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在诗中发出劝戒之声,劝导人们爱惜鸟类,表现出诗人的善良、仁爱之心。
“谁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此诗先以一个反问句提出诗人自己的看法,反问的语气使感情抒发更加强烈,表现出诗人的善良、仁爱之心以及对生命的尊重,接着点出鸟和人一样有着皮肉和骨骼。诚然,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世间万物与人类一样,都是有生命的,都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类应该像对待兄弟姐妹一样对待它们,绝不能伤害它们。之后的“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两句顺势提出人类应善待动物的劝诫,并以幼鸟盼望母鸟的动人情景来感动人们,给人以强烈的震撼,劝说效果十分显著。
全诗语言朴实自然,通过蕴含真情的“子望母归”的自然现象劝诫读者善待动物,表达了对鸟类命运的关注和同情,这不仅是一种生态意识,同时还有着深刻的寓意:诗人意在以鸟喻人,劝诫当时的权贵要学会尊重平民百姓,因为平民百姓与权贵们一样,都有着同样的生命和尊严。
相信许多人都有过春日野步的经历。漫步于郊原田野,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视野旷极,心神俱爽。我们不妨来看看诗人是怎样表达他此时的感受的。
春天的麦田是如草地般的绿色,东风吹过,麦田里一阵翠浪软软向远方飘去。稻田里的肥水滋养着新生的青蛙,让它们尽情欢叫。告别稻田,诗人又来到了一片野地,看到一对蝴蝶飞舞,它们忽高忽低,好像喝醉了酒一样,在醇美的东风中,留恋于野草香花,安逸自然。
此诗的妙处在最后两句。本来蝴蝶舞姿蹁跹,应十分清醒才是,可诗人偏偏认定它们的舞蹈是喝醉酒导致的。推其情理,诗人漫步田野,目遇翠麦,耳听新蛙,时感东风拂体,早就恨不得醉倒在这暖暖的春风里了。诗人将这种情感外施于物,一口断定蝴蝶是喝醉了,并因此而“羡”,更显得诗人对春日野景陶醉无穷。“烂醉”二字形象地表现出蝴蝶沉醉花丛,留恋不去的如醉形态,也把作者目睹此景时的陶然之情和盘托出。
所以说,诗的前两句是情感的缘起,后两句是情感的抒发,诗人在这首诗中,以清新悠雅的语言风格,描绘了春日野步所得之景,抒发了自己淡然闲适、钟情田园的感情。
这是一首赠诗。此诗写出了他们虽天涯沦落,却肝胆相照的友情,写得沉着深挚。这是一首酬答诗,但与一般应酬之作不同。它在抒写离情别愫之中,又交织着对国家兴亡的深沉感慨,而这两种情感却是如此有机地熔铸在一起,整首诗苍凉沉郁,情切意深,表达了作者对清朝统治者的不满,颇能打动读者的心弦。诗中"肝胆"指自己的爱国之志,或对于故国的赤胆忠心。“阅”见证。表出了作者虽已衰老,且明知复国无望,仍然矢志不渝、坚持到底的决心。此诗风格:沉郁悲怆,深沉凝重。
顾炎武的这首《酬王处士九日见怀之作》,在晚秋的背景下,抒写着身事、家事、国事的情怀——惊觉秋老,满眼黄花,萧索的色调充溢字里行间;故人天涯,离怀浊酒,悲怆的感慨触手可接;两鬓斑白,逐客无家,苍凉的情绪弥漫不散;天地变色,神州易主,郁结的哀愁直透骨髓;但肝胆犹存,江山作证,坚贞的心志更催人泪下。诗人将满腔块垒,诉诸这些交织的形象,熔铸成一首节奏铿锵的五言律诗,展现出沉郁苍凉,悲壮凝重的风格特征。
全诗八句可分为两层,都围绕“还”字来写。前四句写还山的原因,后四句设想还山后的情景。
诗的开头两句说山中带出信来,告诉诗人眼下已是耕种时节。“昨日”,不一定是确指,也可能是前些日子。不说故友捎信而说“山有信”,是一种委婉的说法,同时引出下文“还山”。隐居山中,时而读书,时而就种,魏晋以来一些隐居以求其志的士人们常常以这种方式生活,故信中以“耕种时”相告,催还之意自在其中。次两句紧承前两句,直接点出催还之意。“怪我还山迟”,乃是山中故友即“杜陵叟”“遥传”来的意思,用“遥传”,用“怪”,可见山中故友盼归之切,也看出诗人与他的情谊,故而不可不还。以上四句叙述,说自己当从速还山。
以下四句写还山后的情景,为诗人的设想。“独向潭上酌,无人林下期”,“潭上“林下”为高冠潭口的环境,“酌”和“期”为隐居之地的生活内容,说“独”,说“无”,可见诗人别弟还山后的孤独,其中透露出兄弟之间的深情。这两句虽是对别后情景的设想,但诗人也许在以往的山间生活中对此早有体验,因而不忍便与兄弟分别,“还山迟”的原因也许主要在于此。诗的最后两句仍设想还山后思念弟弟时的情景。“忆汝处”的“处”字,有彼时彼地之意。当诗人还山后想起弟弟的时候,既不能与弟弟同去潭边饮酒,又不能与弟弟携手林下同游,只能“闲卧对鸬鹚”,难以排遣的思念,难以割舍的留恋即在这一生活细节中含蓄地表现出来,不忍分别之情也就在其中了。也有人以为这后四句是转述杜陵叟的话,说杜陵里独处山间,如何思念诗人,如果这样理解,那么此篇便主要是写“杜陵叟”,似与别弟的意义不合。
这首诗写得极为平淡自然,很适于表达山问闲居情趣。而平淡自然中义含不尽之情。诗的前半写不得不归,后半写不忍便归,把故友之情、兄弟之情都表现得很含蓄,很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