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八章,每四句为一章。第一章以菅草和白茅相束起兴,映射夫妇之间相亲相爱正是人间常理。其中的菅草白华和茅草之白有象征纯洁与和谐的爱情意义,与《召南·野有死麕》中的“白茅包之”“白茅纯束”相参证,可见“白茅”在当时是一个常用的带有象征意义的意象。本来常理不言自明,可是这里偏偏是“之子之远,俾我独兮”。一正一反,奠定全诗凄婉哀伤的悲剧基调。
第二章以白云普降甘露滋润那些菅草和茅草,反兴丈夫违背常理,不能与妻子休戚与共。虽然从字面上看是白云甘露对菅草茅草的滋润与命运之神对被弃女主人公的不公平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对应和映射关系,但实际上看似怨天实为尤人,矛头所向实际是这不遵天理的负心丈夫。
诗的第三章以北流的滮池灌溉稻田,反向对应无情丈夫对妻子的薄情寡义。此章虽然在起兴方法上与前两章一样,以物喻人,以天道常理反兴人情乖戾,故郑笺解释曰:“池水之泽,浸润稻田使之生殖,喻王无恩于申后,滮池之不如也。”但是紧接着长歌当哭的女主人公话锋一转,由“之子”转向“硕人”。关于“硕人”,前人如孔颖达疏引王肃、孙毓说,以为硕人指申后,朱熹《诗集传》以为硕人指幽王。揆诸原诗,以下提及硕人的两章都以物不得其所为喻,暗指人所处位置不当。郑玄笺解“硕人”为“妖大之人,谓褒姒”,与诗意合。话锋既转,下一章的感叹就显得自然而贴切了。
第四章承前三章反兴之意,以桑薪不得其用,兴女主人公美德不被丈夫欣赏,反遭遗弃的命运。与自身命运相反,“维彼硕人”,想起那个“妖大之人”却媚惑丈夫取代了自己的位置,这一切实在是煎熬人心的事情。
第五章以钟声闻于外,兴申后被废之事必然国人皆知。俗语“没有不透风的墙”,此之谓也。自己已经被废,心却念念不忘,于是有了“念子懆懆”的弃妇;既已弃之,必先厌之,于是有了“视我迈迈”的无情丈夫。对比中弃妇的善良和顺、丈夫的轻薄无情显得更为鲜明。
第六章诗意与第四章相近,以鹤鹙失所兴后妾易位。同时鹤的洁白柔顺和鹙的贪婪险恶与申后和褒姒之间存在着隐喻关系。“妖大之人”的媚惑实在是女主人公被弃的一个重要原因,难怪她一次次地“维彼硕人,实劳我心”,想起那个妖冶之人就不能不心情沉痛了。
第七章以总是偶居不离的鸳鸯相亲相爱,适得其所,反兴无情无德的丈夫不能与自己白头偕老的悖德举动。这一章要与第四、五、六章连起来读才会更深一层地理解弃妇的怨恨。她实际上是在说:虽然那个妖冶的女人很有诱惑力,如果做丈夫的考虑天理人情而不是“二三其德”,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
诗最后一章以扁石被踩的低下地位兴申后被黜之后的悲苦命运。被遗弃的妇人不能不考虑自己的命运,“之子之远,俾我疧兮”。面对茫然不知的前途,必然忧思成疾。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诗的首章以咏叹始,三句以“兮”煞尾,末章以咏叹终,亦以“兮”字结句。中间各章语气急促,大有将心中苦痛一口气宣泄干净的气势。缓急之间,颇有章法,诵读之时有余音绕梁之感。
该诗的首句写地点和节候,次句写倚阑人的形象;三四句写春光将尽,燕子尚未回归旧巢,烟雨笼罩下的沙洲杏花失去了鲜艳的容光,具体而婉曲地表达了对友人的深切思念之情。
诗中所写的景是暮春之景,情是怨别之情。
“苏溪亭上草漫漫”,写出地点和节候。野草茁长,遍地青青,已是暮春时节。这时的溪边亭上,“春草碧色,春水渌波”,最容易唤起人们的离愁别绪,正为下句中的倚阑人渲染了环境气氛。“谁倚东风十二阑”,以设问的形式,托出倚阑人的形象。在东风吹拂中,斜倚阑干的那人是谁呢?这凝眸沉思的身姿,多像《西洲曲》里的人:“鸿飞满西洲,望郎上青楼。楼高望不见,尽日阑干头。阑干十二曲,垂手明如玉。”
“燕子不归春事晚,一汀烟雨杏花寒。”燕子还没有回到旧窝,而美好的春光已快要完了。虽是眼中之景,却暗喻着心中之情:游子不归,红颜将老。“一汀烟雨杏花寒”,正是“春事晚”的具体描绘。迷蒙的烟雨笼罩着一片沙洲,料峭春风中的杏花,也失去了晴日下艳丽的容光,显得凄楚可怜。这景色具体而婉曲地传出倚阑人无端的怅惘,不尽的哀愁。如此写法,使无形之情因之而可见,无情之景因之而可思。宋人贺铸《青玉案·凌波不过横塘路》词里的警句:“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可能就是受到这首唐诗的启发的。
四句诗全是写景,而景语即情语,情景融浑无迹。诗人描写暮春景色浓郁而迷蒙,恰和倚阑人沉重而忧郁的心情契合相印,诗韵人情,隽永醇厚。
此诗的写作背景,据《毛诗序》所说,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毛诗序》云:“《二子乘舟》,思伋、寿也。卫宣公之二子,争相为死,国人伤而思之,作是诗也。”毛传云:“宣公为伋取于齐女而美,公夺之,生寿及朔。朔与其母诉伋于公,公令伋使齐,使贼先待于隘而杀之。寿知之,以告伋,使去之。伋曰:‘君命也,不可以逃。’寿窃其节而先往,贼杀之。伋至,曰:‘君命杀我,寿有何罪?’又杀之。”刘向《新序·节士》则说寿知其母阴谋,遂与伋同舟,使舟人不得杀伋,“方乘舟时,伋傅母恐其死也,闵而作诗”。现代学者有认同“闵伋、寿”之说者,但持不同意见者亦多。闻一多先生猜测它“似母念子之词”(《风诗类钞》),也有学者断为一位父亲送别“二子”之作,均相近似。倘若要将它视为妻子送夫、朋友送人的诗,恐怕也无错处。总之坐实诗的本事,似乎比较牵强,还是将此篇视为一首送别诗比较合适。
这一次动情的送别,发生在河边。
“二子乘舟,泛泛其景。”两句点出送别地点发生在河边。两位年轻人拜别了亲友登上小船,在浩渺的河上飘飘远去,只留下一个零星小点,画面由近而远。“泛泛”二字形象地描绘出波光粼粼的场景。
“愿言思子,中心养养!”送行的一行人在岸边伫立,久久不肯离去。骋目远望,悠悠无限思念之情。此处直抒送行者的留恋牵挂之情,更将送别的匆忙和难分难舍表现得淋漓尽致。
“二子乘舟,泛泛其逝。”两位年轻人所乘之舟,早已在蓝天之下、长河之中逐渐远去,送行者却还痴痴站在河岸上远望。
“愿言思子,不瑕有害!”这两句,是用祈祷的方式,传达情感上的递进和转折,恐怕只有亲人、朋友、爱人才会真正如此设身处地地惦念。在这割舍不断的牵念中,很自然地浮起忧思和对未来的担忧。
同是一首送别诗,《邶风·二子乘舟》写得远比《邶风·燕燕》单纯。全诗无一句比兴,诗中的意象,只有“二子”和一再重现和消逝的小舟。情感的抒泻,也没有《燕燕》那种“瞻望弗及,泣涕如雨”的细节表现。但它的内涵却极为丰富:因为画面只有飘飘远逝的二子、船影,其余全为空白,便为读者的联想,留下了更多的空间;因为背景全无,甚至也不知道送行者究竟为谁,其表现的情感便突破了特定限制,而适合于“母子”、“男女”、“友朋”,成为一种具有极大涵盖面的“人间之情”。它之能够激发各种身份的读者之共鸣,而与诗人一起唏嘘、一起牵挂,甚至一起暗暗祈告,也就毫不奇怪了。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