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正是清明节,诗人杜牧在路上行走,遇上了下雨。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常常赶上“闹天气”。远在梁代,就有人记载过:在清明前两天的寒食节,往往有“疾风甚雨”。若是正赶在清明这天下雨,还有个专名叫作“泼火雨”。诗人遇上的,正是这样一个日子。
诗人用“纷纷”两个字来形容那天的“泼火雨”,真是好极了。“纷纷”,若是形容下雪,那该是大雪。但是用来写雨,却是正相反,那种叫人感到“纷纷”的,绝不是大雨,而是细雨。这种细雨,也正就是春雨的特色。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它不同于夏天的倾盆暴雨,也和那种淅淅沥沥的秋雨绝不是一个味道。这“雨纷纷”,正抓住了清明“泼火雨”的精神,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这“纷纷”在此自然毫无疑问的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还有一层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实际上还在形容着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是出门在外的行旅之人,不是那些游春逛景的人。那么什么是“断魂”呢?在诗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绪方面的事情。“断魂”,是极力形容那一种十分强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现在外面的很深隐的感情,比方相爱相思、惆怅失意、暗愁深恨等等。当诗人有这类情绪的时候,就常常爱用“断魂”这一词语来表达他的心境。
清明这个节日,在古人感觉起来,和我们今天对它的观念不是完全一样的。在当时,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是主要的礼节风俗。除了那些贪花恋酒的王孙公子等人之外,有些头脑的,特别是感情丰富的诗人,他们心头的滋味是相当复杂的。倘若再赶上孤身行路,触景伤怀,那就更容易惹动了他的心事。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这给行人就又增添了一层愁绪。这样来体会,才能理解为什么诗人在这当口儿要写“断魂”两个字;否则,下了一点小雨,就值得“断魂”,那不太没来由了吗?
这样,我们就又可回到“纷纷”二字上来了。本来,佳节行路之人,已经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丝风片之中,纷纷洒洒,冒雨趱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纷乱了。所以说,纷纷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绪;甚至不妨说,形容春雨,也就是为了形容情绪。这正是我国古典诗歌里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一种绝艺,一种胜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问题也发生了。怎么办呢?须得寻求一个解决的途径。行人在这时不禁想到:往哪里找个小酒店才好呢?事情很明白:寻到一个小酒店,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小饮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湿的衣服;最要紧的是,借此也能散散心头的愁绪。于是,向人问路了。
是向谁问的路呢?诗人在第三句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遥指杏花村”。在语法上讲,“牧童”是这一句的主语,可它实在又是上句“借问”的宾词——它补足了上句宾主问答的双方。牧童答话了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动”为答复,比答话还要鲜明有力。
“遥”,字面意义是远。但我们读诗的人,切不可处处拘守字面意义,认为杏花村一定离这里还有十分遥远的路程。这一指,已经使我们如同看到。若真的距离遥远,就难以发生艺术联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无尽的兴味:妙就妙在不远不近之间。“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这只需要说明指往这个美丽的杏花深处的村庄就够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诗里恰恰只写到“遥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费一句话。剩下的,行人怎样地闻讯而喜,怎样地加把劲儿趱上前去,怎样地兴奋地找着了酒家,怎样地欣慰地获得了避雨、消愁两方面的满足和快意……,这些诗人就“不管”了。他把这些都含蓄在篇幅之外,付与读者的想象,由读者自去寻求领会。他只将读者引入一个诗的境界,他可并不负责导游全景;另一面,他却为读者展开了一处远比诗篇所显示的更为广阔得多的想象余地。这就是艺术的“有余不尽”。
这才是诗人和我们读者的共同享受,这才是艺术,这也是我国古典诗歌所特别擅长的地方。古人曾说过,好的诗,能够“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在于言外”。拿这首《清明》绝句来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小诗,一个难字也没有,一个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语言,写得自如之极,毫无经营造作之痕。音节十分和谐圆满,景象非常清新、生动,而又境界优美、兴味隐跃。诗由篇法讲也很自然,是顺序的写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环境、气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写出了人物,显示了人物的凄迷纷乱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转”,提出了如何摆脱这种心境的办法;而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艺术上,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顶点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谓高潮顶点,却又不是一览无余,索然兴尽,而是余韵邈然,耐人寻味。这些,都是诗人的高明之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继承的地方!
秋瑾的小诗“对酒”作于1905年,即光绪三十一年。庚子事变,八国联军入侵,国事板荡,中华民族濒临灭绝的危险,而满清王朝腐败不堪,鉴湖女侠愤然而起,她本出身书香门第,却不愿做娇花弱柳,为探索救国救民的途径于1904年变卖掉自己的全部首饰衣物东去日本留学。她说:“人生处世,当匡济艰危,以吐报负,宁能米盐琐屑终其身乎?”在日本她以高价购得一柄宝刀,并学习剑击和射击技术。秋女侠是近代史上一位奇女子,击剑,舞刀,豪饮,赋诗,俱能来得,尽显巾帼豪气。1905年从日本回国,走访好友吴芝瑛,以所购宝刀相示,纵情豪饮,酒酣耳热,拔刀起舞。
第一句以不吝惜千两黄金去购买锋利的宝刀起兴,“千金”本是珍贵的钱财器物,而诗人却毫不可惜地用来换取别人看来价值根本不足相当的东西。表现了诗人意欲投身反帝反封建的斗争,甚至不惜流血牺牲,表现出诗人的性格的豪爽。
第二句与首句呼应,诗人愿意用名贵的貂裘去换酒喝,这些贵重的东西都毫不犹豫地舍弃,诗人以一女子而作如此语,显示出诗人仗义疏财,不计较个人得失的豪爽性格。
第吴芝瑛久知秋瑾有光复志,虑其事泄贾祸,屡示珍重。面对好友的提醒,这就有了本诗的第三,第四句,秋女侠的回答。借用周朝的忠臣苌弘鲜血化碧的典故阐明:人的生命是非常宝贵的,满腔的热血也不能白白的流淌,应当为了崇高的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只有这样这辈子算是没有白活。同时抒发诗人随时准备为国捐躯的豪迈情感。
全诗句句铿锵有力,字字掷地有声,借对酒所感抒发革命豪情,表达了诗人决心为革命奉献一切的豪情壮志,充分表现了诗人的英雄气概。
这首诗作纵向展开,从过去写到现在。开头两句说过去,接着四句主要讲述到永嘉担任地方官以后的情况。中间六句具体写读书的情形。结尾四句直接说到诗人自己的政治态度与生活情趣。这首诗从大处落笔,委婉见意,通篇又具有感情深沉凝重、语调平易亲切的特点。
游京华”与“归山川”、“未尝废丘壑”与“心迹双寂寞”,隔句映衬,在文义上递进一层。这一表示递进关系的连词,更明白提示前后两个时期之间存在着的变化。诗人自述到永嘉以后,“心”不预世事,“迹”绝交以息游。
“虚馆”二句更具体描画出“心迹双寂寞”的景象。事实上,身为一郡之长,是不可能如此清闲的。《宋书》本传说:“郡有名山水,灵运素所爱好,出守既不得志,遂肆意游遨,遍历诸县,动逾旬朔,民间听讼,不复关怀。”可见“绝诤讼”并非真的没有“民间听讼”,而是由于心远地自偏,“不复关怀”,有意不闻不问罢了。以上几句,对于“斋中读书”的诗题来说,看似闲笔,实际上这是从大处落笔,委婉见意,显示的是读书时总的心态意绪与环境气氛。以下写“斋中读书”的正笔,正是从这一大背景上推出的。
从“卧疾丰暇豫”起,即转入“斋中读书”的描叙。“卧疾”就只能在“斋中”,有了许多空闲时间,为了排遣无聊,除了写诗作字以外,便轮到了“读书”。“怀抱观古今”等四句,具体写读书的情形。诗人读书的目的在于了解历史以增进对现实的认识,方法上有读有评。诗中论到的人物有消极避世的隐士长沮、桀溺和热衷仕进的文人扬雄。谢灵运对沮、溺则取批评的态度,认为隐居耕田是一“苦”事而予以非笑。扬雄在易代之际的言行,历来受人非议,如李善说他“露才以耽宠,诡情以怀禄”。谢灵运也不满于扬雄的屈节事人、钻营爵禄,故在非笑沮、溺的同时,对扬雄也采取了哂笑的否定态度。
结尾四句是在读书论书基础上的进一步发挥,由“既笑”二句引出,直接说到诗人自己的政治态度与生活情趣。“执戟亦以疲”,说明自己对于仕进已心灰意冷;“耕稼岂云乐”,又表示自己不愿过躬耕隐居的清苦生活。诗人让自己站到了三岔路口,是仕,是隐,无一理想,无可适从。故不由得叹道:“万事难并欢。”在仕隐矛盾的煎熬下,诗人为自己设计了一条慰藉心灵的人生道路:“达生幸可托。”以“达生”处世,就会避免贪多务得,不受物欲的困扰,摆脱世务的牵累,在精神上求得自我解脱,近乎陶渊明《归去来兮辞》结尾所表示的生活态度:“乐乎天命复奚疑。”
谢灵运为官时不理政事也是“达生”思想的表现,而“达生”思想的进一步实践,尚有待于绝意仕进,归隐田园,更远地离开尘世俗务。谢灵运出身大官僚地主家庭,广有田产,归隐而仍可免于沮溺的耦耕之苦,这大概是他的“达生”思想的最完美的实现了。不久,他果然踏上了归隐的道路。
全诗以“斋中读书”作为结构的中心,向前推衍,说到过去;往后演绎,谈及未来。读书是在斋中,说前道后的情事则及于斋外的广阔世界——京城的丘壑,永嘉的山川,执戟殿中,耕稼田间。仕隐矛盾的抽象主题,由于结合读书论书的具体内容提出,显得不玄不泛;又由于视野开阔,有回顾,有前瞻,联系长期以来的生活体验坦率剖白,通篇又具有了感情深沉凝重、语调平易亲切的特点。
作为一首宣扬老庄“达生”思想的记事说理诗,而能不落抽象说理的魔障,写得迥异于“平典似《道德论》”的“孙绰、许询、桓、庾诸公诗”(钟嵘《诗品序》),足见诗人艺术上的功力。至于诗中宣扬的所谓“达生”的消极避世、自得其乐的人生态度与生活理想,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肯定是不足取的,但对于了解谢灵运全人及其创作演进的轨迹,则又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这首诗的开端两句,一来便直接点题,直截了当,没有丝毫客套。“出门何所见?”蕴含深深的惆怅情感,显得悠长。似乎眼前的景色无法引起他的心思。或许是因为长期怀才不遇,前途堪忧,心中郁闷,所以才有了这种漫不经心之态度。初唐诗人可能会直接描写眼前的景色,并以对偶两句为引子。但对于高适来说,这些虚饰是可舍弃的,因为那不符合他豪迈的情怀。他必定要有所突破,因此次句平淡地写道:“春色满平芜”。虽然四季更迭,春天到来,春风吹过,原野上野草葱茏。然而,他自己却依然一事无成。
后两句,诗人终于发出不满:“可叹无知己,高阳一酒徒!”他引用了一个典故,典故中的郦食其得到刘邦的赏识,而他自己多年的努力却未得回报,如此凄凉。其中“可叹”之意,表达无奈之情,如刀割心。诗人的不甘与悲愤尽显于此,也有几分怨憎与忧愤之意。引用“高阳酒徒”的典故,或许暗含自己的小心思。毕竟姓“高”,再加上与地名相关的故事。这实质上是诗人自我感触的表现,他渴望能遇到自己的“沛公”,以施展抱负。
这首诗读起来清爽明了,开端以疑问句开篇,显得自然。但更多的是在妙用映衬手法。用“春色满平芜”来凸显诗人困窘的境遇;用前贤得志的典故,衬托诗人对功名的渴望。短短二十字间,将诗人的无奈和失意完美地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