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的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注释
亦:也。
欲:想要。
兼:同时具有。
舍:舍弃。
取:选取。
甚:超过。
于: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厌恶。
患:祸患,灾难。
辟:通“避”,躲避。
如使:假如,假使。
之:结构助词,的。
莫:没有。
则:那么。
凡:凡是,一切。
得生:保全生命。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为:做。
而:但是。
是故:因此。
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独:仅。
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是:此,这样。
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则:就。
弗:不。
得:得到。
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蹴:用脚踢。
而:表修饰。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辩:同“辨”意为辨别。
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
宫室:住宅。
奉:侍奉。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与:同“欤”,语气助词。
乡:同“向”,先前、从前。
已:停止,放弃。
本心:本心,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者·于者上》,论述了孟者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所,当义和所不能两全时应该舍所取义。
孟者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者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者先用人们所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所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所命而要义。孟者把所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所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的舍所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者不三个方面论证了舍所取义的意义。
其一,的所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所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所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所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所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不正面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所取义。
其二,的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所,则凡可以得所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所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所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不反面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所取义。
其三,的由是则所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所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所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所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不客观事实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所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者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所,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的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的呼尔”是大声呼喝着,的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所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的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所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所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所取义。
在孟者看来,的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所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所取义。但是,在现实所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者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的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所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者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所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者警于说:的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的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者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者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者,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者给孟者住,并送给孟者万钟粮食作为弟者们的所活费用,结果遭到孟者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者在本篇中所说的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者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不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所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者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者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所动有趣,孟者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所和义,以的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的舍所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者。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所与义对比,把重义轻所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的乡为”与的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如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如、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舍“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如”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这首词的题旨,就是“春草碧色,春水渌波,送君南浦,伤如之可”(江淹《别赋》)之意,写情人伤别。不过,分手地点不在江滨,似在芳草连天的古道上。上片写别景,下片写别情,结句尤佳。
分别的序幕在破晓的景色中揭开:远处连绵起伏的春山上,白茫茫的雾气开始收退,依稀现出黑黝黝的如画剪影;东方渐明,露出鱼肚白色,寥落的几颗晨星也慢慢黯淡下去。天很快就要大亮,一个美好的春日即将开始,然而无情的离别时刻也逼近了。词以“欲收”、“淡”、“稀小”等含有动态的语词,写出天色由朦胧逐渐明朗的过程,暗示恋人抬望天色而渐渐收紧的心情。“春山”二句,在勾勒晨景中,挑明了季节、时间、环境、恋人早起等内容,为伤别垫下了丰富的内涵和广阔的想象空间。接下,文笔从天色落到人物身上:清晓的晨光下,女主人公脸上一串串伤别的泪珠不断地流落,西斜的残月,照亮她的脸庞,映出一道道晶莹的泪痕,分外凄楚动人。一个脸部特写,以天边弯弯的残月衬托女子鹅月形的脸庞,将人物也摄进了春晓画面。真是写景胜手。“别泪”二字,点醒题旨,与上片其他内容相结合,隐含他们从夜里室内话别对泣,直到天明路边难舍难分的内容。故俞陛云先生认为:“上首(片)言清晓欲别,次第写来,与《片玉词》之‘泪花落枕红棉冷’词格相似。”(《唐五代两宋词选释》)
下片由景入情。执手歧路,细细叮咛。别泪拭不干,别语嘱不尽,有情人送别,情深意长。“语已多,情未了。”纵说了千言万语,也难尽几多情意。花前月下的欢快日子已成陈迹,此后是闺房孤灯、梧桐细雨,梦里相思,“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情未了”,情难了。过片“将人人共有之情,和盘托出,是为善于言情。”(《栩庄漫记》)白描如口语,却高度概括,简约凝炼。时间消逝得那么快,分手的时刻终于来临。征马长嘶、催上行程,泪眼朦胧,牵袂依依。女子狠着心肠转身欲别,突然,“回首犹重道: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这里,词人借助芳草与罗裙同色的联想,生动地表现了女子临别时的复杂心理和眷恋情绪。女子看见萋萋遮满古道伸向远方的芳草,想到行人将离开自己而跋涉天涯,又想到自己将苦苦地思念他,又转想到他对自己的思念,猝而又担心他会不会忘了自己。芳草与自己身上的绿罗裙颜色相同,女子由这一联想生发开去:天涯处处有芳草,她希望行人睹芳草而记得绿罗裙(自己),行遍天涯,爱情永远不变。“怜芳草”即恋女子也。南朝江总妻《赋庭草》云:“雨过草芊芊,连云锁南陌。门前君试看,是妾罗裙色。”咏裙、草同色。杜甫诗云:“野花留宝靥,蔓草见罗裙”,说睹景思人。这两句词化用前人诗句而翻进一层,把许多层的心情意思揉合进去,显得更为出色。从女子回身再追补的这句话中,读者可窥到女子内心深层的秘密。女子祈愿的是两情久长,远游他乡的男子永不变心。意不明说,又非说不可,于是含蓄而婉转地指草指裙郑重叮咛了这么一句痴语。女子的情深如海,韧如蒲草,自在言外不喻之中。结尾二句,通过联想,将自然景色与心中感情巧妙地结合起来,寄兴幽远,形象鲜明。这种联想,在古诗词中常见,如:见桃花而思人面,见春山而思眉黛,见彩云而思佳人,其好处在于能巧妙而形象地刻划出人物丰富而细腻的内心世界。
牛希济在五代词人中以“才思敏妙”(《十国春秋》)、“词笔清俊”、“尤善白描”(栩庄语)著称。此词含蓄而深远,耐人咀嚼。
原诗题下注:“及第后出关作。”诗人从公元883年(唐僖宗中和三年)流落江南起,直到公元894年(昭宗乾宁元年)擢第,历十二年,战乱频仍,颠沛流离,所以这首诗劈头便感慨万端地说:“十年身事各如萍”。诗人用随风飘泊的水上浮萍,刻画了自己流离失所的“十年身事”。“各”字表明东吴生与自己同是天涯沦落人,自不免同病相怜。
“白首相逢泪满缨”。按理,这时韦庄已登第,禄食有望,似不该与故人泪眼相对,但自己在外飘泊多年,已是五十九岁的人了。因此,遇故人便再也忍不住涕泗滂沱,泪满冠缨。
三、四句是挥泪叙旧的辛酸语。回想当年大家欢聚一起观花饮酒的情景,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此时诗人为痛苦折磨得衰老、麻木,似乎已不感觉到花儿是美丽的了,再也没有赏花的逸兴了。而酒与诗人却变得多情起来,因为乱世颠沛,年华蹉跎,只好借酒浇愁。细味诗意,字字酸楚。
五、六句是痛定思痛的激愤语。乱离社会,世态炎凉,“贫”与“贵”,“陋巷”与“豪家”,一边是啼饥号寒,一边是灯红酒绿,相距何其悬远。有才华的人偏被压在社会最下层,沾不到春风雨露;尸位素餐者偏是高踞豪门,吟风弄月。诗句是对上层统治者饱含泪水的控诉,也是对自己“十年身事”的不平鸣。
泪干了,愤闷倾吐了,诗人转而强作笑颜:“且对一尊开口笑,未衰应见泰阶平。”“且对”一作“独对”,据题意以“且对”为允。泰阶,星名。古人认为泰阶星现,预兆风调雨顺,民康国泰。这两句是说:趁未衰之年,暂拚一醉,而破涕为笑,这是聊以解嘲;期望今后能河清海晏,国泰民安,这是自许和自慰。诗人就是怀着这样美好的愿望而开怀一笑。这一笑,既透露着老当益壮的激情,也透露着期望社稷郅治的心理。
全诗以“泪”始,以“笑”结,前后照应,关锁严密。“泪”是回顾,“笑”是前瞻。“泪满缨”说明诗人遭遇十年辛苦不寻常;“开口笑”说明诗人满怀信心向前看。一泪一笑,总括全诗,字挟风霜,声振金石。
上片开篇点题,重笔写春水。“波暖绿粼粼”三句,词人用绿波、归燕和苏堤三个景物,描绘了春日西湖阳光明媚、生机盎然的景象。随后,词人再用鱼没、流红和东风三个动态的意象,与前句相互应和,进一步描写春景。其中, “鱼没浪痕圆”一句写得生动传神,将鱼儿潜入水中时的轻盈姿态刻画得人木三分。流红引得鱼儿浮出水面,而燕子掠水则将鱼儿惊回水中,只留下阵阵涟漪和无力的春风。笔调轻松写意,描写细致传神。“荒桥断浦”两句承上启下,是全词的转折之笔。 “桥断”即写断桥,与前文的“苏堤”相应,再次点明地点是杭州西湖,一“荒”字与前文形成对比,转而写西湖之荒凉。“柳阴撑出扁舟小”一句则静中见动,反衬西湖此刻的寂静。结尾两句,词人化用谢灵运的典故为这样一幅春景增添了一抹虚幻的色彩。
下片写景之余重在抒情。起句词人写“空山”,悲凉之意转浓。“新绿乍生时”三句及“余情渺渺”两句,均为词人对往昔美好生活的追忆。词人看到“孤村路”,忆起旧时与一众友人到此游玩,大家在“茂林”中尽情“觞咏”,而今“茂林”变成了“孤村路”, “觞咏”的热闹也褪去成“悄”,只余下“情渺渺”。至此彻底反转上片轻松、优美的意境,抒发了词人对往昔的回忆和对“物是人非”的感叹。结尾两句,词人进一步抒发自己的哀叹,可见其当时心中愁绪之浓。
全词笔调细腻,绘景出彩,过渡自然。词人由优美的苏堤游至荒凉的断桥,感情也随之由欢快转为悲伤,情景交融,精妙绝伦。
这首七绝以韵取胜,妙在如淡墨一点,而四围皆到。诗人把自己的感情密含在风景的描写中,并不明白说出,却能给人以深至的回味。
一、二两句描写水陆风光,再现诗人风尘仆仆的身影和暗淡凄迷的心态。山路蜿蜒,落木萧萧,秋雨纷纷;溪水伸展,秋风浙浙,波摇草动:山程水驿,风雨凄迷,字里行间流露出人行秋风的寒凉心态和冷寂情绪。“萧萧”描落叶纷飞之状,暗含秋风无情、寒意萧疏,枯黄了行人的口光,遮蔽了蜿蜒的山路。“淅淅”状秋风飒飒之态,泛起波光,掀动菖蒲,暗含诗人行舟水、漂泊无依之感。“穷秋”助长寒凉,平添空旷;“一岸”铺展水草,点染秋风。整体而言,诗人善于观察,精于描绘,于细微处传精神,于平淡中显韵致。山路秋雨,风吹草动,叶落江流,这些寻常景物,被诗人用“萧萧”点染,用“浙浙”润饰,立刻营造一种寒凉凄清氛围,烘托奔波劳顿之苦,有声有色之感。当然,诗人笔下的风景从来都不是纯粹自然的描写,自然的风景其实是心灵风景的折射。一、二两句采用对起之格,这在绝句中是不多的。它这样用是为了排比刷色,增强景物的描绘性。寥寥几笔,就把山程水驿、风雨凄迷的行旅图画生动地勾勒出来了。起句对仗,在绝句里宜活脱而不板滞,像“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杜甫《绝句四首》),虽然色彩鲜活,却迹近合掌,不是当行的家数。这里却不同,它笔势夭矫,如珠走盘,有自然流转之致。
绝句讲究出神奇于百炼,起别趣于寸心,要能曲折回环,穷极变化。这首诗的头两句在外围刷色,展示出一幅风雨凄其的画面。为了下一步发展、深入、掀起感情的漩涡,诗人把目光转向了飞落寒汀的鸿雁,三、四两句以虚间实,故设一问,陡然地翻起波澜,可谓笔力奇横,妙到毫颠。从构思方面说,它意味着:第一,沿着飞鸿的来路,人们的思想从眼前的实景延伸到遥远的天边,扩展了诗的画面;第二,问及禽鸟,痴作一喻,显见出旅程的孤独与岑寂来;第三,寄情归雁,反衬出诗人有家归不得的流离之苦。这些意蕴没有直接说出,而是寓情于景,令人于恬吟密咏中体味而得。有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妙趣。第三句转折得好,第四句就如顺水下船一样,自然凑泊,有着无限的风致。点出“杜陵”,是因为诗人朝夕难忘的老家——樊川,就在那里。“来时还下杜陵无?”轻声一问,就把作者对故乡、对亲人的怀念,就把他宦途的枨触、羁旅的愁思,宛转深致地表现出来了。
“樊南别有清秋思,不为斜阳不为蝉。”透过景物的描写,蕴藉而含蓄地抒写怀抱,表现情思,这是杜牧绝句的擅胜之处。徐献忠云:“牧之诗含思悲凄,流情感慨,抑扬顿挫之节,尤其所长。”(《唐音癸签》卷八引)持较此诗,可谓刌度皆合了。
古代赠别诗通常以交代送别的时间、地点、环境发端,借景物描写来烘染离情别意。这首诗不同,开头便是一声深沉的慨叹:茫茫沧海简直不可能达到尽头,又怎么能知道那沧海以东是怎样一番景象呢!突如其来,喷薄而出,令人心神为之一震。三四两句一问一答,寄寓诗人深情:九州以外,哪里最为遥远?恐怕就要算迢迢万里之外的日本了。友人要去那里,真象登天一样难。头四句极写大海的辽阔无垠和日本的渺远难即,造成一种令人惆怅、迷惘、惴惴不安的浓重氛围。
接下来四句,是写想象中友人渡海的情景。在当时的科学水平和技术条件下,横渡大海到日本去是一种极为冒险、生死未卜的事情。通常是正面实写海上的景象,诸如气候的无常、风涛的险恶等等,借以表达对航海者的忧虑和悬念。
第三联写得惊耳怵目,扣人心弦,富有精警之意。无论语言是怎样的铺张扬厉,情感是怎样的激宕淋漓,要在一首短诗中把海上航行中将要遇到的无数艰难险阻说完道尽,毕竟是办不到的。所以,王维采用了另外一种别开生面的手法:避实就虚,从有限中求无限。
“向国惟看日,归帆但信风”,要说的意思只开了一个头便立即带住,让读者自己去思索,联想,补充,丰富。《新唐书。东夷传》云:“日本使自言国近日所出,以为名。”这里“日”字双关,兼指太阳和日本国。航海者就凭几片风帆、数支橹桨,随风飘流,可见艰险已极。诗人不作正面描绘,只提供联想线索;不言艰险而艰险之状自明,不说忧虑而忧虑之情自见,正是这两句诗高明的地方。
最有特色的,还是“鳌身映天黑,鱼眼射波红”两句。在这里,诗人不只是没有实写海上景象,而且虚构了两种怪异的景物:能把天空映黑的巨鳌,眼里红光迸射的大鱼,同时展现出四种色彩:黑,红,蓝(天),碧(波),构成了一幅光怪陆离、恢宏阔大的动的图画。波涛在不停地奔涌,巨鳌与大鱼在不停地出没,四种色彩在不断地交织和变幻,表达了诗人对友人海上航行艰险、安危的忧虑。
历代的诗论家们公认王维“诗中有画”,但往往没有注意到,他的“诗中画”大多是“绘画所描绘不出的画境”。这首诗即是如此。人们公认王维是着色的高手。但往往没有注意到,他笔下的色彩不是客观对象的一种消极的附属物,而是创造环境氛围、表现主观情感的积极手段。这两句诗利用色彩本身的审美特性来表情达意,很富创造性,有很高的借鉴价值。
最后两句,诗人设想晁衡战胜艰难险阻,平安回到祖国,但又感叹无法互通音讯。这就进一步突出了依依难舍的深情。
此诗表现了诗人与留居九州三十七年的日本人晁衡的深厚情谊。诗人以情景交融的手法,描绘出一幅路程遥远、归途风光、回国后的情景,使全诗神彩焕发,也表现了作者对友人晁衡归舟安全的忧虑。最后预祝友人一路顺风,却又感叹别离后音信难通,流露了诗人依依不舍的深挚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