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果是由金入元的散曲作家。这支小令写思妇思念丈夫。曲子首句“碧湖湖上柳阴阴”是说:想起绿树成荫的湖畔,折柳送别的场所,能想起多少故事。这就仿佛是当代人的火车站情结一般。“人影澄波浸”的意思是:很多惜别的人影,倒映在湖面上,水波又打乱了影像。“常记年时对饮”是想象,意思是说:想起我们一块对坐饮酒,好不惬意。“到如今,西风吹断回文锦”意谓:念目前,夫妻离散,心中无限悲痛。最后三句“羡他一对,鸳鸯飞去,残梦蓼花深”的大意是:羡慕身旁飞过的鸳鸯,看别人成双成对,只觉得一场残梦般,蓼花深深。这直白的悲痛,非常感人,可以说这是全诗最美的三句。
这首小令从写景领起,写湖水清碧,岸柳阴阴,是典型的江南水乡风光。“碧湖”与“湖上”是两个词组,作者有意重用一个“湖”字,而不说“碧湖岸上”,与其后“阴阴”的叠词同集一句,便形成了一种婉转低回的情味。“人影澄波浸”是表现湖水的清纯,回应“碧湖”,但更主要的是从湖景带出“人影”,由写景向写人过渡。“人影”至少能给读者提供另外两种意象:一是指曲中主人公本人,“柳阴阴”衬托出其人的孤独,而碧湖澄波的宁静气氛则反现出下文心情的不平静;二是指湖中的采莲女,因为这首《小桃红》是从江南采莲的意境生发的。若取此解释,那么主人公所忆的“对花饮”的对象,也是一名采莲女子。而“语译”释“人影”为游人之影,则是与下句“常记”相承,所谓触景生情。
设想柳荫下游人笑语欢饮,且男女相杂,于是激起了主人公“年时对花饮”的回忆。“对花饮”通常意义就是对花饮酒,但“花”在诗歌中又有借喻女子的习常用法。这才使我们意识到曲中主人公为一名男子。这是作者有意安排的效果,这里不妨看他的另一首《小桃红》:“采莲湖上棹船回,风约湘裙翠。一曲琵琶数行泪。望人归,芙蓉开尽无消息。晚凉多少,红鸳白鹭,何处不双飞。”立意乃至布局都与本篇惊人地相似,而主人公的女性身份则同样是一目了然的。中国的词曲作家都善于用简略的暗示来节省介绍人物的笔墨。
回忆只有短短的一句,迅即接上了“到如今”,显示了现实的无情。“如今”与“年时”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回文锦”表现出了主人公与“年时对花饮”的对方的恋爱相思关系,而这三字本身已寓离散之意,何况“西风吹断”,两人的音书联系也中断了。作者不直说情人远去,恩爱断绝,而以“西风吹断回文锦”为暗喻,是艺术语言的需要,也表现出一种讳言伤痛的惆怅情味。于是,由触景生情,又进一步引出了末三句的见景生感。
“羡他一对,鸳鸯飞去,残梦蓼花深”,这“残梦蓼花深”又非一种断言可以括尽。我们取“残梦”为鸳鸯之梦,似较得诗人之旨。这三句全述“鸳鸯”,以一个“羡”字统领,一方面说明了主人公渴望爱情幸福的强烈,连鸳鸯的“残梦”也在被羡之列;另一方面也显示了主人公对命运现实的绝望。一对鸳鸯飞入蓼花深处并头酣眠,是连贯的一意,作品分作三句,虽是服从曲律句式的需要,却也表现出主人公在克制伤痛、倾诉愿望时的一种挣扎感。
这首小令由景及人,又由人及景,借湖上的美景作为人物悲剧命运和悲剧心理的强烈反衬,所谓“以乐景写哀,一倍增其哀乐”(清王夫之《诗律》)。曲中处处表现出对悲哀的克制,含痛于喉,同时也因此表现出一种悱恻低回的风调。这种风调及其表现的手法都近于婉约词,而“到如今”、“羡他一对,鸳鸯飞去”等使用的又是曲的平直语言。以曲为载体,以词为笔法,这正是词曲嬗变时期的常见现象。
诗的前两句,高度凝练地追述了杜甫亲身遭际的战乱背景。由于唐玄宗晚年的淫奢昏聩,触发了长达八年的安史之乱。中原大地顿时惊惶纷乱,两京相继失陷,玄宗仓猝奔蜀,多年的繁华景象化作一片狼烟胡尘,大唐帝国的“太平盛世”从此一去不返。这是对历史的沉痛回顾,也是对当世中原沦陷、金人主北的现实形势的概括。诗人巧妙地抓住了历史惊人重复的现象,在追念怀古的同时,又曲折地反映了当今国土沦丧的时世,一箭双雕,天衣无缝。正如《唐宋诗醇》引张完臣所云: “‘草草’二字,状尽衰世景象,谓之咏少陵可,谓之自咏亦可。”
诗的后两句,概写杜甫乱后的遭遇及晚年寄居于此的情状。当年肃宗初立,杜甫自沦陌的长安潜逃奔风翔投效,任左拾遗。长安光复,又随驾入京。可是这样忠心为国的老臣,却因疏救宰相房瑭而不公正地被贬官华州司功参军。适又遭受大饥荒,被迫奔蜀,流落西南。报国济世壮志不酬,忧国忧民之情难消,悲愤哀凉,辗转万里。晚年时,穷困潦倒、贫病交迫,于是买舟东下归里。陆游在龙兴寺凭吊当年杜甫的寓居时,不禁联想当时情势,想象那时的诗圣在此的情状,老诗人面对凄凉萧瑟的秋景,怀着孤寂、悲凉、忧愤的心境,独伫寺门,谛听阵阵汹涌悲壮的江涛声。陆游在诗后自注云: “以少陵诗考之,盖以秋冬间寓此州也。寺门闻江声甚壮。”陆游与杜甫所处的时代及个人的遭际十分类似,两人的理想,追求与爱国精神也毫无二致,因而这阵阵江声同样敲击着不同时代两位大诗人的心房,悲壮呜咽的江涛正是他们真实心声的共同写照。涛声将大自然的景与诗人的情交融应合,也将古今两位大诗人的心灵交融应合,吊古即是抒今,借前人之情来抒发自身的悲愤,大有“怅望千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杜甫《咏怀古迹》)的深沉感慨。
全诗吊古伤今,借历史喻现实,借历史人物表现自己的情怀。意境是博大的,一实一虚,是两个时代的缩影。画面是广阔的,万里风烟入画幅。尤其令人惊叹的是;诗人善于把诗歌从千军急进的宏大战役,浪迹万里的苦难历程,一下缩小到龙兴寺门前,画出孤独者倚门而立,侧耳而听的死象,成为特写镜头。江水在奔啸,人物在静听,一静一动,为全诗创造了感伤的气氛,加浓了诗情。诗的风格,沉雄中不乏细腻;诗的结构,紧密中显得松活,诗的语言,雄浑中透出朴素之美,确是一首吊古佳作。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