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在我还是黄毛小儿的时候就随家人离开了京城。如今头发花白,学识修为也有了,但还是看不到一个统一的国家。
作为臣子的我日夜颠倒地为君王操劳,唯有让眼泪空流,茫然对着眼前这片太平花。
注释
扶床:在这里有两种理解,一为在睡梦中惊闻金人要打来的消息,赶紧起身收拾细软准备跑路,由于人还是半睡半醒状态,故需要扶床;二为陆游描写自身年龄,陆游出生于1125年,他们举家南迁的时候是1126年,故在离开京城的时候自己还是个很小的孩子,站立都困难,故需扶床,这里的扶床只是泛指自己年龄很小。综合上下文,陆游一家离开京城的时候陆游大概1岁,此时距离金人攻打开封还有一年(靖康之变是1127年),故第二种理解更妥帖一些。
踉蹡:亦作“ 踉跄 ”。匆忙的样子。
京华:京城,指的是北宋都城汴梁。
车书:《庄子·天下》中有云,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形容一个人学识渊博,五是复数,表示多。这边陆游指50岁的自己学识修为已经有了一定火候(反衬出自己对于多年之后自己国家还未统一的失望)。
未一家:国家未能统一。
宵旰:宵,入夜,晚上8、9点的时候;旰:天还没亮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和一起就是日以继夜、日夜颠倒地意思。
太平花:这边的太平花是一语双关,实见的是眼前真实的太平花,背后隐喻1175年的南宋已经赢来的短暂的和平,没有战争了。
上阕着重写女主清公独宿空房的孤寂心境。开首二句的构思就极为精巧,词清把抽象的“愁”情与无形的“西风”都清格化,它们仿佛早有约会似的,每年要到清秋时节前来赴约,相聚在一起,这就巧妙地把女主清公的心情作了十分富有诗意的表达。“旧游帘幕记扬州”是对思情的极为简练而又非常具体的概括:女主清公当年与她的情清在风月繁华的扬州曾有过一段令清销魂的经历,他们曾在一起偎依相游,曾在帘帏帐幕中卿卿我我。而今“一灯清着梦,双燕月当楼”,写出了闺中清孤独寂寞的境况。词清在这里以“双燕”反衬女主清公独宿空房的孤寂,燕影双双更比照出闺中清形单影只的凄楚。
下阕写女主清公思清时的微妙心理活动。“罗带鸳鸯尘暗澹”表明女主清公翘盼游子久久不归懒于梳妆打扮,鸳鸯带已弃置久矣,但她又觉得应该整顿精神保持自己仪容的美貌风流。“天涯万一见温柔”给这一心理活动作了交代:原来她怕天涯游子万一归来见到自己衣冠不整而失却了爱恋的柔情密意。最后二句“瘦应因此瘦,羞亦为郎羞”是女主清公内心声音的坦诚流露,她遥向远方的情清倾诉:我形容瘦损是因对你的思念而这般消瘦,清们看到我这样憔悴而议论我,羞赧我,我甘愿为你而羞!至此一个痴情女子对爱情的忠贞之情已尽现无遗。
这首小令写闺中清思念远方的游子。词清借闺中清思念远方的游子之意寄托自己黥面受刑发配外地凄凉悲苦生活,而对过去美好生活的愁思和向往怀念。
开篇趣起,打趣自己,说只要清溪对岸有美酒,就可以招致自己这个难致的“幽人”前来。接韵以“更觉”的措辞,将自己与赵国兴暗中对照,以突出赵的“湖海豪气”。意谓因自己这样容易被招致,就更觉得赵这个有四方之志的湖海之士气度不凡、当卧百尺楼头了。“自叹”以下,直到结韵,全都是自我抒情。“自叹”一韵,伤惋自己年老才凋,作诗赋词,难以称意。上片末韵,明承起韵沽酒之辞,写自己得酒即醉、醉归于东风中的情态。暗接“不如人意”的句意,表达他欲因酒而排遣此愁的意思。有趣的是,这里写词人的醉态,不出以正笔,而以“松竹如醉”的曲笔来写,这就写透了他醉态朦胧的情态。而诗意正在“松竹如醉”的形容中。下片似写清醒时的思绪,其实是所谓“酒醉心灵”的思考产物。过片接上片末韵“东风”一词,写他对此春日美景若有所不足的遗憾感。此韵以“怎得”领起,表明所思所须实属不可得的用意。他所希望自己成为的,是庄周梦中那只栩栩然的物我浑一的蝴蝶,他希望作这一只蝴蝶,来纵情邀游于花丛间,把花底当成是整个的“人间世”即整个的世界。这就泄露了他希望忘世兼忘我的心意。而具有这种忘我兼忘世之想的人,显然是因为所承受的过于沉重痛苦之故,他在寻找着一个不可得的解脱。“记取”一韵,表明了他之所以想做庄周梦中的蝴蝶的部分原因。是因为暮春的江上,总是风狂雨骤,横暴的风雨从来不爱惜春天的美景,而要将它匆匆送走。“记取”一词,表明这种时光之忧,是他一直萦结在胸的旧伤痛。在“风雨”一句中,词人的悲凉、无奈之情可感。在这两韵里,花与春天的意象具有隐喻的色彩,它们隐指美好无憾的时光。同样,风雨也具有隐喻的色彩,它是作为破坏春天的对立面出现的,它是生命所不能把握的横暴力量的隐指。因为以上的隐喻色彩,所以尽管是写的自然春天的过程,也令词人产生了不能承受的“万斛愁”。这样无法称量的沉重愁恨,只有杯中酒才可以解除,因为它可以使人沉醉忘忧。而象征了富贵极盛的头上金貂,在此时光之优面前,则显得毫无意义———流逝的时光把金貂象征的富贵、把一切存在甩在自己的后面化为虚无。结韵关合全篇,以此词不过是一种《宾戏》的解释,把一切打空,用来回复赵知录。这样的结尾,固然表明了他的游戏态度,同时也更有深意。这深意就是,当词人反照自己的内心,发现了巨大的空虚和难以承受的痛苦时,他所去做的,不仅是以酒来沉醉忘情,更是要以排空一切的方式,来获得解脱。所以,这样的结尾,不是无聊的游戏,不是无意义的闲话,而是包容着一种压力和反压力的精神对抗的。
本词在章法上,打破上下片分段的词体常用格式,从上片第三韵就开始转为单纯写自己,是为变格;但变中有不变,如下片全为上片末韵引起,写自己春日归途上醉酒后的忧思与解脱。在表意上,全词似散而聚。所谓散,是指它头绪众多;既赞友人,又自叹衰老才枯;既写耽酒情状,又写耽酒的原因;既抒发好景不常的生命幽恨,又写忘世遣愁的心理需要。所谓聚,是指这么丰富的情意,曲曲折折地都可以用酒来收结:衰老才凋的闲愁可以用酒来打发,好景不常的生命大悲可以凭酒来遗忘,想做庄周梦中的那只蝴蝶而不可得的苦恼可以借酒来平息,乃至功名富贵终归无用的虚无之悲可以以酒来消除。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