净、格、情四种资质,可谓花中之最美者。
这首诗本来是《赏牡丹》,可落笔却不先说牡丹,而先对芍药和芙蕖进行评赏。首句写芍药,这种同样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儿,较之牡丹更早为人们所喜爱。《诗经》就写到过周朝郑国的男女以芍药相赠的欢乐场面,而同时期却不见有关牡丹的记载。所以宋代韩琦在《北第同赏芍药》中写道:“郑诗已取相酬赠,不见诸经载牡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习俗也在不断地变化。到了唐代武则天执政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以至于有人将牡丹比为君王,把芍药比作近侍。芍药地位的下降,刘禹锡认为其格调不高,所以说芍药虽妖娆而无格。
芙蕖,即荷花,这是自屈原以来在诗文中经常以清高洁净面目出现的花。大概由于它亭亭玉立于池塘水面之上,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吧,刘禹锡觉得它虽纯洁却寡情。至此前两句已经分别对两种可与牡丹并肩的花儿进行了评赏:芍药的种植历史悠久,也曾受到人们的喜爱,但却“妖冶无格”;荷花也的确堪称花中君子,清高洁净,但却冷艳寡情。至此为后两句推出作者心中的最爱,可谓做足了铺垫,唯有期待着作者心中的“花王”隆重登场了。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国色”,旧指一国中最美的女子。这里用来比喻牡丹,便将牡丹的超群姿色表现了出来。“真”字虽是副词,却加强了语气;“唯有”是一种不二的选择,增强了评赏的分量,照应了上面两句,包含着之所以作出如此不二的选择,是经过了认真比较,确认了“非此莫属”的地位的意思。在这样的美好评价和高度概括之后,再以“花开时节动京城”作结尾,既反映了京城人赏花倾城而动的习俗,又从侧面衬托了牡丹花的诱人魅力:正是由于它具有令人倾慕的“国色”,才使得“花开时节”京城轰动,人们奔走相告,争先赏玩。
这短短四句诗,写了三种名花,而其中又深含了诗人丰富的审美思想。诗人没有忘记对芍药与荷花美好一面的赞誉,却又突出了牡丹的姿色,令人玩味无穷。作为花木,本来无所谓格调高下和感情的多寡,但诗人用拟人化和烘托的手法,巧妙生动地把自然美变成了艺术美,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塞翁失马》通过一个循环往复的极富戏剧性故事,阐述了祸与福的对立统一关系,揭示了“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道理。如果单从哲学角度去看,这则寓言启发人们用发展的眼光辩证地去看问题:身处逆境不消沉,树立“柳暗花明”的乐观信念;身处顺境不迷醉,保持“死于安乐”的忧患意识。
从寓言本身包含的思想倾向来看,存在与主流思想不和谐的因素:“居一年,胡人大入塞,丁壮者引弦而战。近塞之人,死者十九。此独以跛之故,父子相保。”胡人大举入侵,国难当头,青壮年都拿起武器去打仗了,而且有那么多的人在战场上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足见战争之惨烈。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善术者”父子没有尽匹夫之责,倒是“以跛之故”保全了性命。
问题不在于“父子”是否上战场,毕竟年老和腿瘸的客观现实给了他们没上战场的理由。问题的关键是作者把“父子”因为没有上战场而保全了性命当做了莫大的“福”分,并为之而庆幸。这与培养爱国主义感情、道德品质,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的要求很不一致。
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善术者”因为腿被摔瘸了而没有为国尽力,理当感到遗憾甚至惭愧,特别是在有那么多战死者的情况下,作为苟活者,应该感到内疚甚至耻辱才是。但“父子”没有,他们只是庆幸,庆幸“堕而折其髀”的灾祸,庆幸逃脱了去战场捐躯”,庆幸继续活下去的福气。
这里没办法去讨论战争的正义与否,毕竟只是一则寓言,是为了诠释一个道理而演绎的故事。如果单从祸福相互转化的关系去看,对这则寓言不能有什么非议。但既然选入了中国的学生教材,就应该特别在乎是否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了。
在一定的条件下,好事和坏事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好事可以变成坏事。“塞翁失马”的故事在民间流传了千百年。无论遇到福还是祸,要调整自己的心态,要超越时间和空间去观察问题,要考虑到事物有可能出现的极端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