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登高抒怀之词。全词由词人登上黄鹤楼所见之景发端,追忆了昔日汴京城的繁华,再回到眼前讲述战乱频繁、生灵涂炭的情景,最后怀想来日得胜后的欢乐之情,抒发了词人对国破家亡的悲痛之情和光复中原的强烈愿望。
这首壮词采用散文化写法,可分四段,层次分明。
从篇首到“蓬壶殿里笙歌作”为第一段。写在黄鹤楼之上遥望北方失地,引起对故国往昔“繁华”的回忆。“想当年”三字点目。“花遮柳护”四句极其简洁地写出北宋汴京宫苑之风月繁荣。万岁山亦名艮岳。据《宋史·地理志·京城》记载,徽宗政和七年始筑,积土为假山,山周十余里,堂馆池亭极多,建制精巧(蓬壶是其中一堂名),四方花竹奇石,悉聚于此,专供皇室游玩。“珠翠绕”、“笙歌作”,极写歌舞升平的壮观景象。
第二段以“到而今”三字提起(回应“想当年”),直到下片“千村寥落”句止。写北方遍布铁蹄的占领区,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们的惨痛情景。与上段歌舞升平的景象强烈对比。“铁蹄满郊畿,风尘恶”二句,花柳楼阁、珠歌翠舞一扫而空,惊心动魄。过片处是两组自成问答的短句:“兵安在?膏锋锷”,“民安在,填沟壑”。战士浴血奋战,却伤于锋刃,百姓饥寒交迫,无辜被戮,却死无葬身之地。作者恨不得立即统兵北上解民于水火之中。“叹江山如故,千村寥落”,这远非“风景不殊,正自有山河之异”的新亭悲泣,而言下正有王导“当共戮力王室,克复神州”之猛志。所以紧接二句就写到作者心中宿愿——率领劲旅,直渡黄河,肃清金人,复我河山。这两句引用《汉书》终军请缨典故,浑成无迹。“何日”云云,正见出一种迫不及待的心情。
最后三句,作者乐观地想象胜利后的欢乐。眼前他虽然登黄鹤楼,作“汉阳游”,但心情是无法宁静的。或许他会暗诵“昔人已乘黄鹤去”的名篇而无限感慨。不过,待到得胜归来,“再续汉阳游”时,一切都会改变,那种快乐,唯恐只有骑鹤的神仙才可体会呢!词的末句“骑黄鹤”三字兼顾现实,深扣题面。
在南北宋之交,词起了一次风格化的变化,明快豪放取代了婉约深曲,这种艺术上的转变根源却在于内容,在于爱国主义成为词的时代性主题。当时写作豪放词的作家,多是主战派人士,包括若干抗金将领,其中也有岳飞,这种现象有其必然性的。这首《满江红》即以文法入词,从“想当年”、“到而今”、“何日”说到“待归来”,严格遵循时间顺序,结构层次分明,语言洗练明快,已具豪放词的一般特点。
这首词是作者为凭吊吴相国伍子胥之作,要理解这首词,先得了解一点史料,《史记·越王句践世家·伍子胥传》:
太宰嚭……与逢同共谋,谗之王。王始不从,乃使子胥于齐,闻其托子于鲍氏,王乃大怒,日:“伍员果欺寡人!”役反,使人赐子胥属镂剑以自杀。子胥大笑日:“我令而父霸,我又立若,若初欲分吴国半予我,我不受,已,今若反以谗诛我,嗟乎,嗟乎,一人固不能独立!”报使者日:“必取吾眼置吴东门。以观越兵人也!”乃自刭死。吴王闻之大怒,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革,浮之江中。吴人怜之,为立祠于江上,因命日:“胥山”。
伍子胥忠于吴国,到头来却被谗自刎,且被吴王夫差以牛皮袋子装了尸体扔到江里去。作者对伍员的忠心表示崇敬,对其遭遇表示同情,作者正以这种感情写此词,故读来不觉引起共鸣。
首句“长忆”两字,是潘阆十首《忆余杭》的共同开端,可称之为“定式”。首两句是说想起吴山上的伍子胥庙,其中“森森”两字含意很深。“森森”形容树木的茂盛。在古木参天的丛林中建立吴相庙,显示了伍子胥的高大形象,也表明了祠庙并不荒凉,因为千古以来,吴地人民一直对这位忠臣敬仰不已,故使庙中香火不绝。第三、四句揭露了吴王夫差的残暴,他把伍子胥的尸体扔到江中,使得江水也表示愤慨而激起汹涌的怒涛,即使经历了千百年,至今仍然保持着对夫差无比的憎恨。这两句用了“移情”的创作手法,把吴地人民的感情移给江水,让江水替他们表达,这样,词意就显得含蓄委婉,如果直接说“吴人愤慨如怒涛”,就真味同嚼蜡了。
下片第一二句是与上片的“忆”字相呼应。作者回忆起当年来吴山凭吊时的情景。在暮色苍茫之际,云雾笼罩着殿宇,聚在树上的乌鸦噪叫着,其气氛是悲凉的,也好像乌鸦在为吴相国鸣不平,云雾亦为之而悲伤。其实乌鸦与阴云,都是没有理智之物,这种“鸣不平”、“悲伤”皆由人的感情在支配,则此二句并非单纯的写景,而是寓情于景。结合第三句看,作者认为寒鸦和阴云能经常在祠庙周围“聚”“笼”,尚且知道安慰伍子胥的忠魂——这正是下句“灵”字的伏笔,而自己则自从凭吊过后再也没有重来拜谒,心里感到内疚(有负),这种在崇敬中带有一点抱歉的心情,在末句中予以畅快地宣泄,他说:“只有在这离相国遥远的地方,敬上满满的一杯酒”(遥奠酒盈卮),以表达式景仰之心。
潘阆的一生是不大得意的,他虽然承蒙宋太宗的恩赐,赏了一个“进士及第”,但不久就被追还了。后来又犯了违法之事逃亡到中条山,结果仍被逮捕坐牢,最后虽被赦免,也只当了滁州参军的小官。这些坎坷的遭遇,他的内心自然会感到压抑和苦闷,产生逃世的思想。潘阆十首《忆余杭》,有好几首是所谓“语带烟霞”,正是他内心痛苦的反映。潘阆也有很强的事业心,也想轰轰烈烈地干一番,无奈不幸的遭遇,不公平的待遇,摧毁了他的雄心壮志。这种思想意识,反映在此词中。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磊,原是诗人、词人的惯技,此词是借凭吊伍子胥的酒杯,来发泄自己的不平,那么,此词之吊伍子胥是虚,吊自己是实。
杜审言在狭窄的领域里是一个天才。如果他生活在诗歌范围较广阔的时代,或拥有反抗的、冒险的诗歌个性,那么他将可能成为一位重要的诗人。按照实际情况来说,他致力于将诗歌写得直率优美,这在当时的宫廷诗人中是罕见的。杜审言首先是一位文体家,他的作品具有特别的价值——精练的词语和轻度的句法转换,这是无法翻译出来的。甚至连他的正规宫廷应景诗,也闪耀着流畅的光芒,使其他宫廷诗人显得呆板。这组诗就是这样的典型例子。
其中,第一首诗的首联被《唐人句法》引为对句典范,保存在宋代的诗论集《诗人玉屑》中。这一联作为开头是突兀的,它的风格及自然景物支配人类建筑的主题,更适于放在中间部分。次联修正了开头的突兀,写进了宴会,描写酒杯正漂浮在溪水上,并表现求仙主题,正在烧煮石髓作为长生不老药,至少这是诗人闻到粳香后的联想。三联描写柳叶或虫丝垂挂在雾中,仿佛“绾”住了雾;悬挂的藤蔓在风中飘拂,似乎牵住了风。诗人将隐喻的因果关系倒置,这一手法后来在律诗中很流行,杜甫就经常运用。尾联是惋惜的传统结尾。除了尾联,每一联都是佳对,但互不关联,只是以韵脚和宴会的实际情况串联在一起。
第二首诗说作者跟韦承庆两个人在宴会后尽情欣赏美景,游玩享乐,辞句非常优美。
第三首诗说带着琴瑟,吟诗作画,野餐登山,一直玩到夕阳西下,非常尽兴。
第四首诗也是一首特别优美精巧的宫廷诗:这首诗也以一联适于中间位置的对句开头(应该指出,组诗之一的开头是恰当的),尾联将传统的“天已晚了,该回去了”的结尾翻新,写参与宴会者不愿意离开眼前的美景,虽然他们知道不能不离开。
第五首诗写参与宴会者对宴会周围的美景十分留恋,离开时还要相约他日重来游玩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