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会破坏很多东西,而它首先破坏的是军人自身的家庭生活。军人尚未走到战场,他们的妻子已经被抛置在孤独与恐惧中了。她们的怀念不是一般的怀念,那永远是充满不安和忧虑的。等待出征的丈夫回来,几乎成为她们生活中唯一有意义的内容。
然而战争又总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一场正在进行的战争其必要性如何、能否被评判为“正义”,从事这场战争的群体和它的领导者,总是要勉励群体中的成员为之付出最大的努力、最大的牺牲。国家给军人以荣誉,使他们认为自己付出的努力和牺牲是值得的;这荣誉也会影响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妻子,使她们认为家庭生活的破坏以及自身的痛苦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因此,写妻子怀念从军的丈夫的诗篇,通常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为丈夫而骄傲——这骄傲来自国家、来自群体的奖勉;思念丈夫并为之担忧——这种情绪来自个人的内心。《卫风·伯兮》就是典型的这种诗篇。
诗一开篇,写一个女子用自豪的口吻在描述她的丈夫。“伯”本是兄弟间排行的第一位,也就是老大,这里转用为妻子对丈夫的称呼,口气中带着亲切感。这位丈夫值得骄傲的地方在于:一则他长得英武伟岸,是一国中的豪杰,同时也因为他非常勇敢,充当了君王的先锋(由此看“伯”身份,当是贵族阶层中的武士)。而骄傲的来源,主要恐怕是在后一点上。假如“伯”虽然长得高大英武,在战争发生时却畏缩不前,妻子就没什么可以公然夸耀的了。——其实,一般人所知道的光荣,也就是社会所认定的光荣,个人在这方面是没有多少独立判断的能力的。
转入第二章,写自从丈夫出征,妻子在家就不再打扮自己了,任由头发——女性身体最富装饰性的部分——零乱得像一蓬草。这是以对女性的美丽的暂时性的毁坏,表明她对异性的封闭,也即表明她对丈夫的忠贞。不过,作为军人的妻子,这种举动还有进一步的意味。在古代,妇女是不能上战场的,因此妻子对从军的丈夫的忠贞,实也是间接表现了对于国家的忠贞——这就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群体——国家的要求。假定一个军人在前方冒着生命危险打仗,他的妻子却在后方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走东家串西家,哪怕并无不轨之举,他也不能够安心。这不仅对于家庭是危险的,对于国家也有极大的不利。所以,社会尤其需要鼓励军人的妻子对其丈夫表现彻底的忠贞。此诗不管是出于什么人之手(它可能是一位妇女的自述,也可能是他人的拟写),这样写才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后来杜甫的《新婚别》写一位新娘对从军的丈夫表示“罗襦不复施”,还要“当君洗红妆”,好让他安心上战场,与此篇可谓一脉相承。
然而,尽管诗中的女主人公算得上“深明大义”,她对自己的丈夫能“为王前驱”很感骄傲,但久久的盼待一次次落空仍然给她带来巨大的痛苦。对于古代妇女来说,生活的全部内容、幸福的唯一来源就是家庭;家庭被破坏了,她们的人生也就被彻底破坏了。而等待从军的丈夫,这与一般的别离相思是不同的——其背后有很深的忧惧。潘岳《寡妇赋》用此诗为典故,有云:“彼诗人之攸叹兮,徒愿言而心疼……荣华晔其始茂兮,良人忽已指背。”正是揭示了诗中未从正面写出,而又确实隐藏在字面之下的恐怕丈夫最终不能归来的忧惧。这一点是理解第三、四两章所描写的女主人公的期待、失望与难以排遣的痛苦之情的基础。她甚至希望自己能够“忘忧”,因为这“忧”已经使她不堪负担了。
诗必须有真实的感情,否则不能打动人;但诗人的感情也并非可以尽情抒发的,它常常受到社会观念的制约。拿《卫风·伯兮》来说,如果一味写那位妻子为丈夫的报效国家而自豪,那会让人觉得不自然——至少是不近人情;反过来,如果一味写妻子对丈夫的盼待,乃至发展到对战争的厌恶(这在事实上绝非不可能),却又不符合当时社会的要求。所以最后它成为这个样子:对亲人的强烈感情经过责任感的梳理而变得柔婉,有很深的痛苦与哀愁,但并没有激烈的怨愤。
在艺术构思上,全诗采用赋法,边叙事,边抒情。紧扣一个“思”字,思妇先由夸夫转而引起思夫,又由思夫而无心梳妆到因思夫而头痛,进而再由头痛到因思夫而患了心病,从而呈现 出一种抑扬顿挫的跌宕之势。描述步步细致,感情层层加深,情节层层推展,主人公的内心冲突以及冲突的辗转递升,既脉络清晰,又符合人物的心理逻辑,使人物形象具有饱满的精神内涵。同时,诗情奇崛不平,充满辩证色彩。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我的丈夫真威猛,真是邦国的英雄。我的丈夫执长殳,做了君王的前锋。
自从丈夫东行后,头发散乱像飞蓬。并非没有膏沐以整饰仪容,只是丈夫远征在外,就是专心的打扮,又给谁看呢?
天要下雨就下雨,却出太阳亮灿灿。一心想着我丈夫,想得头痛也心甘。
到哪里去找一株萱草,把它种到北堂去。一心想着我丈夫,使我伤心病恹恹。
注释
伯:兄弟姐妹中年长者称伯,此处系指其丈夫。
朅:英武高大。
桀:同“杰”,杰出的人。
殳:古兵器,杖类。长丈二无刃。
膏沐:妇女润发的油脂。
适:悦。
杲:明亮的样子。
愿言:念念不忘的样子。
谖草:萱草,忘忧草,俗称黄花菜。
背:屋子北面。
痗:忧思成病。
战争会破坏很多东西,而它首先破坏的是军人自身的家庭生活。军人尚未走到战场,他们的妻子已经被抛置在孤独与恐惧中了。她们的怀念不是一般的怀念,那永远是充满不安和忧虑的。等待出征的丈夫回来,几乎成为她们生活中唯一有意义的内容。
然而战争又总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一场正在进行的战争其必要性如何、能否被评判为“正义”,从事这场战争的群体和它的领导者,总是要勉励群体中的成员为之付出最大的努力、最大的牺牲。国家给军人以荣誉,使他们认为自己付出的努力和牺牲是值得的;这荣誉也会影响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妻子,使她们认为家庭生活的破坏以及自身的痛苦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因此,写妻子怀念从军的丈夫的诗篇,通常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为丈夫而骄傲——这骄傲来自国家、来自群体的奖勉;思念丈夫并为之担忧——这种情绪来自个人的内心。《卫风·伯兮》就是典型的这种诗篇。
诗一开篇,写一个女子用自豪的口吻在描述她的丈夫。“伯”本是兄弟间排行的第一位,也就是老大,这里转用为妻子对丈夫的称呼,口气中带着亲切感。这位丈夫值得骄傲的地方在于:一则他长得英武伟岸,是一国中的豪杰,同时也因为他非常勇敢,充当了君王的先锋(由此看“伯”身份,当是贵族阶层中的武士)。而骄傲的来源,主要恐怕是在后一点上。假如“伯”虽然长得高大英武,在战争发生时却畏缩不前,妻子就没什么可以公然夸耀的了。——其实,一般人所知道的光荣,也就是社会所认定的光荣,个人在这方面是没有多少独立判断的能力的。
转入第二章,写自从丈夫出征,妻子在家就不再打扮自己了,任由头发——女性身体最富装饰性的部分——零乱得像一蓬草。这是以对女性的美丽的暂时性的毁坏,表明她对异性的封闭,也即表明她对丈夫的忠贞。不过,作为军人的妻子,这种举动还有进一步的意味。在古代,妇女是不能上战场的,因此妻子对从军的丈夫的忠贞,实也是间接表现了对于国家的忠贞——这就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群体——国家的要求。假定一个军人在前方冒着生命危险打仗,他的妻子却在后方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走东家串西家,哪怕并无不轨之举,他也不能够安心。这不仅对于家庭是危险的,对于国家也有极大的不利。所以,社会尤其需要鼓励军人的妻子对其丈夫表现彻底的忠贞。此诗不管是出于什么人之手(它可能是一位妇女的自述,也可能是他人的拟写),这样写才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后来杜甫的《新婚别》写一位新娘对从军的丈夫表示“罗襦不复施”,还要“当君洗红妆”,好让他安心上战场,与此篇可谓一脉相承。
然而,尽管诗中的女主人公算得上“深明大义”,她对自己的丈夫能“为王前驱”很感骄傲,但久久的盼待一次次落空仍然给她带来巨大的痛苦。对于古代妇女来说,生活的全部内容、幸福的唯一来源就是家庭;家庭被破坏了,她们的人生也就被彻底破坏了。而等待从军的丈夫,这与一般的别离相思是不同的——其背后有很深的忧惧。潘岳《寡妇赋》用此诗为典故,有云:“彼诗人之攸叹兮,徒愿言而心疼……荣华晔其始茂兮,良人忽已指背。”正是揭示了诗中未从正面写出,而又确实隐藏在字面之下的恐怕丈夫最终不能归来的忧惧。这一点是理解第三、四两章所描写的女主人公的期待、失望与难以排遣的痛苦之情的基础。她甚至希望自己能够“忘忧”,因为这“忧”已经使她不堪负担了。
诗必须有真实的感情,否则不能打动人;但诗人的感情也并非可以尽情抒发的,它常常受到社会观念的制约。拿《卫风·伯兮》来说,如果一味写那位妻子为丈夫的报效国家而自豪,那会让人觉得不自然——至少是不近人情;反过来,如果一味写妻子对丈夫的盼待,乃至发展到对战争的厌恶(这在事实上绝非不可能),却又不符合当时社会的要求。所以最后它成为这个样子:对亲人的强烈感情经过责任感的梳理而变得柔婉,有很深的痛苦与哀愁,但并没有激烈的怨愤。
在艺术构思上,全诗采用赋法,边叙事,边抒情。紧扣一个“思”字,思妇先由夸夫转而引起思夫,又由思夫而无心梳妆到因思夫而头痛,进而再由头痛到因思夫而患了心病,从而呈现 出一种抑扬顿挫的跌宕之势。描述步步细致,感情层层加深,情节层层推展,主人公的内心冲突以及冲突的辗转递升,既脉络清晰,又符合人物的心理逻辑,使人物形象具有饱满的精神内涵。同时,诗情奇崛不平,充满辩证色彩。
关于此诗的题旨、背景,《毛诗序》解释为:“《伯兮》,刺时也。言君子行役,为王前驱,过时而不反焉。”意思是说:理想的政治不应该使国人行役无度,以至破坏了他们的家庭生活。实际所谓“刺”在诗中并无根据,不过作者所表达的儒家政治理想,却是符合诗中女主人公的愿望的。
韦庄入蜀时的心态是非常复杂的。这从韦庄接到朝廷命令时所作的另一首诗《寄右省李起居》中可以看出。《寄右省李起居》开头两句“已向鸳行接雁行,便应双拜紫微郎”,则说明韦庄在接到朝廷征书准备入蜀一开始时是非常欣喜和激动的,但在奉使入蜀时所作的这首《过樊川故居》中却出现了一种悲观、凄凉的基调。
“却到樊川访旧游,夕阳衰草杜陵秋。”第一句明显是叙事和写景,“衰草”和“杜陵秋”无疑说明了创作的季节是秋季。题目中的“过”字,表达了韦庄此行的目的不是在樊川,樊川只是途经之地,“却到樊川访旧游”中的“却”字很值得体味,“却”表达的是一种违背了原计划的意思,到樊川游访并不是韦庄的原始意愿,他把奉使入蜀看成是一个机遇,但是结果却只是在樊川游玩。当时时值秋天,樊川的秋景在韦庄眼里是一片凄凉萧条。
接着诗人以魏晋文人应玚、刘桢、嵇康、杜籍自比:“应刘去后苔生阁,稽杜归来雪满头。”极言人去楼空,苍苔入阁,老大归来,华发满头。由于诗人亲历黄巢之乱,家人离散,四处逃亡,自然触景生情,发出感慨:“谁说乱离只有燕,我今偷闲不如鸥。”燕窝被取,众燕离散,沙鸥击水,何时能歇?诗人用燕子和鸥鹭来自比,诉说了自己遭遇的家国不幸。
十六年过去了,昔日的家园如今已是断瓦残垣。“千桑万海无人见,横笛一声空泪流。”沧海桑田,无人看见。横笛悠扬,仪仗催发,诗人禁不住老泪纵横。韦庄一生历经宣、懿、僖、昭四代唐皇及后来的前蜀,身逢乱世,背井离乡,怀才不遇,命运坎坷。但他毕竟志向远大,人生的境遇,造就了他悲凉的诗风。
这种感伤的情怀,在这首诗中有充分的体现。他写景状物,皆着悲色;叙事说人,更具悲情;援引典故,亦出悲声。诗人于景福二年(893年)初回长安时也有《长安旧里》一诗:“满目墙匡春草深,伤时伤事更伤心。车轮马迹今何在,十二玉楼无处寻。”诗中景物与人事,历史和现实,在这里交汇,强烈地冲击着读者的神经。在唐末悲感诗作中具有突出的审美价值和艺术成就。
“我居北海君南海”,起势突兀。写彼此所居之地一“北”一“南”,已露怀念友人、望而不见之意;各缀一“海”字,更显得相隔辽远,海天茫茫。作者跋此诗云:“几复在广州四会,予在德州德平镇,皆海滨也。”
“寄雁传书谢不能”,这一句从第一句中自然涌出,在人意中;但又有出人意外的地方。两位朋友一在北海,一在南海,相思不相见,自然就想到寄信;“寄雁传书”的典故也就信手拈来。李白长流夜郎,杜甫在秦州作的《天末怀李白》诗里说:“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强调音书难达,说“鸿雁几时到”就行了。黄庭坚却用了与众不同的说法:“寄雁传书——谢不能。”意谓:我托雁儿捎一封信去,雁儿却谢绝了。“寄雁传书”,这典故太熟了,但继之以“谢不能”,立刻变陈熟为生新。黄庭坚是讲究“点铁成金”之法的,王若虚批评说:“鲁直论诗,有‘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之喻,世以为名言。以予观之,特剽窃之黠者耳。”(《滹南诗话》卷下)类似“剽窃”的情况当然是有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上面所讲的诗句,可算成功的例子。
“寄雁传书”,作典故用,不过表示传递书信罢了。但相传大雁南飞,至衡阳而止。王勃《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云:“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秦观《阮郎归》云:“衡阳犹有雁传书,郴阳和雁无。”黄庭坚的诗句,亦同此意;但把雁儿拟人化,写得更有情趣。
第二联在当时就很有名。这两句诗所用的词都是常见的,甚至可说是“陈言”,谈不上“奇”。张耒称为“奇语”,当然是就其整体说的;可惜的是何以“奇”,“奇”在何处,他没有讲。其实,正是黄庭坚这样遣词入诗,才创造出如此清新隽永的意境,给人以强烈的艺术感染。
任渊说这“两句皆记忆往时游居之乐”,看来是弄错了。据《黄几复墓志铭》所载,黄几复于熙宁九年(1076年)“同学究出身,调程乡尉”;距作此诗刚好十年。结合诗意来看,黄几复“同学究出身”之时,是与作者在京城里相聚过的,紧接着就分别了,一别十年。这两句诗,上句追忆京城相聚之乐,下句抒写别后相思之深。诗人摆脱常境,不用“我们两人当年相会”之类的一般说法,却拈出“一杯酒”三字。“一杯酒”,这太常见了,但惟其常见,正可给人以丰富的暗示。沈约《别范安成》云:“勿言一樽酒,明日难重持。”王维《送元二使安西》云:“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杜甫《春日忆李白》云:“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故人相见,或谈心,或论文,总是要吃酒的。仅用“一杯酒”,就写出了两人相会的情景。诗人还选了“桃李”、“春风”两个词。这两个词,也很陈熟,但正因为熟,能够把阳春烟景一下子唤到读者面前,用这两个词给“一杯酒”以良辰美景的烘托,就把朋友相会之乐表现出来了。
其实要用七个字写出两人离别和别后思念之殷,也不那么容易。诗人却选了“江湖”、“夜雨”、“十年灯”,作了动人的抒写。“江湖”一词,能使人想到流转和飘泊,杜甫《梦李白》云:“江湖多风波,舟楫恐失坠。”“夜雨”,能引起怀人之情,李商隐《夜雨寄北》云:“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在“江湖”而听“夜雨”,就更增加萧索之感。“夜雨”之时,需要点灯,所以接着选了“灯”字。“灯”,这是一个常用词,而“十年灯”,则是作者的首创,用以和“江湖夜雨”相联缀,就能激发读者的一连串想象:两个朋友,各自飘泊江湖,每逢夜雨,独对孤灯,互相思念,深宵不寐。而这般情景,已延续了十年。
晚唐温庭筠不用动词,只选择若干名词加以适当的配合,写出了“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两句诗,真切地表现了“商山早行”的情景,颇为后人所称道。欧阳修有意学习,在《送张至秘校归庄》诗里写了“鸟声梅店雨,柳色野桥春”一联,终觉其在范围之内,他自己也不满意(参看《诗话总龟》、《存余堂诗话》)。黄庭坚的这一联诗,吸取了温诗的句法,却创造了独特的意境。“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这都是些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其中的每一个词或词组,都能使人想象出特定的景象、特定的情境,展现了耐人寻味的艺术天地。
同时这两句诗,还是相互对照的。两句诗除各自表现的情景之外,还从相互对照中显示出许多东西。第一、下句所写,分明是别后十年来的情景,包括眼前的情景;那么,上句所写,自然是十年前的情景。因此,上句无须说“我们当年相会”,而这层意思,已从与下句的对照中表现出来。第二、“江湖”除了前面所讲的意义之外,还有与京城相对的意义,所谓“身在江湖,心存魏阙”,就是明显的例证。“春风”一词,也另有含意。孟郊《登科后》诗云:“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和下句对照,上句所写,时、地、景、事、情,都依稀可见:时,十年前的春季;地,北宋王朝的京城开封;景,春风吹拂、桃李盛开;事,友人“同学究出身”,把酒欢会;情,则洋溢于良辰美景、赏心乐事之中。
“桃李春风”与“江湖夜雨”,这是“乐”与“哀”的对照;“一杯酒”与“十年灯”,这是“一”与“多”的对照。“桃李春风”而共饮“一杯酒”,欢会极其短促。“江湖夜雨”而各对“十年灯”,飘泊极其漫长。快意与失望,暂聚与久别,往日的交情与当前的思念,都从时、地、景、事、情的强烈对照中表现出来,令人寻味无穷。张耒评为“奇语”,并非偶然。
后四句,从“持家”、“治病”、“读书”三个方面表现黄几复的为人和处境。
“持家,——但有四立壁”,“治病,——不蕲三折肱”。这两句,也是相互对照的。作为一个县的长官,家里只有立在那儿的四堵墙壁,这既说明他清正廉洁,又说明他把全部精力和心思用于“治病”和“读书”,无心、也无暇经营个人的安乐窝。“治病”句化用《左传·定公十三年》记载的一句古代成语:“三折肱,知为良医。”意思是:一个人如果三次跌断胳膊,就可以断定他是个好医生,因为他必然积累了治疗和护理的丰富经验。在这里,当然不是说黄几复会“治病”,而是说他善“治国”,《国语·晋语》里就有“上医医国,其次救人”的说法。黄庭坚在《送范德孺知庆州》诗里也说范仲淹“平生端有活国计,百不一试埋九京”。作者称黄几复善“治病”、但并不需要“三折肱”,言外之意是:他已经有政绩,显露了治国救民的才干,为什么还不重用,老要他在下面跌撞呢?
尾联以“想见”领起,与首句“我居北海君南海”相照应。在作者的想象里,十年前在京城的“桃里春风”中把酒畅谈理想的朋友,如今已白发萧萧,却仍然像从前那样好学不倦。他“读书头已白”,还只在海滨作一个县令。其读书声是否还像从前那样欢快悦耳,没有明写,而以“隔溪猿哭瘴溪藤”作映衬,就给整个图景带来凄凉的氛围;不平之鸣,怜才之意,也都蕴含其中。
黄庭坚推崇杜甫,以杜甫为学习榜样,七律尤其如此。但比较而言,他的学习偏重形式技巧方面。他说:“老杜作诗,退之作文,无一字无来处,盖后人读书少,故谓韩、杜自作此语耳。古之能为文章者,真能陶冶万物,虽取古人之陈言入于翰墨,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答洪驹父书》)而杜甫的杰出之处主要表现在以“穷年忧黎元”的激情,艺术地反映了安史之乱前后的广阔现实。诗的语言,也丰富多彩,元稹就赞赏“怜渠直道当时语,不着心源傍古人”的一面。当然,杜甫的不少律诗,也是讲究用典的;黄庭坚把这一点推到极端,追求“无一字无来处”,其流弊是生硬晦涩,妨碍了真情实感的生动表达。但这也不能一概而论。例如这首《寄黄几复》,就可以说是“无一字无来处”。但并不觉晦涩;有的地方,还由于活用典故而丰富了诗句的内涵;而取《左传》《史记》《汉书》中的散文语言入诗,又给近体诗带来苍劲古朴的风味。
黄庭坚主张“宁律不谐而不使句弱”。他的不谐律是有讲究的,方东树就说他“于音节尤别创一种兀傲奇崛之响,其神气即随此以见”。在这一点上,他也学习杜甫。杜甫首创拗律,如“落花游丝白日静,鸣鸠乳燕青春深”,“有时自发钟磬响,落日更见渔樵人”等句,从拗折之中,见波峭之致。黄庭坚推而广之,于当用平字处往往易以仄字,如“只今满坐且尊酒,后夜此堂空月明”,“黄流不解涴明月,碧树为我生凉秋”,“清谈落笔一万字,白眼举觞三百杯”等都句法拗峭而音响新异,具有特殊的韵味。这首《寄黄几复》亦然。“持家”句两平五仄,“治病”句也顺中带拗,其兀傲的句法与奇峭的音响,正有助于表现黄几复廉洁干练,刚正不阿的性格。
上阕描写春游的所见所感。开端从春景写起。“与客携壶”,开头便是借酒浇愁。“梅花”两句交待时令,已到仲春,更兼风雨,摧残梅花情景可知。情亦如花,倍受间隔。“自语”“啄”“度”将鸟儿的可爱情态描摹得栩栩如生。由这美丽的春光,自然地过渡到了对春衣的描写。词人身上穿着的春衣,都是恋人用白晰柔嫩的手亲自剪裁的,那衣服上至今还残留着一些断线残丝。词人将恋人的手比做柔荑,娇艳动人,令人产生无限美好的遐想。“再见无路”表达的是一片无奈的心情,与崔护的“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题都城南庄》)有异曲同工之妙。
下阕则描写故地凝思。“凝伫”二字看似写状态,实则写心情。在物是人非之时重游旧地,或属无心,或似有意,管不住双脚似的来到曾经良辰美景的庭院,但见人去楼空。在美人门前呆呆且久久地凝望。往事如烟,却又历历在目。“但系马垂杨,认郎鹦鹉”八字以清淡萧条之笔写现下孤寂心态,更反衬昔日的风流。“系马垂杨”写当年潇洒神色,俊逸风采。一个’但”字,又勾回现今。“认郎鹦鹉”写常来常往之熟稔,而今垂杨依旧,无马可系,只剩一片凄凉。此处鹦鹉或许一如往常地在招呼来客,但对词人来说,却已事过境迁,人面不知何处。“扬州梦觉”化用杜牧的“十年一觉扬州梦”(《遣怀》),表达了和杜牧相似的感情历程。“彩云飞过”或象征过去的那段美好恋情,或象征昔日的爱人,如今都化为陈迹,再也寻访不到了。这里词人一片痴心,都化作对燕子的喃喃私语,流露出无限的深情。“吟袖弓腰”,以局部代表整体,从中可以想象出伊人身姿的曼妙。“倩梁间燕”,这富有情致的一笔。结尾几句自伤自叹,空怀悲戚。
此词写追怀旧情。上阙由眼前风雨摧花、耳边幽禽独语、衣上残茸半缕,引出对旧情的思念和相见无路的怅恨。下阙以“凝伫”承上启下,旧游处仅见垂扬、鹦鹉,又感慨今日物是人非;虽知人去梦醒,却又欲罢不能,而向梁间燕子殷勤寄语;最后明知多情误人,虚度年华,仍在苦涩中咀嚼昔日的甜美。全词从细微处着笔,以小见大,以景衬情,回环蕴藉。这首词虽是伤春怀人之作,然而读后并不觉得沉重,清新的语言,婉转的情调,使它成为描写思念之情的动人佳作。
这篇文章写孟子同梁惠王的谈话。当时各国为了要增产粮食和扩充兵员,都苦于劳动力不足,所以梁惠王要同邻国争夺百姓,采取了自以为“尽心”的措施,可是目的并没有达到。孟子抓住了这个矛盾,指出梁惠王的“尽心”并不能使百姓归顺,同时提出自己的主张,只有“行王道,施仁政”,才是治国的根本办法。全文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1段),提出“民不加多”的疑问。战国时代,各诸侯国的统治者,对外争城夺地,相互攻伐,“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对内残酷剥削,劳役繁重,破坏生产力。这就造成了兵员缺乏、劳力不足。争夺人力,成为各诸侯国统治者的当务之急。梁惠王提出“民不加多”的疑问之前,自诩“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然后以赈灾救民为例,申说自己治国胜于“邻国之政”,“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从两方面描述救灾的具体措施。“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进一步突出梁惠王的自矜,为下文的“五十步笑百步”作铺垫。“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梁惠王希望更多的民归附自己,孟子正是利用梁惠王的这种心理来宣传“仁政”思想并想引导他实行王道政治的。
第二部分(第2-4段),分析“民不加多”的原因。孟子不直接回答“民不加多”的问题,而是用梁惠王熟悉的事例设喻,启发对方,使对方容易接受。“王好战,请以战喻。”总提一句,然后举出两个逃兵“弃甲曳兵而走”的两种情况。根据败逃距离的远近,提出“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的反问,进一步启发,诱使对方在不知不觉中说出否定自己论点的话:“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最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这两句忽然转入正题,既回答了“民不加多”的原因,又揭示了五十步笑百步的寓意:梁惠王的“移民移粟”跟邻国统治者的治国不尽心,实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形式上数量上不同而已。这里暗示着梁惠王搞小恩小惠并不能使民加多,要使民加多,必须施仁政、行王道。于是文章就自然而然地由第二部分过渡到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第5-7段),阐述了孟子“仁政”的具体内容──使民加多的根本措施。
第5段阐述“王道之始”的道理。孟子认为,合理地发展生产,使老百姓“养生丧死而无憾”是实行仁政的开端,也是使民加多的初步措施。“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三组排句,提出了发展生产的三种措施,以及采取这些措施后所产生的效果。连用“不可胜……也”的句式,给人以吃不完、用不尽的感觉,大大增加了文章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接着又用“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来小结前三组排句,又以这个结论为前提推出新的结论:“王道之始也。”作者在这里把三层意思、三方面的内容紧紧联系在一起,并把“使民加多”的问题跟行王道紧密联系起来。
第6段,阐述王道之成的道理。这一段,孟子进一步提出教养百姓,使民心归顺的仁政主张,也是“使民加多”的根本措施。“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这三组排句又提出了发展生产的三种措施,以及采取这些措施后所产生的效果。这三种措施与上文的三种措施相比,显然前进了一步,具有更强的主观能动性。孟子不仅主张养民,还主张教民:“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作者在这里连用四组排句,把自己的主张层层铺叙,渲染得有声有色,为梁惠王展现出一幅美好的前景。然后用“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两句承上启下,顺理成章地得出“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的结论,与前文“王道之始也”相呼应。
第7段,阐述使民加多应有的态度。孟子批评统治者的虐政,从反面证明自己主张的正确。前两段已经把行王道的道理讲得十分透彻,这一段照应文章的开头。梁惠王口口声声说“于国尽心”,可是“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哪里谈得上“尽心”呢?“狗彘食人食”和“涂有饿莩”形成鲜明的对比,深刻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不平等。接着作者针对统治者归罪于岁的推诿,运用比喻进行驳斥:“涂有饿莩”归罪于年成不好,如同“刺人而杀之”归罪于武器一样荒唐,害民的不是荒年而是统治者的虐政。最后两句,“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言简意赅。不归罪于年岁,而是要反省自己,革除虐政,施仁政,行王道,使百姓住有房,耕有田,吃饱穿暖用足,接受教育,懂得礼义,才能使他们归服。“斯天下之民至焉”回答了开篇梁惠王提出的“民不加多”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