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以明镜喻贤良,指宪宗弃绝的革新派人士;昏镜喻邪僻,指宪宗亲信的宦官佞臣;那个喜欢昏镜的陋容之人便指宪宗。
诗前引子记述制镜工匠谈投合人们爱憎好恶心理的生意经,揭示出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人们挑选镜子,并不讲求镜子质量的优劣,而务在“求与己宜”——选择与自己容貌相宜者,明镜“不能隐芒杪之瑕,非美容不合”,故喜昏镜者十居其九,而喜明镜者十难有一。用这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来比况君主用人,即是说君主用人,同人们挑选镜子一样,亦在“求与己宜”,因而,贤良之才不遇英明之君,便不合而遭弃置。用意在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说他们遭贬被杀,并不是他们真有什么罪,而在于宪宗不是英明之君,是宪宗的爱憎好恶所至。引子重在阐明明镜何以遭弃置,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诗则重在揭示昏镜何以受重视,讽刺宪宗君臣。诗的层次分明,语言简洁明快,意旨明白易了。
头二句写昏镜的制作材料和透明度差,徒有镜子之形而无镜子之实,揭示其丑陋本质。古时镜子以精铜磨制而成,“美金”即指精铜。“非美金”,是说镜子本要用“美金”——精铜制成,而昏镜则不然。“丧其晶”,是说制镜本要讲求晶莹明亮,透明度高,而“非美金”制成的昏镜则丧失了这个特征。二语仅用否定修辞手段,便构成美丑的强烈对比,造语简练之极而表现效果鲜明突出,颇为精妙。“漠然”,形容昏镜暗淡的样子。
三四句揭露喜欢昏镜的人的丑陋本质。“陋容”写其客观容貌丑陋,“自欺”写其主观心理丑陋:二陋合一,于是喜欢昏镜,说昏镜同明镜一样明亮。诗人非常注意表述的准确性和精练。喜爱昏镜的是陋容之人,但陋容之人并非都喜爱昏镜,仅是其中有“自欺”心理者喜爱,着一“多”字,即把这种区分和数量关系清楚地表现出来,并突出了其表现的重心——“自欺”,精练准确之至,相当考究。“他镜”,指“美金”制成的明镜。
五六七八句写昏镜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瑕疵既不见”,隐瞒其陋,不见真容;于是“妍态随意生”,自以为美貌无瑕,称心如意;于是“一日四五照”,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于是“自言美倾城”,自诩天下第一美人舍我莫属。这四句极尽幽默讽刺之能事,言词尖刻,意境生动,把陋容之人面对昏镜的“自欺”表演和得意心理描写得维妙维肖,讽刺得淋漓尽致。“随意生”三字新奇而意味深长,是诗人刻意所为的篇中传神之笔。
九十两句承前说,昏镜即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于是得到陋容之人的爱重:用绣花带子装饰它,用美玉匣子盛放它。以上十句咏昏镜,极力挖掘昏镜受爱重的原因,以揭露和讽刺喜爱昏镜的人。末两句概括题旨,暗示写作的目的。陋容之人喜昏镜而弃明镜,在于“适”与“非适”,“适”则受爱重,“非适”则被轻视,“非适乃为轻”,就二者言,概括出一篇主旨。“秦宫”,指明镜,传说秦始皇宫中有面方镜,能照见人的脏腑,辨别人心忠奸(见《西京杂记》卷三),这里用这个典故极写明镜贵重,并用反诘语气加以强调,把“适”与“非适”的题旨表现得非常突出。这两句写得感慨至深,孤愤之情溢于言表,颇能见出作者以明镜自比(包括革新人士)的寄托之意,与秦始皇爱宝镜的典故联系,暗示出作品的现实寓意——针对亲信宦官佞臣而迫害革新人士的唐宪宗而发。又唐太宗曾论魏征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刘禹锡这首诗的立意显然受此启发。太宗曾为秦王,用“秦宫”颇切太宗此事,是双关语(刘禹锡长于此道),谴责宪宗不肖,喜昏弃明,违背祖训,实是妙绝。
此诗一开头没有从热烈而欢乐的宴会场面人手,而是直接切入有功诸侯接受赏赐的隆重仪式,将读者的注意力一下就集中在诗人所要突出描写的环节上。“彤弓弨兮,受言藏之。”短短两句既写出所赐彤弓的形状和受赏者对弓矢的珍惜,又间接表达了受赏者的无限感激之情。这样开头看起来有些突兀,然而正显示了诗人突出重点的匠心。“我有嘉宾,中心贶之”的“我”代指周天子。按照叙述逻辑,这两句本应居于开头两句之前,诗人安排在开头两句之后,补充说明事情的原委,不仅没有产生句子错位的混乱感觉,而且使全诗显得曲折有致。周天子把自己的臣下称为“嘉宾”,对有功诸侯的宠爱之情溢于言表。“中心”二字含有真心诚意的意思,赏赐诸侯出于真心,可见天子的情真意切。“钟鼓既设,一朝飨之”,从字面就可以看出宴会场面充满了热烈欢乐的气氛,表面看是周天子为有功诸侯庆功,实际上是歌颂周天子的文治武功。
第二、三章与第一章意思基本相同,只是在个别字词上作了一下调整,反复吟唱,个别字句的调整一方面避免了简单的重复,给读者造成一种一唱三叹的感觉,不断加强对读者情绪的感染,另一方面也强调了细节的变化。如周天子对有功诸侯开始是“中心贶之”,继而“中心喜之”,最后发展到“中心好之”,主人的心理变化仅仅用个别不同的字的调整就衬托了出来。再如宴会场面从“一朝飨之”到“一朝右之”再到“一朝酬之”,个别字词的变化既说明了文武百官循守礼法的秩序,又可以看出热烈的气氛不断升级。全诗三章不涉比兴,纯用赋法,语言简练而准确。虽是歌功颂德,却不显得呆板,叙述跌宕起伏,使全诗透露了一丝灵气。
宋人黄升《唐宋诸贤绝妙词选》说:“仲殊之词多矣,佳者固不少,而小令为最。”这位本叫张挥的杭州吴山宝月寺和尚,小词写得玲珑剔透,清新俊雅,脍炙人口。
他一落笔,就写“岸草平沙”。这里既无动词,又只列出“岸草”、“平沙”两种场景,可它给我们展现了秀美迷人的画面:江岸两旁绿草如茵,绿草后面是平坦如镜的细沙。在这个画面是中,一个“岸”字提示我们,只有在江中船上了。这一点,直到下片方才点明,然而在起笔中已有所暗示,其间草蛇灰线,一脉贯通,可见词人炼字遣意之精炼、含蓄,构思布局之严谨、巧妙。
可以想象,舟中之人沿着吴江一路看去,其间该见到多少美景,他却一概略去,只突出了“吴王故苑,柳袅烟斜”。吴王夫差纳美女西施,在吴县西南灵岩山上筑馆娃宫让她住。“故苑”,今吴县灵岩山的灵岩寺即其旧址。词人面对吴王故苑,只见柳条细长柔弱,轻烟随风斜飘。景色仍是这么美好,而吴王却已成历史的陈迹,字里行间隐含着风景不殊而人事全非的感慨。
词人就在沉醉于山光水色之间,感慨于历史兴亡之时,发现一阵轻雨之后寒意淡淡,微风过处芳香柔和,原来大好春色正在那千万朵明丽似雪的梨花上,“雨后寒轻”等三句,写江南吴中的春景如诗似画,韵味十足。第一句,写出江南早春的特色和给人的感受;第二句,则抓住了吴中地区春暖花开、香气飘溢的典型场景;第三句紧承前两句而来,描画出雨过风软之际梨花怒放的迷人景象。春在哪里,春在梨花,这是一个奇特而又入理的发现。辛弃疾说:“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鹧鸪天》),那也是一个创造性的发现,不过还是受到了仲殊和尚的启发。
“一棹”犹言一桨。“天涯”,形容极远的地方。“一棹天涯”,划一下桨就到了极远的地方,不仅写出了风顺舟轻,水流极快,而且词人陶醉于大好春色的轻快心境也正寓含其中。他是那样的无拘无束,放浪天涯,任舟飘流,活画出这位四海为家的浪漫和尚的神态来。
“酒醒处,残阳乱鸦”既说“酒醒”,那么在舟行之时,词人一面陶醉于山光水色、一面开怀畅饮不觉醉倒的狂放情景,也就不言而喻。待到酒醒时一看,一轮夕阳冉冉欲下,成群暮鸦聒噪乱飞。这儿把酒醉初醒时所见的江南春暮的景色渲染一笔,用语洗炼,形象鲜明;其中的“残”、“乱”字,又把春色撩人、忽感迟暮的恍惚心境,不着痕迹地流露出来,可谓融情入景、情景交融。
“门外秋千,墙头红粉,深院谁家?”词人正为春残日暮而心神迷离之际,突然发现了人间还有比自然景色更加动人的春景,使得词人更加神往而深深陶醉了。“红粉”,本为妇女所需,用来称妇女,秋千荡到墙门之外,墙的上部露出了荡秋千姑娘的倩影,所以引得词人发出痴问:这是谁家深院的姑娘,看来似乎岔出了描写吴中春景的本题,实则这才是大自然中最美好最动人的春色。因此词人这一问,可说是画龙点睛之笔,它不仅深化了主题,而且刻画了词人精神一振的神态,揭示了词人向往着青春生活的秘密。而以问作结,无须作答,更使全词留有一种悠然不尽的神韵。
这首诗写的是诗人访友之时的情景,既写美景,又显出诗人的雅兴,不落俗套,读起来既感亲切自然,又富有浓厚的生活情趣。此诗构思精巧,不落俗套,兴味隽永,耐人玩索。
诗人举目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红艳夺目的柿林。柿叶经霜一打,都已变红,给秋日的园林增添了绚丽的色彩,那是十分迷人的。接着,抬头仰望,湛蓝湛蓝的天空,像水洗过一般明净,把巍峨的红楼衬托得更加清晰壮丽。“倚”字很传神。秋高气爽,那本来就杳缈幽深的天宇越发显得空阔高远,而它竟与红楼相依相偎,这就巧妙地烘托出红楼高耸入云的雄姿了。诗人以瑰丽的色调、清新的语言,绘出绚烂秋色,创造出碧天、红楼“气势两相高”(杜牧《长安秋望》)的寥廓境界,令人心旷神怡。
朱楼、红叶固然美丽,但隔窗隐约可见的那片幽深的竹林,苍翠多姿,尤为可爱。“爱竹”之“爱”,透露出诗人的倾羡之情,表现出诗人高雅的情趣。“无人问”三字既缴足题面,又开启下文:既然有好竹无人观赏,就进院去尽情游览一番吧。于是,他差遣随从到邻居家寻找开门的工具去了。访友不遇,并不返回,反而反宾为主,设法开门;乍一看,似乎不近情理,仔细咀嚼,却又觉合情合理,极富韵味。可以想见,李益对院内景色十分熟悉,对那丛翠竹特别喜爱,他和广宣的思想性格十分投合,对广宣的举止行动非常了然,连户钩放在何处也清清楚楚,他又可以不避嫌疑地擅自开门入室,可见他们相知之深,过从之密。这样丰富的内涵,这种超乎寻常的友情,不是通过“喜遇”之类的正面描述来表现,而是通过“不遇”时的一个举动“使人思而得之”,确是自成机杼,不落俗套,令人读来既感亲切自然,富有生活情趣,又觉委曲含蓄,兴味隽永。而且,诗人这一“爱”一“觅”,又使人想见其为人的洒脱、随和、豪放。至此,读者亦可领悟到前面的壮美秋色,正和诗人的磊落胸襟相映照。全诗气脉流贯,洋溢着一种积极乐观的生活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