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你在百尺竿头眺望九州,前人拥有的田地被后人据有。
后人据有了也不要欢喜,还有据有后人田地的人在后头。
注释
投坑伎:辽代两人合作杂技之一。据江万里《宣政杂录》载:“有伎者(从事技巧表演的人),以数丈长竿系椅于梢,伎者坐椅上。少顷,下投于小棘坑(散布有蒺藜等尖刺之物的沙土坑)中,无偏颇之失。未投时,念诗曰‘百尺竿头’”云云。
收:据有,占据。
1、文中哪些地方体现了“陈谏马有古仁人之风 ?
①告诉儿子不能把灾祸转移给别人。②命人把马追回,并赔偿价钱。③告诫仆人把马养到终老。
2、你赞同陈谏马的做法吗?为什么?
同意,因为这是一种品德高尚的表现,不为了自己利益去破坏人家的利益,有古仁人之风;要诚实忠厚,不能为一己之利,做祸害他人之事。(意思相近,言之有理即可)
不同意,因为如果所有人都像他一样,就不需要官吏的存在,社会就不会更快的进步与发展。(只要自圆其说即可)
3、陈尧咨的错误在于哪里?
因为他欺骗了别人,自己不诚信。
4、劣马的劣具体表现在哪里?
性情暴烈,不可驭;踢伤、咬伤了好多人。
此诗写入直翰林,替皇帝拟拜相诏书的轻松、得意之情。首句写宫门锁上以后宫内环境的寂静;次句写诗人正在起草两位宰相的任命书。后两句写五更天的情况,三句写已经传来了报晓的声音;末句写月光照着台阶,也照着紫薇花,并暗用紫薇省典故。诗写得含蓄而有味。
前二句“禁门深锁寂无哗,浓墨淋漓两相麻”写作者夜深更阑时独自一人在翰林院为皇帝起草拜相令的情景。“深”字强调了皇宫内深邃莫测。“寂无哗”渲染了宫中肃静的氛围,以突出作者在翰林院值班之庄重。禁门虽有重兵把守,但还要层层加锁,更显得墙高院深,宫门如海。这里当然特别寂静而无任何暄哗之声了。但是,首句还有更深的含义。一道官门,将人间分成泾渭分明、天壤之别的两个世界。一边是至圣至明的天子龙庭,一边是芸芸众生的凡土俗界。而作者自己,正处在宫门之内,距他不远的殿里,就是皇帝,这使他产生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自豪感。“浓墨淋漓两相麻”承上而出。他正在起草任命左右宰相的命令。此句有强烈的情绪色彩。浓墨淋漓,是作家和画家创作思维高度兴奋时特有的表现。这时灵思如泉,一任饱蘸浓墨的笔在纸上挥洒。作者因大权在握,连最高行政官员宰相的任命书都要从自己笔下写出,所以进入极度的亢奋状态。他不择词语,却妙语连珠,顷刻间一张张麻纸便被写满。
“唱彻五更天未晓,一埠月浸紧薇花”。正在他为完成杰作而心满意足时,窗外传来宫中卫士高声报道已经五更的声音。他倾听着声音消失在黎明前的黑暗中。然后,伸了伸疲乏的腰肢,踱出门外呼吸那清新的空气。只见月光如水,浸渍着满阶婆姿的紫薇花影。卫士报晓的唱声,仰乎雷声,把作者从重权在握的陶醉感中震醒,转入了另一种精神状态,思索自己的荣耀从何而来。月光与紫薇花构成一组有深层含义的意象。这句暗中用唐时紫薇省的典故,所以,紫薇花成了他本人的化身,而那君临天下的明月,恰恰是皇帝的象征。用一“浸”字将两者沟通,不仅点出自己的一切全承皇恩而有,而且暗示了自己与皇上已溶为一体,难解难分,名符其实的是皇上的代言人。从而与诗的前两句相互呼应,将他那种青云得志,踌躇四顾的心理含蓄婉转地表现出来。
作者采用顺叙的方法写了在翰林院值夜班的全过程,显得从容不迫,纡徐舒缓,充分地表现了诗人雍容闲雅的意度、游刃有余的才华、洋洋自得的心情,所有这些都藏在对景物的描写与叙述中,表面上似乎看不出来,这是此诗的高明之处。
美好的生活一旦逝去,人们对过去的回忆往往会显得更加美好。此诗首句便表达了诗人蓦然回想起初举进士时内心的感触。以前人们常将考取进士譬作“登龙门”,诗人在这里则进一步将此譬作身入蓬莱仙境,而自己及同时及第者都成了平步登天的神仙。次句由“群仙”归结到此诗所要寄赠的朱九龄身上。诗人另一首《送朱九龄》诗说“之子有俊才,弱冠巾正鸽”,可见当时朱九龄年方二十岁左右,是与诗人同年的两百位进士中最年轻的。
当时曾有这样的习俗:人们认为能获得一片新进士换下的襕衫或皇帝赐予的花是一件吉利的事,尤其当物主是一个少年及第的人物时。朱九龄很年轻,诗人时年三十,也还年轻,他们的稠衫就成了争夺的目标。颔联出句所指即此。一个“抛”字充分描绘出他们脱下白纻襕衫任人争夺时那种得意的神态。在封建社会,“风最”又被视为才子们所专有的韵事。而所谓“风最”,则是指出入于花街柳巷。此习起于唐代,《开元天宝遗事》记载:“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每年新进士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时人谓此坊为‘风最薮泽’。”名纸如同现代的名片,以红笺所写的名纸专用于见倡优女子。此联描写他们少年及第的光彩和风最。
颈联紧承上联对句而迸一步具体描述他们当日游宴于歌楼舞馆,驰马于花街柳巷的那种欢乐生活:歌楼上银烛高照,觥筹交错的宴会通宵达旦;骑着骏马风雨无阻地驰骋于花柳巷中,不惜让泥水溅污了马鞍下的锦垫。“停”字在这里作放置解,和唐代诗人朱庆余《闺意献张水部》中“洞房昨夜停红烛”之“停”同义,“停银烛”,即摆着燃烧的银烛。蜡烛与锦鞯一样,在当时也是一种奢侈品,诗人以这种不吝千金的豪举来衬托他们的狂喜心情。
尾联急转直下,由当日的狂欢归结到后来的凄凉。诗人以陶渊明“拆腰”的典故喻其为微薄的俸禄俯首事人的苦恼,此情此景与春风得意相比,不啻天上地下:昔日的蓬莱神仙,已经成了匍匐于尘土之中逢迎上司的小吏。这种况味,只能用“凄然”二字来表述了。此联出句以“尘土”与首句“蓬岛”相对照(佛教称人世间为‘红尘”),以“追想”与首句“忽思”相呼应。对句“共君”二字牢牢扣住题目,以“凄然”二字结束前面的今昔对比以见寄赠之意。
此诗以首句“忽思”展开,次句紧承首句点题,颔、颈二联都与上联的对句紧密街接,环环相扣,显得一气呵成,至尾联却以神龙摆尾之势突然一折,既与前三联在气氛上形成鲜明的对照,又与首句遥相呼应,使全诗曲折有致而又浑然一气,颇见结撰之妙。此诗是诗人较年轻时的作品,其意境情调与后来之作颇有差别,但全诗明白晓畅,情真意切,已经显示出与五代以来浮靡纤丽之作有很大不同。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