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之文长于说理,往往“昭晰无疑”(《艺概·文概》),长篇论说文是这样,短小精悍的杂说也莫不如此。而且杂说较之正式的议论文更灵活,笔调更从容,“能道意所欲言”(《答王庠书》),充满了诗一样的情趣和哲理,愈加耐人寻味咀嚼。本文就是其杂说中的代表作。
文章一开头就叙述故事,这种故事中的人物、时间、地点,都不明确(即使虚拟的也没有),其结构是抽象的,是作为论据的“寓言”。因其描写生动,故而显得具体实在,说服力极强。可以得出,任何知识都来源于感性经验,如果撇开感性经验而单靠间接经验,就像瞎子那样“未尝见而求之人也”,那么势必会“转而相之”,混淆这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各种属性,加以臆测,杜撰,闹出“闻钟以为日”“扪烛以为日”的笑话,那就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作者指出:“道之难见也甚于日,而人之求达也无以异于眇。”如果单凭“达者告之”,“虽有巧譬善导,亦无以过于盘与烛也”。
然而单有感性经验还不够,还得亲自实践,多次探索,方能掌握道;作者认为“道可致而不可求”。而“致”与“求”的区别,作者引古人语对“致”作了解释:“孙武曰:‘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这里的“致”就是一种“循序渐进”,平时积学,自然得“道”的意思,学至则道自致。譬如军队能够掌握主动权,可进则进,可退则退,待时机成熟就行出击,才能获胜,若牵“求”胜利,就成了“致于人”了,就会失败。求道也是如此,如果经过平时不断的实践,而不是急于求成,那么道是可致的。
作者为了论证这个观点,又讲了另一个寓言故事。作者发现“南方多没人”,而北方则少有,原因就在于“南人”“日与水居也。七岁而能涉,十岁而能浮,十五而能没矣”。因为“日与水居”,故能渐识水性,“夫没者岂苟然哉?必将有得水之道者。”懂得水性(“水之道”)方才能“没”,“日与水居,则十五而得其道;生不识水,则虽壮见舟而畏之”。可见求“道”单凭勇气是不行的,还得经过长期的实践。如果想一蹴而就,“不学而务求道”,走捷径,投机取巧,那就只能像北方学“没”者那样,没有不被溺死的。
作者运用寓言阐述道理时,夹叙夹议,深入浅出,寓言讲完,道理也就清楚了。而且作者连续运用两个寓言说明认识过程的两个阶段,丝丝入扣,环环相接,可称之为“螺旋式”的比喻方式——即运用两个内容相近但有连续性发展性的寓言故事构成层出不穷、变化多端的结构,使寓言的主旨和理念更趋深入和加强,这是苏轼的创新。
最后一段联系实际并交代为文的目的。“昔者以声律取士,士杂学而不志于道”;相反,“今也以经术取士,士知求道而不务学。”经术本来就是载道的,所以“士知求道而不务学”,他们不知道“道”是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想真正理解“道”,不能单靠读几本经书,应该杂学旁收,既不能忽略感性经验,又要经过长期的摸索思考,以渐进于道。这里,作者是针对王安石以经术取士而发的。《御选唐宋文醇》卷三十八云:“宋自王安石始以经术取士,一时求仕者皆改其妃青媲白,而谈道德仁义;及致之于用,则茫然失据,亦与妃青媲白无二焉,此苏轼《日喻》所以作也。”
总之,作者运轻灵之笔娓娓道来,仿佛与人对面而谈,亲切动人,语浅道明,毫无论说文的板滞之弊。且本文还继承了战国议论文的优点,以寓言作为论据,使行文简洁明了,形象生动。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一出生就双目失明的人不认识太阳,问看得见的人太阳是什么样子。有的人告诉他说:“太阳的样子像铜盘。”这个失明的人敲铜盘听到了它的声音,一天听到钟声,就把发出声音的钟当做了太阳。有的人告诉他说:“太阳的光像蜡烛。”失明的人用手摸蜡烛,晓得了它的形状。一天,摸到一支形状像蜡烛的乐器龠,就把它当做了太阳。太阳和钟、龠的差别太大了,但是天生双目失明的人却不知道它们之间有很大的差别,因为他不曾亲眼看见,而是向他人求得关于太阳的知识。
抽象的道理很难被认识,这一点比太阳难认识的情况更加严重,人们不通晓抽象的道理的情况,和生来就不认识太阳的盲人没有什么不同。通晓的人告诉他,即使有巧妙的比喻和很好的启发诱导,也无法使这些比喻或教法比用铜盘和用蜡烛来说明太阳的比喻或教法好。从用铜盘比喻太阳到把铜钟当做太阳,从把铜钟当做太阳而到把乐器龠当做太阳,像这样辗转连续地推导,难道还有个完吗?所以人世上大谈“道”的人,有的就他自己的理解来阐明它,有的没有理解它却主观猜度它,这都是研求“道”的弊病。
既然如此,那么这个“道”最终不可能求得吗?苏轼说:“道能够通过自己的虚心学习,循序渐进使其自然来到,但不能不学而强求它。”那么什么叫做自然来到呢?孙武说:“会作战的将军能招致敌人,而不被敌人所招致,不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境地。”子夏说:“各行各业的手艺人坐在店铺作坊里,完成他们制造和出售产品的业务。有才德的人刻苦学习,来使道自然到来。”不是强求它而使它自己到来!
南方有很多会潜水的人,他们天天都生活在水边,七岁就能趟水过河,十岁就能浮在水面游泳,十五岁就能潜入水里了。潜水的人能长时间地潜入水里,哪里是马虎草率而能这样的呢?一定是对水的活动规律有所领悟才能做到。天天生活在水边,那么十五岁就能掌握它的规律。生来不识水性,那么即使到了壮年,见到了船也会害怕。所以北方的勇士,向南方会潜水的人询问来求得他们能潜入水里的技术,按照他们说的技术到河里试验,没有不淹死的。所以凡是不老老实实地刻苦学习而专力强求道的,都是像北方的学潜水的人一样。
从前以讲究声律的诗赋择取人才,所以读书人学习儒家、墨家还兼及名家、法家,而不是立志在求儒家之道;现在以经学择取人才,所以读书人只知道强求义理,而不是踏踏实实地学。渤海人吴彦律,是有志对经学做实实在在地学习的人,正要到京城接受由礼部主管的进士考试,因此,写《日喻》来勉励他。
注释
日喻:关于太阳的比喻。
樾:笛类乐器,比笛短,有七孔、三孔等说。
眇:瞎子。
苏子:苏轼自称。
子夏:卜商,字子夏,孔子弟子。
没人:能潜入深水的人。
渤海:唐代郡名,在今山东滨县一代。
苏轼之文长于说理,往往“昭晰无疑”(《艺概·文概》),长篇论说文是这样,短小精悍的杂说也莫不如此。而且杂说较之正式的议论文更灵活,笔调更从容,“能道意所欲言”(《答王庠书》),充满了诗一样的情趣和哲理,愈加耐人寻味咀嚼。本文就是其杂说中的代表作。
文章一开头就叙述故事,这种故事中的人物、时间、地点,都不明确(即使虚拟的也没有),其结构是抽象的,是作为论据的“寓言”。因其描写生动,故而显得具体实在,说服力极强。可以得出,任何知识都来源于感性经验,如果撇开感性经验而单靠间接经验,就像瞎子那样“未尝见而求之人也”,那么势必会“转而相之”,混淆这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各种属性,加以臆测,杜撰,闹出“闻钟以为日”“扪烛以为日”的笑话,那就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作者指出:“道之难见也甚于日,而人之求达也无以异于眇。”如果单凭“达者告之”,“虽有巧譬善导,亦无以过于盘与烛也”。
然而单有感性经验还不够,还得亲自实践,多次探索,方能掌握道;作者认为“道可致而不可求”。而“致”与“求”的区别,作者引古人语对“致”作了解释:“孙武曰:‘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这里的“致”就是一种“循序渐进”,平时积学,自然得“道”的意思,学至则道自致。譬如军队能够掌握主动权,可进则进,可退则退,待时机成熟就行出击,才能获胜,若牵“求”胜利,就成了“致于人”了,就会失败。求道也是如此,如果经过平时不断的实践,而不是急于求成,那么道是可致的。
作者为了论证这个观点,又讲了另一个寓言故事。作者发现“南方多没人”,而北方则少有,原因就在于“南人”“日与水居也。七岁而能涉,十岁而能浮,十五而能没矣”。因为“日与水居”,故能渐识水性,“夫没者岂苟然哉?必将有得水之道者。”懂得水性(“水之道”)方才能“没”,“日与水居,则十五而得其道;生不识水,则虽壮见舟而畏之”。可见求“道”单凭勇气是不行的,还得经过长期的实践。如果想一蹴而就,“不学而务求道”,走捷径,投机取巧,那就只能像北方学“没”者那样,没有不被溺死的。
作者运用寓言阐述道理时,夹叙夹议,深入浅出,寓言讲完,道理也就清楚了。而且作者连续运用两个寓言说明认识过程的两个阶段,丝丝入扣,环环相接,可称之为“螺旋式”的比喻方式——即运用两个内容相近但有连续性发展性的寓言故事构成层出不穷、变化多端的结构,使寓言的主旨和理念更趋深入和加强,这是苏轼的创新。
最后一段联系实际并交代为文的目的。“昔者以声律取士,士杂学而不志于道”;相反,“今也以经术取士,士知求道而不务学。”经术本来就是载道的,所以“士知求道而不务学”,他们不知道“道”是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想真正理解“道”,不能单靠读几本经书,应该杂学旁收,既不能忽略感性经验,又要经过长期的摸索思考,以渐进于道。这里,作者是针对王安石以经术取士而发的。《御选唐宋文醇》卷三十八云:“宋自王安石始以经术取士,一时求仕者皆改其妃青媲白,而谈道德仁义;及致之于用,则茫然失据,亦与妃青媲白无二焉,此苏轼《日喻》所以作也。”
总之,作者运轻灵之笔娓娓道来,仿佛与人对面而谈,亲切动人,语浅道明,毫无论说文的板滞之弊。且本文还继承了战国议论文的优点,以寓言作为论据,使行文简洁明了,形象生动。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汉族,眉州眉山(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苏轼是北宋中期文坛领袖,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文纵横恣肆;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善书,“宋四家”之一;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与韩愈、柳宗元和欧阳修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潇湘竹石图卷》《古木怪石图卷》等。 ▶ 3359篇诗文
诗的前两句写边镇少数民族将领的逸乐,后两句写关西老将长期征战之苦。诗人把“黑姓蕃王”与“关西老将”作鲜明对照,表现了汉、蕃两族将领的苦乐不均,这首诗就上升到了政治层面,使诗歌境界得到了提升。
“黑姓蕃王貂鼠裘,葡萄宫锦醉缠头。”两句写边镇少数民族将领的逸乐。从三个方面写黑姓蕃王的生活:一是穿着:貂鼠裘以示名贵;二是宴饮:写纵荡不羁;三是玩物:葡萄宫锦以示器物的奢侈。写边镇蕃王,不去写他的军事生活,而是选择一些细节写他的享乐生活,可以看出他们的地位,他们的骄纵。
“关西老将能苦战,七十行兵仍未休。”两句写关西老将长期征战之苦。“能”,主要不是说具有能力,而是说其不得已。一个“苦”字,是关西老将全部征战生活的写照。“七十”,写出了老将年迈而非确指。“仍”概括了老将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征战生活,“苦”字自在其中。写“关西老将”专写其征战生活,与“黑姓蕃王”适成鲜明对照。“黑姓蕃王”逸乐如彼,“关西老将”苦战如此,诗人因而感慨。诗中仅把两种鲜明对照的现象作客观罗列,而写的实际是诗人所感。
岑参这篇作品以自己边地所见把“黑姓蕃王”与“关西老将”作鲜明对照,表现了汉、蕃两族将领的苦乐不均,这样,这首诗就上升到了政治层面,使诗歌境界得到了提升。
这首词中的主人公就是这样。他喝了闷酒,醉得有些近乎病态(“病酒”即醉酒,俗谓“醉酒如病”);黄莺鸟的叫声,本来是悦耳动听的,所以博得了“流莺”的雅号,杜甫也有“自在娇莺恰恰啼”的诗句。可是对这首词中的主人公来说,却只能“唤愁无限”,听得心烦,却又无法封住那流莺的嘴巴,真是无可奈何(“可奈”即“怎奈”、“无可奈”)!主人公的愁从何而来?细细想来,既不是源于病酒,也不是因为流莺。伤春?倒有些相似。你看,“又是一年,花惊寒食,柳认清明”,光阴荏苒,逝者如斯,转眼“又是一年”!春光如许,年复一年,时不我待,触景生情,感到时序惊心,慨叹流年暗换,从而“愁”上心头,“春愁过却病”,美其名曰“伤春”,有何不可?“伤春”一词,不知被古人用过多少次,其实,春本无可伤,可伤者往往是与春一样美好的事物。
总结一下古人的生活经验,春天的本身虽无可“伤”,但它却往往是人们感慨伤怀的诱发物。王昌龄《闺怨》诗说:“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少妇本无愁,所以欢欢喜喜地打扮好。但她一旦登上了层楼,看到了那一派迎风飘舞的柳丝,于是愁从中来,——她想到了远在他乡“觅封侯”的“夫婿”。最好的春光,应该与自己的爱人共赏,一旦“共赏”不可得,便触景生情,对景怀人,这就是所谓“伤春”了。唐人还有这样的诗句:“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对于一个没有心事的人而言,黄莺的叫声是动听的,但是对思妇而言,它阻碍自己梦中到辽西与丈夫相会,所以不惜“打起黄莺儿”。看来,春天是一个怀人的季节,古人从这里选取题材,抒发感情,不知写下了多少诗词!黄简的这首词,也是这样。当他望尽天涯的层层翠巘,心中暗数着那根本数不清的“长亭短亭”,怀人之情油然而生,但天涯各一方,现实的现象不可能,绝望之下,只得象希望于梦中与家人相会。“天涯翠巘层层。是多少、长亭短亭”,是这首词中最关键的句子,也是读者理解和欣赏这首词的钥匙,况蕙风评说:“此等语非深于词不能道,所谓词心也。”(《蕙风词话》)“天涯”一句,是触景生情的诱发点。
上片的流莺、花柳,皆眼前身边之景,对于词境皆止于描述而没有开拓意义,“天涯”一句却既融入了上片诸景,又高瞻远瞩,意象博大,更重要的是它开拓出了“长亭短亭”一境,遂使全词豁然开朗,转出了一片新天地,这是一个成功的过片。“长亭短亭”句接踵“天涯”句而来,是词中主人公望尽天涯的直接所得,是揭示全词情感实质的关键处。“长亭”、“短亭”皆系行人休止之所,后来它就成了天涯羁旅、游子思归的象征。显然,这一句揭示了全词的抒情实质:乡关之思。读到这里,读者才能省悟到,上片所写的“病酒心情”以及流莺唤愁等等,都是主人公内心的乡关之思的外部流露,决不仅仅是因为春天即将逝去而感伤。结拍的“倦倚东风”三句,都是在思归而不能归的情况下的思想活动。实际上的“归”既不可能,只得寄希望于梦,在梦中“飞到”故乡的“银屏”,与亲人团聚,这自然是“好梦”了。虽是梦,也给人以希望和安慰。这三句把思归的心情作了更深一层的抒发。至此,全词所曲曲折折表达的思想感情,就凸现出来了。
作者黄简本是建安(今属福建)人,长期隐居于吴郡光福山,乡关之思,自然深切,至于能把这种感情抒写得如此婉曲缠绵,确实是“非深于词不能道”的。
黄简的词流传至今的,只有三首,皆精于修辞,如《眼儿媚》:“打窗风雨,逼帘烟月,种种关心。”《玉楼春》:“妆成挼镜问春风,比似庭花谁解语?”炼字炼句的功夫十分到家,竟似“妙手偶得之”。这首词中,则有“花惊寒食,柳认清明”。这两句的妙处,首先是如况蕙风所说:“属对绝工”。这两句都是同样的“主谓宾”句式结构,花对柳,是植物性名词相对,“惊”和“认”两个动词相对,“寒食”和“清明”两个表节气的名词相对,分明而严整。富有感情色彩和动作表现力的“惊”字“认”字,把一春郁闷,不觉时光飞逝,见花柳而惊知寒食清明已至的情态活脱脱地表现了出来。这两个极精当极富表现力的动词,不经几番锤炼,是无论如何得不到的,确实是这首词的“词眼”。乍见而“惊”,由“惊”而“认”,细细辨认之后,于是乎确认寒食清明已到,从而想到祖茔在焉的故乡,乡关之思油然而生,“泪眼问花花不语”的情态就出现了。作者选定寒食清明这种时节,也是不无考虑的。
如上所说,这是一个祭扫祖茔的时节,最容易勾起异乡人的乡关之思;同时,这也是一个“断魂”的时刻,往往是雾雨其蒙,雨痕,泪痕,冷冷清清。这种大家约定的、公认的气氛,对全词所要表达的那种比较低沉的乡关之思,自然起到一种烘托、浸染的作用,这不能不说是作者的匠意所在。当然,这首词的艺术精华,并不止于这两句(其整体结构上的匠心独妙之处,已略如上述),但这两句乃“词眼”所在,确实为此词生色不少,因此也就获得了后人的格外垂青。“词眼”所在,确实为此词生色不少,因此也就获得了后人的格外垂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