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身在他乡恰逢乞巧,看着所住途中旅店心中羁旅愁绪更甚。
远离故土,不见妻子月下穿针,心中空空只余孤寂,怀念家乡。
微风拂过带走盛夏的炎热,新月当空,初秋已快来临。
是谁在忍着心中愁痛偷偷的看着银河?就是那遥远天际的牵牛星。
注释
七夕:为七月见七,民间的乞巧节。
绪风:微小的风。
河汉:为天上的银河。
迢迢:形容遥远的意思。
斗牛:星名。牵牛星。
孟浩然(689年—740年),字浩然,号孟山人,襄州襄阳(今湖北襄阳)人,唐代著名的山水田园派诗人,世称“孟襄阳”。因他未曾入仕,又称之为“孟山人”。孟浩然生于盛唐,早年有志用世,在仕途困顿、痛苦失望后,尚能自重,不媚俗世,修道归隐终身。曾隐居鹿门山。40岁时,游长安,应进士举不第。曾在太学赋诗,名动公卿,一座倾服,为之搁笔。开元二十五年(737)张九龄招致幕府,后隐居。孟诗绝大部分为五言短篇,多写山水田园和隐居的逸兴以及羁旅行役的心情。其中虽不无愤世嫉俗之词,而更多属于诗人的自我表现。孟浩然的诗在艺术上有独特的造诣,后人把孟浩然与盛唐另一山水诗人王维并称为“王孟”,有《孟浩然集》三卷传世。 ▶ 316篇诗文
“拼将热血洒疆场 ”,这是一首边塞诗,写于1906年。当时作者从日本回国,曾北上游历,在吉林、辽宁一带察看形势,一路走来,有许多感想,于是就留下了这首七言诗。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这开篇的两句,诗人便是直抒胸臆,直接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一种愿望,而且这两句,也是非常好理解;对于出征的士兵来说,应该要高唱着战歌,然后胜利归来,只有要决心,一定是可以把胡奴赶出玉门关去。其实这更多的是诗人一种内心的表现,由于当时的满族从关外,入主中原,使得很多的文人,都有这着这样的一种抱负,但是徐锡麟这首诗,则是显得更为独特,也更加的霸气。
第三句在前句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深化出征战士的思想境界,把他们出征的雄心和壮志上升到为国牺牲的高度。“只解”是说心中所存唯一的念头,排除了其他的种种想法。古人在对待“死”的问题上,很崇尚为国而死,为朋友而死,为公而死,为义而死,等等,其中尤以为国捐躯被看作无上光荣的事,尤其是战场上为国牺牲,更是高于一切的莫大荣幸。这句诗正好体现了上述内容,强调了“为国”二字。
末句,总领全诗,从反面讲,为国牺牲、战死沙场,既然是人生最大的荣幸之事,那么,对于尸体归葬的问题,就不必考虑了。“徐锡麟把东汉时期马援“马革裹尸”的思想又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他用了“何须”两个字,认定了只要为国牺牲不问其它;至于尸体归葬故土的问题,并不重要,所以才说“何须……还!”
这首诗抒发了作者义无反顾的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充满了英雄主义气概,把一腔报效祖国、战死疆场的热忱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写下了这首诗的一年以后,作者在安庆起义,失败被捕,清政府要他写口供,他挥笔直书:“尔等杀我好了,将我心剖了,两手两足断了,全身碎了,均可,不可冤杀学生。”尔后,慷慨就义,他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首诗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最后一句“何须马革裹尸还”,写出了他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总之,这是近代边塞诗中难得的一首好诗。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金陵本是六朝古都,明朝初年和南明福王也曾建都于此。秦淮河畔的金陵旧院,当年曾是歌舞繁华之地,温柔旖旎之乡。多少达官贵人车马喧阗,曾到这里寻欢作乐,纵情声色:白日里沉溺于歌妓舞女的欢歌醉舞中,晚上则倚翠偎红,眠花宿柳。可是当诗人如今来到此地,见到的却是另一番境况:当年衣锦著绣的青楼美女,如今已化为尘土,那通宵达旦的喧闹歌吹,如今已杳无声息,园林中雕梁画栋的楼台,如今已成为废墟,曲折围绕的水池,也已被填塞埋没了。
头两句诗以“残”、“尘”、“尽”、“湮”四字,突现出一幅人去楼毁、荒凉败落的景象。按说怀古诗写到此处,下面该抒发两句感慨了。诗人却出人意料地继续写景,他把笔触转向南京特产的一种蔬菜——瓢儿菜,借此深寓了历史沧桑之慨。当年满园春色、姹紫嫣红的秦淮河畔,如今竟让一种普普通通的青菜“独占秦淮旧日春”,可见往昔的一切都风流云散,这一带只剩下种菜人家了。
抚今追昔,怎不发人深思?秦淮的衰败乃是南明王朝覆灭所致,而南明王朝的覆灭不正是由于当年统治阶级在秦淮一带荒淫奢靡、醉生梦死所致么?诗人将深沉的感慨藏而不露,让历史的教训化作引人遐想的艺术形象,以小见大,富有情韵,从而使全诗更显出蕴藉含蓄之美。本诗实写现状,虚写往昔,但读者透过字里行间还是不难想象当年秦淮河一带清歌阵阵、舞影翩翩的繁华热闹情景,并与荒残冷落的现状形成鲜明对比。故沈德潜评此诗曰:“极浓丽地偏写得荒凉如许,感慨系之”。
这首词描绘了一个暮春时节的美人形象,展现了深刻的寓意,文字的表现尤其优美。
上片描写落花的景象,花影稀疏,风吹残片,纷纷坠落在阶庭。一个“垂”字,一个“空”字,表现出晚春庭院的寂寞。画帘一直未卷起,说明主人公很少外出,内心可能有伤春、相思、怀念远方,或者还有其他原因。而一个“空”字,则意味着没有“香车宝马”和“酒朋诗侣”(引自李清照的《永遇乐·落日熔金》),没有人登门造访,可能是“蛾眉曾有人妒”(引自辛弃疾的《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也可能是孤傲不受世俗拘束。这样的情境留白让读者产生多种联想。接着,“舞愁红”写出落花纷飞之景,带有感情色彩。此时,更觉空堂寂寞。上片描写花落春暮之景,情感表露于景,为下片抒情构建了环境。
下片描写观花之人,展现了美人迟暮之感。她的妆容不整,半着金靥,残留着一些妆容,香气依然暖暖。一个“半”字,形象地表现了女子脸上靥钿掉落一半的样子。她连美容关键的靥钿都掉了一半,却似乎全然不知或者毫不在乎,真是“芳心是事可可”(引自柳永的《定风波·自春来惨绿愁红》)。同样,她的炉香也已经烧残,却不想再添香,随其去,慵懒的情态令人可以想象。这种心灰意冷的情绪在末句得以深化:女子的纯美之心无处倾诉,无人可以理解。词中虽不明言伤春,然而情感来源于整个衰暮春景,表现了美人迟暮之感。然而此词并不仅止于伤春,“蕙心”一句寄托了深深的感慨,虽然有迟暮之感,但依然保持着纯美之心,不愿丢失自身的美好品质。由此可以明白,首句中的“风”字,不仅指自然风,也指扰乱女子心境的多种因素,是一种摧花之风。
这首词是一篇腻而不俗、密而不质的佳作。首先,用词避开了许多陈旧的表达,选字造词方面非常用心,景语不多,清新而不失流畅;其次,情景交融,主题隐晦转移,美人的形象直到词末才逐渐呈现。这种写法增加了阅读的想象空间,调整了读者的思绪,使词境显得更加清丽而深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