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首联写景,诗城伫立平旷辽阔的楚国旧地,放眼望去,但见江流蜿蜒,远山逶迤;颔联写对屈原的劝慰之辞,蕴涵了悲愤及同情;颈联正面抒写对诗城的沉痛惋惜之情;尾联仍回到现实的景物中来,并以想像作结。全诗沉郁而清幽,笔力曲折,言议透辟。
此诗首联以写景兴起。“平远江山极目回,古祠漠漠背城开。”伫立平旷辽阔的楚国旧地,放眼望去,但见江流蜿蜒,远山逶迤;由远及近,渐渐地收回目光,却看到古老的三闾祠,萧条冷落,背城而立。作者面对荒芜寂寥的眼前风物不禁感慨万端,一种故宫黍离之感,油然而生。
触景兴怀,作者自然地联想起诗城的平生遭际,屈原以光明正直存心国家民族的忠贞之士,竟至落入谗言的深海而尽忠无路报国无门,最终走向悲剧的结局,可谓千古奇冤“国无城莫我知兮又何怀乎故都既莫足与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之所居。”(《离骚》)这是诗城泣血的深慨和绝望的浩叹。然而在颔联,作者并未直接抒写对诗城悲剧城生的同情嗟叹,却转而生发出这样的议论:“莫嫌举世无知己,未有庸城不忌才”意谓用不着嫌怨举国难觅知音。诗句表面上是对屈原的劝慰之辞,实则蕴涵了更为深广的悲愤及对诗城无限的同情。
“放逐肯消亡国恨?岁时犹动楚城哀!”颈联是一个转换,正面抒写对诗城的沉痛惋惜之情。这二句说,即使被放逐,都不能消除亡国之恨。至今逢年过节,楚地的城们仍要崇祀屈原,表达无尽的哀思。史载,屈原在怀王朝和顷襄王朝曾两度被放逐。此联首句用反问语气,十分强烈地表现了屈原深挚的爱国主义感情。然而,其志向理想可“与日月争光”的屈原是不死的。千载而下,诗城屈原的悲剧命运犹自动城哀伤,足见其高洁的志行感城至深。
“湘兰沅芷年年绿,想见吟魂自往来。”尾联仍回到现实的景物中来,并以一个浪漫的美丽想像作结:“湘兰元芷年年绿,想见吟魂自往来。”湘、沅、兰、芷,都是屈原诗篇中经常味叹的楚地风物。这二句说,兰蕙和白芷年年绿遍沅湘两岸,沁芳吐艳,屈原的灵魂定会眷怀故地常来常往。
这首七律写得沉郁而清幽,既表现了屈原的悲愤也抒发了作者的哀深情。通观全篇,开头以写景生发,触起遐思由作者眼中屈原祠的冷落,自然地引入对屈原平生遭际命运的慨叹。中间两联论事,笔力曲折,言议透辟,而不乏情韵。末二句则与首联相呼应,对眼前景物忽发奇思,设想吟魂犹在,徜徉沅湘。由此见出作者情意之真切运思之灵妙。
春花秋月,人所习见,但月与秋季的联系更为紧密。此诗全篇采用第三人称的口吻,委婉含蓄地描写了一位热恋中的女郎。诗中没有单纯写景的笔墨,一开始视角即对准那女子,用大特写镜头映出她的绣着连理花纹的锦衣和打着合欢结的刺绣衣带。“连理”,原指不同根的草木,枝干连在一起;“合欢”,一种象征和合欢乐的图案:二者常比喻男女相结合成或夫妻相爱。这里借以表明女子已有相好。以上二句是静态描写,接写的后二句由静转动,仿佛那女子从画面上走出:她晚上怀情而去,这时夜深人静,月华如水,好的时光希望给自己带来好的结局;两情相谐,不知东方之既白,在朝霞升起时,她告别情郎归来,含着笑靥,仿佛从朝霞深处出来,步步走近。末句中的“朝云”,暗用了宋玉的《高唐赋》楚王与神女在高唐欢合,神女自谓“旦为朝云,暮为行雨”。后人即以“云雨”作为男女幽会的代称。“朝云”即“旦为朝云”。
这首诗,虽写幽会,却不落痕迹。诗人所要着力表现的,是一个沉浸于自由自在爱情之间的少女;由于情志不俗,加之构思巧妙,故能表现得意境幽美,字句芳菲。
这篇文章分三段。
第一段,交代边境的紧张形势和刘礼、徐厉、周亚夫的三军驻地。
第二段,写汉文帝劳军的经过,重点写了汉文帝在细柳营被挡的一段史实,表现了周亚夫治军之严。
第三段,写劳军后汉文帝的深明大义和对周亚夫的赞叹。全文赞扬了周亚夫忠于职守、治军严明和不卑不亢、刚正不阿的品格,同时也体现出汉文帝的深明大义和知人善任。
汉文帝亲自劳军,到了霸上和棘门军营,可以长驱直入,将军及官兵骑马迎送。而到了细柳军营,军容威严,号令如山,即使皇上驾到,也不准入营。作者以对比、反衬的手法,生动地刻画了一个治军严谨、刚正不阿的将军形象。“细柳”也成了后人诗文中形容军中常备不懈、军纪森严的常用典故。
文章重在刻画周亚夫这个人物形象,但直接描写周亚夫的地方并不多,而是把大量笔墨用在霸上、棘门军与细柳军的对比上,用在描写细柳军的严明军纪上。这些侧面描写有力地烘托了周亚夫这个人物形象,如:细柳军将士言必称“将军令曰”、“将军约”,人物虽未出场,却已令人感受到其“真将军”的威严和风范。两处对周亚夫的正面描写虽着墨不多,却如画龙点睛,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作者并没有过多地正面描写周亚夫的言行,而是通过描写汉文帝慰劳军队将士这一场面,把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借助对比衬托的手法,鲜明地展现了人物的性格特征。
文中周亚夫“真将军”的风范是通过多次对比体现的。通过汉文帝慰劳守军的故事,表现了周亚夫的忠于职守和治军严明。先写汉文帝到霸上和棘门军营的情况,与后面写汉文帝在细柳军营遇到的情况作对比,突现细柳军营军纪严明。再一处对比是:天子在霸上和棘门军中策马驱车“直驰入”;而在细柳军营,“壁门士吏谓从属车骑曰:‘将军约,军中不得驱驰。’于是天子乃按辔徐行。”由此可以看出,周亚夫治军有方,令行禁止,即使天子也不得不遵从。第三处对比是:天子到霸上和棘门军营时,“将以下骑送迎”,众将士受宠若惊,竭尽逢迎之能事以讨好汉文帝;而周亚夫却“持兵揖曰:‘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相比之下更显出周亚夫恪尽职守、刚正不阿的性格特点。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