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洗铛,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净洗铛”,虽然是说做好烹调的准备,其实这正是做事或修养身心时虔诚、认真态度的体现。煮肉如此,做一切事情,均须如此。读者可以从这小心翼翼的“净洗铛”中,窥见到苏轼平时修养身心之严谨、真诚。“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水放得不多不少,火要不大不小,这样煨炖,才能将肉烹得又烂又有滋味。苏轼告诉我们,具体实践中,每个环节都要做得稳妥,仔细,来不得半点马虎。透过这一丝不苟的准备与实际操作,我们看到的,不只是烹调本身,而是与对待人生、修炼自身的一种兢兢业业的精神了。
“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不时他自美”。煮猪肉,只要方法得当,缓缓煨炖,到了时候,它自然滋味醇厚,美不可言。这两句,说的是煮肉,而当我们联想到人生的时候,不是正好发现,它切中了那种急功近利的社会人生弊端吗?人生的成熟感悟,是需要时间的。好大喜功、气浮心躁,得到的可能有一时“战果”,其实是失败的结局。
“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人生的精彩往往就在平淡的日常生活当中。像猪肉这司空见惯的食物,人们并不觉得里边有什么奥秘可寻;像炖煮猪肉这样的家常之事,人们也容易忽略探讨其中精益求精的可能性。苏轼的叹息,除了猪肉本身之外,另有一种可供联想的可惜之意——人们在面对生活中种种事物时,或不肯,或不愿意去深入了解并挖掘其潜力。读者应该从他的叹息中,理解猪肉之情以外的深意——真善美就在我们每日每时的生活当中,发现、创造美,乃是我们大有潜力可挖的人生使命与快乐。联想到苏轼在以上所举《答毕仲举书》里把吃猪肉比为修养身心的象征,将那虚无缥缈的(佛学)“龙肉”之类的玄谈加以屏弃的哲理思考,我们或许能更深层理解“黄州好猪肉”这四句诗歌的另一番味道。
“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正因为对亲自创造的烹调艺术,十分满意,所以作者竟吃了“两碗”。“两碗”,不但写出了胃口的满不,更写出了心灵的惬意。作者仿佛早就料到了他人的议论与惊诧,他风趣地说,我吃猪肉,腹满心惬,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外界对我的褒贬,尽可至之度外。了解佛学的读者,知道佛家最讲“心安”,强调看轻外物(包括他人的议论)、重视内心的安定,因此,可以说,东坡的这一“饱得自家君莫管”之平淡结尾,其实是展现了他的佛学修养,蕴涵了深刻的人生感悟的。
值得说明的是,在吟《猪肉颂》之时,苏轼并没有对他的“猪肉观”的人生思考做刻意的诠释、解说,而全在一片笔墨神行之间,有意无意透露着他的佛学修养与对佛学的借鉴、改造,这一点是需要补充说明的。
苏轼此诗题的《猪肉颂》三字中,看似滑稽,实际是在幽默中蕴涵了严肃的主题的。作者的颂,当然包括了在味觉方面的享受,对自身的烹调创新方面的自得;但是当我们了解了苏东坡当时的艰难处境时,就会在诗人享受味觉美味后面,朦胧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一个在为人处世方面,永远追求更高远深刻的情味的,将日常生活与理性思考方面达到“知行合一”理想的哲人。尤其是作者将烹调艺术与人生超越的理想有机结合为一体,为我们所做出了典范——猪肉,是猪肉本身,又象是别的什么。
送别是古代人生活中的常事,故而也成了古诗中屡写不衰的题材。唐诗中的送别诗汗牛充栋,但这首诗却能翻出新意,别具一格。
前两句出语平实,写出了深情的人常常都有的共同人生感受;后两句别出心裁,以石尤风的典故写出殷勤挽留的场面,表达对朋友依依不舍的深情。全诗表达了诗人对友人的依依不舍之情。
一方要告别远行,一方是执意挽留。这在生活中是常有的,在唐诗中也是常见的一种题材。不过,要在这种常见的生活中,在这种已经被人写熟了的题材中,再发掘、再创造出一点新意,倒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知有前期在,难分此夜中。”前期,即后会之期,他日重逢之期。这在一般送别、留别的诗歌中,往往是放到后面写。比如:“沅江流水到辰阳,溪口逢君驿路长。远谪唯知望雷雨,明年春水共还乡。”(王昌龄《送吴十九往沅陵》)但是,司空曙的这首诗别具一格。“知有前期在”,发端便将后事说出,而且说得如此肯定、明确,不能不使人感到十分突兀。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诗人这样说,当然也自有其妙处。本来“后会有期”,对于分别的人来讲可以说是一个极大的宽慰,可是诗人将它翻到前面,放在一个次要的、陪衬的位置上,那意思是说纵然知道后会有期,然而此夜之别,还是难分难舍。正是“欲别心不忍,临行情更亲”(李白《江夏送张丞》),这样一退一进、欲擒故纵的笔法,不仅将难分之情表现得更为感人,而且这么一口说出后事,一步到底的办法,也就逼得对方毫无回旋余地,只能被这种“最人情”之言所压倒。所以这一二两句既强调了“难分”,更为“留”字在感情和气氛上创造了优势。
在结构上,此诗不像多数送别诗那样,先写别情,最后说到后会有期。如孟浩然《过故人庄》,到最后才说“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此诗将“后会之期”置于篇首。造成一种突兀奇崛之势,并着重写此夜的殷勤挽留,重在写透一点:即今夜的不舍。
全诗描写了诗人对友人卢秦卿的怀念与不舍之情,字里行间将自己和友人的感情表现的淋漓尽致。
在一个秋晚,道途仆仆的诗中主人停车阴山脚下,对着苍茫景色,顿生思古之幽情。
此诗是通过梅花来歌咏早春的,因为梅花在春天开得最早。首句写梅花之早。“南枝”,因为向阳,所以南枝上的梅花最早开放。“才放”,刚刚开放,也是说花开得早。“两三花”,只开了两三朵花,还是说花开得早。
次句写花香花色。“雪里”仍然说明花开之早,因为春天到来了,稍晚一点,就没有雪了。“吟香弄粉”是说诗人在雪中仔细吟诵与赏玩着梅花的香气以及花蕊、花瓣的形状与颜色,这四个字显然采用了互文的修辞手法。“些”虽无实在意义,但是起了押韵的作用。
后两句写梅花开放的环境,它们显然化用了唐代诗人杜牧《泊秦淮》中的名句“烟笼寒水月笼沙”,创造出一种朦胧美,同时又将花、雪、烟、月、水、沙连成一片。诗人不仅欣赏梅花,也欣赏了梅花周围诗情画意的环境。换句话说,诗人在诗情画意的环境里欣赏梅花,自然会别有一番情趣。这两句在对仗方面也下了不少工夫,不仅三、四两句相互之间对得非常工整,而且各句又分别采用了句中对的形式,这就增强了诗歌的节奏感。
宋陶岳《五代史补》卷三说了个一字师的故事:“时郑谷在袁州,齐己因携所为诗往谒焉。有《早梅》诗曰:‘前村深雪里,昨夜数枝开。’谷笑谓曰:‘数枝非早也,不如一枝则佳。’齐己矍然,不觉兼三衣,叩地膜拜,自是士林以谷为齐己一字之师。”从强调“早”的角度来说,郑谷无疑是正确的,但不一定符合实际情况。从欣赏梅花的角度看,“南枝才放两三枝”既强调了“早”,同时更有观赏价值,也比较符合实际情况,所以此诗也自有它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