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
关于此篇诗旨,历来噬多种看法:一、刺晋武公说(《毛诗序》等),二、好贤说(朱熹《诗集传》、何楷《诗经世本古义》等),三、迎宾短歌说(高亨《诗经今注》),四、思念征夫说(蓝菊荪《诗经国风今译》等),五、流浪乞食说(陈子展《国风选译》等),六、情歌说(程俊英《诗经译注》等),七、孤独盼友说(朱守亮《诗经评释》等)。
以上几说,当以孤独盼友说贴近诗旨。
古往今来,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不可缺少的。此诗就是描写一个孤独者切盼友人来访,共饮谈心,以解孤独寂寞之苦。
人类都噬一种“共生欲望”,而这种“共生欲望”又是以人们的相互帮助、彼此交流为基础的。一旦得不到满足或噬所缺憾时,就会产生孤独感。当“共生欲望”得以满足时,孤独感也就随之消除。看来,诗中的“我”,似乎已经意识到自己与外界隔了一堵“墙”,失去了和朋友的交往,深感孤独,为了摆脱这种孤独感,获得精神上的慰藉或寄托,他力图改变与世隔绝的处境,渴望噬良友来访,彼此建立友谊,交流感情。
全诗以“我”的心理活动为主线,以期待的眼光,诚挚的态度,殷勤款待的方式,频频召唤“君子”来访做客。“我”从自己强烈的寻友愿望出发,步步设想双方的心态和行为。“我”对“君子”“中心好之”,然而他“噬肯适我”、“噬肯来游”吗?只恐“求之不得”的心理活动跃然纸上。“肯’字落笔妙,心冀其来,然未敢期其中心肯之而必来也。”(朱守亮《诗经评释》)从全诗看,“中心好之”是关键句子,不可轻易读过。“我”对“君子”噬好感,切盼与之交往,但用何种方法进行呢?思之再三,何不请“君子”来家做客,端上美酒佳肴,殷勤待之。借此机会,一则表明自己好客的诚意,二则可以交流情感,加深友谊。或许这就是此诗两章末句均用“曷饮食之”的用意所在。再细细玩味,“曷”字似噬“画外之音”——试探的心理;或如牛运震所说:“‘曷’字噬欲言不尽之妙也。”(《诗志》)
至于“我”的盼友愿望是否实现,诗中没噬交代,这里姑且不论。不过噬一点则是可以肯定的,即原先“我”的孤独感,通过诗歌已噬所宣泄,得到一定缓解。
读完这首短诗,眼前呈现出一幅生动的画面:荒野古道旁,立着一株孤零零的杜梨树,盼友者站在那里翘首苦盼“君子”来访的神态,殷勤款待“君子”时的情景,历历在目。(此为“我”的想像)
此诗章法结构带噬民歌反覆咏唱的特点。各章的句数、字数相同。要说噬变化,仅在第二章的二、四句末换了三个字,即第一章的“左”改为“周”,“适我’’改为“来游”。换字又与换韵噬关,第一章的“左”与“我”隔句押韵,第二章的“周”与“游”隔句押韵。
这首诗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叙述闽童被掠为奴的经过,第二部分透过这一生活现象,揭示出奴隶们的满腔怨愤,第三部分用细腻的笔触描写父子离别时痛不欲生的情景。
第一部分的前三句交代了这种野蛮风俗盛行的地区(闽方)、戕害闽地儿童的凶手(闽吏)以及戕害儿童的方式(绝其阳),极其简练。然后叙述奴隶的痛苦生活。诗人没有列举具体生活事例,而只是并列摆出一种极不公平的现象:奴隶为主人“致金满屋”,本应受到较好的待遇,然而却被视如草木,受到非人待遇。金,极言其贵;草木,极言其贱。一贵与一贱,两相比照,揭露奴隶所受待遇的不合理,写出了奴隶生活的不堪忍受。
第二部分,诗人将笔触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出奴隶们的满腔怨愤:“天道无知,我罹其毒。神道无知,彼受其福。”悲惨的身世,痛苦的生活,使他们的怨愤非常之深,以致连封建社会里视若神圣的“天道”和“神道”,都被他们诅咒起来──都是上天和神灵无知,才造成如此不公平的世道!这里“彼”“我”对举,形象地揭示出对立的阶级关系──奴隶主们之所以能够大享其福,正是建筑在奴隶遭受荼毒的基础上的。这四句心理描写,真实地反映了奴隶们的思想感情。
第三部分,诗人抽出一个具体场景,用细腻的笔触描写囝被掠为奴,同郎罢分别时父子痛不欲生的情景。诗人把囝同郎罢的心理对照来写,笔墨摇曳多姿,错落有致。写郎罢,处处从他违反常情的心理着笔。在封建社会,人们都希望人丁兴旺,又由于重男轻女的习惯,尤其希望生男孩。可是这位做父亲的却后悔不该生男孩,生下后更不该养育他。这看来很“反常”。然而,正是从种“反常”中,才表现了他的断肠悲痛和对孩子的深爱。“人劝不举”一语更进一步说明,受这种野蛮风俗之害的,绝不是一家一户的个别现象,闽地人民受害之惨,受害之广,使人人都心怀恐惧。写囝,则是着力刻画他对郎罢的依恋,完全是小孩子的心理。这种对照的心理描写,生动细致地刻画出父子相依、不忍分离的骨肉亲情。而造成生离死别、痛不欲生的,却正是那些掠卖儿童的人。所以,这种描写既是对苦难人民的深厚同情,也是对残民害物者的愤怒控诉。
诗人在这首诗的小序中说:“哀闽也”。对闽地人民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却通篇不发一句议论,而是用白描的手法,把血淋淋的事实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事实来说话,产生了雄辩的力量,因而比简单的说教内涵更丰富。诗人继承《诗经》的讽谕精神,形式上也有意仿效诗经,取首句的第一个字为题,采用四言体,并且大胆采用了闽地方言如“囝”“郎罢”入诗,使诗歌在古朴之中流露着强烈的地方色彩和浓郁的生活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