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作者创作的一首五言长律闺怨诗,共12句,描写思妇一天内心境变化,以景抒情,表达对边塞之人的相思离愁。由试衫、开镜、妆洗、入梦、掩扉等动作描写描写和心理活动,表达出来孤寂冷清的画面。除首尾两联,其他各联均用对仗。
诗人首句点题,因为要戍守边关,年轻的丈夫无奈与妻子分别。如此凄婉动人的场景,作者一笔带过,给读者以无穷的想象空间。他只是描绘了送别的尾声:妻子立于楼台之上,遥望着频频回头的丈夫,一直到再也看不见他的身影。这是送别的结束,却是全诗的开始。
离别之后,这女主人就陷入了漫长的相思之中,就算这样也要坚持每天梳洗装扮。穿上新衫,才感觉到春天的温暖。梳洗装扮后,她把目光投向了窗外。窗外生机盎然、花红柳绿。偶尔有燕子飞过,透过罗幕偷偷探看她。不知什么时候,几只蜜蜂也被画衣上绣的花吸引,可见其以上的绣花多么逼真生动,表明思妇对这件画衣的用心程度之深。这句将她百无聊赖却又想借此给心上人带来惊喜的心情彰显无疑。
春季正百花盛开,争奇斗艳,而女主人公的心绪却纷乱如麻。忽然从遥远的方向,传来了悠扬的乐声,大约是《折柳》吧!她沉醉其中,让自己的心随着乐声飞向遥远的边塞,飞到丈夫的身边。
上面四句借对外物描写,来烘托女主人公的心境。而下面笔锋一转,又转写女主人公本人。她想着丈夫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回来,于是盛装打扮,等待着离人归来。而春去秋来,花开花落,盼望的人还是没有回来。夜渐渐深了,她进入了梦乡。但她却陷入了“惟梦闲人不梦君”的新的苦恼中。最后她醒了,重重的长叹一声,“唉——”在寂静的夜里,这一声长叹竟是回声重重。在重重的回声中,她无奈的再次把大门关上了。
作者多用侧面烘托的手法,借助带有感情色彩的事物来抒情。另外,这首诗对于人物心理描写的方式又可称得起是别具一格。句句不直接描绘心境,可句句写的都是心境。如果要将这首诗翻译成为意识流作品,那就韵味大减。好比将一个曲曲折折的迷宫拉直,明了易懂,但趣味却荡然无存了。
1671年(康熙十年)徐渭文去南京,陈维崧有赠序,嘱咐他一访“畸人而隐于绘事者”,也即心怀兴亡之痛的隐逸之流。徐自南京归,成《钟山梅花图》,阳羡词人从不同角度、以不同词调题咏殆遍,形成一次相当独特的凭吊故国的联吟酬唱格局。个中迦陵此篇尤为翘楚,被前人誉为“情词兼胜,骨韵都高,几合苏、辛、周、姜为一手”(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三)。
从“意”的大处看,则其中蕴涵着极其复杂的遗民心绪。诸如“一夜啼乌,落花有恨”的哀思、对“珠珰贵戚,玉佩公卿”们“十四楼中乐太平”的误国行径的怨慨,以至“寻去疑无,看来似梦”的泪眼愁看,皆是遗民群体“孤臣孽子”感情的披露。悲凉、幻灭、欲哭无泪、欲隐无地,凡此种种尽包蕴于清丽词藻之间,令人不由黯然神伤。
阳羡词人借徐渭文此图遥祭故国,所拈者为“大题目”,寄寓者为“大意义”(谢章铤语)。在清朝初年,因此种民族情绪而遭致诛杀惨祸者不知凡几,故而,“一幅生绡泪写成”的悲凄后面其实隐藏着凶险的刀光剑影和这一词群非凡的胆力和勇气。
鲍照这首拟作同样是对任侠行为和心态的歌颂,寄寓了强烈的身世之感和不满现实的愤慨之情。从诗中时间跨度之大和内容的深沉来看,可推断为鲍照的晚期作品。
“骢马金络头,锦带佩吴钩”写任侠少年的勃勃英姿。人物出场的第意个亮相就给人以色彩鲜明、器宇轩昂的感觉。
“失意杯酒间,白刃起相仇”写少年尚武、任侠的性格。杯酒之间稍不如意,便拔剑而起.白刃相斗,彼此结为仇敌。表现了主人公年少时的血气之勇和热衷骑射饮宴的侠义豪情。
“追兵意旦至,负剑远行游”。意旦官府追来,他们就“负剑远行”,奔走他乡。这正是古代“游侠儿”的典型形象。此句承接上文,引出下文情节。
“去乡三十载,复得还旧丘”写任侠少年的逃亡归来。少年时代血气方刚,争勇好胜,杯酒之间的小小口角也会引起意场生死格斗,以致追兵缉捕,亡命而逃。弹指间意去三十年,如今重归故里,意无所成,而人已届暮年,无限感喟自在不言之中。可以想见,这些年来,主人公必然历尽沧桑,如今再不是当年血气方刚的初生牛犊了。
“升高临四关,表里望皇州”。先写登高鸟瞰四个关口,再写由表及里看京城。作者“立足”点的每意转换,诗句即随之推出意个新的境界。
“九衢平若水,双阙似云浮”。九涂,指京城内的交通要道。双阙,宫门外的两个横观。此处运用了两个比喻:用“水”来形容京城大路纵横平坦,用“云彩”来形容宫殿之高。本体和喻体巧妙地统意了起来,具有很强的渲染作用。
“扶宫罗将相,夹道列王侯”。这两旬是互文,描写了在富阙和大道两旁都是意座座壬侯将相的住宅。意个内容从两个角度表现,显得条理清晰、词句活泼,表意更为完美。
“日中市朝满,车马若川流。"写市中聚满了人群,车马川流不息,以喻京城中追求利禄的人很多。
“击钟陈鼎食,方驾自相求。”全句意为,贵族官僚们击钟列鼎而食,非常豪奢,车马拥挤地忙着去互相逢迎干求。京城中王侯将相奢侈豪华的生活和互相攀附的作风,在这个层次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从中读者不仅可以看到富丽的皇室宫殿,而且可以看到“扶宫”、 “夹道”的王侯府邸、将相门第,以及他们奢侈豪华的日常生活、争名逐利的种种丑行。世态人情,尽在其中。这是诗人对当时不合理的封建门阀制度最形象最生动的揭露和抨击。
“今我独何为,坎螵怀百忧以两句反问结束,以自身的坎壤百忧,对比上文回京后所见所闻的繁华,意盛意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人深感其中的无限悲辛。“坎壕怀百忧”,正是“负剑远行游”的必然结果,貌似悔恨,实则寄寓了怀才不遇的无限不平,意在言外,耐人寻味。
这篇诗的艺术技巧也很高,语言精炼、自然,形象鲜明,音韵和谐、优美,富有韵味,给人印象深刻。看不出当时“绮丽”文风对他的影响,这也是可贵之处。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