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猎轻骄,概括边城儿的生活态度。“胡马秋肥宜白草,骑来蹑影何矜骄。金鞭拂雪挥鸣鞘,半酣呼鹰出远郊。弓弯满月不虚发,双鸧迸落连飞髇。”六句,具体描写边城儿的生活态度。骑马驰骋,态度骄横,半酣鸣鞭,呼鹰出郊。弓不虚发,连落双鸟。“猛气”二句收束以上六句之意:猛气英风振沙碛,与游猎轻骄相呼应。末二句点明诗旨,照应开头,对比强烈。
结尾“白首下帷”运用典故,指汉儒董仲舒事,三年不出园只管读书。李白虽然作为一个诗人,但他的诗歌以及行事作风则更像一个游侠,与此诗相近的《侠客行》则是李白仗剑天下的内心写照。李白也是借此诗表明自己也要像边城儿一样,银白马鞍,弯弓满月,追逐自己报效国家的梦想。
李白的长诗很会营造氛围,对边城的军人的形象的描写是成功的,但决不是歌颂他们,李白往往在结句才表达出自己的思想。
全诗二十句,四句一转韵,分为五个自然段落。全诗的重点是在写当时古都的荒凉,因此第一段就着力描写了作者驱马荒城所见的景象:在缓辔徐行中,只见满城一片荆棘,莽莽苍苍,昔日巍峨壮丽的魏王宫观如今长满了禾黍,曾经威震诸侯的信陵君和他的三千食客,也已烟消云散,化作满地灰尘。这一段起得苍劲有力,它以形象的笔墨勾勒出了一幅生动的荒城图,首先给读者以满目凄凉的强烈印象,起了笼罩全篇、奠定基调的作用。这一段虽然是描绘驱马所见,是在说“今”,但其中的“魏王宫观”“信陵宾客”已暗中寓“昔”,在今昔对比中,眼前的所见更为突出。第二段是对往昔的追忆,与第一段形成对比:在雄都朝市中,轩车驰骤,歌钟四起,一片繁华景象;而军队有三十万之众,国家方圆千里,国势堪称强盛。这一对比,使第一段的形象有了深厚的背景,并且格外鲜明。第三段一方面反接第二段,同时回应第一段,从对往昔的追忆,又回到眼前的景象:那高敞的舞榭歌台和曲折的池沼,已荡然无存,在断壁颓垣中,只见狐狸奔窜,草木黄落,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这与第二段的热闹繁华恰成对比,而且“高台曲池”,自身也有对比。第四段紧承第三段,同时也以“摇落”“秋草”等字面遥接第一段,好像是在写此时情况:游侠之士口里,还在传说着信陵君窃符救赵时壮士朱亥的大名;路上的行人,还可辨认出向信陵君荐举朱亥的老者侯嬴居住过的大梁东门的道路。实际上,这也是对往昔的追忆,形成物是人非的对比。最后一段,作者从朱亥、侯嬴联想到曾经得到赵王赏赐白璧黄金,骑骏马、佩宝刀,后来终于困于大梁的虞卿,如今也已成为难以追思的过客了,只有汴水一直在默默地向东流去。这些从前的人事,与此时古城的颓败荒凉,也形成强烈对比。全诗的今昔对比,在章法上,曲折而有变化,但又井井有条,一脉贯通,通过这种反复交错的对比,使无限兴亡之感,从字里行间沛然涌出,震动着读者的心灵。
诗人善于寓感慨于写景之中,情景高度融合,使兴亡之叹和身世之感,从鲜明的形象中自然流出。第一段用“驱马荒城愁杀人”来抒发自己初进大梁时的惊愕、感叹之情,而景物方面则以满城的“荆榛”“禾黍”“灰尘”来烘托,使感叹显得极为自然。“愁杀人”三字,既体现出诗人无限慨然之思,又使古城倍显荒凉,情景相生,收到了强烈的效果,全篇的怅惘凄凉之情,也由此衍生而出。第三段中“全盛须臾哪可论”一句,前有“忆昨”一段作铺垫,后有“遗墟”“古地”作反衬,情感就自然跳脱而出。而第四段“暮天摇落伤怀抱,抚剑悲歌对秋草”二句,则是全诗感情的高峰突起之处。诗人面对荒城,在暮天摇落之际,顿生宋玉之悲,兼感朱亥、侯嬴之豪情壮举,一腔无可寄托的豪荡、愤懑之情,不能自制,于是“抚剑悲歌”,那悲壮苍凉的歌声,在古城中回荡,愈发显得悲凉感人。特别是末段最后两句,“年代凄凉不可问,往来唯见水东流”,有总结全篇的作用,感情极为广远、深沉。作者伫立在秋水漫漫的汴河之滨,眼见“逝者如斯”,各种愁思;一起涌至。这其中,有对往古的怀想和凭吊,也有对自己年华逝去而一事无成的嗟叹,更有对于国家局势的深情的关切。诗人将难以诉述的复杂情怀,都倾注在一江流水之中,使得感慨更为深沉,意味更为悠长,而在质实的描写之中,最后宕开一笔,也显得极为空灵。那激荡胸怀的感情,与景物相融合,收到了十分强烈的艺术效果。
此外,在音韵对偶上,全诗四句一转韵,第一、三、五段为平声韵,第二、四段为仄声韵,平仄相间,形成起伏跌宕,顿挫回环之感。句子以散行为主,但除第五段外,其余每段都是散偶相间,即每段开始二句为散行,后两句为对偶。这样,“隔联间以对仗,壁垒森严”(《唐贤三昧集笺注》卷下,黄培芳评),“按节安歌,步武严整,无一往奔轶之习”(《唐风定》卷九,邢昉批)。这些都更有利于表现诗中那种豪健挺举、深沉悲凉的兴亡之叹。
唐代文人大都喜欢广交天下同仁。他们最喜欢的是去拜访认识的老朋友,或慕名造访不认识的高人。有时朋友不在,不能见面,当然会惆怅万端。贾岛的《寻隐者不遇》,那种“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不得一见的怅然与失落,千年之后还让人们回味无穷。访人不遇是很让人扫兴的,但也有一些诗人恰恰相反,能从中感受到独特的诗意。比如邱为的《寻西山隐者不遇》:“兴尽方下山,何必待之子。”虽然不见斯人,却能尽探访之兴,大有王子猷雪夜访戴的高情逸致。韦应物这首诗也是此类,虽然没见到朋友,却有意外收获。
诗人是在一个很特别的日子里去拜访朋友的,这个日子就是“休日”。九天之后,终于盼来了休息日,漫长等待之后的放松,让人欣喜兴奋。这里“九日”与“一日”、“驱驰”与“闲”对举,能够强烈的表达这个休息日的难能可贵,与诗人对这个日子的期盼与兴奋。
难得的一个休假,诗人决定去拜访一下朋友,和朋友聊聊天,或许是最好的放松。然而,结果却是天公不作美,朋友不在,实在令人惆怅,这里加一又”字,更增添了这种失望与惆怅,原来诗人此前曾经来拜访过一次,没有见到,失望而归。这次,满心欢喜,满以为定不落空谁料想又一次落了个空。
虽然朋友不在,他却恋恋不舍,久久不肯离去,是欣赏起朋友的住处来。诗人游目四顾,但见屋舍周围白雪皑皑,一片洁白。门前是一条清澈的小溪,冬日更显得清冷绝俗。这真是一个不染人间烟火的所在。至此,诗人忽然发现了一个秘密:哦,怪不得他的诗越来越清高脱俗,原来是雪山寒流陶冶的结果啊。这是一个独到的发现,但仔细一想,“门对寒流雪满山”并非“诗思清入骨”的充要条件,也就是说,“门对寒流雪满山”并不一定就会导致“诗思清入骨”。因此诗人想说的仅仅是朋友“诗思清入骨”而已。至此,才明白原来诗人是在含蓄地赞美朋友的诗歌造诣。
即便如此,也不难看出,诗人对“门对寒流雪满山”的欣赏与羡慕。可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