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老狼前行踩颈肉,后退又要绊尾跌。公孙挺着大肚囊,脚穿红鞋稳步踏。
老狼后退绊尾跌,前行又踩肥下巴。公孙挺着大肚囊,品德声望美无瑕。
注释
跋:践,踩。
胡:老狼颈项下的垂肉。
载:则,且。
疐:同“踬”,跌倒。一说脚踩。
公孙:国君的子孙。
硕肤:大腹便便貌。
赤舄:赤色鞋,贵族所穿。
几几:鲜明。
德音:好名声。
瑕:疵病,过失。或谓瑕借为“嘉”,不瑕即“不嘉”。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这首诗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从《毛诗序》到清代学者,大多认定这首诗所说的“公孙”即“周公”。诗以“狼”之“进退有难”,喻周公摄政“虽遭毁谤,然所以处之不失其常”。朱熹《诗集传》认为此诗赞美周公摄政,虽遭四方流言、幼主致疑,却处变不惊,王业终成,而又功成还政,圣德无瑕。闻一多《匡斋尺牍》则以为,诗中的“公孙”究竟是豳公的几世孙,“我们是无法知道的”,故只要将他看作是“某位贵族”即可。闻一多还依据“德音”在《诗经》中的运用,多见于“表明男女关系”,而推测这是一位妻子,对体胖而性情“和易”“滑稽”的贵族丈夫开玩笑的诗。
《何彼秾矣》一诗的主旨,《毛诗序》以为是“美王姬”之作,云:“虽则王姬,亦下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犹执妇道以成肃雍之德也。”古代学者多从其说,朱熹《诗集传》也说:“王姬下嫁于诸侯,车服之盛如此,而不敢挟贵以骄其夫家,故见其车者,知其能敬且和以执妇道,于是作诗美之。”近现代学者大都认为是讥刺王姬出嫁车服奢侈的诗。高亨《诗经今注》却认为是“周王王的孙女出嫁于齐襄公或齐桓公,求召南域内诸侯之女做陪嫁的媵妾,而其父不肯,召南人因作此诗”。袁梅《诗经译注》又持新说,以为是男女求爱的情歌,诗中的“王姬”、“王王之孙”、“齐侯之子”不过是代称或夸美之词。此诗应是为王王之孙与齐侯之子新婚而作,在赞叹称美之余微露讽刺之意。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极力铺写王姬出嫁时车服的豪华奢侈和结婚场面的气派、排场。首章以唐棣花儿起兴,铺陈出嫁车辆的骄奢,“曷不肃雝”二句俨然是路人旁观、交相赞叹称美的生动写照。次章以桃李为比,点出新郎、新娘,刻画他们的光彩照人。“王王之孙,齐侯之子”二句虽然所指难以确定,但无非是渲染两位新人身份的高贵。末章以钓具为兴,表现男女双方门当户对、婚姻美满。
“通篇俱在诗人观望中着想”(陈继揆《读诗臆补》),全诗在诗人的视野中逐渐推移变化,时而正面描绘,时而侧面衬托,相得益彰。从结构上说,全诗各章首二句都是一设问、一作答,具有浓郁的民间色彩,“前后上下,分配成类,是诗家合锦体”(同上)。今人陈子展《诗经直解》说:“(此)诗每章首二句,一若以设谜为问,一若以破谜为答,谐讔之类也。此于《采蘩》、《采苹》之外,又创一格。此等问答体,盖为此时此地歌谣惯用之一种形式。”
欧阳修胸襟旷达,虽处逆境之中,仍能处处自得其乐。他的《醉翁亭记》,末二段就表现了他与民同乐的情景。此诗和《醉翁亭记》同样用了一个“醉”字,但并不过多地渲染那些离情别绪。《醉翁亭记》是写游宴之乐、山水之美,这诗所表现的父老亲故送别饯宴的情景,别是一番情味。
诗的前二句以绚丽的春光衬托热烈的送别场面。后二句抒情,内里实在蕴含着惜别的深情,只是故作旷达自慰且慰人。这首诗落笔轻快自然,平易流畅。
首句写景,点明别滁的时间是在光景融和的春天。
欧阳修由滁州徙知扬州,朝廷的公文是在那一年闰正月下达的,抵达扬州为二月。滁州地处南方,气候较暖,这里与作者在夷陵(今湖北宜昌)所写的另一首《戏答元珍》诗“春风疑不到天涯,二月山城未见花”不同,而是花光浓烂,柳丝轻明。这样,此诗首句不仅写出了别滁的节候特征,也为全诗定下了舒坦开朗的基调。
次句叙事,写当地吏民特意为欧阳修饯行。
“酌酒花前”,是众宾客宴送知州,与《醉翁亭记》的知州宴众宾正好相反;这天还有丝竹助兴,气氛显得热烈隆重。它虽不同于以往投壶下棋、觥筹交错的游宴之乐,但同样写出了官民同乐和滁州民众对这位贤知州离任的一片深情。
后两句是抒情,诗人把自己矛盾、激动的心情以坦然自若的语言含蓄地表达了出来。欧阳修在滁州任职期间,颇有惠政。饯行时当地父老向他所表示的真挚友好的感情,使诗人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两年多的贬谪生活即将过去,这里地僻事简,民俗淳厚,作者特别对以前在滁州琅琊山与众宾客的游宴情景怀念不已;而此时却是离别在即,滁州的山山水水,吏民的热情叙别,使他百感交集。这里“我亦且如常日醉”的“且”字,用得极好,写出了诗人与众宾客一起开怀畅饮时的神情意态和他的内心活动。
结句用的是反衬手法,在这种饯别宴上作为助兴而奏的音乐,是欧阳修平时爱听的曲调。但因离忧婴心,所以越是悦耳的曲调,内心就越感到难受。唐朝张谓写过一首题为《送卢举使河源》的赠别诗:“故人行役向边州,匹马今朝不少留。长路关山何日尽,满堂丝竹为君愁。”这里结句所表达的意思,为欧阳修所化用。“莫教弦管作离声”,发人思索,使诗意余韵不尽。后来黄庭坚《夜发分宁寄杜涧叟》诗“我自只如当日醉,满川风月替人愁”,也是从此脱出。
欧阳修这首诗与一般叙写离愁别绪之作所渲染的凄恻之情,有明显的不同,它落笔轻快自然,平易流畅。这与宋初盛行的刻意追求辞藻华丽,内容却显得空虚的“西昆体”诗风形成鲜明对照。由于欧阳修在诗歌创作中以明快朴实的诗风力矫时弊,因而就成了北宋诗坛的一大名家。
上片写桥下东夜船上所观美景。开头两句,以仰视描绘之笔,烘托词人此时此地的一种压抑心境。“湿云不动”是指空间湿气呈现饱和状态,人感到胸闷,暗示着词人的抑郁心情。而“溪桥”又是清凉的,昭示着冷天的到来。“嫩寒”刚刚穿透东风留下身影。一个“透”字,突出了词人生活处境的严峻。词人把“湿云”、“溪桥”、“嫩寒”、“东风”全都人格化了。第三、四句以俯视描绘之笔,烘托词人此时此地由压抑到恬淡的心境: “桥下水声长”,写听觉;“一枝和东香”,写嗅觉。由听觉挪移到嗅觉,其间采用了跳跃和剪辑的手法,把它们连接起来的便是河畔上、高楼旁的一棵梅花树。“和”字一出,全盘皆活了。东,本是不香的,只因花一枝揉和叠印在东儿上,花香、东香也就分不清了,给人一种宁静恬淡的感觉。上面八种景物,构成四幅画面,声、形、色、味俱全,宛如过电影一般。
下片写河畔高楼与河下船里的情思。第一、二句用互比的手法,正面描写船人想象中的佳人形象:“人怜花似旧,花比人应瘦。”是“人怜花”还是花怜人,是“花比人”还是人比花,全在词人的情感中:“旧”与“瘦”。这与“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有异曲同工之妙。最后两句侧面描写佳人的相思,实际也是东坡自己的情思:“莫凭小栏杆,夜深花正寒。”词人运用李后主《浪淘沙·帘外雨潺潺》中的“独自莫凭栏”和“罗衾不耐五更寒”词句,不露痕迹,有点石成金之妙。
全词运用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比喻与通感的笔调,生动描绘了泗水上的冬夜东景,烘托了两种相思,一样情怀。只说“人怜花似旧”,不说花怜人全新;只说“夜深花正寒”,不说夜深人正寒。这种隐喻之笔,是词人描写佳人惯用的手法,值得借鉴。
汉乐府鼓吹歌十八曲之《君马黄》歌辞为:“君马黄,臣马苍,二马同逐臣马良。易之有騩蔡有赭。美人归以南,驾车驰马,美人伤我心;佳人归以北,驾车驰马,佳人安终极。”按明人胡震亨解释,这是一首隐言交友不终,各奔东西的诗歌。但“后人拟者,但咏马而已”,似未解其意。诗人李白不但深得其解,而且加以发明之,借以歌颂朋友相知相救的生死友谊。
开头四句咏马起兴,以马色之不同作反衬,言人心之无猜。马色一“黄”一“白”,对照鲜明;马色与人心相比,一异一同,相得益彰。接下二句承上而来,写“我”与友人骑马外出游乐,双双行进在洛阳路上。洛阳是东汉的京城、唐代的东都。那里市井繁华,名胜林立,是游冶之佳处。“双行洛阳陌”一句不仅点明此行之豪壮,而且表现了行影不离之友谊。这好似李白与杜甫的交游:天宝三载(744)三月,李白得罪了高力士被放出翰林院之后,曾到过洛阳一次。当时杜甫也在洛阳。于是两位大诗人相会了。从此他们结下了“兄弟”般的友谊。翌年,杜甫在齐州所作的《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诗中说:“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那虽是他俩同游历下的情景,但从中也可想象到他们当初在洛阳相识时,也是一见如故、情同手足的。
下二句为了渲染人物之显赫,还描写了他们的衣着和饰物:佩着长长的宝剑,闪闪发光;戴着高高的红冠,十分耀眼。这样的装饰,不仅表现了外在美,而且揭示了他们超凡的精神世界。爱国诗人屈原在《九章·涉江》诗中说:“带长剑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他之所以“好此奇服”,是因为怀信侘傺,不见容于世,故迥乎时装以示超尘拔俗。李白与屈原千古同调,所以其崇尚也有相似之处。
“各有千金裘,俱为五侯客”二句一从经济着笔,一从政治落墨,意在表现他俩不寻常的社会地位。以上二句极言他俩家资丰厚,靠山坚实。
“猛虎落陷阱,壮士时屈厄”二句转写友人遭到了不幸:正像奔突的猛虎有时不免误入陷阱一样,壮士也会遇到暂时的困迫。猛虎乃兽中之王,啸震山岗。落难亦不落威。此句以猛虎作比,言壮士落难后仍不失当年之威风。
最后两句紧承上句诗意,既是对落难朋友的回答,也是诗人情志的抒发。“相知在急难”一句正体现了“危难见真交”的至情。俗语云:“人在难处思亲朋。”能急友人之难的人才是真正的“相知”,所以诗的最后说:一个人自顾自身修好,那会有什么益处呢!此句似他问似自语,余意不尽,惹人深思。
这首诗虽然以乐府为题,写汉地言汉事,但诗的主旨却是为了以汉喻唐,即通过咏史来抒发诗人贵相知、重友谊的襟怀和赞颂朋友间彼此救助的美好情操。
此诗采用乐府体,不仅具有鲜明的民歌色彩,而且融进了李白诗歌所特有的豪放风格。语言明快而活泼,格调清新而自然,字里行间充满了豪宕之情。因此,高棣说:“太白天仙之词,语多率然而成者,故乐府歌词咸善。”(《唐诗品汇》七言古诗叙目第三卷《正宗》)
李白感情充沛,瞬息万变。为适应感情表达的需要,他的诗在结构上也变幻多端。此诗也如此,言事抒情既一气呵成,又抑扬有致。开头至“俱为五侯客”,是平叙,但调子步步升高,至“长剑”以下四句蓄势已足,然后突然一转——“猛虎落陷阱”,好似由高山跃入深谷,诗调变为低沉。最后二句调子又一扬,既承且转,似断实联。全诗一波三折,跌宕生姿。
词上片“浪涌孤亭起”,就起得突兀奇谲,显出了垂虹亭的气势。翻滚江涛,孤亭屹立,巨浪腾空涌起。这样有气势的建筑,在词人眼里,“是当年、蓬莱顶上,海风飘坠”。蓬莱山是海上三神山之一,当年秦皇、汉武都曾派臣前往寻访仙人,可惜都未能找到,但却有亭子飘落到了人间。可见重虹亭来历非同寻常。仙山上飘来的亭子,还有谁能来上持它。“帝遣江神长守上,八柱蛟龙缠尾。斗吐出、寒烟寒雨。”八根柱子上有八条蛟龙环绕,并能喷烟吐雨,显示出亭子外观极为壮丽。
“昨夜鲸翻坤轴动,卷雕翚、掷向虚空里,但留得,绛虹住。”但来自仙山神力的亭子也遭劫难,昨夜巨鲸翻动了地轴,把飞檐抛到天空,只把垂虹桥留了下来。这个巨鲸实指人间的巨怪,这里是指蒙元贵族。元兵于德祐元年(1275年)攻宋,平江府通判王矩之、都统制王邦杰迎降于常州,元丞相伯颜进入平江府。垂虹桥是必经之路。说重虹亭毁于此时,也非无根之果也不至纯属垂虹亭的被毁,象征着国家灭亡。
下片“五湖有客扁舟舣”,转写词人吴江之行。从太湖里驾着小舟停靠在垂虹桥边,目睹亭子残破,作者都积于心中多时的愤懑,便喷发出来。“怕群仙、重游到此,翠旌难驻。”垂虹亭本来是蓬莱山上群仙的聚会之所,但飘坠到这里,仙人们如果重来,目睹亭子被毁,恐怕他们无法留驻。借群仙的难驻,表明了山河改易使神仙也不再留恋人间。这里安排得匠心独具,不直抒感慨,比直接抒发感慨要委婉得多,深刻得多。
“手拍阑干呼白鹭,为我殷勤寄语;奈鹭也惊飞沙渚。”词人想借白鹭为群仙报信,但白鹭也被惊飞。此处思维之奇,亦难以片言卒说。把沙洲飞鹭等拉进了神奇境界。“星月一天云万壑,览茫茫、宇宙知何处?”词写至此,真情流露出来。“万重乌云遮蔽”,四海茫茫,何处是容身之地。词人的亡国之痛,从这两句里集中地表现出来。词人在入元之后,始终不肯出仕,终老竹山。是其一贯思想使然。词中在易代之后,俯仰身世,无所寄寓,与古代诗人契合。结语“鼓双楫,浩歌去”,展现了词人遗世独立的风貌,读来让人意犹未尽。
这首词语言凝炼,意境奇幻,是一首极具特色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