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一夜东风,吹散了枕边多少愁。纱窗外,传来数声鸟啼声,惊扰了“我”的春梦。
你来的时候正是初春,离开的时候已是暮春。长亭外的古道,芳草萋萋,充满了离别的味道,只有当你归来之时,春愁才可解,一切才算是好。
注释
梦转:犹梦觉。
长亭:古时十里一长亭,五里一短亭,为饯别、暂歇之处。
此词题为《春晚》,实写“闺情”。“春晚”之时,深闺女性自有难以明言的复杂情怀,但作者并非女性,没有高超的水平,对于那种连作者本人都难以明言的情怀是不可能写得生动感人的。
读完全词,就知道作者并未让那位闺中人吐露情怀,而是通过精细的观察,写她的神态、写她的妆束、写她的行动,并用富贵人家的花园、香径、秋千和晚春景色层层烘托,其人已宛然在目,其心态变化,也历历可见。灵活地运用传统画法,把“以形写心”和“以景传情”结合起来,乃是这首小词最突出的艺术特色。
“态浓意远”,原是杜甫《丽人行》中的成句,用以表现丽人的姿态凝重、神情高雅,其身份也于此可见。“眉颦笑浅”,写她虽愁也只略皱眉头,虽喜也只略展笑颜,非轻浮放纵之流可比,其教养也于此可见。“薄罗衣窄絮风软”,既写服妆,也写时光。北宋诗人蔡襄《八月九日诗》:“游人初觉秋气凉,衣不禁风薄罗窄。”而当“絮风”轻“软”之时,正好穿那窄窄的“薄罗衣”。“罗”那么“薄”,“衣”那么“窄”,其轮廓之分明,体态之轻盈,已不言而喻。徐步出闺,迎面吹来的是飘荡着朵朵柳絮的软风,不知她又有什么感触。“鬓云欺翠卷”一句,颇难索解。如果把“翠卷”看作“欺”的宾语,那它便是一个名词,可是实际上并没名叫“翠卷”的东西。那个“翠”字,看来也取自杜甫的《丽人行》。《丽人行》写丽人“头上何所有?翠为盍叶垂鬓唇。”是说用翠玉制成的盍叶垂在鬓边。盍叶,是妇女的一种头饰。“鬓云欺翠卷”就语法说,“鬓云”是主语,“卷”是谓语,“欺翠”则是动宾结构的状语,修饰“卷”。“欺”,在这里是“压”或“淹没”的意思,“翠”,即指翠玉制的盍叶。全句写那位女性鬓发如云,“卷”得蓬松而又低垂,以致淹没了盍叶。
下片头两句似乎单纯写环境、写景物,实则用以烘托人物。第一句是说她走到“南园”,看见“花树春光”,而且感到“暖”。第二句是说她漫步于“南园”的“径里”,看见片片飞红,嗅到阵阵花香,踏着满径榆钱。上片的“絮风”和下片的“春光暖”、“榆钱满”,都传送春天即将消逝的信息,既点《春晚》之题,又暗示女主人公由此引起的情感波澜。韶华易逝、红颜易老,但她还是孤零零的,偶然走出深闺,来到“南园”,也无人同游共乐。
结尾两句,层层转折,曲尽女主人公的心理变化。“欲上秋千”,表明一见秋千,又唤回少女的情趣,想荡来荡去,嬉笑作乐。“又惊懒”,表明单身独自,没有心情打秋千。“惊”字、“懒”字,用得十分神妙。“欲上秋千”而终于不想上,并非由于“懒”,偏不肯说出真实原因而委之于“懒”,又加上一个“惊”字。是说连秋千都不想上,竟“懒”到这种地步,自己都感到吃惊。不想打秋千,就归去吧。“且归”一顿,而“休怕晚”又是一层转折。实际情况是想玩又懒得玩,且归又不愿归。深闺那么寂寞,归去也没有意味。于是在“且归”的路上,思潮起伏,愈行愈缓。妙在仍不说明真实原因,仿佛她迷恋归途风光,在家庭中也很自由,回家甚“晚”,也不用“怕”。
这首词把封建社会中一位深闺女性的内心苦闷写得如此真切,不独艺术上很有特色,其思想意义,也是积极的。
首句委婉地道出了诗人的悔恨之情,“中路因循我所长”。诗人从小聪慧伶俐,虽然家境贫寒,但只要一直勤奋苦读,也许会像大多数学子一样,有朝一日可以衣锦还乡。
这本是一条常规之路,可是李商隐因为才华出众,却被当时著名的文士令狐楚所欣赏,不仅教授其写作技巧,而且将他视为己出,在经济上也对义山一家给予照顾和资助。后来李商隐还凭借着令狐楚父子的提携,在仕途中走了捷径。
后来李商隐又得到了泾原节度使王茂元的赏识,还把自己的掌上明珠嫁给他。看似义山应该前途无量,可是最终的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这位晚唐才子在仕途中兜兜转转,竟然又回到了起点。
诗人不禁发出一声浩叹,“古来才命两相妨”。自古红颜多薄命、文章憎命达,诗人非常后悔当初的选择,也许他安分守己地读书,老老实实地参加科考,结果可能比预想的要好。
经过这样一番思考,诗人便告诫后世,“劝君莫强安蛇足,一盏芳醪不得尝。” 作者化用了画蛇添足的故事,又将美好的生活比作“芳醪”,既劝慰人们不要弄巧成拙,又委婉地抒写了其悲戚和无奈之情。
诗人通过对自己亲身经历的体悟,明白了凡事要循序渐进的道理。正如古人所言,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很多时候欲速则不达,越是希望得到,反而越是难以企及。
李商隐的这首绝句语言朴实,道理深刻,可谓字字珠玑、句句含悲,又充满理趣。开篇阐述自己的切身感受,后两句抒写议论,用典无痕、比喻恰当,读完更令人深思。
战争会破坏很多东西,而它首先破坏的是军人自身的家庭生活。军人尚未走到战场,他们的妻子已经被抛置在孤独与恐惧中了。她们的怀念不是一般的怀念,那永远是充满不安和忧虑的。等待出征的丈夫回来,几乎成为她们生活中唯一有意义的内容。
然而战争又总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一场正在进行的战争其必要性如何、能否被评判为“正义”,从事这场战争的群体和它的领导者,总是要勉励群体中的成员为之付出最大的努力、最大的牺牲。国家给军人以荣誉,使他们认为自己付出的努力和牺牲是值得的;这荣誉也会影响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妻子,使她们认为家庭生活的破坏以及自身的痛苦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因此,写妻子怀念从军的丈夫的诗篇,通常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为丈夫而骄傲——这骄傲来自国家、来自群体的奖勉;思念丈夫并为之担忧——这种情绪来自个人的内心。《卫风·伯兮》就是典型的这种诗篇。
诗一开篇,写一个女子用自豪的口吻在描述她的丈夫。“伯”本是兄弟间排行的第一位,也就是老大,这里转用为妻子对丈夫的称呼,口气中带着亲切感。这位丈夫值得骄傲的地方在于:一则他长得英武伟岸,是一国中的豪杰,同时也因为他非常勇敢,充当了君王的先锋(由此看“伯”身份,当是贵族阶层中的武士)。而骄傲的来源,主要恐怕是在后一点上。假如“伯”虽然长得高大英武,在战争发生时却畏缩不前,妻子就没什么可以公然夸耀的了。——其实,一般人所知道的光荣,也就是社会所认定的光荣,个人在这方面是没有多少独立判断的能力的。
转入第二章,写自从丈夫出征,妻子在家就不再打扮自己了,任由头发——女性身体最富装饰性的部分——零乱得像一蓬草。这是以对女性的美丽的暂时性的毁坏,表明她对异性的封闭,也即表明她对丈夫的忠贞。不过,作为军人的妻子,这种举动还有进一步的意味。在古代,妇女是不能上战场的,因此妻子对从军的丈夫的忠贞,实也是间接表现了对于国家的忠贞——这就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群体——国家的要求。假定一个军人在前方冒着生命危险打仗,他的妻子却在后方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走东家串西家,哪怕并无不轨之举,他也不能够安心。这不仅对于家庭是危险的,对于国家也有极大的不利。所以,社会尤其需要鼓励军人的妻子对其丈夫表现彻底的忠贞。此诗不管是出于什么人之手(它可能是一位妇女的自述,也可能是他人的拟写),这样写才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后来杜甫的《新婚别》写一位新娘对从军的丈夫表示“罗襦不复施”,还要“当君洗红妆”,好让他安心上战场,与此篇可谓一脉相承。
然而,尽管诗中的女主人公算得上“深明大义”,她对自己的丈夫能“为王前驱”很感骄傲,但久久的盼待一次次落空仍然给她带来巨大的痛苦。对于古代妇女来说,生活的全部内容、幸福的唯一来源就是家庭;家庭被破坏了,她们的人生也就被彻底破坏了。而等待从军的丈夫,这与一般的别离相思是不同的——其背后有很深的忧惧。潘岳《寡妇赋》用此诗为典故,有云:“彼诗人之攸叹兮,徒愿言而心疼……荣华晔其始茂兮,良人忽已指背。”正是揭示了诗中未从正面写出,而又确实隐藏在字面之下的恐怕丈夫最终不能归来的忧惧。这一点是理解第三、四两章所描写的女主人公的期待、失望与难以排遣的痛苦之情的基础。她甚至希望自己能够“忘忧”,因为这“忧”已经使她不堪负担了。
诗必须有真实的感情,否则不能打动人;但诗人的感情也并非可以尽情抒发的,它常常受到社会观念的制约。拿《卫风·伯兮》来说,如果一味写那位妻子为丈夫的报效国家而自豪,那会让人觉得不自然——至少是不近人情;反过来,如果一味写妻子对丈夫的盼待,乃至发展到对战争的厌恶(这在事实上绝非不可能),却又不符合当时社会的要求。所以最后它成为这个样子:对亲人的强烈感情经过责任感的梳理而变得柔婉,有很深的痛苦与哀愁,但并没有激烈的怨愤。
在艺术构思上,全诗采用赋法,边叙事,边抒情。紧扣一个“思”字,思妇先由夸夫转而引起思夫,又由思夫而无心梳妆到因思夫而头痛,进而再由头痛到因思夫而患了心病,从而呈现 出一种抑扬顿挫的跌宕之势。描述步步细致,感情层层加深,情节层层推展,主人公的内心冲突以及冲突的辗转递升,既脉络清晰,又符合人物的心理逻辑,使人物形象具有饱满的精神内涵。同时,诗情奇崛不平,充满辩证色彩。
这首七绝,毛泽东留有的手迹目前见到的共有五件,其中一件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2月,修改定稿则在1961年2月。该诗后来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上,题为“为女民兵题照”。诗中的“红妆”、“武妆”的“妆”字已改为“装”,“飙爽”也改为“飒爽”。此后,毛泽东的这首《为女民兵题照》,通过各大媒体传遍全国,并作为歌词谱曲,唱遍了大江南北。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是对女民兵“演兵”的艺术概括。题照诗,对照片上的形象用诗的语言可以作某种艺术概括,这里作者用“曙光初照”,形象地点出了时间,用“演兵场”描述出具体环境的“空间”。在这特定的时空中,烘托出一种“全民皆兵,严阵以待”的尚武气氛。对照片上女民兵这一主体形象的出现,诗中并没有像小说那样对具体肖像进行多侧面的细致的刻画,而只选择女民兵身背的“五尺枪”作为特征性的“非有机体”符号物造型的主体。
枪,对于一个兵来说是第二生命。所以,枪在女民兵身上,已经充分人格化了,已经成为她作为兵的整个“机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作者在从外部观照实写的基础上,又从人物的气质和神韵方面作勾勒。“飒爽英姿”,正是对女民兵最恰当的概括。题照诗,不从照片上立体形象的“形”的复现,而要在人物的“神”方面着眼。因为诗中所描绘的形象,无论如何不如照片上的形象那么直观和鲜明,而对照片上形象提神摄魄的勾画却正是题照诗的神来之笔。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是对照片形象的直接议论。作者是反对在诗中“直说”的。他说:“诗歌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但是,作为题照诗,与古代题画诗一样,不仅允许,而且可以成为它的某种特色。沈德潜论杜甫题画诗时曾精辟地指出:“其法全不在彩画上发论,如题画马、画鹰,必说到真马、真鹰,复从真马、真鹰开出议论,后人可以为式。”(《说诗碎语》卷下)因此,在“说到真马真鹰”的基础上“开出议论”,被看作是题画诗的一种方法、一种“模式”、一种体式的特点。
作者的题照诗采用议论这一特殊方法的,这种议论是对女民兵精神的一种升华。“中华儿女多奇志”,作者把艺术视野从照片上单个的、具体的女民兵,上升到更为众多、更为普遍的“中华儿女”的整体性形象上,许多非同一般的奇特的伟大志向,其中令世人瞩目,最值得称道的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里的“武装”既可实指军人的装束,也可以泛指“武装斗争”。中华儿女所爱的不是传统的“红装”打扮,而是与中华民族自立和腾飞患息相关的战士的“武装”。作者从中国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高度高瞻远瞩,热情赞颂了中华儿女尚武的壮志。
作者用想象之笔来描写,运用理性之思来议论,使形象思维与理性思维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从女民兵的鲜明形象着笔,进而抒发感慨并将女民兵形象的美提升为精神的美,进入到一种全新的境界。它由景致情,由情入理,将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民兵描写得生龙活虎,成为一篇赞美女性的难得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