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咏史诗,写刘邦、项羽鸿门之会。此诗前六句,写秦末大乱,楚、汉抗争,作时代氛围的刻画;中间六句,从大形势的渲染跳到宴会上,分别描写刘、项双方:刘邦的志向、实力,项羽的气概、军威;后四句则概括了鸿门会的结局,以刘邦溜回军中,范增撞碎玉斗宣告了鸿门会的结束。全诗结构紧凑,用词精炼,事至繁而笔极简,造语奇崛,意境幽诡。
杨维桢这首诗的所长是想象丰富,运笔兼有空灵和奇崛两个不容易统一在一起的特点。鸿门宴中刘邦、项羽以及范增、项庄、樊哙、张良等都有许多生动的性格鲜明的言语行动,这些经过司马迁的刻画,人们早已耳熟能详,若再重复描写,便无新意。如张宪《鸿门会》写:“披帷壮士发指冠,侧盾当筵请公舞。白发老臣心独苦,玉玦三看君不语。”这不如读《史记》更具体、更生动。杨维桢此《鸿门会》则不然,他完全撇开刘、项等人在宴会中具体的言语行动,而驰骋其缥缈不羁的灵思,从当时群雄角逐的大形势着眼,刻画其风云变幻、惊心动魄的时代氛围。因此,读此诗的时候有一种读《史记》时所没有的审美感受。
此诗前六句,纯作时代氛围的刻画。首句迭用两个“迷”字,极言天地混沌莫辨之状,暗喻秦末天下无主,一切都动荡不定的情势。其时秦王子婴已降,秦军已摧垮了,然各起义将领拥军自重,为“东龙”或为“西龙”行云布雨,阴晴不定。一场更为复杂、难以逆料的战争在酝酿着,因为“照天万古无二乌”,天无二日,秦朝一亡,揭竿起义的诸将领终究是要决一雌雄的。鸿门会可以说正是这一矛盾激化与公开化的标志。
中间六句,从大形势的渲染顿然跳到宴会上,分别描写刘、项双方:刘邦的志向、实力,项羽的气概、军威。诗中描写项羽,称他“将军下马力排山”。项羽素以勇猛称,设鸿门宴把刘邦召来,虽然恼恨刘邦捷足先登,然也并没有把刘邦当作一回事,大有一跺足便可使山河颤抖之气概。故诗中以“气卷黄河酒中泻”句形容之。李贺《梦天》诗有“一泓海水杯中泻”句,描写从天上望下来大海之小似乎只能注满一杯;此则写项羽气概之大,似乎可以把黄河注入酒杯中,一饮而尽。此充分说明了项羽对潜在的敌手刘邦是掉以轻心了。
后四句则以极精练、极富韵致的笔调,概括了鸿门会的结局。“剑光上天寒彗残”鸿门会中双方剑拔弩张,最惊心动魄者莫过于项庄舞剑了。诗写其直如天上飞划而过的彗星,是险到了极点。而后,项伯为报张良救命之恩通敌,项羽因自傲而手软,其结果是刘邦得以逃席逸去,鸿门会不了了之,这便是诗中所写的“将军呼龙将客走”的局面。项羽坐失了消灭潜在对手刘邦的最佳时机,对此范增愤愤不已,在刘邦脱身后,张良谢,以白璧一双赠项羽,玉斗一双赠范增。项羽受璧,范增则恼恨已极,置玉斗于地,拔剑撞而破之。诗人高度评价范增的识见,故把他撞玉斗的行动喻为“石破青天”。
全诗造语奇崛,意境幽诡,颇有些接近李贺的风格,个别地方如“碧火吹巢”,袭自李贺的《神弦曲》:“百年老鸮成木魅,笑声碧火巢中起。”他没有正面去实写刘、项对峙的军事形势,而是用了一连串似乎无关的奇特的比喻加以烘托。如“东龙白日西龙雨”、“残星破月开天余”、“碧火吹巢”、“石破青天”等词句,均难以通常的语法或逻辑去理解。然它们组合在一起,却又十分形象地勾画了秦末动乱的社会状态以及波谲云诡的政治、军事的形势。这样一种以许多奇丽古怪的物象来烘托诗歌意旨的手法正是李贺诗歌的特征,显然杨维桢此诗颇多借鉴李贺之处,特别是同一题材的《公莫舞歌》。然比较而言,李贺的《公莫舞歌》稍嫌堆砌,格局不大,此诗则纵横驰骋,元气淋漓。
这首诗首联领起“持鳌赏桂”,重点却在写人的狂态;颌联紧承“兴欲狂”而来;颈联回到吃蟹上来,续写吃蟹人的狂态;尾联顺着上联之势,融汇宋人苏轼的赋意诗境,以自喻的口吻,为自己的贪馋狂态辩解,并结束全诗。全诗首尾照应,中间二联对仗工稳,且语带双关,句句咏蟹,又句句写人,咏物与言志抒怀关合紧密,写来情性率真,自然地流露了贾宝玉的思想性格。
首联领起“持鳌赏桂”,重点却在写人的狂态。首句说出在阴凉的桂花树下这一环境中持鳌,心境是欢快的,因此诗中着一“喜”字,点出人物心情。次句写出持螯人的两个细节:“泼醋擂姜”,把吃蟹人的粗狂戏耍之态生动真切地表现了出来。这已不是一般的“喜”了,因此诗以“兴欲狂”落在首联。诗的开头,富有生活情趣,“狂”字为全诗定下了基调。
颌联紧承“兴欲狂”而来。“饕餮王孙应有酒”补足“兴欲狂”之意,以酒助兴。此联不但语极豪爽,更兼语带双关。“饕餮王孙”承上而来,显然是以此自比,“横行公欲”又与它相对,表面是咏蟹,实是以蟹自喻;表面是说蟹无肝肠却得了个“横行公欲”的恶号,实是宝玉借以回答世人对自己的妄评。这就无异于在说,自已之所以行为无所忌惮,不为别的,只是因为自己腹无孔孟之道,对仕途之路毫无意兴、无动于衷的缘故。咏物诗,无非是托物抒怀。宝玉如此赞扬螃蟹的“横行无忌”,并以此自况,且感情如此激烈,大有“行为偏解性乖张,哪管世人诽谤”的味道,在世人看来,确实是够“狂”的了。
颈联回到吃蟹上来,续写吃蟹人的狂态。诗不明言吃蟹人之狂,只用具体生动的形象说话,写吃蟹人忘了一切顾忌,读者自能体会吃蟹人为饱口腹而贪吃的情态。
尾联顺着上联之势,融汇宋人苏轼的赋意诗境,以自喻的口吻,为自己的贪馋狂态辩解,并结束全诗。苏东坡在《老饕赋》中,曾用铺张的笔法嘲笑一个贪馋忙吃的老饕;在《初到黄州》诗中亦云:“自笑平生为口忙,老来事业称荒唐”。宝玉搬出“坡仙”来,还说螃蟹生来就是“为世人美口腹”的,生活情趣熠然而出,读来不禁怡然而笑。他只自嘲而绝不虚伪矫饰,其处世为人之道,不亦昭然乎。
全诗以“持鳌赏桂”开头,为自己的贪馋狂态辩解,以自嘲作结,首尾照应。中间二联对仗工稳,且语带双关,句句咏蟹,又句句写人,咏物与言志抒怀关合紧密,写来情性率真,自然地流露了自己的思想性格。这也就无怪乎林黛玉要对它大加赞扬,说“你那个很好,比方才的菊花诗还好”,并要他留着给人看看。
托梦写情。“好梦最难留”,劈空而来,情势完足,醒入耳目,总摄全篇。至少包含三层意思:作者曾有个美好的梦,美梦已经逝去,十分怀恋它。“最难留”,是因为最想留,加深了“好梦”所表现的感情。这句是极丰富的个人情感的凝缩,是对古今中外人们某些感情生活经验的概括,是作者最深沉的感叹。读之使人回味再三,产生强烈的共鸣。作者声称写梦,但那发自肺腑的感喟却使人疑梦为真。“吹过仙洲”,好梦都是短的。作者的好梦象一阵风,就那么容易吹走了。风吹好梦飞越大海到了神仙居住的小岛。“仙洲”写梦的归宿,显示梦的美和对它逝去的伤感。也许作者希望它在“蓬莱宫中日月长”吧。词写到这儿,象似一首乐曲已近尾声,又象主人公在凝神思考。“寻思依样到心头。”“寻思”,承首句怀恋好梦的含义,写寻梦。“依样”,依照那个梦境的样子。这句是说,作者想念着那好梦,把它又完好地唤了回来。可见对好梦的印象之深,突出了“好”字。但这句重要的作用是强调下文写的梦境。
“去也无踪寻也惯”,回应首句好梦已逝的含义,并解释了“依样”。因为作者经常重温这好梦,已完全纯熟。每当想起它,眼前首先浮现的是“一桁红楼”。这是复道行空、楼阁玲珑的非凡去处。交待了好梦的环境和在这环境中的佳人。应指出,作者始终没直接写伊人,只用环境烘托。既然是好梦,则主人公爱之,那么这梦决非只有景观。人不是追随环境的,环境之可人,总因为这环境中有合意的人。且“红楼”是富贵女子居处,说有佳人无误。
“中有话绸缪,灯火帘钩”,“中”字把上下阕紧密连接起来。自然,这“中”是指红楼之中。它有一种明显的效果,就是把作者和词境的距离拉长了。似乎作者超然物外地在观察想象人间情侣的奥妙。那红楼中的人有说不完的话,缱绻缠绵。不知不觉已到夜阑灯上时,银钩乍摘,宝帘轻放。这两句看似不经心不用力,其实恰是以浓墨重彩画出了难忘的一幕。作者与词境不即不离,所写则不好凿实。
“是仙是幻是温柔”,由前面描写梦境的远景、中景推向近景,但却移开了镜头。用梦幻般的感受代替了实写。“仙”“幻”“温柔”又象从不同角度状写佳人的超凡绰约的风姿和妩媚柔和的天性。这个词句等于三个判断句,可以说表现了多方面的美,但不如说表现出一种难以说清的美感。三个形容词前都用判断词“是”,反而不能表达明确的判断,使人感到一种选择不到最恰当的词的困惑,言有尽意犹未尽。
“独自凄凉还自遣,自制离愁。’’写好梦已远远离去,只剩自己孤独寂寞。梦醒后加倍的凄凉使作者感到重压,但排遣它还要靠自己。这凄凉之感其实就是离愁别绪。揭示离愁的主旨已经水到渠成。“自制离愁”承以上词意,明写离愁,但偏用“自制”否定了它的实有,说这不同于一般的离愁,只不过是自己心造的幻影,是自己编制的美好情境。又归结到写梦。刚露出真实的端倪,又及时遮掩过去。闪闪烁烁,似是而非,读来颇有山重水复之感。实际上,写离愁是本词的主旨。
这首词依感情的起落、转承显示层次,写得节奏鲜明,意脉贯通,跌宕有致,摇曳多姿。以梦境为中心,有如叙述自己生活里曾有的一个美好的故事。围绕这个故事,写出自己的感触。词意虽影影绰绰,但合作者的主张:“古来情语爱迷离”,且不失具有一种艨胧之美。
这组诗共两首,第一首是七律,大概在初识张氏时所作,形容他的为人。仇兆鳌《杜诗详注》认为:前四句写景,后四句抒情,中间大概为分段处。若细分之,首句张氏,次句隐居。三四句切隐居,言路之僻远,五六句切张氏,言人之廉静。末二句说得宾主两忘,情与境俱化。
诗人在诗中用了反衬手法表现人的孤寂和山的幽静:“春山处处子规声”(清陆以湉《冷庐杂识·潘太守诗》),而张氏却独生无伴,只好自说自话,以春山的“闹”衬托孤寂的人,人越发孤寂了;丁丁的伐木声,以“有声”衬托幽静的山,山越发幽静了。诗人用典故表现张氏的廉静:《南史》载梁隐士孔祐至行通神,尝见四明山谷中有钱数百斛,视之如瓦石。《关中记》:辛孟年七十,与麋鹿同群,世谓仙鹿。而结尾二句,更是诗人的良苦用心:“迷出处”,暗示张氏迷人的隐居环境如同桃花源,使诗人“迷不复得路”(陶渊明《桃花源记》);“泛虚舟”,则表现“至行通神”张氏的飘逸与神秘。
第二首为五律。大约跟张氏已很相熟了,所以开首便道“之子时相见”,《杜诗镜铨》以为“当是数至后再题”,《杜诗详注》以为“往来非一度矣”,皆是。
虽是一首应酬之作,却可以看出作者的人情味与风趣。这首诗直说与用典双管齐下。直说与用典是古诗常用的两种表现方法,如不能分辨,诗意便不明白。在这里却两两密合。假如当作直说看,那简直接近白话;假如当作用典看,那又大半都是些典故,所谓无一句无来历。但这是形迹,杜诗往往如此,不足为奇。它能够有风趣,方是真正的难得。
如“之子”翻成白话当说“这人”或“这位先生”,但“之子”却见《毛诗》。第三句,池中鲤鱼很多,游来游去;第四句鹿在那边吃草呦呦地叫;但“鳣鲔发发”,“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并见《毛诗》。用经典成语每苦迂腐板重,在这儿却一点也不觉得,故前人评:“三四驱遣六艺却极清秀。”而且鹿鸣原诗有宴乐嘉宾之意,所以这第四句虽写实景,已景中含情,承上启下了。
“杜酒”一联,几乎口语体,偏又用典故来贴切宾主的姓。杜康是创制秫酒的人。“张公大谷之梨”,见潘岳《闲居赋》。这典故用得非常巧,显出主人的情重来,已是文章本天成,尤妙在说得这样轻灵自然。《杜诗镜铨》说:“巧对,蕴藉不觉。”慰藉不觉正是风趣的一种铨表。
诗还用透过一层的写法。文章必须密合当时的实感,这原是通例。但这个现实性却不可呆看,有些地方正以不必符合为佳。惟其不很符合,才能把情感表现得非常圆满,也就是进一步合乎现实了。这诗末联“前村山路险,归醉每无愁”就是这样。想那前村的山路很险,又喝醉了酒,跌跌蹱蹱地回去,仿佛盲人瞎马夜半深池的光景,没有不发愁之理;所以这诗末句实在该当作“归醉每应愁”的,但他偏不说“应愁”,颠倒说“无愁”。“无愁”虽非实感,却能进一步地表现这主题──主人情重,客人致谢,宾主极欢。
在这情景下,那么不管老杜他在那天晚上愁也不愁,反正必须说“无愁”的。所以另外本可以有一个比较自然合理的解释,喝醉了所以不知愁;但也早被前人给否决了。《杜诗集评》引李天生说:“末二句谓与张深契,故醉归忘山路之险,若云醉而不知,则浅矣。”杜甫正要借这该愁而不愁来表示他对主人的倾倒和感谢,若把自己先形容成了一个酒糊涂,那诗意全失,不仅杀风景而已。又这一句结出首联的意思来,“邀人晚兴留”是这诗里主要的句子。