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宋国有个叫曹商的人,替宋国出使秦国。他去的时候,得了几辆马车。秦王喜欢他,加(赐)了他百辆马车。回到宋国后,拜见庄子(炫耀)道:“住在偏僻窄小的里巷中,贫穷潦倒需要靠编织草鞋谋生,枯瘦的脖子焦黄的脸,这都是我曹商所缺乏的;一旦见到拥有万辆马车的国君使其明悟而跟着得到百辆马车,这才是我曹商所擅长的。”
庄子说:“秦王生病请的大夫,使痈疖痤疮破溃的得马车一辆,舔尝痔疮的得马车五辆,所治疗的部位越低下,得到的马车就越多。您难道是治疗了他的痔疮吗?获得的车辆为什么这么多呢?你(还是)走吧!”
注释
为:介词,替。
使:动词,出使。
说:古同“悦”。
穷闾:陋巷;偏僻的里巷。
阨巷:狭小的闾巷。阨:通“隘”,窄,小。
槁:枯干。
馘:脸,脸面。
一悟万乘之主:一,一旦。悟,使……醒悟,动词的使动用法。
从车百乘:从,使……随从,动词的使动用法。破,溃,皆为形容词的使动用法。
痤:痤疮。
此诗开头一句的“杨叛儿”,指以古乐府《杨叛儿》为代表的情歌。“君歌《杨叛儿》,妾劝新丰酒。”写一对青年男女,君唱歌,妾劝酒。表明男女双方感情非常融洽。
“何许最关人?乌啼白门柳。”白门,刘宋都城建康(今南京)城门。南朝民间情歌常常提到白门,后代指男女欢会之地。“最关人”,犹言最牵动人心。是何事物最牵动人心呢?——“乌啼白门柳”。五个字不仅点出了环境、地点,还表明了时间。乌啼,是接近日暮的时候。黄昏时分在恋人相会的地方聆听乌鸦苦啼,不用说是最关情的了。
“乌啼隐杨花,君醉留妾家。”乌邪归巢之后渐渐停止啼鸣,在柳叶杨花之间甜蜜地憩息了,而“君”也沉醉于“妾”家了,这里既是写景,又含比兴意味,情趣盎然。这里的醉,自然不排斥酒醉,同时还包含男女之间柔情蜜意的陶醉。
“博山炉中沉香火,双烟一气凌紫霞。”沉香,即名贵的沉水香。博山炉是一种炉盖呈重叠山形的薰炉。这两句承“君醉留妾家”把诗推向高潮,进一步写男女欢会。男子的醉留,正如沉香投入炉中,爱情的火焰立刻燃烧起来,情意融洽,像香火化成烟,双双一气,凌入云霞。
这首诗,形象丰满,生活气息浓厚,风格清新、活泼。古词只四句:“暂出白门前,杨柳可藏乌。君作沉水香,侬作博山炉。”李诗一开头,“君歌《杨叛儿》,妾劝新丰酒”比古诗增添的生动的场面,并制造了笼罩全篇的男女慕悦的气氛。第三句“何许最关人”,这是较原诗多出的一句设问,使诗意显出了变化,表现了双方在“乌啼白门柳”的特定环境下浓烈的感情。五句“乌啼隐杨花”,从原诗中“藏乌”一语引出,但意境更为动人。接着,“君醉留妾家”则写出醉留,意义更显明,有助于表现爱情的炽烈。特别是最后既用“博山炉中沉香火”七字隐含了原诗的后半:“君作沉水香,侬作博山炉。”又生发出了“双烟一气凌紫霞”的绝妙比喻。这一句由前面的比兴,发展到带有较多的象征意味,使全诗的精神和意趣得到完美的体现。
李白《杨叛儿》中一男一女由唱歌劝酒到醉留。在封建社会面前是带有解放色彩的。较古之《杨叛儿》,情感更炽烈,生活的调子更加欢快和浪漫。这与唐代经济繁荣,社会风气比较解放,显然有关。
“二月江南花满枝,他乡寒食远堪悲。”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二月的江南花开满枝头,在他乡过寒食节足够悲哀了。
寒食节在冬至后一百零五天,当春二月。由于江南气候温暖,二月已经花满枝头。诗的首句描写物候,兼点时令。一个“满”字传达出江南之春给人繁花竞丽的感觉。这样触景生情,颇觉自然。与这种良辰美景相匹配的应该是赏心乐事,第二句却出人意外的写出了“堪悲”。作者是关西人,远游江南,独在他乡,身为异客;寒食佳节,倍思亲人,不由悲从中来。加之,这里的“寒食”,还暗含少食、无食的意味,一语双关,因此他乡“寒食”也就更可悲了。
诗中常常以哀景写哀情,即陪衬的艺术手法。而此诗在写“他乡寒食远堪悲”前却描绘出“二月江南花满枝”的美丽景色,在悲苦的境遇中面对繁花似锦的景色,便于常情不同,正是“花近高楼伤客心”,乐景只能倍增其哀。恰当运用反衬的艺术手法,表情也更有力量。
“贫居往往无烟火,不独明朝为子推。”贫困的生活平常也是不生火做饭的,不仅仅是明天才吃子推这样的冷食。
此诗借咏「寒食」写寒士的辛酸,却并不在「贫」字上大作文章。试看晚唐张友正《寒食日献郡守》:「入门堪笑复堪怜,三径苔荒一钓船。惭愧四邻教断火,不知厨里久无烟」,就其从寒食断火逗起贫居无烟、借题发挥而言,艺术构思显有因袭孟诗的痕迹。然而,它言贫之意太切,清点了一番家产不算,刚说「堪笑」、「堪怜」,又道「惭愧」;说罢「断火」,又说「无烟」。不但词芜句累,且嫌做作,感人反不深。远不如孟云卿此诗,虽写一种悲痛的现实,语气却幽默诙谐。其三、四两句似乎是作者自嘲:世人都在为明朝寒食准备熄火,以纪念先贤;可象我这样清贫的寒士,天天过着「寒食」生涯,反倒不必格外费心呢。这种幽默诙谐,是一种苦笑,似轻描淡写,却涉笔成趣,传达出一种攫住人心的悲哀。这说明诗忌刻露过火,贵含蓄耐味。而此诗也正由于命意新颖,构思巧妙,特别是恰当运用反衬手法,亦谐亦庄,耐人咀嚼,才使它成为难以数计的寒食诗中不可多得的佳作。
此诗先说自己老了:“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这两句写老相写得好,特别是后一句说自己肌肤松弛也不再丰满了,这话少见有人道出。后面是写儿子不中用:“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总写一笔五个儿子不喜读书,不求上进。下面分写:“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舒是老大,十六岁了,而懒惰无比。“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阿宣是老二,行将十五岁了,就是不爱学写文章。这里语意双关,到了“志学”的年龄而不志于学。“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雍、端两个孩子都十三岁了,但不识数,六与七都数不过来。“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通子是老五,快九岁了,只知贪吃,不知其它。“垂”与前“行”义同,都是将近的意思。“但觅梨与栗”这里用了“孔融让梨”的典故。《后汉书·孔融传》注引孔融家传,谓孔融四岁时就知让梨。而阿通九岁了却是如此,可见蠢笨。作者将儿子一一数落了一番后,感到很失望,说“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这两句意思是:假若天意真给了他这些不肖子,那也没有办法,还是喝酒吧。
这首诗写得很有趣。关于它的用意,后代的两个大诗人有很不相同的理解。一个是杜甫,一个是黄庭坚。杜甫的意见是认为《责子》此诗是在批评儿子不求上进,而黄庭坚予以否认。诗题为“责子”,诗中确实有对诸子责备的意思,作者另有《命子》诗及《与子俨等疏》,对诸子为学、为人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陶渊明虽弃绝仕途,但并不意味着脱离社会、脱离文明、放弃对子女教育的责任,他还有种种常人之情,对子女成器与否的挂虑,就是常情之一。杜甫是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此诗的。但是,杜甫的理解又未免太认真、太着实了些。批评是有的,但诗的语句是诙谐的,作者不是板着面孔在教训,而是出以戏谑之笔,又显出一种慈祥、爱怜的神情。可以说,儿子的缺点都是被夸大了的,漫画化了的,在叙说中又采用了一些有趣的修辞手法,体现出作者下笔时的那种又好气、又好笑的心情。这是带着笑意的批评,是老人的舐犊情深。这样看来,黄庭坚的体会又是颇为精妙的。
用诗来描写儿女情态,首见左思《娇女诗》,唐代不少诗人都写有这方面作品,陶渊明起了推波助澜作用。这对诗歌题材的扩大及日常化是有不可低估的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