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写琵琶女高超的技艺和内心的幽恨。苏轼借北齐善弹琵琶的冯淑妃的名字指称琵琶女,暗含着对她的技艺的赞许和肯定。“初上琵琶弦”,是说转轴拨弦,开始弹奏。听去果然不同凡响:“弹破碧云天。”古人形容歌声响亮和美妙,本有“响遏行云”之说(见《列子·汤问》),唐诗“歌遏碧云天”即由此而来。苏轼再加变化,用来夸说琵琶弹奏的高妙动人,是恰切不过,而又有创新意味的。着一“破”字,可能受到“鬼才”诗人李贺“石破天惊逗秋雨”(《李凭箜篌引》)这句诗的启发,以突出其超常的艺术效果。由于受到词调字句的严格限制,苏轼不可能像白居易那样在《琵琶行》中对另一个琶琶女的绝技展开描写,而只是从听者感受的角度,以夸张和写意的笔法作了高度的概括,从而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余地,收到了以少胜多的效果。说琵琶女技艺高超,还表现在:“分明绣阁幽恨,都向曲中传。”能把一个闺中女子内心深微、复杂的感情,都通过琵琶弹奏的乐曲传达出来,让苏轼“分明”地加以体认,这是很精湛的技艺。这两句虽然同样写听觉感受,却从曲调传写的情感(或心理内容)着眼,因而并不显得重复,而且多少接触到了琵琶女的内心世界,也暗含着苏轼对她的不幸命运的深切同情。上片写琵琶女,句句紧扣“琵琶”的弹奏,寥寥几笔,就能给人以比较鲜明、深刻的印象。
下片转换角度,写琵琶女的外形美。过片“肤莹玉,鬓梳蝉”两句,从正面着笔写琵琶女的肤色白皙和鬓发俏丽,像是电影中的两个特写镜头,表现了琵琶女外形的美丽。接下去“绮窗前”一句,像是写了一个侧影,与上片联系起来看,这该是琵琶女弹奏之处,原来那美妙动听、曲传幽恨的琵琶声就是从这儿发出的。所以这一笔虽已虚化,却给读者留下了想象和回味的空间。结尾以明月来衬托,使琵琶女更显得天姿国色,美丽动人。妙在将明月人格化,说明月在今夜特意随人行走(当明月发现琵琶女之后),似乎要同琵琶女比一比谁更美好呢。这是苏轼听到琵琶女弹奏时,恰好见到当空的一轮明月,灵感突发,因而获致的神来之笔
从全词来看,上片为主,而下片为宾,下片所写的人的外形美,对于上片所写的技艺之精、乐声之美来说,也是一种衬托。苏轼使二者相得益彰,更突出了琵琶女美的形象。这是作品艺术构思上的一个重要特色。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小莲刚刚给琵琶调弦,声音清越,好像要冲破云天。细细听来,乐声分明在诉说绣阁中的怨恨,声声感人。
只见她肤如美玉,梳着一对蝉鬓,手抱琵琶,站在窗前。今晚的月亮照着她,好像月宫里的嫦娥特意跟她比美似的。
注释
小莲:北齐后主高纬宠妃冯淑妃名小怜(一作莲),能弹琵琶,善歌舞。此处借指琵琶女。
碧云天:意思是蔚蓝的天空。
绣阁:闺房,指女子的住处。
幽恨:深恨。
莹玉:形容皮肤洁白。莹:玉色美石。
鬓梳蝉:将鬓发梳成蝉翼的形状。
绮窗:雕画美观的窗户。
素娥:传说月中女神名嫦娥,月色白,故又称素娥。
故故:故意或特意。唐、宋时口语。
婵娟:美好的样子。
上片写琵琶女高超的技艺和内心的幽恨。苏轼借北齐善弹琵琶的冯淑妃的名字指称琵琶女,暗含着对她的技艺的赞许和肯定。“初上琵琶弦”,是说转轴拨弦,开始弹奏。听去果然不同凡响:“弹破碧云天。”古人形容歌声响亮和美妙,本有“响遏行云”之说(见《列子·汤问》),唐诗“歌遏碧云天”即由此而来。苏轼再加变化,用来夸说琵琶弹奏的高妙动人,是恰切不过,而又有创新意味的。着一“破”字,可能受到“鬼才”诗人李贺“石破天惊逗秋雨”(《李凭箜篌引》)这句诗的启发,以突出其超常的艺术效果。由于受到词调字句的严格限制,苏轼不可能像白居易那样在《琵琶行》中对另一个琶琶女的绝技展开描写,而只是从听者感受的角度,以夸张和写意的笔法作了高度的概括,从而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余地,收到了以少胜多的效果。说琵琶女技艺高超,还表现在:“分明绣阁幽恨,都向曲中传。”能把一个闺中女子内心深微、复杂的感情,都通过琵琶弹奏的乐曲传达出来,让苏轼“分明”地加以体认,这是很精湛的技艺。这两句虽然同样写听觉感受,却从曲调传写的情感(或心理内容)着眼,因而并不显得重复,而且多少接触到了琵琶女的内心世界,也暗含着苏轼对她的不幸命运的深切同情。上片写琵琶女,句句紧扣“琵琶”的弹奏,寥寥几笔,就能给人以比较鲜明、深刻的印象。
下片转换角度,写琵琶女的外形美。过片“肤莹玉,鬓梳蝉”两句,从正面着笔写琵琶女的肤色白皙和鬓发俏丽,像是电影中的两个特写镜头,表现了琵琶女外形的美丽。接下去“绮窗前”一句,像是写了一个侧影,与上片联系起来看,这该是琵琶女弹奏之处,原来那美妙动听、曲传幽恨的琵琶声就是从这儿发出的。所以这一笔虽已虚化,却给读者留下了想象和回味的空间。结尾以明月来衬托,使琵琶女更显得天姿国色,美丽动人。妙在将明月人格化,说明月在今夜特意随人行走(当明月发现琵琶女之后),似乎要同琵琶女比一比谁更美好呢。这是苏轼听到琵琶女弹奏时,恰好见到当空的一轮明月,灵感突发,因而获致的神来之笔
从全词来看,上片为主,而下片为宾,下片所写的人的外形美,对于上片所写的技艺之精、乐声之美来说,也是一种衬托。苏轼使二者相得益彰,更突出了琵琶女美的形象。这是作品艺术构思上的一个重要特色。
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十月,该词是苏轼在宋道的家中见有女弹奏琵琶有感而作,同时作《宋叔达家听琵琶》一诗。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汉族,眉州眉山(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苏轼是北宋中期文坛领袖,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文纵横恣肆;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善书,“宋四家”之一;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与韩愈、柳宗元和欧阳修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潇湘竹石图卷》《古木怪石图卷》等。 ▶ 3359篇诗文
白居易写过组诗《新乐府》五十首,首首都是“即事名篇”,《缚戎人》就是其一。
“新乐府”是对旧乐府而言,初唐诗人除沿用汉魏六朝乐府旧题写乐府诗外,有的还另立新题。辞为乐府,声律不拘,故称为新乐府。
“戎人”是我国古代对西方少数民族的称呼,但《缚戎人》这首诗中所写的“戎人”,其实并非真正的西方少数民族,而是一个在战乱年代沦落于吐蕃的汉人。也正是利用这一点,白居易才写出了这首揭露朝政昏暗、边将险恶的讽刺性极强的新乐府诗。
《缚戎人》这首诗以“戎人”的不幸遭遇为线索进行叙事抒情。全诗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写被缚戎人所受的凌辱与折磨。他们“耳穿面破”,满身刀伤,面黄肌瘦,“扶病徒行”,一天只能走一驿的路程。“朝餐饥渴费杯盘,夜卧腥臊污床席”,更写出了“戎人”一路的艰辛。对于“戎人”,白居易是抱着极大的同情来写的,但是,在这一部分中,也有“天子矜怜不忍杀,诏徙东南吴与越”的诗句。他婉转地为天子开脱,这其实是对皇帝隐约的赞颂。这种矛盾心情正是诗人早年仕途得意而又关心民瘼的真情流露。
“忽逢”两句是过渡。“交河”,郡名,唐代所设,在今新疆吐鲁番一带。这里写“戎人” “逢江水忆交河”,只是由“江”、“河”字意引起的联想,并非把“交河”作为河流来写。由于这两句诗的过渡,第二部分写“戎人”们忆旧也就显得自然了。
诗的第二部分是本首诗的主干,通过对话回忆“戎人”流落吐蕃及被缚的经过。“其中一虏语诸虏”四句诗是第二部分长篇忆旧的“引子”,这引子安排得非常巧妙,它把众多“戎人”一路上的怨愤和议论,统统用四句诗概括。读了之后,又可以使人听到众“戎人”如泣如诉的言语,又可以看到他们愤愤不平的神情。另外,这样安排材料,详略得当,省去了其他“戎人”的身世叙述,突出了“凉原戎人”这个重点。
乡贯“凉原”(凉州、原州,在今甘肃、宁夏一带)的“戎人”,是作者在本诗中所塑造的一个完美的“穷民”形象。他原本也是汉人,大历年间沦落吐蕃,在异域四十年;过着“身着皮裘系毛带,唯许正朝(正月初一)服汉仪”的西方少数民族生活。但是,他始终没有忘记归汉,为思念故土,经常背着蕃中妻子“潜泪垂”,定密计。诗人大力渲染“戎人”的思归之心,并非指责其对妻子的无情,而是强调他对故土的眷恋,也是为了揭露唐朝边将的愚蠢和残忍。蕃地边境严兵把守,鸟都飞不过去,“戎人”冒死逃回,一路上冒风沙,藏青冢寒草,历黄河薄冰,“昼伏宵行”,好不容易进入唐境,却被故国官兵视为“戎人”擒缚。“能汉语”、“再拜迎”统统没用,“戎人”最终还是被“配向江南卑湿地”,落得个流放的下场。
最后一部分,紧接着前面的诗句,诗人用“念此”二字一转,写出了这八句诗。这既是前面“自云”的继续,又是“戎人”心理活动的充分流露。这种进退维谷、不被人理解的处境是值得人们同情的。诗的结尾相当巧妙。“缚戎人,戎人之中我苦辛”,这是收笔之句,它与前面的“其中一虏语诸虏,尔若非多我苦多”照应。“自古此冤应未有,汉心汉语吐蕃身”。忠于祖国,反入冤狱,这既是诗中“戎人”的声泪控诉,也是诗人对封建社会黑暗统治的无情揭露。至此,诗人对“穷民”的怜悯之情,才真正得到了表达。
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