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前八句乃幻想之辞,写天上情景,似与诗之主旨无关。汉乐府多用于宴间演奏,取悦宾客,颇有拼凑割裂现象。此数句又见于《步出夏门行》末段。但乐工拼凑之时,应不会毫无理由,信手胡来。张玉谷谓"起八句言天上物物成双,凤凰和鸣,唯有将雏之乐,以反兴世间好妇不幸无子,自出待客不得已来"(《古诗赏析》),并指出其于后面写"健妇"一段有互相映衬发明之作用,"似与下文气不属,却与下意境相关"(同上)。即可备一说。也有人认为此段是乐曲之"艳词"(前奏),亦属可能。诗描写"健妇",取材于一次她接待宾客的全过程:"迎客"、"问客",热情有礼;"请客"、"坐客",殷勤周到;然后酌酒与客、促令办饭等种种描述,不厌其烦:无一不反映出她举止得体,善主中馈。诗中之"客",恐怕不是一般的亲友作客者,而是来自中原之过客,故有送客"废礼"之疑惑, "齐姜不如"之赞美。此诗写女子而忽略其容貌体态,专一述其"健"(才干),可谓别具只眼,亦可见西北地区之民俗。描述看似琐屑,然笔笔紧扣"健"字刻绘,因而人物形象,益见鲜明。
前八句写天上景物。若理解这几句,须先阐明其隐喻之义。“白榆”指玉衡星。“桂树”指桂星。纬书说“椒、桂生合刚阳。”注文说:“椒桂,阳星之精所生。”道,黄道。《汉书·天文志》:“中道者,黄道,一曰光道。……日之所行为中道,月、五星皆随之也。”古人认为太阳绕地而行,黄道是想象中的太阳轨道。青龙,东方七宿总名。凤凰即鹑火。纬书《春秋元命包》说:“火离为凤凰。”《史记·天官书》:“尾为九子。”《索隐》引宋均说:“属后宫场,故得兼子,子必九者,以尾有九星也。”(案闻一多说:尾本东官宿,当为龙尾。此云凤将九雏盖与南宫朱雀相乱。)
这八句在表现上,颇有特点。其一,因名借物,赋以形态。某些星宿本以动、植物命名,诗人信手拈来,将它们化为动、植物物本身的形象;并且借“黄道”为通衢大道(古有所谓“天衢”的说法),将这些动、植物形象井然有序地系列在“大道”两旁,于是造成一种迥异于人间的“仙境”。诗人借物赋形是有选择的。“桂树”令人想到传说中的“月桂”,“龙”、“凤”是传说中天上的灵物。就是“白榆”也同寻常人间的榆柳不同。这些事物都是烘托“仙境”所不可少的。其二,这种神仙境界出于诗人的想象,是不存在的,然而,其中的一事一物都实有所指,犹如打灯谜,其用意不在字面,可谓之虚而能实。其三是想象奇妙。全部诗意都是从想象生发出来。否则,几个星宿的名称是构不成诗意的。这八句诗用的是诙谐风趣的笔调,所以虽采用了游仙诗的形式,却并非在着意写神仙事。这种将星宿经作动、植物和人作为诗的意象的写法,《陇西行》之前就有,象《小雅》的《大东》篇和《九歌》的《东君》。尽管《东群》写得颇为壮美,却也不还不能象本篇一样创造出完整意境。
“好妇出迎客”以下二十四句颂美一位能独特门户的“健妇”,是《陇西行》歌辞的正题。诗因何而作,本事已无可稽考。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三十七引《乐府解题》说:“始言妇有容色,能应门承宾。次言善于主馈,终言送迎有礼。”这也只是就字面说的。
写法上,有以下三点值得注意。
第一是用笔工细。譬如写主人待客一节,先写“请客北堂上”指明客座应安设的方位,继写“坐客毡氍毹”,表示对客人的恭敬,其中也包含待客的规格。摆酒要摆出“清”“白”两样,虽说不上是丰盛,却是在避免单调,可以看出主人用心的周到。所有这些,都很能表现主人公的讲究礼数。有几个细节写得非常妙。如写主人公迎客时,说“伸腰再拜跪”,写在酒席前应酬,说“酌酒持与客,客言主人持。却略再拜跪,然后持一杯”,全是连续动作;这类句子,用于人物的刻画,能够曲尽其态。又如写主人用好酒待客,说“酒上正华疏”。倒在杯子里的酒涌出水平面形成一条条的花纹,正表明酒好。这种写法,应当说是比较形象比。象这样绘形绘色的笔墨,在乐府诗中是并不多见的。
第二是叙事的严整有序。开首二句“好妇出迎客,颜色正敷愉”,简炼地画出主人公的容貌姿态。接着写她对客人施礼、寒暄,把客人让进堂屋,再写为客设座,再写摆酒陪客,再写酒罢备饭,最后送客尽礼,显得有极有章法。这样写,同诗中表现主人公的落落大方,处事的稳健练达是一致的。
第三是文字质朴。质朴是乐府叙事篇章的共同特点,而本篇尤为突出,描叙一事一物,莫不从实处着笔;并且做到朴素而能生动传神。如“左顾”、“敕”、“促令”、“盈盈”、“趋”等字眼,都极富表现力。
主人公是一个什么样的典型呢?诗人由衷赞美说,古代的贤妇人齐姜同她相比也不免逊色,说她是胜过“丈夫”的“健妇”。在男尊女卑的社会,这种赞誉,可以说是非常之高了。这也正是她在封建社会的妇女中出格的地方。但诗中写她所有的行为都不仅没有超越,而且是严格遵循封建礼法的。这一点,则是主人公性格的核心。诗的写法,从始至终扣在一个“礼”字上。
此诗前八句乃幻想客辞,写天上情景,似与诗客主旨无关。汉乐府多用于宴间演奏,取悦宾客,颇有拼凑割裂现象。此数句又见于《步出夏门行》末段。但乐工拼凑客时,应不会毫无理由,信手胡来。张玉谷谓"文八句言天上物物成双,凤凰和鸣,唯有将雏客乐,以反兴世间好妇不幸无子,自出待客不得已来"(《古诗赏析》),并指出其于后面写"健妇"一段有互相映衬发明客作用,"似与下文气不属,却与下意境相关"(同上)。即可备一说。也有人认为此段是乐曲客"艳词"(前奏),亦属可能。诗描写"健妇",取材于一次她接待宾客的全过程:"善客"、"问客",热情有礼;"请客"、"坐客",殷勤周到;然后酌酒与客、促令办饭等种种描述,不厌其烦:无一不反映出她举止得体,善主中馈。诗中客"客",恐怕不是一般的亲友作客者,而是来自中原客过客,故有送客"废礼"客疑惑, "齐姜不如"客赞美。此诗写女子而这略其容貌体态,专一述其"健"(才干),可谓别具只眼,亦可见西北地区客民俗。描述看似琐屑,然笔笔紧扣"健"字刻绘,因而人物形象,益见鲜明。
前八句写天上景物。若理解这几句,须先阐明其隐喻客义。“白榆”指玉衡场。“桂树”指桂场。纬书说“椒、桂生合刚阳。”注文说:“椒桂,阳场客精所生。”道,黄道。《汉书·天文志》:“中道者,黄道,一曰光道。……日客所行为中道,月、五场皆随客也。”古人认为太阳绕地而行,黄道是想象中的太阳轨道。青龙,东方七宿总名。凤凰即鹑火。纬书《春秋元命包》说:“火离为凤凰。”《史记·天官书》:“尾为九子。”《索隐》引宋均说:“属后宫场,故得兼子,子必九者,以尾有九场也。”(案闻一多说:尾本东官宿,当为龙尾。此云凤将九雏盖与南宫朱雀相乱。)
这八句在表现上,颇有特点。其一,因名借物,赋以形态。某些场宿本以动、植物命名,诗人信手拈来,将它们化为动、植物物本身的形象;并且借“黄道”为通衢大道(古有所谓“天衢”的说法),将这些动、植物形象井然有序地系列在“大道”两旁,于是造成一种迥异于人间的“仙境”。诗人借物赋形是有选择的。“桂树”令人想到传说中的“月桂”,“龙”、“凤”是传说中天上的灵物。就是“白榆”也同寻常人间的榆柳不同。这些事物都是烘托“仙境”所不可少的。其二,这种神仙境界出于诗人的想象,是不存在的,然而,其中的一事一物都实有所指,犹如打灯谜,其用意不在字面,可谓客虚而能实。其三是想象奇妙。全部诗意都是从想象生发出来。否则,几个场宿的名称是构不成诗意的。这八句诗用的是诙谐风趣的笔调,所以虽采用了游仙诗的形式,却并非在着意写神仙事。这种将场宿经作动、植物和人作为诗的意象的写法,《陇西行》客前就有,象《小雅》的《大东》篇和《九歌》的《东君》。尽管《东群》写得颇为壮美,却也不还不能象本篇一样创造出完整意境。
“好妇出善客”以下二十四句颂美一位能独特门户的“健妇”,是《陇西行》歌辞的正题。诗因何而作,本事已无可稽考。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三十七引《乐府解题》说:“始言妇有容色,能应门承宾。次言善于主馈,终言送善有礼。”这也只是就字面说的。
写法上,有以下三点值得注意。
第一是用笔工细。譬如写主人待客一节,先写“请客北堂上”指明客座应安设的方位,继写“坐客毡氍毹”,表示对客人的恭敬,其中也包含待客的规格。摆酒要摆出“清”“白”两样,虽说不上是丰盛,却是在避免单调,可以看出主人用心的周到。所有这些,都很能表现主人公的讲究礼数。有几个细节写得非常妙。如写主人公善客时,说“伸腰再拜跪”,写在酒席前应酬,说“酌酒持与客,客言主人持。却略再拜跪,然后持一杯”,全是连续动作;这类句子,用于人物的刻画,能够曲尽其态。又如写主人用好酒待客,说“酒上正华疏”。倒在杯子里的酒涌出水平面形成一条条的花纹,正表明酒好。这种写法,应当说是比较形象比。象这样绘形绘色的笔墨,在乐府诗中是并不多见的。
第二是叙事的严整有序。开首二句“好妇出善客,颜色正敷愉”,简炼地画出主人公的容貌姿态。接着写她对客人施礼、寒暄,把客人让进堂屋,再写为客设座,再写摆酒陪客,再写酒罢备饭,最后送客尽礼,显得有极有章法。这样写,同诗中表现主人公的落落大方,处事的稳健练达是一致的。
第三是文字质朴。质朴是乐府叙事篇章的共同特点,而本篇尤为突出,描叙一事一物,莫不从实处着笔;并且做到朴素而能生动传神。如“左顾”、“敕”、“促令”、“盈盈”、“趋”等字眼,都极富表现力。
主人公是一个什么样的典型呢?诗人由衷赞美说,古代的贤妇人齐姜同她相比也不免逊色,说她是胜过“丈夫”的“健妇”。在男尊女卑的社会,这种赞誉,可以说是非常客高了。这也正是她在封建社会的妇女中出格的地方。但诗中写她所有的行为都不仅没有超越,而且是严格遵循封建礼法的。这一点,则是主人公性格的核心。诗的写法,从始至终扣在一个“礼”字上。▲
晚唐绝句自杜牧、李商隐以后,单纯议论之风渐炽,抒情性、形象性和音乐性都大为减弱。而郑谷的这首七绝则仍然保持了长于抒情、富于风韵的特点。
“扬子江头杨柳春,杨花愁杀渡江人。”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扬子江边的岸边杨柳依依,那乱飞的柳絮,愁坏了渡江的游子。
前两句即景抒情,点醒别离,写得潇洒不着力,读来别具一种天然的风韵。画面很疏朗:扬子江头的渡口,杨柳青青;晚风中,柳丝轻拂,杨花飘荡。岸边停泊着待发的小船,友人即将渡江难去。淡淡几笔,像一幅清新秀丽的水墨画,景中寓情,富于含蕴。依依袅袅的柳丝牵曳着依依惜别的深情,唤起一种伤离意绪;蒙蒙飘荡的杨花惹动着双方缭乱不宁的离绪,所以说“愁杀渡江人”。诗人用淡墨点染景色,用重笔抒写愁绪,初看似不甚协调,细味方感到两者和谐统一。两句中“扬子江头”、“杨柳春”、“杨花”等词语同音字(扬、杨)的有意重复,构成了一种既轻爽流利,又回环往复,富于情韵美的风调,使人读来既感到感情的深永,又不显得过于沉重和伤感。次句虽单提“渡江人”,但彼此羁旅漂泊,南北乖离,君愁我亦愁,原是不言自明的。
“数声风笛离亭晚,君向潇湘我向秦。”三、四两句,从江头景色收转到离亭别宴,正面抒写握别时情景。驿亭宴别,酒酣情浓,席间吹奏起了凄清怨慕的笛曲。即景抒情,所奏的也许正是象征着别离的《折杨柳》。这笛声正倾诉出彼此的离衷,使两位即将分手的友人耳接神驰,默默相对,思绪萦绕,随风远扬。离笛声中,天色仿佛不知不觉地暗了下来,握别的时间到了。两位朋友在沉沉暮霭中互道珍重,各奔前程——“君向潇湘我向秦”。诗到这里,突然停止,富有韵味。
这首诗的成功,和有这样一个别开生面,富于情韵的结尾有密切关系。末句只是交代各自行程的叙述语,既缺乏寓情于景的描写,也无一唱三叹的抒情;实际上,这首诗的深长韵味钧蕴含在这朴质的不结之结中。由于前面已经通过江头春色、杨花柳丝、离亭宴饯、风笛暮霭等一系列的物象情景进行反复渲染,结句的截然而止,更显示出分手握别的黯然神伤,天各一方的无限愁绪,南北异途的深长思念,乃至在这漫长旅程中的无边寂寞,都在不言中得到充分表达。“君”、“我”对举,“向”字重出,更使得这句诗增添了咏叹的情味。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全诗三章,运用象征指代的手法,以“九罭”指代周密的安排布置,以“鳟鲂”来指代客人的身份地位。相衬之下,主人地位卑微,客人身份尊贵。后面以“衮衣绣裳”指代客人,地位比“黻衣绣裳”更高。正因为其尊贵无比,所以仅用服饰指代,宛如用“三百赤芾”来比喻新提拔的大夫一般。正是采用了这种层层推进的结构,这首诗才取得了较强的抒情效果。
第一章是先果后因。“九罭之鱼,鳟鲂。”急急忙忙拿了细网眼的渔网去捕鳟鱼、鲂鱼,是因为“我觏之子,衮衣绣裳”,那位穿着礼服的高级官员来了。用细眼网捕鱼,志在必得,大小鱼不漏网。只点明“鳟鲂”,专取美味,不顾其余。一开始就把主人殷勤、诚恳待客的心情诉说出来了。
第二章和第三章,基本上是语义反覆。鸿雁留宿沙洲水边,第二天就飞走了,不会在原地住两夜的。诗人用这个自然现象,比喻那位因公出差到此的高级官员:在此地住一晚,明天就要走了。但是,人不能与鸿雁相同。难得一聚,不必匆匆而别。“於女信处”、“於女信宿”,意思是:请您再住一晚吧!挽留的诚意与巧妙的比喻结合,情见乎辞。
最后一章直抒胸臆。“是以有衮衣兮,无以我公归兮”两句,用当时下层官员、百姓挽留高级官员的方式:把高级官员的礼服留下来,表达诚恳的挽留。这种风习,到后代演变成“留靴”:硬把离任官员的靴子留下,表示实在不愿让他离去。当然,一旦成习俗,真情实意便减弱,甚至只成为一种形式了。最后一句“无使我心悲兮!”正面点出全诗感情核心:因高级官员离去而悲伤。至此,感情的积累到了坦率暴露的结局,这是前面捕鱼、以雁喻人、多住一晚等活动中流贯感情的积聚,到最后总爆发。由于这个感情总爆发,使读者回顾上文的言行,更感挽留客人的心情诚恳真实,并非虚饰之词。结构安排的层层推进,按时序的叙述,使这首诗取得较强烈的抒情效果。
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
此诗首联“林风纤月落,衣露净琴张”二句自然而脱俗。上句点明夜景,下句紧承宴事,意象和谐而又形容妥帖。“林风”有本作“风林”,《杜臆》以与下文“衣露”相偶之故,认为当作“林风”,《杜诗详注》更以说理加以论证:“‘林风’相微,‘风林’则大,只颠倒一字,而轻重不同”,大约是说作“风林”的话会妨害意境的和谐,叨扰春夜的静谧,又和“纤月”等意象有失协调。另外,杜甫还有“湖月林风相与清”(《书堂既夜饮复邀李尚书下马月下赋绝句》)的诗句,也是夜宴情景,以“林风”、“湖月”对举,考虑到诗人的思维习惯,或可作为“林风”的佐证。纤月,则是月初新生的月牙儿,黄昏而生,所以才能中夜而落。成善楷判断该诗写的是早景(《杜诗详注》),就不仅颠倒了时序,亦且错会了诗意,他由此生发的别解,颇乖诗义。正如黄生所云“夜景有月易佳,无月难佳,按此偏于无月中领趣”(《杜诗详注》),即是全诗所描写的是夜景而非早景之意。
衣露,一般解为中夜露下沾衣,《说苑》有“孺子操弹于后园,露沾其衣”的典故,联系到弹琴事,杜甫或正用此事,但也让人极易联想到《诗经》中“胡为乎中露”(《诗经·邶风·式微》)的诗句。露能沾衣,可知湛露其繁,时当春夜,或可拟于李白“春风拂槛露华浓”的景象,但生机略似,杜诗则多一种简素。净琴,一作静琴。《诗经》有“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诗经·郑风·女曰鸡鸣》),谢朓也有诗云:“静瑟怆复伤”(《谢宣城集·奉和随王殿下·其六》),似乎作“静琴”才是,意为静好之琴,但“净琴”也不妨为杜甫别出心裁。“净琴”显示了素琴横陈,曲如山泉,潺湲叮咚泻出幽谷,顿时脆响盈耳,清新扑面的景象。且杜甫又是极钟爱“净”字的,诗如“明涵客衣净”(《太平寺泉眼》)、“天宇清霜净”(《九日杨奉先会白水崔明府》)、“雨洗娟娟净”(《严郑公宅同咏竹》)等,都是他用“净”字的出色例证。“张”,又像是设势,同时巧妙地点出了夜宴的开始。一个“张”字,不待言曲而音声之妙已浃人情思,李白有诗“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听蜀僧濬弹琴》)。“张”与“挥”字一般,不仅形象妙肖,而且意味无穷。首联干净洗练,一段雅致,在林风、纤月的映衬下,在中庭静夜悠扬的琴声里,油然升起。
如果说首联意境超然、高蹈尘外的话,颌联“暗水流花径,春星带草堂”二句则涉笔成趣,翩接人间。当夜而能辨出“暗水”,应当是闻其淙淙细流之声;而“花径”为黑暗所遮没,也是非其芬芳馥郁之气所不能察觉到的,暗水流花径,虽然不言声味,而声味隐然毕现。纤月既落,春星当繁,“满天星斗焕文章”,自然会有星垂檐低的错觉,一个“带”字,被杜甫锤炼得精当熨帖,妙义入神。然而承上文成善楷误以为是早晨而对“带”字别有新解,他认为“带”字音义同“逝”,流逝而去的意思,盖谓黎明时分,月落星沉,虽似也合文意,但颇违春水繁星的意境。“带”字含义,且如《吴都赋》“带朝夕之濬池,佩长洲之茂苑”,李善注云:“带、佩,犹近也”,而杜甫又有“翳翳月沉雾,辉辉星近楼”(《不寐》)的诗句,那么“带”约略可以训为“近”的意思,描绘的是星垂接宇的景象。“带”的这种用法在杜诗中还有诸如“ 江城带素月”(《听杨氏歌》)等,也可知杜甫是惯常这样描写和表现的。“春星带草堂”,作为诗人的主观感受,描绘的是灿烂星空笼罩下的奇幻夜景: 暗水,溶溶脉脉地沿着花径流转;春星,辉辉煌煌地映带着茅椽草堂。全联正如黄生所评:“上句妙在一‘ 暗’字,觉水声之入耳”,“下句妙在一‘带’字,觉星光之遥映。”(《杜诗详注》)杜甫选取这样的情景和物象形诸笔端,不仅雅致非常,而且野趣盎然。
铺叙停当了,颈联“检书水烛短,看剑引杯长”二句便转笔描写夜宴的场景,宾主雅宜,乐在其中。检书,大约是宾主赋诗而寻检书籍。之所以选取“检书”的意象,也许在应景的同时,杜甫也寄寓了自己的一种偏好和情趣,从杜诗喜欢用事可以推知杜甫十分看重才学,自然而不免热爱读书,“读书破万卷”(《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床上书连屋”(《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之一)等诗句都是他的自纪。这里清夜水烛检书的意象,对读书人而言,有特殊的亲切感,四壁寂然,青灯黄卷,众人不堪其清冷落寞,读书人也不改其读书之乐,更何况与诸同志“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陶渊明集·移居二首·其一》),自然更是其乐融融,不觉烛短了,另外杜甫还有“晓漏追趋青琐闼,晴窗检点白云篇”的诗句,也足见他“检书”的乐趣。
看剑,有本作“煎茗”,一作“说剑”。作“煎茗”在格律上既不合乎平仄,在诗意上又与当句“引杯”有复,意境平常,当非杜甫原诗。作“说剑”则与《庄子》外篇《说剑》篇名有复,而杜甫此处似乎并非想用《庄子》的典故,当系后世传抄中浅人所臆改,但看杜诗其他篇目,可以得知杜甫实有中夜“看剑”的喜好,如《蕃剑》诗中描写道:“如何有奇怪,每夜吐光芒。虎气必腾上,龙身宁久藏?”在《夜》诗中又有“独坐亲雄剑,哀歌叹短衣”;在《重送刘判官》诗中又云:“经过辨丰剑,意气逐吴钩”;再到苏轼化用杜诗有“引杯看剑话偏长”的诗句,均表明当是“看剑”。杜甫所以喜好看剑,其实不难从他致君尧舜的抱负和其性格中慷慨磊落的特点看出,雄剑、虎气、龙身,未尝不是杜甫自况,虽是一介寒儒,但当其意兴勃发,便自有心雄万夫的气概,《杜诗详注》云:“因看剑而豪气生于此,快饮亦宜引杯长矣”,言颇中肯。至于清夜引杯,似乎是杜甫的一大嗜好,杜诗有“邻人有美酒,稚子夜能赊”(《遣意》)的句子。 酒兴偶动,便不可支,若遇贫困潦倒之际,自然难免“酒债寻常行处有”了,而检书论文看剑,又是无酒不欢的。诗酒流连,对于古代文士而言是极适意的享受,杜甫有诗:“何当一樽酒,重与细论文”(《春日忆李白》);“说诗能累夜,醉酒或连朝”(《赠卢参谋》);“醒酒微风入,听诗静夜分”(《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之一),似乎以诗文侑觞,才能畅情恣性。而《新唐书》记载杜甫“放旷不自检”、“好论天下事”,那看剑引杯,不亦宜乎?
颈联上句检书恬淡虚静,下句看剑引杯挥洒灵动,表现出夜宴气氛渐趋热烈,而宾主欢洽之情透在字间,“顾宸曰:一章之中,鼓琴看剑,检书赋诗,乐事皆兴”(《杜诗详注》),正是此意。
尾联“诗罢闻吴咏,扁舟意不忘”写宴席上勾念起作者以前泛舟吴越的记忆,即事作诗。开元十九年(731年),二十岁的杜甫开始了历时四年的吴越之游,他登金陵、下姑苏、渡浙江、游鉴湖、泛剡溪,历览了诸多名胜古迹,领略了江南水乡的无限秀美,反映在杜甫的诗篇如《壮游》,就用大量的笔墨来追忆吴越之游,且充满眷恋、略带遗憾,而想往之情不能自已,如“东下姑苏台,已具浮海航。到今有遗恨,不得穷扶桑”、“剡溪蕴秀异,欲罢不能忘”,再如《夜三首》之一写道:“向夜月休弦,灯花半委眠……暂忆江东鲙,兼怀雪下船”(《题郑监湖亭》),可知吴越之游给杜甫留下了十分美好而深刻的印象,或者简直可以说吴越已经成为他心中的一方乐土。此时此景此地,在相距千里的齐赵之地听到吴音吟哦,杜甫心中很自然地会油然升起一种异样的亲切感,而联想回忆起自己泛舟吴越的情景。《史记》有范蠡乘扁舟游五湖的故事,杜甫若心存此典故,大约也透露他委心自然、形神萧散的人生追求。《夜宴左氏庄》是杜甫早期的作品,尚未为忧愁和烦恼所累,尾联所反映的,也许正是杜甫自然流露出的向往自由的超脱心境。
全诗取象自然而脱俗,林风、纤月、湛露、净琴、暗水、花径、春星、草堂,使诗篇透着隐隐的生气和散着丝丝的野趣;而叙事如检书、看剑、引杯、咏诗,又不辜负风月,极切于情景,可谓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四美毕具;不单如此,再经由杜甫笔夺造化的炼字工夫,用“落、张、流、带”等字将上述意象巧妙地点缀联接,不觉句句清新逼人,妙不可言;而末一联杜甫又用含蓄不尽的笔法点出自我感受,既应景又情真意切,自然容易引起读者共鸣,不禁陶醉在全诗的和谐之美中。《唐诗近体》赞此诗曰:“写景浓至,结意亦远。杜律如此种,气骨有余,不乏风韵。虽雅近王、孟,实为盛唐独步。”全诗结构如《杜诗详注》所说,“时地景物重叠铺叙,却浑然不见痕迹,而逐联递接,八句总如一句,俱从‘夜宴’二字蓦写尽情”,知是丝丝扣题而又浑如天成,最是上乘。此诗确实如杜甫所推崇“诗清立意新”(《奉和严中丞西城晚眺》)的标准,《夜宴左氏庄》称得上杜甫清丽诗篇的典范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