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抒写游子怀乡之情。
“北风初秋至,吹我章华台”两句,分别点出时令、地点,写了北风袭来,秋意萧瑟,滞留在楚地的诗人于黄昏时登台望乡,从向晚的北风中领略到阵阵清寒。起首以“北风初秋至”一句提领全篇。次句提到的“章华台”在楚地,表明诗人其时正滞留楚地。
夏末秋初,日常气温仍很闷热,季节变化不甚分明。只有到白昼将尽,暑气稍退,晚风中才透出秋意。大凡他乡游子,对于节候的变易十分敏感,尤其冬春与夏秋之交,其间风物变异虽微,却格外令人关情,如唐人杜审言《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云:“独有宦游人,偏惊物候新。”诗人以高台秋风起兴,发为咏唱,言外隐然有“归欤”之叹音。这两句渲染出一片游子悲秋之意绪,涵盖全篇。
“浮云多暮色,似从崦嵫来”两句,诗人以色调浓重的笔墨描绘傍晚时分,高天暮云流走,言其似从西极崦嵫山吹来,以显示楚天千里、瞑色苍茫的阔大境界,衬托出高台之人的孤独寥落形象。
“枯桑鸣中林,络纬响空阶”两句则较细致地描写秋声:地上林木摇落,枯桑因风作响;台前空阶寂寂,莎鸡声声悲鸣。这里以秋物之有声来反衬周围环境的寂寥萧瑟。诗人面对此情此景,触绪纷来,黯然伤神。这节叙景承首句“北风初秋至”而来,从高空浮云写到地上林木,从远山暮色写到空阶络纬,以见风之动物,物之感人。画面上笼罩着一派清秋的凄凉与衰飒气氛。
末一节由叙景转为抒怀,以“翩翩飞蓬征”一句引出。此句写蓬草随风飘浮,既遥承头一句“北风初秋至”而言风之动物,又与下句“怆怆游子怀”关合,文句自然成偶。两句以飞蓬的顺风飘扬,喻游子的千里流荡,触景伤怀,怆然而悲。出此一笔,亦赋亦比,章法转落无痕。最后以“故乡不可见,长望始此回”作结语。此言诗人眺望故乡,盼自此而归。然天长地阔,故乡望而不见,不禁悲怅萦怀。结尾两句回映前文的登台远眺,提明篇旨。通篇笔意融贯,浑成一体。
这首诗写景有其独创之处,主要不在描写技巧的高明,而在写景本身所显示的一种新的变化。大抵在建安以前,诗歌中的写景,主要是作为比兴,所占的比例也较小。照清吴乔《答万季埜问诗》所说:“《十九首》言情者十之八,叙景者十之二;建安之诗,叙景已多,日甚一日。”而这首诗年代虽不能确考,但至少与《古诗十九首》相当,是可以确定的。
从一方面看,诗人于自然风物并非纯作客观地描摹形态、状写声色,其中确带有某种喻示性。例如浮云、暮色,既是摄取眼前景物入诗,然而一经描绘,便成为具有特定意象的事物。清秋暮色之于离愁,无根浮云之于游子,都是古代诗歌中经常联系在一起的形象。由此而言,此诗叙景仍可见出《诗经》以来传统的以景物为比兴的痕迹(这种情形在魏晋以后诗歌中依然常见)。
但更值得注意的另一方面是:此诗的写景已不再是用一两笔作穿插点染,它在诗中占有显著的篇幅和地位,这一事实意味着自然景物的描写已有脱离只作抒情叙事的陪衬和纯属比兴的媒介物,而以具有独立审美意义的描写对象出现的趋向。尽管它仍带有从传统诗歌叙景方式中脱胎而来的痕迹,却有不同于《诗经》乃至《古诗十九首》的新的特质。换句话说,建安以后才较为普遍化的注重写景的倾向,在这里已经有所表现,这可以说是一种带有创造性的尝试。
这首诗从历史与现实的差异,时间与空间的对照来表现今昔之感,并以冷静幽远的笔墨,抒怀“弃官归乡、淡于名利”的归隐之志。全诗用典自然,对仗工整,境界辽阔,感情激荡。
首联破题,从山河形胜落笔。赤壁扼守着通往荆州和襄阳垒的道路,因而成了古代兵家争战之地,三国时修筑的战争营垒依稀可辨,山川依然,地形奇险。“故垒”自然是用了苏轼“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念奴娇》)的名句。这两句虽为写地理,但“依然”、“故垒”等词已引出一种深沉的历史感。
颔联则巧妙地运用了曹操《短歌行》中“月明星稀、乌鹊南飞”和苏轼《念奴娇》中“大江东垒,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句子,貌似写景,其实隐寓曹操在此兵败而周瑜得胜成为英雄的历史画卷。“乌鹊南飞”和“大江东垒”是万古如斯的自然景象,但在作者笔下借用了典故的联想而各自带上了丰富的意蕴,而且对仗工巧,绝垒斧凿之浪,可见作者驾驭文字的能力。
颈联则以时间和地理自然成对。孙权、刘备、周瑜、曹操这些风云一时的历史人物流传千年,赤壁一战奠定了魏、蜀、吴三分天下的鼎足之势;眼前的山河即是当年历尽无数战斗的地方。出句是缅怀历史,对句是即目所见;表现古今时代的纵贯,山河遗迹的感喟,于真自然过渡到尾联的自我抒怀。
此日经过赤壁,多少英雄已成陈迹,只有在明月照耀的江上,时时传来渔翁的晚唱。“唱沧浪”云云自然是用了《孟子》里“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的意思。与萧散自在的渔父相比,那些在政治上曾一度风云显赫的人们也显得可怜可叹了。结尾这两句不仅与前六句的宏阔气象形成一鲜明对照,以冷静幽远的笔墨结束全诗,令诗意波折,更具回味;同时也与诗人此时弃官归乡、淡于名利的心境暗合,从而起到借古喻今的作用。
这首词是朱彝尊咏物词中最著名的一首。它题咏的是雁,说 得具体一点则是秋雁。全词字面,均扣住“雁”字来写:既有对群雁憩息时的静态描述,如“随意落平沙,巧排作、参差筝柱”,又有对雁 阵飞行时的动态勾勒,如“一绳云杪,看字字、悬针垂露”;既有形象的外观描写,如“渐欹斜、无力低飘”,也有逼真的心理刻画,如“惯 惊移莫定,应怯败荷疏雨”;既有一般的白描手法,如“回汀枉渚,也只恋、江南住”,还有曲折的典故运用,如“紫塞门孤,金河月冷” ……从而生动细致地描绘出了一幅大雁南飞的画图。而时当金秋,却是满眼的北风、冷月,孤门、败荷,疏雨,暮色,成群的大雁排 成不同的队形,在略作休息之后又疲倦地向南飞去,这里面充满着 苍凉悲凄的气氛。
然而,咏雁只是这首词的表层现象,作者的用意显然在于以雁 喻人,通过咏雁来表现自己的身世之悲。如同朱彝尊《解佩令‘自题词集》“十年磨剑,五陵结客,把平生、涕泪都飘尽”云云所反映的 那样,他由于抗清失败,生 计艰难,在很长一段时期 内飘零四海,客游幕府,先后到过山西、山东、北京等 地。这种漫长的羁旅生 涯,加上时时要担心清廷 的追捕,不能不使他既感 到厌倦,又感到惊恐,梦想着能够回到自己江南的家 乡,过上安定的日子。正 因为如此,所以他看到秋 天南飞的大雁,心中产生 了强烈的共鸣,忍不住发出了“也只恋、江南住”的 慨叹;而大雁尚能南飞,人 却不能自主,有家难归,有 “恨”也不知道向谁倾诉 ! 难怪乎这样一首秋雁词会充满着如此悲凉的气氛。
更有可说者。朱彝尊的身世之感,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明清改朝换代。因此,这首词在叙述秋雁南飞的背景时,也特地点出了是 “北风吹度”。这里的“北风”,以及下文的“紫塞”、“金河”,事实上都象征着来自北方的满清贵族势力。而与此相反,下面“也只恋、 江南住”的“江南”,则自然象征着明朝故国。词的结拍“写不了相思”云云,脱胎于南宋词人张炎的《解连环·孤雁》:“写不成书,只寄 得相思一点。”然而如今故国久已灭亡,连“相思”也“写不了”了,其感情显然更为沉痛。如果说这首词有更深层的寓意的话,那么就 在这里。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三说此词“感慨身世,以凄切之情,发哀婉之调,既悲凉,又忠厚”,所谓“忠厚”,恐怕也就是由个人 进而想到家国吧。
纵观全词,它的主题思路由雁及人,又由人而推及故国沦亡的 背景,从而形成了一个近远浅深逐层递进的多层面体。这即使作品的主题得到了深化,又使作品产生出强烈的立体感,增加了作品 的艺术感染力。只是我们在阅读这类作品的时候,需要细心辨析它写的究竟是景耶情耶,抑或人耶物耶……
作者首先敏锐、直截地指出:“丞位高而逼”,唐代县令是正六品上,为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县丞是正八品上,为一县的副长官,以下又有主簿、所等。因为县丞的职位略低于县令,所以说“位高”,但他假如认真尽责地办事,又可能会被认为侵犯了县令的职权。由此可以想象,在这种情况下县丞必然遭到县令的顾忌。但作者对此并没有做直接描述,而是以县丞和县吏两个形象所表现的县丞签署公文的细节,形象地再现了县丞在任中的具体情形,同时或显或隐地凸显、隐示出县丞、县吏包括县令各等人的心理。当公文发行,吏员要拿成案请县丞签署的时候,吏将公文“卷其前,钳以左手,右手摘纸尾,雁鹜行以进,平立睨丞曰:‘当署’”而县丞不仅“署惟谨”,并“目吏,问可不可”,在取得吏员的首肯后,他才安心退下,对所签署的公文,却“不敢略省,漫不知何事”。在县丞面前,县吏半卷公文,鹅行鸭步,平立,斜看等一系列极具个性化的行为神情,无不显示出他对前者的轻视、蔑视和小人仗势欺人的心态;县丞的谨言慎行,不敢越雷池一步,也将其备受挟持的情状表现得历历在目。文中虽一字未及县令,但在这两人不同于常情的神态对比中,县令的骄横、个人权力范围的不容侵犯也就在无形的衬托中俨然而出。作者细致传神的笔触,使文字的摹形达意如同绘画中工笔与写意相结合,活绘出了一幅官场讽刺图。文章用近乎白描的手法通过刻画人物言行状貌展示人物的心理,以深刻的感性形象去揭示事物本质,叩击读者心弦,取得了鲜明而强烈的效果。
文章在后半部分又以崔斯立任蓝田县丞的事迹经历对题旨加以具体佐证。被黜官降至县丞职位的崔斯立,从最初的认为官职无尊卑, “顾材不足塞职”的踌躇满志,到后来“余不负丞,而丞负余”的痛心长叹,给读者提供了充分的想象空间。一个有才能、有抱负的人是怎样在官场倾轧中被磨去棱角、萎靡心志的心路历程,不言而喻地被展现了出来。最后崔斯立虽重修壁记,但人却如赋闲般日日吟哦于松林间,并冠冕堂皇地躲避过问公事。一句“余方有公事,子姑去”,使作品对唐朝这类政治现状的深刻嘲讽,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厅壁记本是一种记叙前后任为政履历的官样文章,但作者写来,却一点也不板滞。它一反旧例,具体描绘县丞在文书上签字的情景,只用寥寥数语,就把县吏仗势欺人、县丞逆来顺受的神态刻画得栩栩如生,酷似一篇文笔洗练而生动的微型小说,而县丞有职无权、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也就昭然若揭了。这样充满着辛辣的讽刺意味的文章,在厅壁记中真可谓别具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