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在应进士科举前所作的呈现给张籍的行卷诗。前两句渲染典型新婚洞房环境并写新娘一丝不苟地梳妆打扮。后两句写新娘不知自己的打扮能否讨得公婆的欢心,担心地问丈夫她所画的眉毛是否合宜。此诗以新妇自比,以新郎比张籍,以公婆比主考官,借以征求张籍的意见。全诗选材新颖,视角独特,以“入时无”三字为灵魂,将自己能否踏上仕途与新妇紧张不安的心绪作比,寓意自明,令人惊叹。
以夫妻或男女爱情关系比拟君臣以及朋友、师生等其他社会关系,乃是中国古典诗歌中从《楚辞》就开始出现并在其后得到发展的一种传统表现手法。此诗也是用这种手法写的。
古代风俗,头一天晚上结婚,第二天清早新妇才拜见公婆。此诗描写的重点,乃是她去拜见之前的心理状态。首句写成婚。洞房,这里指新房。停,安置。停红烛,即让红烛点着,通夜不灭。次句写拜见。由于拜见是一件大事,所以她一早就起了床,在红烛光照中妆扮,等待天亮,好去堂前行礼。这时,她心里不免有点嘀咕,自己的打扮是不是很时髦呢?也就是,能不能讨公婆的喜欢呢?因此,后半便接写她基于这种心情而产生的言行。在用心梳好妆,画好眉之后,还是觉得没有把握,只好问一问身边丈夫的意见了。由于是新娘子,当然带点羞涩,而且,这种想法也不好大声说出,让旁人听到,于是这低声一问,便成为极其合情合理的了。这种写法真是精雕细琢,刻画入微。
仅仅作为“闺意”,这首诗已经是非常完整、优美动人的了,然而作者的本意,在于表达自己作为一名应试举子,在面临关系到自己政治前途的一场考试时所特有的不安和期待。应进士科举,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乃是和女孩儿出嫁一样的终身大事。如果考取了,就有非常广阔的前途,反之,就可能蹭蹬一辈子。这也正如一个女子嫁到人家,如果得到丈夫和公婆的喜爱,她的地位就稳定了,处境就顺当了,否则,日子就很不好过。诗人的比拟来源于现实的社会生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之下,很有典型性。即使如今看来,读者也不能不对他这种一箭双雕的技巧感到惊叹。
朱庆馀呈献的这首诗获得了张籍明确的回答。在《酬朱庆馀》中,他写道:
“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
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
由于朱的赠诗用比体写成,所以张的答诗也是如此。在这首诗中,他将朱庆馀比作一位采菱姑娘,相貌既美,歌喉又好,因此,必然受到人们的赞赏,暗示他不必为这次考试担心。
首句写这位姑娘的身分和容貌。她是越州的一位采菱姑娘。这时,她刚刚打扮好,出现在镜湖的湖心,边采菱边唱着歌。次句写她的心情。她当然知道自己长得美艳,光彩照人。但因为爱好的心情过分了,却又沉吟起来。(沉吟,本是沉思吟味之意,引申为暗自忖度、思谋。)朱庆馀是越州(今浙江省绍兴市)人,越州多出美女,镜湖则是其地的名胜。所以张籍将他比为越女,而且出现于镜心。这两句是回答朱诗中的后两句,“新妆”与“画眉”相对,“更沉吟”与“入时无”相对。
全诗以“入时无”三字为灵魂。新娘打扮得入不入时,能否讨得公婆欢心,最好先问问新郎,如此精心设问寓意自明,令人惊叹。后半进一步肯定她的才艺出众,说:虽然有许多其他姑娘,身上穿的是齐地(今山东省)出产的贵重丝绸制成的衣服,可是那并不值得人们的看重,反之,这位采菱姑娘的一串珠喉,才真抵得上一万金哩。这是进一步打消朱庆馀“入时无”的顾虑,所以特别以“时人”与之相对。朱的赠诗写得好,张也答得妙,文人相重,酬答俱妙,可谓珠联璧合,千年来传为诗坛佳话。
本文是作者所作的三篇一组的寓言,包括《临江之麋》、《黔之驴》和《永某氏之鼠》。作者通过麋、驴、鼠这三种动物形象,借题发挥,揭露了当时一些达官贵人、得意小人的丑态,并预言其必然灭亡的命运。文章语言简洁凝练,以小见大,耐人寻味,具有强烈的现实讽刺意义。
《临江之麋》一篇以揶揄的口吻讽喻了社会上“依势以干非其类”的人。“忘己之麋”任性妄为,冒犯外物,以寻得快乐,可当它失去了主人的庇护,轻而易举地就被外犬“共杀食之”。更加可悲的是它至死还没有明白个中原因。古往今来,行事不知推己之本,躺在别人怀抱里讨口饭吃还自鸣得意的人,并不少见。从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中揭示出深刻的讽喻意义,正是它以小见大的艺术魅力所在。
《黔之驴》是这三篇中最广为流传的一篇。它深刻地批判了无才无能却又惯于逞能炫耀的“叫驴”式人物。结合柳宗元当时的遭遇,可见他是针对政敌而写,讽刺了当时统治集团中官高位显、仗势欺人而无才无德、外强中干的某些上层人物。柳宗元通过想象、夸张的手法,抓住了驴、虎之物类的特征,刻画社会中某些人“出技以怒强”的行径,生动形象。同时,这篇寓言也为后人留下“庞然大物”、“黔驴技穷”两个成语。
《永某氏之鼠》嘲讽了社会上“窃时以肆暴”的一类人。这类人抓住侥幸得到的机会肆意胡作非为,以为能够“饱食无祸为可恒”,让人深恶痛绝。这则寓言,深刻有力地讽刺了纵恶逞凶的官僚和猖獗一时的丑类,巧妙地批判了封建社会丑恶的人情世态。
这三篇寓言在艺术表现上有一些共同特点:
第一,状物摹形生动形象,情景如见。如《临江之麋》写主人抱幼麋归家,一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八个字活画出群犬一拥而上,急欲啖食之态。下文写麋与犬狎戏,说“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写犬畏主人,一面与麋周旋,一面垂涎三尺之状,也十分传神。《永某氏之鼠》写在主人放纵下,群鼠猖獗之状说:“某氏室无完器,橇无完衣,饮食大率鼠之余也。昼累累与人兼行,夜则窃啮斗暴,其声万状,不可以寝”,可谓淋漓尽致,穷形尽相。
第二,虽属寓言,状写动物,叙写却入情入理。见出作者体味物情之细,文字叙述之工。如《临江之麋》写麇与犬相熟过程,开始入门,群犬垂涎,所以主人叱喝。之后,主人抱麋与犬习熟,由开始之不动,渐至与犬戏耍。进一步写麋渐大,与犬已熟,随意戏闹,竟忘了己之为麋,这个发展过程是完全合乎情理的。《黔之驴》中对虎的心理描写也极其细腻逼真。开始“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所以“蔽林间窥之”。次后,“稍出近之”,然而“愁愁然莫相知”。下面写初听驴呜,大骇远遁,以为要吃自己。及至往来观察,终觉其似乎没有什么突出本事,于是做各种试探。到了摸清底细,乃跳踉大咽,尽食其肉而去。一笔笔写来,自然而真实。
第三,寓意深厚,对讽喻之意不作详尽展开,主要通过故事和形象本身体现出来,可让读者从不同角度玩味受教。如《临江之麋》末尾只一句收束,“麇至死不悟。”寓意深沉。《永某氏之鼠》结尾:“呜呼!彼以其饱食无祸为可恒也哉!”也是意味深长,只有《黔之驴》结尾议论较透一些。
作者借麋、驴、鼠三种动物的可悲结局,对社会上那些倚仗人势、色厉内荏、擅威作福的人进行辛辣的讽刺,在当时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和普遍意义。三篇寓言主题统一而又各自独立,形象生动而叉寓意深刻,篇幅短小,语言简练而又刻画细致、传神,在艺术上达到了比较高的境界。
这是一首田园诗。诗人在一个春日里,去拜访深山谷中的农家。
首句“县官清且俭”,指出了这个县的长官清廉正直、节俭爱民。中间四句都是景物描写。其中有诗人一路访问、游览的行踪,也有山村农民愉快地劳动的场面。
诗人穿过青翠竹林掩映的小径,走过小桥,边走边观赏清涧两岸盛开的野花。春水涨满了山涧,哗哗地流淌着;设在溪岸上的水碓,不停地转动、起落,发出渲闹的声音。在诗人听来,仿佛是唱着一首五谷丰登的歌。接着,诗人步入桑树林。一架架木梯子斜靠在桑树旁边。农民们正忙碌着采摘桑叶。采桑要用梯子,足以说明桑树的丰茂,叶子的肥硕,也预示蚕茧的丰收。这四句顺着诗人的游踪,描写田舍的美丽风光与农民们和平的劳动生活,写得绘声绘色,曲折有致,引人入胜。
结尾两句,是田舍主人对诗人的谈话。他告诉来访的客人:近年来这里的收成不错。在前面的村子里,买酒还可以赊欠呢。这两句以农民自己的语言,描写他们以辛勤劳动换来的丰足生活。语言朴素而有情趣,形象而逼真地表现了农民的口吻和心理。
鉴赏这首诗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第二联的“入”、“穿”两个词的运用。“入”写出了春天里此处茂林修竹生机勃勃空气清新的景象,“穿”写出了春天此处野花遍地的美好可爱而又淳朴自然的的农村田园风光。而这一“入”一“穿”所引出的景象则又为下文描写张谷田舍生活的情景起了烘托和映衬的作用:就在这样的“寒竹”和“野花”的“深谷”之中,生活着淳朴闲适的农家。二是对农家生活情景的描绘,诗人用极其俭省的笔墨写农家生活的环境,用农人的口表现农人对收成和生活满足,为读者展现了一幅淳朴闲适而又自足自乐的农家生活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