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通篇抒写春日情思,流露出作者对逝去的爱情的回忆、留恋,对理想的不能实现的伤感、悲叹。
上片前六句总写一派大好春光。“风暖莺娇,露浓花重,天气和煦”,写纵目所见景色:春风吹暖,莺啼宛转,百花带露,滴红流翠,一派生机。“院落烟收,垂杨舞困,无奈堆金院”,写眼下庭院中的又一番春意:院墙下、树丛中的晨雾被和煦的阳光驱散,垂柳随风起舞已觉困乏,无可奈何地暂时停歇,一树树柳条,就像一堆堆金色的丝绦。这里所写的也不过是风和日丽、鸟语花香之意,但经作者这样重彩铺陈,大有使人身临其境之感。尤其是将垂柳人格化,既显现了它的动态美,又描写了它的静态美,真可谓动静得宜,婀娜多姿,把柳写活了。“谁家巧纵,青楼弦管,惹起梦云情绪”,说的是正赏春色的时候,不知哪家歌楼妓馆发出了弦管之声,传入耳鼓,惹起了自己的相思之情。“梦云”用《高唐赋》楚王梦朝云事。这是从赏春到感旧的一个过渡,也暗示出他往日的情人是一个青楼歌女。“忆当时、纹衾粲枕,未尝暂孤鸳侣”,即转入对往日爱情生活的回忆:想当初,两人曾是那么形影不离,从未单枕独倚,孤衾独眠。
下片回忆的基础上抒发自己的追悔、思念和悲苦之情。“芳菲易老,故人难聚,到此翻成轻误”,意思是说:当年为了仕途前程什么的而暂时分了手。哪知道世事无常,青春易逝,两人难以见面,此刻才意识到当时不该轻率地分离,以致铸成终身的遗恨。“阆苑仙遥,蛮笺纵写,何计传深诉”,接着写两人天各一方,音信难通。阆苑,即阆风之苑;阆风是传说中位于昆仑之巅的一座仙山,一般概指仙人所居之境。蛮笺,是唐时四川地区所产的一种彩色纸,相当珍贵。这里巧用典故,意思是说:那个地方、那个人都已离我十万八千里,我纵使用珍贵的彩色信笺倾诉我的深情,可又靠什么传递呢?“青山绿水,古今长,惟有旧欢何处”,是发自心灵深处的感慨,盖谓山水长存,而欢乐不再。“空赢得、斜阳暮草,淡烟细雨”,眼前所得到的只是一片黯淡与迷惘、寂寞与痛苦。斜阳暮草,淡烟细雨,是缘情造景,化不可描摹之情为可见可感之景,以此收结,余韵不尽。
此词先安排一个春日融融的背景,不仅自然,而且与后面有着某种比衬作用。大自然的春天去了又回,而伤心人心中的春天却一去不返;大自然是如此的喧闹,而断肠人心中却是如此冷寂。有此种对比,自然会增加感情的强度与力度。另外,词还充分利用景物的表情作用,如以青山绿水的长,反衬自身的旧欢不再;以斜阳烟雨的黯淡迷蒙,隐喻愁恨的无边无际,从而以有形的景物来体现无形的思绪,作者的感情自然鲜明可感,而且富有余味。
这是一首抒发思乡之情的小令,借秋夜的月光、桂香、砧声、雁鸣等意象写游子思乡的离愁别恨。全曲通过色、香、声、感,将“秋夜”与“客怀”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情景一体,清丽秀美,口语自然而又有韵律感,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这首曲写景主要写动景,月光桂香在随风飘荡,砧声雁声打破了秋夜的沉寂。它们从视觉、听觉、嗅觉上勾起了游子的离愁别绪,描绘了秋夜月色朦胧、桂花飘香的寂静而温情的画面;营造了怀乡的氛围,为抒发思乡情做铺垫。雁鸣可以敲打愁绪,“叫起”“敲残”把看不见、摸不着的离愁写得可闻可感,生动形象地表达了游子内心的愁苦。
“月光”“桂香”“砧声”“雁鸣”这些意象,读者再熟悉不过。此曲能从众多写思乡情怀抒旅愁绪的诗词脱颖而出并被后人传诵,不在于选用了新奇的意象,而是得益于高超技法的运用:巧妙对比,极尽曲折。“月光,桂香,趁者风飘荡。”开篇呈现出一幅银辉泻地、微微闻到风中飘荡的桂香的美妙场景。“桂香”在古代多容易引起人的思乡之情,因为“桂”音同“归”,在这里作用是巧妙地衬托出作者思乡的情绪,于自然中入景入情,就好像把愁绪写活了,自己飘到了作者的眼前。漂泊在外的文人士子除了要受风餐露宿、舟车劳顿之苦还有功业未成前途未知的精神折磨。应该说,清风朗月多少能除却作者的颠沛流离的疲乏,稍稍能舒展连日的愁眉。但毕竟,孤身在外,不是金榜高中之时,不是衣锦还乡之时,不是知音相聚之时,所谓“以我观物,则物皆著我之色彩”,眼前美景在作者眼中不免静幽清冷,秋风秋月,让作者感到不是清爽畅适,而是寒意袭人。与其对月伤怀,不如回屋休息。乡愁终是一段挥之不去的情感纠葛,并不会随作者安顿而消散,这种愁怀在作者的梦里如约而至。现实中不得归家的作者在睡梦中如愿以偿“梦家山”。作者应有“梦里不知身是客,一响贪欢”的感觉。但天不假缘,恼人无情的砧声雁鸣惊扰了作者的好梦,将其拉回现实。
古诗有以砧声写相思的传统。关于“捣衣”,一说,古时衣服常用纨素一类织物制成,质地较硬,须先置于捶布石上反复舂捣,使之柔软。一说,洗衣时用木杵在砧上捶击衣服,使之干净。无论制衣也好,洗衣也好,女子都藉以传递对在外征战应第或者行商的丈夫的相思。捣衣多在夜晚,是因为白天光线充足,需侍弄田地,烧饭喂猪,捣衣是不需要很强的光线的,利用夜晚月光即可。皓月当空,既照亮家人,也照亮远方亲人。阵阵捣衣之声,更引发作者的乡愁,家乡的妻子此时怕也正在对月伤怀赶制冬衣吧。本是先有天霜(天气变凉),后有砧声,作者却反弹琵琶,说是“砧声催动一天霜”,用语新奇。“一天”即“漫天”,漫天霜既写出秋夜之寒,又写出作者内心透凉。在古代大雁是用来传书的,采用了“大雁”这个意向,用在这里是写归感。大雁的鸣叫本身是不带任何感情的,但是落在作者耳里就带了离愁别绪,叫得人心震荡,一声声敲打着作者脆弱的心,引动带着离愁况味的情,作者对情的打磨可谓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故这雁声让作者意识到候鸟已在归途,旅人归乡日期却无从得知。这夜深人静时的砧声雁鸣不啻惊雷,在作者耳边炸响,敲击寂寞苦愁的内心。外面的世界,月如,夜更凉。而作者身上,“罗衾不耐五更寒”,“夜凉,枕凉,不许愁人强”。再想入梦以成奢。清冷幽静寒气逼人的寂寞世界,只剩下一个愁苦旅人哀伤怀乡。
作者本想一抒寂寞和乡愁,但开篇却从清爽宜人的夜景写起,这与下文作者内心的愁苦哀伤构成一层对比;中间写梦里还乡,以梦中的团聚写形单影只构成第二层对比。两重对比将孤苦寂寞表现的淋漓尽致。作者的情感也多次变化,未置身朗月清风桂相袅袅的夜景应是寂寞;当受桂香涤荡,不免有淡淡的喜悦;这种喜悦随梦里还乡升至顶点,梦中醒来,听到砧声雁鸣,感到夜凉枕凉,情感跌至冰点。一波三折,感人肺腑。
读罢此文,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鲁隐公作为一国之君,到棠地看看渔民怎样捕鱼,有什么了不得,也值得这位臧大夫大惊小怪,还要苦口婆心、掰开揉碎地讲那么多大道理?难道国君连这点自由也没有吗?马克思主义认为:分析、考察和认识任何一种历史现象,都必须把该历史现象放回到产生它的历史环境中去。臧僖伯之所以谏阻隐公到棠地观鱼,是因为隐公这一活动,不符合那个时代一个国君应该遵循并身体力行的行为规范。不符合,就会“乱政”;而屡屡“乱政”,就会导致国家的败亡。况且,隐公远离国都,到棠地观鱼,并非为了体察民情,更不是与民同乐,而仅仅是他本人的一种游乐活动。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不敢对臧僖伯的谏言说一个“不”字,最后不得不以“吾将略地焉”为借口,坚持到那里寻乐去。
这篇谏辞的最大特点,是紧紧围绕着一个“礼”字展开劝谏,从观点到为阐明观点所举述的诸多理由及作为论据的事物和行为,都没有稍稍离开这个“礼”字。也就是说,没有稍稍离开制约当时国君行为的规范和准则。另一个也很明显的特点是,劝谏的缘起虽然是“公将如棠观鱼”,劝谏的直接目的也是阻止隐公“如棠观鱼”,但谏辞中对此事却不着一语。这不单单是婉言法,更重要的是,这种表达法反映出进谏者进谏的着眼点,并不在于隐公“如棠观鱼”这一具体行为,而是当时的整个礼制。如果隐公听了臧僖伯这番谏辞明白了“礼”对他的制约性,“如棠观鱼”这种“非礼”的事自然也就不会发生了。
本篇抒写惜春情怀,层层铺叙,多有转折,但却不厌其详尽情发露,在于真情贯注,气势充沛。
“ 问春何苦匆匆,带风伴雨如驰骤”。这一问,从古到今真不知重复了多少遍。问春何苦匆匆,问春去往何处,问春几时归来;问得带七分难舍,问得带三分哀怨。而本词以一问起篇,惜春怜春之情,更是直泻而出。然而,百唤千呼,春光终究难留,挟风带雨,如快马般一霎急逝而去。
“幽葩细萼,小园低槛,壅培未就”。小园中新种下了娇嫩的花儿,还都未来得及培土,就已是“风雨送春归”。一夜醒来,园中泥土湿润,空气清新,园中花儿,却是绿肥红瘦了。“吹尽繁红,占春长久,不如垂柳”。繁华易落,倒是那嫩黄的杨柳,几番雨水后,反是一树青翠。不知那风中摇曳的万千柔条,是否试图绾系住渐远的春天?莫非是因为对春天的相思,才催生如此绵长的柳枝?此处写春花易谢,春柳不凋,则不仅有物情的体会,还有哲理的蕴藏。
后四句“算春长不老,人愁春老,愁只是、人间有",抒发了词人的感慨:其实春天周而复始永不老,只是人总爱忧愁春老,这忧愁只有人间才有。写到这里,词人已阐述清楚了自己对“惜春”这个题目的见解,有景有情,颇具苏东坡的旷逸之气。
“春恨十常八九,忍轻辜、芳醪经口"承接上文,世间春恨十常八九,每到此时,必生怅恨,只能借助美酒才能排遣。
“那知自是,桃花结子,不因春瘦”。此语用唐诗人王建《宫词》“树头树底觅残红,一片西飞一片东。自是桃花贪结子,错教人恨五更风”的诗意。桃花会谢,结子是为了下个春天,而非春天让它瘦了。但即便如此,“狂风落尽深红色,绿树成阴子满枝”,惆怅遗憾,怕也是终究难免吧。
“桃花”句已暗蕴人生哲理,而‘世上功名,老来风味,春归时候”,更是直写人生体悟了。词人将春愁与人间意脉扭结,将“惜春”归拢到叹老,事业无成,而人生已到了“春归时候”,倾吐出功业难就,岁月迟暮之感。“不怕逢花瘦,只愁怕、老来风味”,看花老眼,伤时清泪,这世上的功名、老来的情味,春快要走的时候,总是多有感慨。
“纵樽前痛饮,狂歌似旧,情难依旧”。今日纵然能够举杯痛饮,像过去一样狂歌,但心情却不可能依旧。此三句表达了对人生和青春的惋惜之情。
这首词以物之理,通观人之情,以达明理,花开花落,春来春去,时日推移,季节代序,本于常理,春归不必惜。由物之理,推及人情,岁月催人老,亦属人之常理,不足惜。关键是暮年与挚友,金樽对饮,以叙友情,重夕阳,重有为,以求进取和康泰,不惜而惜,惜得更有价值。这首词,情中景,理中情,景化情中,情以入理,物我相一。可谓笔如游龙盘旋下,惜春笔墨悟人生。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